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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個人同一性

關於靈魂的不朽,柏拉圖為我們提供了一系列論證。但我已經說了,儘管其中一些論證值得認真思索,卻沒有任何一個成立。想必我不需要再去提醒你們,我們對柏拉圖的討論是緊接著前兩章而來的,在那兩章中,我已經做出如下的論證,即那些證明非物質靈魂存在的嘗試也以失敗告終。就此而言,且不論不朽的靈魂,即便是關於非物質靈魂之存在的形形色色的論證,都是不可能成立的。

這並不是說靈魂的觀念無論如何都是愚蠢的,也絕不是說二元論不值得我們去思索。只不過是說當我們捫心自問「是否有強而有力的理由去相信非物質的靈魂」,隨後試圖列出這些可能的理由時,隨著更細緻的觀察,我們會發現這些論證不再那麼令人感興趣了。

所以,我已準備好得出「靈魂並不存在」的結論,僅僅是因為我們沒有強而有力的理由去相信它們的存在。或者,我也許應該更謹慎地說,那些讓我們相信靈魂存在的理由並不夠充分。無論使用哪種措辭,我的結論都是一樣的:靈魂不存在。

無論怎樣,我將堅持以上結論,並貫穿本書的餘下部分。我將繼續帶領大家思考死亡,但現在這種思考將採取物理主義的視角。我們對於死亡的思考將預設如下前提:肉體即我們所有的一切;我們討論心靈,不過是把它當作肉體進行一種特定且特殊精神活動的能力。超脫肉體之上並沒有額外的存在,並沒有非物質的靈魂。

證偽靈魂?

到了這份上,要控訴我持雙重標準也算是合情合理,對二元論者是一種標準,對物理主義者又是另一種標準。但請想想我之前的論述,我把證明的全部任務都交給了那些相信靈魂存在的人。我告訴二元論者說:「請給我一些理由,說服我相信你的立場。」而且我也說過,那些為二元論辯護的論證並不那麼令人信服。那麼,為了公平起見,我是否要對物理主義者故技重施?我難道不該轉向物理主義者,然後說「請給我一些理由,說服我相信物理主義的正確性」?既然我要求二元論者給我提供理由,說服我相信靈魂的存在,然後又抱怨說這些理由好像站不住陣腳,那我不是應該轉向物理主義者,要求他說服我相信靈魂是不存在的嗎?難道我不該要求物理主義者去證明靈魂是不存在嗎?雙方的公平不就該這麼來嗎?的那麼讓我們先停下來問問自己,該如何著手證明某物是不存在的?具體而言,如果要證明某物並不存在,我們需要什麼?當我們面對自己不相信其存在的事物時,我們如何讓自己的「不相信」站住陣腳?

比方說龍。假定你和我一樣相信龍是不存在的。當然,要說龍真的存在的話,這在邏輯上不是行不通,但我們相信世界上沒有龍。但是在你一步到位地相信龍不存在之前,難道你不應該先證偽龍的存在嗎?可是你怎麼做到這一點?你(或者任何人)怎麼來證明世界上沒有龍?

再比方說希臘神祇。我猜想如今沒人會相信宙斯的存在,這不就意味著我們有義務去證明宙斯並不存在嗎?但你怎麼證明得了呢?哪有人可以證偽宙斯的存在呢?

當然,我實際上並不認為你有義務去證偽這些事物的存在。然而,這不意味著在此你就沒有任何求知的義務。只不過當牽涉到求知義務的時候,我們在表達上就得非常謹慎。回到龍的例子。想要使我們對龍的懷疑站住陣腳,我們需要做的有哪些呢?我認為你需要做的所有事情當中,最重要的便是反駁一切為龍辯護的論證。

我兒子有一本關於龍的書,上面有不少精美的照片和圖片。所以,為了使我對龍的懷疑站住陣腳,我需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解釋」這些照片和圖畫為什麼是「虛假」的。我得解釋為什麼明明就沒有龍存在,卻有龍的圖片。這算不上什麼特別的難事。畢竟,有些圖片不過是畫出來的,眾所周知,人們常常把他們想像中的事物付諸繪畫。而那些「照片」,要解釋起來也不難。如今我們有那麼多電腦合成圖和圖像處理軟件,想要製作一張酷似照片的圖片並不困難,即便照片中的事物實際上並不存在。

再比方說獨角獸。我該如何證明世上並沒有獨角獸呢?好吧,我會研究各種聲稱目擊了獨角獸的言論,然後試著解釋為什麼它們是虛假的。我可能會從歷史入手挖掘出一些推測,解釋關於獨角獸的信念是如何產生的。(「想想歐洲人第一次見到犀牛的情景吧,它看起來就像是一匹頭頂巨角的馬。這也許就是形形色色關於獨角獸的描述的來源。」)我會親自檢驗各種資料中多樣的「獨角獸角」,或者查閱那些做出檢驗的專家報告,它們總是毫不意外地被證明是其他種類的動物的角(獨角鯨的角,諸如此類)。簡而言之,你得研究為獨角獸說話的每一份證據,然後一個個拆穿它們。你得解釋,說明它為什麼不能令人信服。

做完這一切,你就有資格說:「你看,據我所知,世上並沒有獨角獸;據我所知,世上並沒有龍。」這可不意味著你得探訪地球表面的每一處山洞,然後說:「沒有,這裡沒有龍……這裡沒有龍……這裡沒有龍。」只要你能夠拆穿所有關於龍的論證,那你對龍之存在的懷疑就站穩了陣腳。

現在,你可能還有些其他事可以著手去做。至少在某些案例中,你可以提出觀點說你所談論的這類事物,其觀念本身就是不可能的。再比方說龍,我們不僅沒有充分的理由去相信龍的存在,還可以論證說,龍這種觀念在科學上就不合乎邏輯。畢竟,龍按說是從嘴裡噴出火來,這難道意味著它們的肚子裡有火?這些火在沒有氧氣的情況下,如何能在它的肚子裡持續燃燒?這些持續燃燒的火怎麼就沒把它胃壁的黏膜給燒壞掉?我認為,你也能試圖證明龍在科學上是不可能的。如果你確實證明了這一點,那麼在相信它們不存在的道路上你又多了一條理由。

但這不意味著,要使你對它不存在的信念站住陣腳,你就必須得證明它是不可能的。我不認為獨角獸這一觀念是不可能的,我只是認為世上不存在這種生物。馬當然可能在它的額頭上進化出一根長長的角來,但世上就是沒有這種生物。

具備了這樣的觀念,我們將回到關於靈魂的討論中去了。我,作為一個相信靈魂——超脫肉體的非物質實體——並不存在的物理主義者,是否有必要去證偽靈魂的存在?(「你看,這裡沒有靈魂,那裡也沒有靈魂。」)沒必要。我需要做的是考察那些為靈魂存在而辯護的論證,然後反駁它們,解釋這些論證為什麼不令人信服。我無須證明靈魂是不可能的,只需要拆穿那些支持靈魂的案例。如果我們沒有充分的理由去相信靈魂的存在,這實際上構成了我們相信靈魂並不存在的理由。

如果你願意,也可以進一步嘗試去證明靈魂是不可能的,就用你證明龍是不可能的方式。但就我個人而言,我並不認為這種主張某事物不可能的言論特別有說服力。我不相信靈魂的存在,但這不意味著我認為關於靈魂這種非物質實體的觀念一定是不可能的。

當然,有人會辯稱說,假設某種非物質實體的存在,這就違背了科學,尤其是物理學,那麼科學上的理由不就充分否認靈魂的存在了嗎?然而科學常常又持續往復地發展,那些它原先認為不存在的實體和性質,常常又在後來承認其存在。也許,它只是還沒有發展到能夠確證靈魂的程度。此外,如果當今的科學排除了靈魂的可能性,我們也完全可以說:「這麼一來,科學的錯更深了。」

所以,我不是那種聲稱我們可以證偽靈魂之存在的人。事實上,我並不認為我們能夠證偽它們的現實性。無論如何,我都不認為靈魂的觀念是不合邏輯的。當然,有一些哲學家持這樣的觀點,但我並不和他們為伍。

關鍵在於,為了使我關於靈魂不存在的信念站住陣腳,我並不認為我有必要去反駁靈魂的存在。獨角獸並非不可能,即便如此,我認為「世界上不存在獨角獸」的信念也站得住腳。為什麼呢?因為所有指向獨角獸存在的證據並沒能整合成一個有說服力的例子。同樣,靈魂並非不可能,即便如此,我認為「靈魂並不存在」的信念也是站得住腳的。為什麼呢?因為當你研究那些試圖說服我們靈魂存在的論證時,就會發現它們並不能令人信服。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

因此,從現在開始,我將假定我們坦然接受了物理主義觀點,假定這一物理主義觀點是正確的觀點。當然,這並不意味我們從此就完全不再討論靈魂了。我會時不時地停下來,提問說一個二元論者會如何考慮這些或那些問題。無論如何,每當我特意這樣做的時候,目的在於更好地理解物理主義者的觀點。因此,當我們回到關於死亡的種種問題時,最關心的將是如何從物理主義者的角度來達成對這些不同問題的最佳理解。

如果已經我說服你接受了物理主義的真實性(或者你本身就傾向於接受它),那就太好了。但如果你依然相信靈魂的存在呢?我想你得把接下來的大部分討論都當作是不斷延展的虛擬條件:假如靈魂不存在,這就是我們有關死亡所提出的觀點。簡而言之,如果你還沒有被物理主義的真實性所說服,不妨順其自然吧。我已經盡力了。但我真心希望,你不僅僅是出於一時的興趣,來瞭解如果我們站到物理主義者那邊,認定人所有的僅僅只有肉體時所抱持的死亡觀。

個人同一性

你也許會回憶起在本書的開頭,我曾說,如果我們想要正確地思考如何死後繼續存活的問題,我們得弄清楚兩件事。首先,我們得知道:我是什麼?我由什麼構成?我只是一具肉體嗎?或者,我是物理肉體和非物質靈魂的結合體?(又或者可能只有一副靈魂?儘管它要與一具特定的肉體聯繫在一起。)在考慮這個問題後,我們將轉向第二個基本問題:要怎樣才能做到死後繼續存活?繼續存活的那個東西——一個類似於我的東西——究竟是什麼?尤其在我們考慮死亡時,我們希望知道:我們的肉體死亡之後,一個類似於我的東西繼續存活會是怎樣一番景象?談論人的死後繼續存活,這真的講得通嗎?

你也許理所當然地認為最後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至少在預設物理主義的立場下,答案看起來是否定的。如果我只是一具肉體的話,那麼死後繼續存活的觀念不就自然而然地違背了邏輯嗎?

正如我所言,這樣的結論確實看似合情合理。但事實上,我們將會發現,這些問題比乍看之下要複雜得多。我並不覺得我們這個問題的最佳答案已經呼之欲出了。

在我們入手「死後繼續存活是否具有合乎邏輯的可能性」這個問題之前,我覺得我們應當先釐清一個更為基本的問題:如果我真的要繼續存活,會變成什麼?那個繼續存活的我到底是什麼?

我們來考慮一個簡單的例子。今天是週四,我在書桌前輸入這些文字。毫無疑問,到下週一的時候,在我的書桌前也有某人,他可能會輸入更多的文字。關於存活的問題甚至可以基於這樣一個簡單的案例來設問:下週一坐在這裡繼續輸入文字的那個人,和現在坐在這裡正輸入你此時讀著的文字的人,是不是同一個人?這個正在輸入文字的人,他能不能活過這個週末?

我當然希望自己能活過這個週末。但活過這個週末到底意味著什麼?這一繼續存活的條件是什麼?

當然,在回答這個問題的道路上我們已經起步了。我們可以假定,要使我活到下週一,就得讓某人在下週一還活著,而且最關鍵的一點在於,下週一的那個人,和本週四也就是今天正在輸入這些文字的人,得是同一個人。畢竟,要是我在這週末不幸遭遇空難,然後某人接替我在下週一繼續撰寫這本書,那麼到了下週一,我的書桌前確實有某個活生生的人正在寫作,可是那自然不會是我,所以我們要釐清的問題就是:要想下週一的某人即本週四坐在這裡輸入文字的同一人,這意味著什麼?

我們可以把這個問題置於更宏大的背景,綿亙更長遠的時間。假設那個「某人」在距今40多年之後的2055年還活著,他還會是我嗎?問我能否活到2055年,等於問那個2055年仍然活著的人和現在坐在這裡輸入文字的人是否為同一人。但是,要想未來的某人即是今日當下的此人,這意味著什麼?這是我們需要釐清的一個問題。

由於這個問題探究人在不同時間點何以等同[數量上(numerically)等同],所以哲學家把它稱作個人的同一性問題。那麼我們想要釐清的,正是人在時間跨度中的同一性問題。

但在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重要的是要避免一個易犯的錯誤。你可能發現自己很容易就做出如下言論:「你看,本週四那個撰寫書籍的人頭髮還挺茂密的,也留著絡腮鬍。如果我們假設能活到2055年的那個人謝頂又駝背,且沒留鬍子,那麼他們如何能夠等同呢?一個有頭髮,一個沒有;一個留著絡腮鬍,一個沒留;一個站得筆直,另一個彎腰駝背。他們怎麼可能等同呢?」

避免犯這樣的錯誤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那個活到2055年的人當然可以是我,即便「他」已然謝頂,而我的頭髮還好好的。用這樣的思路去思考是錯誤的。

但這是一個極易犯的錯誤,而且我們也很容易在這個問題上犯糊塗。所以我想條分縷析地考慮這個問題。首先,我會從一些涉及同一性但並不令人混淆的案例入手。一開始舉的這些例子甚至完全不涉及人,或者就這個問題而言,也不涉及時間。當我們弄清了這些簡單的案例,再回到那些更複雜的案例,那些同時涉及人和時間的案例。

假設你和我一同散步,我們看到了一列火車(見圖6.1)。隨著我們向火車踱近,我指著車尾(想像我們從畫面左側靠近火車)說:「看那列火車。」然後我們一路走啊,走啊,走啊,來到了火車的另一端,我指著車頭說:「哇!你看看,這火車可真長啊!這是我五分鐘前指給你看的同一列火車。這五分鐘裡我們一直都在沿著它走。」

圖6.1

我們再想像你如是回答:「這列火車跟我們五分鐘前指認過的火車不是同一列。你現在指著的是車頭,而五分鐘前你指著的是車尾。畢竟,車尾和車頭可不是同一件事物,你怎麼能說它們是同一件事物呢?怎麼會有人犯這種錯誤?車頭可冒著煙,車尾則不冒煙,諸如此類。它們之間有很多不同點,你怎麼會犯這麼愚蠢的錯誤?」

當然,你實際上並不會說出這麼愚蠢的話來,但我們想像你這麼脫口而出了。然後我將向你指出,那個犯錯誤的人自然是你,而不是我。我自然同意車頭和車尾不是同一件事物,但我從沒如此聲稱它們是。在我們散步之初,當我指向車尾時,我所指的並非車尾,而是整列火車。我當時說:「看那列火車。」我所指稱的並不僅僅只是車尾,而是那個整體的、一長列的、貫穿於空間之中的事物,即火車,而車尾只是它的一部分。現在,在我們散步的最後,當我指著車頭說:「看那列火車。」我再一次通過指向車頭而指稱了火車,即整列火車——那一長列貫穿於空間中的對象——而車頭只是它的一部分。所以,當我說「我現在所指的這列火車和我五分鐘前指給你看的火車是同一列」時,這種說法並沒有確定和明顯的謬誤。具體而言,我表達的並非是說車頭和車尾是同一個事物。我說的實際上是,我現在所指的這一整列貫穿空間的火車,和我五分鐘前所指的那一整列貫穿空間的火車,它們是同一列。而這一聲明完全沒錯,它是對的。

正如我所言,實際上我們誰也會不犯這種錯誤。但我認為,這是一不小心就比較容易犯的錯誤,當我們考慮時間跨度中的同一性案例時,犯這種錯誤的可能性就會高出許多。不過,我們先繼續舉一個火車的例子。

假設我們在散步,而火車的一部分被擋住了看不見,擋住視線的是一座巨大的貨棧(見圖6.2)。我們沿著軌道散步,看見了車尾。我說:「嘿!有列火車。」然後我們又散了會兒步,但由於貨棧擋住了,除了它我們什麼也沒看見。當我們走過貨棧(這座貨棧可長了)時,我看見了車頭,我說:「嘿!快看,有列火車。」然後我問你:「你覺得這列火車和之前我指給你看的那列火車,它們是同一列嗎?」

圖6.2

同樣地,別誤解這個問題,這非常重要。我並不是在問,現在所指的車頭和早些時候所指的車尾是否為同一個事物。我要問的當然不是這個!車頭和車尾並非同一個事物。這不是我要問的。我早先指向車尾時,所談論的實際上是一列火車,我所指稱的是一整列貫穿空間的火車。而現在,我通過指向車頭來談論一列火車,我所指稱的也是一整列貫穿了空間的火車。所以,我所問的完全不是關於車頭和車尾,而是火車,而我通過車頭和車尾來分別指稱它們。它們是同一列火車嗎?或者它們是不同的火車?答案是:「我不知道,我也分不清。」建築物把視線擋住了。

假設用X射線透視這棟建築物,那麼根據我們的所見,我們將得出兩個不同答案中的一個。如果所見如圖6.3所示,答案當然是我們看到的是僅有的一列火車(one single train)。在散步最後我所指稱的那列貫穿空間的火車,和在散步之初我所指稱的那列貫穿空間的火車,它們是同一列。

圖6.3

情況也有可能並非如此。如果我用X射線透視所見如圖6.4所示,那麼答案將會是,這裡有兩列火車,而不是一列。我指向車頭時所指稱的那列貫穿空間的火車,和我指向車尾時所指稱的那列貫穿空間的火車,它們並非同一列。

圖6.4

當然,事實在於我並沒有X射線來透視,我並不知道這兩個不同的形而上學假說中哪一個是正確的。但我們仍然明白了,答案如何才能為真,並瞭解到同一性是如何作用於火車的。

現在我們再來談論一個稍微複雜一些的案例:汽車。我在1990年買過一輛汽車,那時我的汽車是嶄新的,它新得發亮。但是開了幾年後,車上就有了凹陷和擦痕。到1996年或者2000年的時候,它看起來沒那麼好了,車身已經不再發亮,有些地方還生了銹。這大概是汽車在2000年的情況。到2006年的時候,它有很多凹陷,引擎也有問題。這一年,我的汽車終於壽終了(見圖6.5)。

圖6.5

我先預設大家都理解如下聲明的所指,即我在2006年所持有的汽車和我在1990年所持有的汽車是同一輛。當然,你在這裡得小心,別誤解了我的話。我們都知道到2006年的時候,這輛汽車上有很多擦痕,還有一側被撞過,此時它身上傷痕纍纍、油漆斑駁、銹跡叢生,看起來可憐極了。與之形成對照的是,這輛車在1990年的時候表面光滑,嶄新得亮眼。你也許會說,2006年時這輛汽車所處的「階段」(stage)和1990年時所處的階段並不相同,這有點兒像指出車頭和車尾不是同一個事物。可是當我說那是同一輛汽車時,我所想要談論的並不是汽車的不同階段,而是貫穿於時間中僅有的一個事物(a single thing)。

1990年時,我還是我那輛新車驕傲的物主,我說:「這可是輛好車。這輛車不會幾分鐘就完蛋,它將持續存在很多很多年。」(儘管那時候我並沒有意識到它將持續存在16年,乃至更久。)當我在1990年提及我的汽車時,與所謂的汽車某個階段或時間切片(slice)相反,我所談論的是那個貫穿時間的對象。同樣地,我在2006年指向那堆破銅爛鐵說道:「這輛車我開了16年。」我所談論的顯然也不是汽車階段或時間切片。我可沒有經歷16年長的汽車的某個階段!汽車的某個階段——如果我們真的要這樣談論它的話——也就以幾個月或者最長一年為單位(或者也可能僅僅是幾分鐘,這取決於你把這些「時間切片」切得有多薄)。但當我談論汽車的時候,我所指稱的並非僅僅是汽車當前的階段,而是那個貫穿時間的對象。當我說:「這是同一輛車,我開了16年。」我的意思是:「當我指向汽車此前階段的時候,請考慮那個貫穿於時間中的對象。我在16年前指向彼時階段時,我所指稱的貫穿於時間中的對象和它是同一個。」階段顯然是互不相同的,但汽車是同一的。這是同一輛汽車。

接下來,讓我們來設想一個相對複雜的案例。在2006年底,我汽車的引擎報廢了,於是我把汽車賣給了廢舊品商人。假設我於2010年在廢舊車場看到一輛我眼熟的汽車(見圖6.6)。我說:「哇!那是我的汽車。」那麼它到底是不是我的汽車呢?

圖6.6

這有點兒像我們先前討論的問題,貨棧擋住了我們的視線。可是這一次,擋住視線的並非是一棟建築,而是一層時間的迷霧。從1990年到2006年,我每天都能見到我的汽車,這樣能輕易掌握它的動態。可是到了2010年,4年的時間流逝了,而我對這期間發生的事件一無所知。所以我問,這還是同一輛汽車嗎?

這一次,我想我已經不需要去提醒你們如何正確地理解我的問題了。但為了穩妥起見,我還是要澄清一下。我所提出的問題,並不是要問2010年的汽車階段和2006年(我最後一次見自己舊車)的汽車階段是否相同。這顯然不是我要問的。當我指向2010年的汽車階段時,我指稱的是整個貫穿於時間中的事物——一輛汽車。我所提出的問題是,那輛汽車,那個特定的貫穿時間的實體,和我過去擁有的那輛汽車(也是一個特定的貫穿時間的實體)是否相同。這才是我想要知道的。而答案是,我並不清楚!時間的迷霧擋住了我的視線。

雖然我並不清楚答案,但我知道存在著哪些可能性。一種可能性是,它確實和我的汽車是同一輛,我的汽車從廢舊品商人那裡輾轉到了這個新場所。也許在這額外的4年裡它折舊得更厲害了,但它仍然是同一輛汽車(見圖6.7)。

圖6.7

還有不同的可能性。在我把汽車賣給廢舊品商人後,他也可能把它壓扁,變成一堆金屬,這就是我的汽車的最終命運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在2010年看到的便是另外一輛有著自己歷史的汽車了(見圖6.8)。

圖6.8

現在我們要引進一個術語。看看圖6.7,它所展示的是,我那僅有的汽車如何貫穿於空間與時間中。我在它不同階段的四周畫了一個圈,所想表達的事實是,儘管各個階段互不相同,但我們所展示的確實是僅有的一個對象,它貫穿了空間和時間。整幅圖看起來像一條蟲,所以哲學家說我所畫的圖是一條時空蟲(Space-time worm)。這當然是另闢蹊徑,表達汽車本身貫穿了空間和時間的事實罷了。

當我於2010年目睹一輛些許形似我舊汽車(我在2006年最後一次見它)的汽車時,我想弄清楚的是如下問題:我所面對的是一條時空蟲,還是兩條?構成這輛汽車的時空蟲就是構成我舊汽車的時空蟲嗎?當然,我們並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必要的事實,但至少我們提出了問題。

現在關於我們已經開始討論的形而上學的問題,事實上可以從一些不同的角度來考察。以火車為例,說火車由各種各樣的車廂,比如車頭、車尾等互相連接而組成,顯得合情合理。一列火車有一點兒像一塊三明治。從形而上學的角度來說,最基本的成分是車尾、車頭和中間車廂。如果它們以恰當的方式「粘」在一起,就組成了火車。那麼對於火車來說,正確的形而上黏合劑是什麼呢?火車是由這些小小的車鉤連接在一起的。

但這對於思考我稱作「汽車階段」的問題來說,可能並非正確的路徑。當然從某些形而上的視角來看,汽車的情景和火車的情景並沒有太多不同:汽車階段便是形而上的基本成分,而汽車這個貫穿時間的物體,則由汽車階段「粘」在一起構成了「三明治」。當然,如果我們接受了這個觀點,就會問那個相關的形而上黏合劑又是什麼。(形形色色的汽車階段和火車車廂不同,它們儘管組成了汽車的整體,但卻沒有鉤在一起;所以,那個相關的黏合劑到底是什麼?)但從其他形而上學的角度來看,先有汽車本身,而我們用「汽車階段」這個說法不過是一種便利之舉,通過它我們可以把汽車「切成」其基本要素。在這種觀點之下,我們不應把汽車想像成三明治,它更像一根可以切開的意大利香腸。我們可以為了特定目的之便,談論(或者創造)它的切片,這將有益於我們的目的,但是其形而上基本要素是整條香腸。6

在考慮汽車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說其基本要素是各個汽車階段;從形而上學的角度來說,它們相互連接,像三明治一樣組成了汽車?或者,我們應該認為汽車的基本要素即其本身,它貫穿時間之中,可以(為特定的哲學討論的目的)「切成片狀」來構成不同的汽車階段?令人高興的是,就我們的目的而言,我認為我們不需要去解決這個問題,它並不重要。只要我們能夠接受整體的時空蟲的說法,即汽車;又能夠接受談論它的切片或階段,就不必詢問到底哪個才是前提。兩者都可以當作前提。

我也希望能夠迴避其他形而上學的爭論。比如,我默許了如下類比,即以貫穿於時間來類比貫穿於空間。這也是我從火車這種空間例子出發,然後跳轉到汽車這種時間例子的原因。有些哲學家認為這正是思考這個問題的正確路徑(事物有時間組成部分,正如它們有空間組成部分一樣)。但也有些哲學家認為,過度運用時間和空間的類比可能會產生誤導(因為他們說,當物體貫穿於時間,在每一個時刻整個物體都在場;而當它貫穿於空間時,在每一個給定的位置只有它的一部分在場)。這是有趣且艱深的問題,但就我們的目的而言,我並不認為需要去探究它們。

無論如何,我仍然會用時空蟲的術語來幫助自己論述,即物體既貫穿空間又貫穿時間。而我也將繼續把整條蟲區別成形形色色的切片和階段,要麼它們組成了蟲,要麼可以把蟲切成它們。在做出如上說明後,我一直強調的一點可以表述如下:你不應混淆組成蟲的階段和整條蟲本身。階段之間互不相同——至少數量不同,或許其質也不同——即便它們相互組成了僅有的一條蟲。

可是要讓不同的階段相互連接成一條時空蟲,具體需要具備哪些條件?相關的形而上黏合劑是什麼?如我們所見,在火車的案例中非常容易答出是什麼把車頭、車尾和其他車廂粘在一起,構成了僅有的一列火車:即它們需要以正確的方式鉤在一起。但這是空間組成部分的案例,而非時間組成部分的案例。如果要把「階段」或「時間切片」粘在一起,我們該如何表述呢?以我的汽車為例子。1990年的汽車階段何以與2006年的汽車階段屬於同一輛汽車,即同一條時空蟲中?把這些階段粘在一起的形而上黏合劑是什麼?使得這兩塊切片屬於同一輛汽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我認為答案是這樣的:如果它們是同樣一堆金屬、塑料和線路,那它們就是同一輛車。畢竟,汽車又能是什麼呢?汽車不過是一些金屬、塑料、橡膠和線路。這肯定已經是我汽車的全部了。我的汽車不過是其中特定的一堆,這同一堆從1990年起,到2000年,再到2006年都一直存在著。而黏合劑,即汽車處於時間流變中同一性的關鍵,就是那同一堆東西。(當然,如果這一堆東西被砸扁,沒了汽車的樣子,那麼它就不足以稱作一輛汽車了!對我的汽車來說,繼續存活就意味著它作為同一堆東西一直保持著汽車的形態。)

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事物必須保持原子層面上的同一性,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想想我的方向盤。每次我手握著方向盤駕駛時,都會帶走成千上萬個原子。明顯的事實是,即便方向盤損失了一些原子,它仍然是同一個方向盤。那麼,即便損失了這些原子,你所擁有的仍然是同一輛汽車。同樣地,我雖然時而更換汽車輪胎,但是即便有這些改變,我的汽車仍然繼續存在。為什麼呢?因為從整體上來說,它仍然是同一堆東西。

以上討論顯然點出了一個有趣且重要的問題:可以改變多少的組成部分卻不至於改變一堆東西的同一性?如果這本書的主題談論的是時間跨度中的同一性,那麼這將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可我們只是通過同一性問題來引出我們真正思考的問題,即時間跨度中個人同一性的本質,所以我不會進一步深究這樣的問題。我只想為你點明如下觀點:即便其一部分組成部分如原子在時間跨度中發生了改變,一堆東西的同一性仍然可以成立。即便你替換了比原子更大的組成部分(比方說頭燈或輪胎),一堆東西的同一性也仍然可以成立。這正是我汽車這一案例中的情況。我的汽車從1990年至少繼續存在到2006年,其原因在於它保持了作為一堆東西的同一性。而當我於2010年在廢舊品車場看到一輛汽車並問道:「這是不是我的汽車呢?」問題變成了:我眼前的這一堆東西,和過去曾是我汽車的那一堆東西,是不是同一堆?我並不清楚它們是不是同一堆。但這個觀念正是關鍵所在,這便是相關的形而上黏合劑。

由此,我們最終可以轉向我們真正關心的案例了,即個人同一性的案例。我是謝利·卡根,正於2011年輸入這些文字。現在,請想像某人活到了2055年,而你問道:「那人是謝利·卡根嗎?」我們還不知道答案是什麼,為了安全起見,我們給那個階段的某人取個名字,我們叫他「X先生」(見圖6.9)。你指著X先生問道,他跟謝利·卡根是不是同一個人呢?

圖6.9

到了這份上,我相信,你已經不會再犯那種我一直提醒的錯誤了,完全能理解問題的真正含義。我們所問的並不是人的階段,並不是說X先生和你在2011年所指的人處在同一階段。我們把這早先階段的人叫作「謝卡2011」。(是不是聽起來像一部計算機的名字?給我來一台謝卡2011!)結論不言自明,X先生和謝卡2011並不處於同一階段。畢竟,謝卡2011頭髮茂密,有絡腮鬍,站得還算直;而X先生則恰恰相反,他已然謝頂,沒留鬍子,走路時彎腰駝背。我們所問的並不是X先生這個人的階段是否和謝卡2011這個人的階段相同。我們要問的實際上是:這裡到底有幾個人?有幾個長久貫穿於時間的實體?你想弄清楚的是,X先生所屬的那個人,和謝卡2011所屬的那個人,是否為同一個人。

人的各個階段顯然是不同的,但通過觀察不同的階段,我們可以找出那個構成人的整條時空蟲。你所問的正是那條特定的時空蟲(你通過觀察X先生而指稱的那條),和你之前指稱的那條(當你觀察謝卡2011時),它們是不是同一條時空蟲?

答案估計是:這取決於形形色色的階段是否由正確的形而上方式粘到了一起。所以,我們要弄明白的一件事即是,要使兩人所處的階段組成同一個貫穿於時間的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什麼?相關的形而上黏是什麼?如果我們可以弄清楚這個問題的答案,至少可以知道,如果要確定那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需要去做哪些探究。合劑最終,我們當然想知道我是否可以在死後繼續存活。我們先暫時回到一個更簡單的案例:我能否活過這個週末?如何才能實現它?要活過週末,就得有某人在下週一還活著,而那個某人,必須和今天即本週四輸入這些文字的人是同一個人。或者,從階段的角度來看這個觀念,即下週一得有個某人仍然處於活著的階段,而那個階段和當前階段(即本週四當前時刻,在我的書桌前)必須屬於同一條時空蟲。這些階段必須以正確的方式粘到一起。

當然,在我們知道相關的黏合劑之前,沒法判斷這個問題的對錯。但我預期——不僅僅是預期,我熱誠地希望!——它的表述是對的。我假定下週一這裡將會有個某人的階段,它將會以正確的方式——無論這種方式是什麼——與當前坐在我書桌前的這個人所處的階段粘在一起。

假如我又問道:我能夠在死後繼續存活嗎?我來做點樂觀的預計,假定我能活到2040年,那時我還沒到90歲呢!這可不是不著邊際的樂觀(這有點樂觀,但也沒樂觀到不著邊際)。現在我們再悲傷地假設,我的肉體於2041年死去。然後我問,2041年的時候我能夠在死後,也就是說在我肉體死亡之後繼續存活嗎?這要如何才能成真?那麼就得有個人,比方說在2045年還活著,而那個人必須得和我是同一個人。同樣的說法以人的階段和時空蟲等術語來表達,即2045年那個人的階段,得和當前2011年坐在我書桌前的那個人的階段,屬於同一條時空蟲(見圖6.10)。

圖6.10

這聽起來可真不錯,但這有可能嗎?有可能會有某個人,即便在我肉體死亡之後,依然和我是同一個人嗎?這真的有可能嗎?不幸的是,我們還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至少在我們弄清楚如何在時間跨度中保持個人同一性之前,無法回答這個問題。當我們要處理的是人——既不是火車,也不是汽車,而是人——的問題時,那個相關的形而上黏合劑是什麼?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什麼?在我們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沒辦法說死後繼續存活是極有可能的。

靈魂論(The Soul View)

假設我們相信靈魂的存在,就此自然會提出:個人同一性的形而上學關鍵在於擁有同一副靈魂。

如果我是一位二元論者,我可能會說:「現在坐在這張書桌前的是一具特定的肉體。但是一副特定的靈魂,即謝利·卡根的靈魂通過一種特別且緊密的方式和這具肉體相連。而下週一繼續撰寫此書的那個人仍然是謝利·卡根的,取決於如下事實,即那仍然是同一副靈魂。只要下週一繼續在這兒工作的是同一副靈魂,那麼他就依然是謝利·卡根。然而,如果未來寫下那些文字的是不同的另一副靈魂,那他將不再是謝利·卡根。」

如果我們相信靈魂的存在,那麼如上推導便再自然不過了。它也許不是二元論者唯一可選的方案,但肯定是二元論者最可能做出的推導,即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就在於擁有同一副靈魂。同一副靈魂,同一個人;不同的靈魂,不同的人。我們把這叫作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the soul theory of personal identity),或者簡稱為靈魂論。

那麼想像上帝,或者魔鬼,或者你所知的其他神怪,出於任何古怪的原因,切斷了我肉體和靈魂之間的正常聯結,然後再把線路連上,激活一個不同的靈魂,讓它在下週一控制這具肉體。然後,我們再想像那個人出於任何古怪的原因——或許為了做些哲學闡釋——決定下週一還是要來到我的辦公室,然後撰寫我的書。根據靈魂論,下週一寫下那些文字的人將不會是我。為什麼不是呢?因為我們剛才設定了那不是同一副靈魂,而是不同的靈魂。根據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擁有同一副靈魂。

根據這個觀點,當我自問「我能活過這個週末嗎」的時候,我所問的是:「下週一的時候我的靈魂還在嗎?」只要我的靈魂仍然存在且仍在運作,那麼那就依然是我;我還活著。事實上,看得更遠一點兒,即便我的肉體在這個週末死去,只要我的靈魂繼續存在,我就繼續存在。畢竟,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擁有同一副靈魂。只要我的靈魂繼續存在,那就仍然是我,不管我的肉體是否還活著。

當然,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相信靈魂的人才主張死後至少有繼續存活的可能性,我們只需把靈魂存在的信仰納入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中去即可。我們並不清楚靈魂是否在肉體的毀滅後繼續存活,但這至少看起來像是一個真實的可能性。所以,即便我不能證明在我的肉體死去後,我的靈魂將會繼續存在,至少我可以這麼說:我有可能在死後繼續存活。

相反,如果我們並不相信二元論,那麼身後繼續存活的可能性就不這麼可觀了。如果我們同意物理主義者的觀點,認為人不過是一具擁有人格功能的肉體(參見第二章),那麼在他的肉體死去後,他怎麼可能依舊存在?死後繼續存活的觀念看起來十分不合乎邏輯。

我們會在稍後深入討論物理主義者手頭可選的立場。然而現在,我們還是回到靈魂論。正如我們所見,在這個觀點看來,只要是同一副靈魂,我就仍然是我;如果靈魂改變了,那麼就不是我了。考慮一下以下的可能性:假設在週末的時候,週日凌晨3點,上帝在我熟睡時把我的靈魂換成了另外一副。他把那副新的靈魂塞進了我的肉體,然後把我所有的記憶、信念、慾望和意圖都給予了那副作為替換的靈魂。假設上帝造就了這一切,那麼接下來會怎麼樣呢?某人將會在週日的早晨醒來,說道:「嘿,今天真不錯。今天能活著真好。今天又是謝利·卡根美妙的一天。今天是工作的好日子。」但是這裡出了岔子。他自稱是謝利·卡根,但他不是。根據靈魂論,那個人不是我。根據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那個人必須得有我的靈魂才能成為我。而在這個故事中,他並不擁有我的靈魂。假設我的靈魂在週日凌晨3點被毀滅了,上帝創造了一副新的靈魂,所以那並不是我。這裡確實有一個人存在著,那個人剛降生不久,也許他會活得很久很久。但他和當前正在寫下這些文字的我——謝利·卡根——並不相同。因為根據靈魂論,只有擁有我的靈魂才能成為我,而在我們的設定中,那是一副不同的靈魂。

讓我們來思考一下這意味著什麼。如果上帝在週六晚上替換了我的靈魂,毀滅了原先的靈魂,那麼我就死了,在週日早上醒來的那個人不是我。當然,他自認為是我。他自思自忖:「我和上禮拜寫作哲學的那個人是同一個人。」但他錯了。他和那個人不是同一個人,因為靈魂已經不同了。他已經錯了,而且極為重要的一點是:他沒有任何途徑可以發現這一點。他可以審視自己的信念、慾望、記憶,但根據靈魂論,這些都不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關鍵在於擁有同一副靈魂,而這是無從審視的。你無法看見靈魂以發現它是不是同一個。如果發生了我們假設的這種狀況,在週日早晨醒來的那個人就不是謝利·卡根,不是在上一周曾寫作哲學的那個人,然而他卻沒有任何途徑可以發現這一點。

現在你需要問自己的問題是:你怎麼知道這種事情昨晚沒發生在你身上?你今天早上醒來,想著自己還是同一個人,還是喬、勞拉、薩莉,諸如此類,還和昨天閱讀此書的那個人是同一個人。可你怎麼弄明白呢?你怎麼可能弄明白?如果上帝給你替換了一個新的靈魂,毀掉了原先的靈魂,然後把所有原先的記憶、信念、慾望、目標等都給了新的靈魂,那麼昨天閱讀此書的人就已經死了。現在閱讀此書的人可沒活到你的歲數,比如20歲、50歲,他在幾個小時前才誕生,而你卻沒有任何途徑可能發現這一點。

你如何弄明白,不僅僅要弄明白這樣的事昨晚沒有發生在你身上,更要弄明白這樣的事不會每晚都發生、每時每分每秒都發生?上帝拽出了原先的靈魂,毀滅掉它,然後放進一個新的靈魂。說不定靈魂的壽命只有1分半鍾!如果這是真的,那麼根據靈魂論,人也將命如蜉蝣。肉體可以持續20年、50年、80年、100年,然而人卻只能存活1個小時,或者1分鐘,如果靈魂每分鐘替換一次。而你將無法發現這一點。

這些質疑首先由英國17世紀偉大的哲學家約翰·洛克提出,他認為這個問題難以攻克,無法解答。7我們無法把這種提法當真,它說我們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得知,今天明天,此時彼時,這一分下一秒,我還是不是我自己,這不合情理啊。這並非是說這樣的觀點有任何不合邏輯之處,它並沒有提出任何邏輯上自相矛盾的說法。你只需要問問自己:「難道這就是個人同一性嗎?就是說,我完全無法弄明白我是否從這一分活到了下一秒,從此時活到了彼時?」洛克認為這並非個人同一性的內涵,只要想到靈魂論所隱含的含義,你就沒法把它當真。

請注意,這不是證明靈魂並不存在的論證。如果你覺得這一論證令你信服,它想要表達的是,即便靈魂存在,它們也不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所在。這一論證並沒有反對二元論,它反對的是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所以我們得問自己的是,我們還有什麼可取的主張?還有什麼更好的提議?還有什麼可能被我們指認為形而上的黏合劑,亦即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所在?

肉體論(The Body View)

如果要另闢蹊徑地去思考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所在,最自然而然的替代提議便是:關鍵在於擁有同一具肉體,而不是擁有同一副靈魂。我們把它叫作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the body theory of personal identity),或者簡稱為肉體論。請注意:即便你相信靈魂的存在,也不妨礙你接受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二元論的規則中沒有任何一條否定如下觀念,即在時間跨度中保持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擁有同樣的肉體。因此,即便你相信靈魂的存在,你仍然能夠接受肉體論;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你不相信靈魂的存在,那麼除了接受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你別無選擇。

真實情況是,這一論斷表面上具有欺騙性。對於物理主義者來說,除了肉體論以外還有別的主張可以採用。稍過幾頁,我們就會討論這一主張,但首先,我們將條分縷析地考察肉體論。

在這個理論中,個人同一性的奧秘在於擁有同一具肉體。現在,我想你一定記得,在本章的前面,當我討論如果我要活過這個週末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時,我一直指出那天是週四。假設那已經是昨天了,你現在讀到的文字,是我在新的一天,即週五寫下的。我們提出以下問題時需要更謹慎一些:我像剛才那樣描述這個情況,是正確的嗎?如果我說我和週四寫下那些文字的人是同一個人,我正確嗎?

根據肉體論,答案取決於當前正在寫下這些文字的這具特定肉體,即這堆特定的肉與骨,和昨天寫下那些文字的那具肉體是不是同一具。如果它們是同一具(順便說一下,當然是同一具),那就是同一個人。所以,我正是昨天那個寫著「個人同一性」的人,因為我和他擁有同一具肉體。這就是肉體論的觀點。

此處和靈魂有所不同,靈魂是否替換了太過於神秘,根本弄不清楚,而要審視在場的是不是同一具肉體,就沒那麼深不可測了。儘管你並沒有這麼做,但你其實可以潛入我的房間,看著我的肉體入睡,直到第二天早晨醒來。你可以追蹤這具肉體(follow the body),直到他坐下來開始輸入這些文字。你可以在空間和時間中追蹤這具肉體,並說:「嘿,你看,這和週四在寫作的那具肉體是同一具。」同樣地,我們也可以(至少在原則上)在早先的例子中追蹤汽車,然後說這是同一堆金屬、線路、橡膠和塑料。我們可以在空間和時間中追蹤某人,確認他是同一具肉體。如果這是同一具肉體,那就是同一個人。這便是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

現在假設我們接受了肉體論,然後轉向如下問題:我能否在死後繼續存活?我能否在肉體死亡後繼續存活?乍看之下,答案似乎必然是:「當然無法繼續存活。」當我的肉體死去後,它就開始腐爛。它慢慢分解,變成微粒融進土裡,諸如此類。我的肉體徹底分解要花去數年、數十年,甚至數百年,但一旦我的肉體死去後,它就不復存在了。既然我要繼續存活就得有某人是我,而「某人是我」的條件是他擁有和我一樣的肉體,那麼我怎麼可能在肉體死亡後繼續存活?如果我要在肉體死亡後繼續存活,那麼我的肉體就必須依然存在,但它並不在場!所以,我沒法繼續存活。乍看之下,這便是應有的結論。

但是再看一看,肉體死亡後的繼續存活至少還有一種邏輯上的可能性。我只需把我的肉體復原,即讓肉體復活。現在我不會深究我們是否該相信肉體復活確實會發生的問題,我不過是想提請大家注意,有一些宗教傳統會教導並信奉這種可能性。尤其值得提及的是,早期的基督教就有信條類似於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相信肉體復活將會在審判日這一天或之前發生。無論如何,神施行奇跡,把所有相關的微粒重新聚合,轉化成我的肉體。我們肯定都能很好地理解這種可能性,即到了審判日,同一具肉體就復活了同一個人。值得強調的是,即便我們不相信靈魂的存在,只要我們願意認同肉體復活,仍然能相信死後,也就是肉體死亡後繼續存活的可能性,至少看起來是這樣的。

讓我們再深入考察一下。如上的討論,假設上帝在審判日重新聚合的肉體將仍然是我的肉體,這真的對嗎?我傾向於認為這是對的。如果上帝把組成我肉體的所有特定微粒都集聚起來,以正確的順序重新組裝它們,比如把這個鈣原子放到那個氫原子旁邊,諸如此類,那看起來就應該是我的肉體了。(當然,關鍵在於上帝要以正確的方式重組那些微粒;如果他用一輛汽車的微粒重組我的肉體,那麼得到的顯然就不是我的肉體。)

以下這個類比會讓你明白這些討論的意義。假設我的表罷工了,我把它帶到鐘錶匠處。為了清潔並修理它,鐘錶匠把它拆開。他拭去了齒輪上的銹跡(現在的手錶裡面還有齒輪嗎?我們想像那是一隻老懷表),清潔了所有部件,把它們擦亮又打光,然後再把整個表組裝回去。一周後,我回來問:「我的表呢?」然後他把它遞給我。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十分順利。

現在再想像我對鐘錶匠說:「等等,夥計,沒那麼快。這不是我的表。它確實是由我的表全部同樣部件構成的,那些部件確實都以我的表的順序組裝在一起,但它仍然不是我的表。」這麼說聽起來就大錯特錯了。相反,在我看來,這個例子中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那就是我的表。(當然,我的表被拆開了一段時間。我們也許可以說,我的表在那段時間裡並不存在,但我並不確定。令人高興的是,它又被重新組裝回來了。既然這樣,那就還是我的表。)

如果在表的問題上這才是正確的說法,而且據我所見這確實是正確的說法,那麼上帝在審判日也可以做到同樣的事情。他可以拿著構成我們的微粒,它們已然散佈在地球各處,然後重新把它們組裝回去,說:「哈!這就是你的肉體。」如果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成真,那麼,那將是我。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

但我們還得顧慮另一個不同的例子,這個例子似乎與這個觀念,即肉體可以分解又重組的觀念相左。當代的形而上學者彼得·范·因瓦根曾提及過一個例子。假設我的兒子用積木搭出了一座精巧的塔,這座塔實在是令人驚歎。8他說:「媽媽回家的時候讓她看看。」然後他就上床睡覺去了。在他睡覺後,我開始打掃房間,接著……糟糕!我把塔給碰倒了。我說:「天吶,他要生氣了。我答應他會小心的。」我要做的便是拿起積木再把塔搭起來,我搭出來的塔和我兒子搭的有著同一個形狀和同一種結構。事實上,我非常小心——也許每塊積木都有標號——我讓每塊積木都回到了我兒子第一次搭塔時放的同一個位置。

好了,我搭(或者重搭)好了塔。我妻子回家後,我說:「看看我們兒子搭的東西。這是我們兒子搭的。」嗯,這聽起來可不對。那不是我兒子搭的塔,那是我搭的塔。那是一座複製出來的(duplicate)塔。當然,如果我兒子醒來,我不告訴他真相,他也不會知道那是一座複製品。但是,當你把一座積木塔打散然後再一塊塊搭回去,那搭出來的塔和你開始搭時複製的那座塔就不是同一座了。這就是范·因瓦根的觀點,我得承認我認為他說得很對。如果我指著那座塔說「這是我兒子搭的」或者「那和我兒子搭的塔是同一座」,那麼我就說錯了。

因此范·因瓦根總結說,如果你有一個事物,你把它拆開,然後再重新組裝回去,你此時有的和你一開始有的就不再是同一個事物。即便審判日來臨,上帝重組了所有微粒,復活了肉體,那也不再是你一開始所擁有的肉體了。如果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擁有同一具肉體的話,那麼這將不是同一個人。審判日來臨,我們得到的不過是自己的一個副本,不是自己。這就是范·因瓦根對肉體以這種方式復活的反駁。

我不得不承認,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些形而上的問題。在考慮積木塔的案例時,我發現自己傾向於認同范·因瓦根的觀點,認為那不是我兒子搭的塔;但在考慮表的案例時,我發現自己認為那是同一塊表。所以,我所能做的就是邀請你來思考一下這兩個案例,然後問問自己,我們應該採納什麼樣的觀點。當然,對於那些認為前後兩座塔是同一座的人來說,這裡不存在任何問題。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表和積木塔兩個案例中,重組後的事物仍然是同一個。由此,如果我們重組肉體,那依然是同一具肉體。同樣地,如果有人認為范·因瓦根關於積木塔的觀點是正確的,基於此也認為他可以就表得出同樣的結論,即重組後的表不再是同一塊表,那也不存在任何問題。這樣的人簡單地認為肉體復活不能塑造同一具肉體,審判日醒來的也就不再是我了。

倘若你像我一樣,在表和積木塔這兩個案例上持不同的觀點呢?我們能否在案例之間找出些重要的區別,說你重組一塊表時,表還是同一塊表,而你重組一座積木塔時,它就不再是同一座塔了呢?顯然,一個重要區別並不足以支撐這種主張,我們需要一個充分的解釋,來說明為什麼這兩件事物在重組的案例中以不同的機制運作。然後我們當然還應該深入考察肉體復活的案例:重組一具肉體到底更像表的案例,還是更像積木塔的案例?

我不得不承認,我並不清楚這些案例的最佳結論是什麼。我傾向於認為:重組表,還是同一塊表;重組積木塔,就不再是同一座塔了。也許其中有某種區別,但是我並不清楚。我沒有一個清晰的理論來說明這種區別,由此我也沒法斷定,一具重組的肉體到底是同一具肉體還是不同的肉體,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形而上學的難題等待著任何對闡明同一性理論有興趣的人去解決。

一旦我們能闡明這一形而上學的理論,看似還是有可能去斷定說,復活的肉體將會是同一具肉體。所以,我假設至少存在著肉體復活發生在我身上的可能性。

當我們接受肉體論時會得出什麼結論?死後還可能有人存活嗎?我還能夠在自己的肉體死去後繼續存活嗎?就我所見,這種可能性仍然存在,儘管這條求知路上擋著一些未解之謎,令我看不透去路。我得提醒你,這並不是說我相信審判日將會來臨,而上帝將在那一天重組人們的肉體,但至少這看起來像是一個合乎邏輯的可能性。

我們來完善一下肉體論。根據這個理論,同一個人得擁有同一具肉體。當然根據我們對日常事物的考量,我們知道事物要保持同一性並不需要在每一個最細微的部分都保持同一。我已經提請你注意,我每次開車都會從我汽車的方向盤上刮走許多原子,但這沒問題,它仍然是同一個物理對象。即便損失了一部分,也完全無損於方向盤的同一性。同樣的道理當然也適用於肉體。當你被太陽曬傷時,你的皮膚會脫落,你會失去你肉體的一些原子,但這並不要緊,你還擁有同一具肉體。如果肉體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即便我們常常得到或失去原子,也無須在意。

現在設想某人減去了大量的體重,她的感受也不同。人們對待她的方式有所不同了,她甚至可能感受到自己有所不同了。我們甚至可以不太嚴謹地說,彷彿她已是「一個全新的人」。但嚴謹說來,我們並不認為她真的成了一個全新的人。這可不像我們說:「可憐的琳達,她去那個水療會所減了50磅(約22千克。——編者注)後死掉了。活著的是另一個擁有琳達所有兒時記憶的一個仿造者。」我們並不會說那是「一個不同的人」。我們會說:「那是同一個人,她減了很多體重。」

顯然,這對肉體論並不成問題,就肉體論而言,問題在於是否為同一具肉體。那仍是琳達的肉體,即便她減去了那麼多體重。同樣地,你在吃完晚飯後也仍然是你的肉體,即使一些新的微粒被你的身體吸收了,而它們之前並不在你的肉體中。因此,肉體中發生的一些改變,完全無損於肉體的同一性。

當然,這不意味著所有改變都適用。假設琳達上床睡覺,而我們在夜半時分把她的肉體分解成原子,然後給她放上一具新的肉體,那就發生了百分之百的改變,這顯然就改造得過頭了。但是,一些相對細微的改變是可以接受的,體重減少導致的較大改變看起來也不成問題。

什麼樣的改變會影響肉體的同一性,什麼樣的改變則不影響呢?尤其是我們如果把肉體當作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應該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呢?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我認為肉體的各個部分並不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比如你減去很多體重,減去了你肚子上的肥肉,那不成問題,你還是同一具肉體。

這裡還有一個我喜歡用的例子。在《星球大戰》電影中,黑武士亮出他的光劍,砍下了天行者盧克的一隻手。「盧克,我是你的父親。」黑武士緩慢莊重地說道。「不!」盧克尖叫道,他的手就唰地落了下去。但在緊接著的下一幕中——這總是令我驚歎不已——盧克的肉體接上了一隻人造手,然後他們再也沒有提過這件事!沒人說:「噢,可憐的盧克。當黑武士砍下他的手後,他就死了。」

顯然,並不是肉體的所有部分都至關重要。你在失去一隻手後仍然能夠繼續存活,身體還是同一個,除卻它少了一隻手。假設黑武士的光劍對準上面砍下了盧克的整條手臂,那麼盧克還是他自己,那還將是盧克的身體;或者做更壞的假設,黑武士砍下了四肢,那麼盧克還是他自己,因為那仍然是盧克的肉體,即便它沒有手臂也沒有腿。

那麼,身體到底哪一部分是至關重要的呢?現在假設盧克的大腦被毀壞了,在我看來,我們就會做出非常不同的論斷了。假設黑武士使用原力——當然是黑暗面的原力——把天行者盧克的大腦變成了豌豆湯,我認為我們會說:「唉,盧克不在了。」即便他們事後給他配上一個人造大腦,一個替代大腦,然後接通大腦和身體,那也不再是盧克了。

所以,肉體論的一個改良版本如下。根據這個版本,考慮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問題在於是否擁有同一具肉體,但並非肉體的所有部分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肉體最重要的部分是大腦。為什麼是大腦呢?毫無疑問,這是因為(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大腦這個身體器官是我們所謂的人格(personality),即你的信念、慾望、記憶、恐懼、野心和目標等的居所。它們被容納在大腦中。所以,大腦的這一部分是肉體保持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所在。

這便是我傾向的肉體論的最佳版本。我們可以零星地在各處找到這個想法,即「大腦即關鍵」的例子。讓我來和你們分享一個。這是我兄弟幾年前從網上找到並發給我的一個段子。據說它來自一場真實的審訊,其間一位律師盤問了一位醫生。我並不知道這個段子是真的,還是什麼人捏造出來的,但據稱它是真的。

問:醫生,在你驗屍前,你查驗過脈搏嗎?

答:沒有。

問:那你查驗過血壓嗎?

答:沒有。

問:那你查驗過呼吸嗎?

答:沒有。

問:所以,當你開始驗屍時,病人還有可能活著了?

答:不可能。

問:醫生,你憑什麼這樣肯定?

答:因為他的大腦放在我桌上的罐子裡。

問:即便如此,病人是否還有可能活著?

答:是有可能,他可能在哪裡活著當律師。

這個段子好笑之處在於,那個律師顯然是個白癡。可為什麼這個律師「明顯」是個白癡呢?因為我們都認為「失去一隻手,人可能還活著;失去一條手臂或一條腿,他也許還活著;但失去大腦,他就肯定活不下去了」。這甚至稱不上是哲學證明,它表明的不過是我們深信身體的關鍵部分是大腦。

我們來思考一下持有這種觀點的含義所在。假設我們採納了肉體論的這個版本,而我接受了肝臟移植手術。我們就在這裡取出了我的肝臟,然後把瓊斯的肝臟放進我身體。那麼,雖然我接受了肝臟移植手術,但我還是我自己。再假設我們取出了我的心臟,然後把瓊斯的心臟放進去。那麼,雖然我接受了心臟移植手術,但我還是我自己。再假設我們取出了我的肺,然後把瓊斯的肺放進去。現在我接受了肺臟移植手術,可我還是我自己。最後,假設我們取出了我的大腦,然後把瓊斯的大腦放進去。我接受大腦移植手術嗎?不是的!事實上是瓊斯接受了肉體移植手術。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軀體(torso)移植手術。如果我們接受肉體論的這個版本,就會認為,肉體保持個人同一性的關鍵部位並不是同一具軀體,而是同一個大腦。正如我們接受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就會說「追蹤你的靈魂」(follow the soul)一樣,如果我們接受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之大腦版本,就會說「追蹤你的大腦」(follow the brain)。同一個大腦,同一個人;不同的大腦,不同的人。

正如我所說過的,我認為這可能是肉體論的最佳版本,但並非所有肉體論者都同意這個觀點。比方說,有些肉體論者就認為肉體的關鍵部位是軀體。9所以,你如果你想要追蹤自己,就得追蹤軀體,而不是大腦。我並不認同這種觀點。至少就我接受肉體論的基調而言,我傾向於認為你應該追蹤大腦。即便軀體論者認為當你接受大腦移植手術時,你其實接受了大腦移植手術,因為軀體還是同一具;但在我看來,當你接受所謂的大腦移植手術時,更合理的說法是另外那個人接受了軀體移植手術。如果你要追蹤自己,你就得追蹤大腦。

那麼多少比例的大腦是必須的呢?我們是否需要整個大腦?也許不是,畢竟我們已經發現,其他肉體部位並不是人格居所的必要部位,我們並不需要追蹤它們。我們可以自問,我們需要用整個大腦來容納人格嗎?

科學研究表明,大腦中有很多冗餘部分,即便失去你的一部分大腦,你仍然是一個正常運作的人;尤其,左右半腦間有很多冗餘部分。這是否意味著你可以毀掉半個大腦,卻不會影響人體的正常運作,也不會導致你喪失自己的人格?可悲的是,事實並非如此。我們的左右腦並非所有的東西都是冗余的。

但是,我們假設確實有一半是冗余的。就像科幻小說中一樣,設想我們的演化使一半大腦變作了備用安全器官,任何一半大腦都足以保證我們正常運作。現在,我們再深入考慮一下大腦移植手術的情況。

版本一:一場事故牽連了史密斯和瓊斯。瓊斯的軀體毀壞了,但他的大腦完好無損;史密斯的大腦毀壞了,但他的軀體完好無損。我們取來瓊斯的大腦,把它放到史密斯的軀體裡,接回所有線路,然後某人甦醒了。他是誰?如果我們追蹤大腦,那是史密斯的軀體和瓊斯的大腦,所以甦醒過來的是瓊斯。

版本二:發生了另一場可怕的事故。瓊斯的軀體毀壞了,就像版本一一樣,但這一次他的左半腦也毀掉了。令人高興的是,他的右半腦完好無損。而史密斯的軀體還完好無損,但他的整個大腦都損毀了。我們把瓊斯的右半腦放進了史密斯的軀體,正確地接通所有線路,然後某人甦醒了。他是誰?他是瓊斯,因為我們追蹤大腦。或者更具體地說,是追蹤足以賦予你人格,即各種記憶、信念、慾望等的那部分大腦。要說一半大腦就足以賦予你人格,這可能不是真的,可假設一半就足夠了,那麼醒來的就是瓊斯了。

所以,物理主義者可以這麼說:「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肉體,保持個人同一性就在於保持肉體的同一性。」然後,我傾向於補充說,肉體論的最佳版本是大腦版本。這當然是物理主義者能夠接受的一個立場,而且這個立場也可為二元論者接受。畢竟,即便靈魂真的存在,靈魂觀也不一定推導出它們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雖然靈魂存在,但也許肉體的同一性(尤其是大腦的同一性)才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

這是物理主義者和二元論者都可以接受的觀點。但正如我先前提過的,物理主義者(對二元論者也是如此)可選的不止這一個立場。即便靈魂並不存在,我們也不必認為肉體的同一性才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我們可以認為,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人格的同一性。

人格論(The Personality View)

我們先回到洛克對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的質疑中去。他要求我們想像一個靈魂不斷被替換的案例,而其中記憶、信念、慾望、目標、野心和恐懼始終保持一致。即便靈魂確實不斷地改變,我們也難以承認這個案例中的人不具有同一性。為什麼我們這麼肯定地認為這是同一個人?大略來說,因為其人格始終是同一個。

我們再深入思考一下肉體論。我表明過肉體論的最佳版本是大腦觀,可它為什麼合情合理呢?為什麼我們不能說,天行者盧克在失去他的手後就死去了?很明顯,那是因為大腦是肉體中人格的居所。確實,我甚至還表明你可能並不需要整個大腦,只要足夠的大腦就可以了。但是多少才足夠呢?只要能存下人格就足夠了。

假如我們認為此處真正重要的是人格,為什麼我們不可以直接這樣來表述呢?為什麼不說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人格?為什麼不說假如某人擁有和我同樣的信念、慾望、目標、記憶等,簡而言之,擁有同一個人格,那他就是我呢?所以,這一新的提議認為,個人同一性的奧秘在於人格的同一性,而非肉體的同一性。我們把這個觀點叫作個人同一性的人格理論(the personality theory of personal identity),或者簡稱為人格論。(需要說明的是,在如是陳述這個觀點時,我把「人格」這個詞用作一個術語,用來方便地指代信念、慾望、記憶、目標等的總和。)

現在,請時刻記著,這個新觀點,即人格論,可以相容於物理主義。畢竟,我們沒說過,為了擁有人格,你得擁有一些非物質的東西。作為物理主義者,我們可以說任何既定人格的基礎在於以特定形式運作的肉體;即便如此,保持個人同一性的關鍵還是在於擁有同一個人格,而不是擁有同一具肉體。當然,擁有同一個人格最常見的方式就是擁有同一具肉體。假如我們繼續問:「那行使形而上作用的是什麼?保持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什麼?」我們可以說,即使肉體的同一性能賦予我們同一個人格,但個人同一性的根本仍在於人格的同一性。

那麼,還有沒有其他方式獲得人格的同一性?即某種不通過擁有同一具肉體就獲得同一個人格的方式?也許有吧。假設我罹患一種可怕的疾病,醫生把這個可怕的消息告訴我,說我的病最終會把我的大腦變成豌豆湯。幸運的是,在病情惡化到這一步之前,他們可以取出我所有的人格,然後把它們植入一個人造的替代品大腦中。就像你可以擁有人造心臟、人造肝臟或是人造腎臟那樣,你也可以擁有人造大腦,並把相關的人格刻錄上去。所以,在我的大腦變成豌豆湯之前,他們會取來一個人造大腦,賦予其我的人格。它會擁有所有和我相同的記憶、信念、慾望、恐懼和目標。

顯然,至少在今天,我們離做到這類事情還非常遙遠。這不過是一個科幻故事,但它展示了肉體和人格如何能夠分離。至少在原則上,我們似乎可以不通過擁有同一個大腦來擁有同一個人格。如果個人同一性的關鍵確實是人格的話,那麼換過人造大腦的那個人將還是我。

不管怎麼說,我要強調的是,即便我們是物理主義者,我們仍然可以接受個人同一性的人格理論。而作為物理主義者,我們當然會堅持說,這一切都有著物理的解釋,即通常和肉體掛鉤,以此來解釋我們為什麼有著自身的人格。但即便如此,個人的同一性的關鍵仍在於擁有同一個人格。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二元論者也可以接受人格論。比如相信靈魂存在的現代人格理論之父洛克,在他看來,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就不是靈魂。所以,你也許認為當物理主義者認為人格存在於肉體,或者基於肉體時,他就錯了;因為你是一位二元論者,認為人格存在於非物質的靈魂。然而,即便如此,二元論者可以既不違背自身教義,又認同個人同一性的關鍵並不在於擁有同一副靈魂,實則在於擁有同一個人格。我們再次回到洛克的例子。即便上帝每十分鐘替換一次我的靈魂,只要他每次這麼做時都把同一個人格刻錄在替換的靈魂上,那個人就仍將是我。(所以情況就變成了,即便靈魂始終被替換,它也和上帝替換我部分原子那樣無關緊要。)簡而言之,個人同一性的人格理論既可以被二元論者接受,也可以被物理主義者接受。

現在我們來理一下思路,我們已經列舉了個人同一性的三種基本理論,有靈魂論,有肉體論,還有人格論。我們還沒有嘗試——或者說苦苦嘗試——在它們之中做出選擇,但最終這是我們需要做的,我們會在下一章中做出選擇。而現在,我們先完善一下人格論。

我相信我們都同意如下觀點:即便身體的一部分有去有來,我們仍然能夠擁有同一具肉體。有些原子會加入,有些原子則會失去。天行者盧克失去了一隻手,薩莉阿姨換了一個骨盆……但並不是所有的肉體改變都會產生新的肉體。(當然肉體在質的方面並不等同,但在數量方面是等同的,即還是同一具肉體。)

而在人格方面,我們的觀點也是類似的。即便你人格的某些成分發生了改變,你所擁有的還是同一個人格。畢竟,我對「人格」的定義是信念、記憶、慾望、目標等的總和。我現在有的種種記憶很多都是我在10歲時沒有的。比方說,我還記得我結婚的情景,而我在10歲時肯定還沒結婚。那麼,人格論者會說:「噢哦,這是一個不同的人格。那個曾經是孩子的人不再存在了。那個人死了。他結了婚,改變了記憶,就死了。」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說法的話,那我們的生命就非常短暫了。畢竟,我現在也有些「我」在2小時前所沒有的記憶,還有些「我」在20分鐘前,甚至15秒前所沒有的記憶。如果每一段新的記憶都給你帶來一個新的人格,且我們接受人格論的說法,認為擁有同一個人格是繼續存活的關鍵,那麼沒有一個人可以活過幾秒鐘。

下面大概將是人格論的最佳版本,它不要求人格總是擁有同一套信念、記憶、慾望等的總和。相反,只要有足夠的重合(overlap)部分就滿足條件了,只要改變是漸進的就行。

你的人格可以隨著時間的推進而改變和發展(evolve)。當我還是個10歲的孩童時,我也有特定的慾望、回憶、信念。隨著年歲的流逝,我獲得了一些新的記憶,也失去了一些過去的記憶;我對某些事物改變了看法;我獲得了新的信念,同時也失去了一些過去的信念;我的目標也發生了改變。比如說,當我10歲時,我想長大後成為一名垃圾清理工。(那是我選的第一個職業!)但在成長的某個階段,我放棄了那個目標,不再想成為一名垃圾清理工。同樣地,當我10歲時,我對幼兒園有著歷歷在目的記憶,而現在我對幼兒園的記憶已經非常模糊了。但這並不是突然之間發生的,它是漸進的。因此我的記憶、信念、慾望始終都在改變,但關鍵的是,它們都漸進地改變著。比如說,我在人生中失去了很多記憶,但它們從來都不是突然一併丟失的。我的人格隨著年歲的流逝而緩慢地發展著。所以,當人格論者認為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擁有同一個人格時,他們的意思並非是說你得擁有完全相同的一套信念、慾望等,而是同一個緩慢發展中的人格。

我們來看一個類比。假設我有一條繩子,可以從房間的一頭一路拉到房間的另一頭。這當然是單獨的一條繩子,這一頭和另一頭是同一條繩子上的。而繩子是由什麼組成的呢?如你所知,繩子基本上是一捆纖維,這些極細的纖維以特定的方式編織在一起。有趣的是,那些纖維本身其實沒有那麼長。它們可能有幾英吋長,至多一英尺長。所以,沒有任何一條單獨的纖維可以一路拉到頭;或者,即便有少數幾條確實一路拉到頭了,但大部分纖維並非如此。這一事實使我們不得不問:「啊,所以頭尾並不是同一條繩子嗎?」不是的,我們完全不必認同這樣的說法。我們所認同的其實是,只要這些纖維以互相重合的模式延續下去,那麼就是同一條繩子。在某些點,一些纖維就到頭了,但大部分的纖維仍在繼續延伸,一些新的纖維又會加入,它們也會持續一段距離;最終也許這些纖維到頭了,但同時新的纖維一直在加入。我們可以讓老的纖維截止,新的纖維開頭,只要這一過程並不突兀,那麼就還是同一條繩子。反過來想,我取出我的剪刀,從中間剪掉了一英尺,那麼我們就得承認這不再是正確的重合和延續模式了。我們事實上將得到兩條繩子:一條在這頭,一條在那頭。假使反過來說,正確的重合和延續模式依然存在——只要我沒有去剪繩子,這就是我們原有的情況——那麼,那就是同一條繩子,從房間的一頭一路拉到房間的另一頭,即便它沒有一根纖維能夠單獨從頭拉到尾延續著。

人格論者需要做出這樣的類比。即便和10歲的時候相比,我沒有或只剩下很小的一部分記憶仍然和那時相同,這並不成問題,我們仍然可以說這是同一個人格,同一個發展的人格,只要其重合和延續的模式一直存在。新的記憶會加入,而有些記憶則會失去;新的目標會加入,而有些目標則會失去;新的信念會加入,而有些信念則會失去。即便有的話,也只是很少數的信念、慾望或目標會從小持續到老。但只要正確的重合和延續的模式一直存在,我們就擁有同樣的人格。而根據人格論,保持人的同一性只要求我們擁有同一個人格。我們不必留存任何特定的信念、慾望或是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