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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認識論上的問題 答黃紹祖君

思奇先生:讀完了先生所著的《哲學講話》和《新哲學論集》,覺得它們真是能適合大眾需要的好書,因為它們不但使我明瞭了許多以前讀著那些又厚又深奧的哲學書時想瞭解而又不能瞭解的問題,同時更增添了我不少作更進一步研究的興趣和毅力。但在這兩本書裡,還有好幾處覺得不十分明了,因此特地寫這信給先生,希望先生能給我一個完滿的答覆。

在哲學講話裡,關於理性認識和感性認識的問題,先生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單單感性的認識是不夠的。因為感性認識本身只能做到像照相機那樣,攝取一些表面的形象而已。先生並拿卓別林和希特勒的分別,以及卓別林和其他滑稽大王(羅克等)的關係,舉例說明感性認識的靠不住,而結論到以理性去認識的必要,但我把以上幾個例子細細地分析了一下,覺得裡面似乎並沒有理性的認識存在著。存在的還只是感性認識本身,至多也只是感性認識的擴充認識,或者說是幾個感性認識的結合。譬如說,卓別林和希特勒有著同樣的小鬍子,但我們即容易的就能判別出一個是著名的滑稽電影明星,一個是德國的獨裁者,這原因是:因為小鬍子並不代表整個的卓別林和希特勒,除了小鬍子以外,卓別林有著卓別林自己的形象和服裝,希特勒也有著他自己的形象和服裝。而我們感覺器官接觸到這兩副不同的形象和服裝,自然就能加以判別了。假使我們單單把他們兩撮小鬍子置在一起,那也許就不能判別這是屬於卓別林的還是屬於希特勒的了。這裡我們可以說理性並沒有認識出感性所不能的事物。同時可以解釋我們之所以能判別卓別林和希特勒之不同,還是由於對他們個別的感性認識的結合。同樣的,我們之所以能在卓別林、羅克、哈台……中間找出一個滑稽大王的概念來,也還是由於這種感性認識之結合(其實應該說是融化)。因此,僅看過卓別林的戲而從未看過羅克、哈台等的戲的,絕不能在他們中間找出一個滑稽大王的概念來。

再則在「胡桃一定有肉」的例子裡,先生解釋它又是理性的認識。但先生也承認它是「根據過去的常識」,可是「過去的常識」是什麼?這種常識又是靠著什麼一種力量而獲得的?我們若能仔細想一想,很快的就能知道這種常識的獲得,還是靠著感性的認識。試問一個從來未見過胡桃的人,除了瞎猜外,他能想像到胡桃裡是有肉的嗎?

並且假使肯定理性的認識的存在,那麼就承認思維可以脫離感覺和經驗,換句話說,也就是企圖從獨立的先生的理性裡去尋求真理的標準,這樣掩蔽了客觀世界的現實性,不是有流入觀念論的危險麼?

在先生批評形式論理學的三個定律時,指出了形式論理學內部絕不能容受矛盾的錯誤。譬如說:青年就是青年,那青年就不能是店員。這若在同一律或矛盾律的表面上看,也許很有理由。但其實這是有著不同的意義的。就A等於A說,則這樣A僅代表一定的值,我們舉個淺顯的數學的例說,假使我們設定一個Q的值等於l,那麼在2x+1的方程式,他的值就和x+2、3x、4x一1以及還有許多含有同值的方程式相等。形式論理學的同一律並不曾反對這裡的2x+1是等於4x一1的,也並不說2x+l既等於4x-l,那就不能再等於4x一2或3x了。同樣的,它也承認青年是可能被稱為店員的。不但如此,假使這青年本身是一個作家,那他還同樣的有權利被稱為店員而同時又是作家。有一點應該注意的,是形式論理學的所謂「青年不等於店員」,是說青年的概念並不相等於店員的概念,並不說一個人是青年,就不能再是店員了。我並非是擁護形式論理學,它確有許多缺陷而為新哲學家所批判而不取的,但因此就處處在字面上用功夫,那也許又有流入機械主義的危險了。

此外在新哲學論集裡,關於概念也有幾個簡短的問題,這裡就懇請先生一併答覆。

(一)概念愈高,存在的可能性究竟愈高抑愈低?先生在《抽像作用與辯證法》一文裡,雖則已反面的肯定,但一匹白馬的存在,是否會較一匹白而又病的馬的存在的可能性還小?

(二)概念愈高,內容的規定愈豐富抑愈貧弱?這兒我所希望的,是知道馬的概念是否已能包括大馬小馬、強馬弱馬、白馬黑馬種種中的大的小的強的弱的白的黑的內容?

(三)對於概念的認識,是理性的認識,感性的認識,還是直覺的認識?問了好多問題,定會費先生不少的寶貴時間來解答。但先生能想到因著自己的辛勞而使一個青年(也許是很多青年)獲得更準確更高級的知識時,那先生一定是樂於接受的。

懇切地希望你的指導,希望能在讀書生活上公開答覆。

——黃紹祖上

讀完黃君的信,使我深深地感覺到這裡有一位能夠精細地分析問題的讀者,這是我非常欣幸的。在這樣的讀者之前,一個作者的寫作裡所能有的缺點,都可以因他的發問而暴露出來,同時也可以給自己與修正的機會,我很高興答覆這樣一位讀者的質問。

關於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所以會使黃君發出疑問,正是由於《哲學講話》的一個缺點:《哲學講話》裡對於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作用固然有所說明,但對於兩者間的關聯卻沒有充分發揮。《哲學講話》對於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互相抬槓(即矛盾)說得較多,而對於兩者的關聯(即統一)卻說得太少。於是乍看起來,好像它竟把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絕對地分開,使讀者容易誤會兩者是各自孤立的東西。這一種誤會,確如黃君所說,有陷入觀念的危險。這是和《哲學講話》的本意違背著的。

感性的認識,是人類認識世界時最直接的認識作用。我們可以直接感覺到卓別林的小鬍子,馬的白色,白馬的形狀。沒有感覺,我們就什麼也認識不到。但這並不是說,我們的認識始終就只有感性的認識。認識是發展的,感性的認識不過是一個端初,感性的認識發展下去,在它的基礎上就發生理性的認識,我們看過了各種的白黑、肥瘦的馬以後,就認識到一個「馬」的概念,這個概念,是包括著各種馬的共通的特徵,而撇開了它們的差異的地方(如黑、白之類),這種「馬」的概念,我們直接是看不見的,試問誰能夠看見一匹不黑、不白、不棕,也不花的單單的馬呢?然而,雖然直接看不見,我們的認識能力卻能「把握」到這概念,這就是理性的認識。所以,理性的認識,是以感性認識為基礎,是從感性認識發展成的!但也並不只是如黃君所說,「至多只是感性的擴充認識」,因為概念的認識不僅僅是在「量」上比較感覺的直接認識「擴充」了,並且是在「質」上和感覺不同,是能夠把握到感性所不能把握的東西的。

據「滑稽大王」這一個概念也是一樣,這概念所指的一個一般的滑稽大王,並不單單指卓別林或羅克,我們要在感覺裡直接看到滑稽大王這東西,是不可能的,我們的感覺裡所能看見的只是特殊的某一個滑稽大王,如卓別林或羅克之類,所以滑稽大王這概念也是在理性認識的範圍以內,而不能成為感性認識的對象,但這裡也不可忘記,這理性認識的概念,仍是由感性認識發展而成的。正如黃君所說:「僅僅看過卓別林的戲而從未看過羅克、勞萊、哈台等的戲的,絕不能在他們中間找出一個滑稽大王的同一概念來。」滑稽大王這概念,是由許多個別的滑稽人物的感覺發展而成的。但雖然理性是由感性發展而成,我們仍不能說,「理性並沒有認識出感性所不能認識的事物」,我們只能說,理性認識必須以感性認識為基礎,甚至於也可以說,理性認識是「感性認識之結合」。但這並不是單純的結合,而是發展後的結合,這種用理性做基礎的結合,結果是超出了感性認識的直接感覺性了。發展是一種否定的過程,理性認識之所以是感性認識的發展就在於它否定了感性認識的直接感覺性。如果像黃君所說,理性並沒有認識出感性所不能認識的事物,那麼,人類的認識就要始終限制在感覺的範圍以內,這只是經驗論者的思想,而不是辯證唯物認識論的見解。

自然,我們單憑感性的認識,也未嘗不可以看出卓別林和希特勒的不同,因為他們兩人各有各的服裝和形象,可以直接感覺到。但我們要知道,單憑感覺所辯證出來的不同,只是一種模糊的不同的印象,這種不同的印象並不是很分明的,在感覺上,我們一看見希特勒的時候,始終仍不免會想到卓別林。要使這種不很分明的印象得到一個明確的區分,就要依靠概念的幫助,即我們要明白了卓別林是屬於滑稽大王的概念,希特勒是屬於獨裁者的概念,才能把兩人的界限劃清楚的。單靠感性的認識,我們雖然可以感覺到兩人的不同。但並不如黃君所說,很容易的就能判別出「一個是著名的滑稽電影明星,一個是獨裁者」,因為這樣的判別,是要有概念作前提條件的。總之,概念是從感性認識發展而成,是以感覺的認識為前提,但反過來,概念又可以幫助感性的認識,感性的更明確的認識又要以概念為前提,兩者在發展的階段上雖然有先後、有基礎和非基礎的分別,但同時也有交互使用,也有統一和互相滲透。

再說到「胡桃一定有肉」這一個判斷,也是一樣的,我們若沒有過去的感性上的「常識」。就不會有這一個判斷,這判斷不是天生在人的頭腦裡的。但同時,這判斷又和感性認識不同,因為它不必要直接看見胡桃裡有肉,就能下這一個判斷的緣故。

能夠瞭解認識是一種發展,是從感性認識走向理性認識的一種運動,那我們就不會因為「肯定理性認識的存在」,「就承認思維可以脫離感覺和經驗了」。形而上學的經驗論者和理性論者都不瞭解這種發展和運動,所以當前者肯定了感性的時候,就不能不丟棄了理性;當後者肯定了理性的時候,又把感覺丟了。其實這兩者都是不對的。而黃君的誤會,就和經驗論有同樣的傾向,這有肯定經驗、否認理性的錯誤。

《哲學講話》裡雖然講到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又由理性認識走到實踐的運動,但沒有充分說明這運動中的具體的關聯,這是一個很大的遺漏,這一點,將來打算要認真地增補一下。但這不單只是《哲學講話》的遺漏,過去的許多新唯物論著作,都沒有好好地來處理這認識的運動問題,就是《辯證法唯物論教程》(已有中譯本)這樣新近的書,也沒有十分具體地闡述。一直到去年底,蘇聯出版的《大百科全書》裡,才編了一部更新的著作,對於認識的問題才特別充分地論述到,這書我現在已經譯出,書名《新哲學大綱》。

另外的幾個問題答覆如下:

(一)A等於A的A,並不是代表數值,而是代表事物或性質。把它拿來和數學方程式相比,是不對的。但即使依著黃君把兩者拿來比一比,也並不就會得到黃君所說的結果。即他把(x=l時)2x+1=x+2=3x……等和「青年是店員」同樣看待,是錯了。因為,2x+1,x+2,3x……等在寫法上雖然不同,即在實際內容上卻是一個東西,即3。內容一樣而單只寫法不同,這當然不用說是相等的。這在論理學上叫做同語異詞,也有人照英文音譯做托托邏輯或套替邏輯(Tautology)。就青年來說,如「二十歲左右的人」,「年齡在壯年和少年中間的人」,和「青年」就是套替邏輯,因為它們的名詞不同,內容卻一樣。但青年和店員卻不是套替邏輯,因為青年的內容和店員的內容是不同的。所以2x+l=x+2……等,只能和「青年是二十歲左右的人」或「二十歲左右的人是青年」相比,卻不能和青年是店員相比。形式論理學也並沒有排斥「青年是店員」這一類的判斷,不,如果排斥了,形式論理學就根本建立不起來,這是誰也知道的。不過我們要注意的是,正因為它不排斥這個判斷,所以它本身早已經不能完全嚴格地遵守它的根本規律「A是A」了,因為它使兩個內容不同的概念當做相等的東西。這絕不是在字面上用功夫,而是要指出形式論理學本身的不穩。

(二)「概念愈高,存在的可能性愈高」,這是柏拉圖的觀念論的主張,在唯物論上,我們認為概念並不是外界的「存在」,而只是外界物質在人類頭腦中的反映。所以我們對於概念並不能問它有沒有存在的可能性,只能問它是不是能反映真實。黃君以為我肯定了「概念愈高,存在的可能性愈低」的命題,這恐怕是因為他沒有細讀我那篇《抽像作用與辯證法》的緣故,我絕沒有這樣肯定地說過。

(三)概念愈高,內容的規定愈豐富抑愈貧弱?這要看我們是站在形式論理學上或站在辯證法上,如果是站在前者方面來把握,那麼,概念是純抽像的,概念愈高,內容就愈貧弱,在辯證法上,是需要用具體的概念去反映具體的事物的發展,它要包含著一切個別事物的豐富的內容,所以不會愈更貧弱。馬的具體概念是在要包含著大小、黑白等等的內容,而且要反映它們中間的關聯和變化。

(四)概念的認識是理性的認識,但也不能不以感性為基礎,這是前面已說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