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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手指月,指並非月

20世紀70年代,我在布魯克林一座維多利亞風格的老房子裡度過了童年。這地方平淡無奇,治安也不是特別亂。街區裡還好,但在糖果店門前的街上真的發生過謀殺案。我父親在辦公室門前掛著一塊大牌子,上書「法律顧問」幾個字。曾有流浪漢闖進屋裡偷走了複印機,所以父親在屋外安上了鐵門和電子眼。我母親在當地高中教生物,但那些學生只是想學些如何造人的生物學知識罷了。我的家人都不太擅長表達或交流情感,父母在我出生前有過一些痛苦的經歷,要他們表達感情有些困難。所以在餐桌上大家基本都在邏輯的層面上交流,也就是我在上一部分裡提到的內容。此外還有另一種交流方式,那就是神秘主義。

神秘主義是我從嬉皮士口中和本地圖書館裡瞭解到的。嬉皮士在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風行一時,到了70年代數量仍然可觀。他們的人生哲學是:我們都受困於理性主義思想。為了衝破這種障礙,他們會去嗑藥,絕大部分是大麻和致幻劑。當時我還太小,沒法去參加他們的聚會,但我從保姆的男朋友那裡聽到了很多這方面的理論,有時候我們還會爭論起來。

他會向理性主義發起挑戰,通常我們就是這麼吵起來的:「為什麼要讓自己受制於思維和語言呢?不同的文化會催生不同的思想,你怎麼知道自己想的就是對的呢?你必須走出這種保守的理性主義思維,你要超越它。」當時我只有八歲,沒過一會兒這位嬉皮士就煩了,讓我自己去看電視,自己找保姆滾床單去了。

我覺得保姆的這個嬉皮士男友有些地方說得很對,所以就去了當地的圖書館(你會看到一個患有抽動穢語綜合征的小孩坐在那裡,一邊讀書一邊狂打嗝,每當你以為他就要停下了,他又會繼續打下去)。我借了一本哲學書,裡面有幾頁關於古印度聖書《奧義書》的內容,好像是我錯了,他對了。《奧義書》認為自我就是最終極的奧義,放諸四海而無不准。

自我「不死也不生,他不自何處來,也不到何處去,他像太古一樣永恆,即使身體不存在了,他也不會消亡」。(羅巴克,《羯陀奧義書》2:18)

要怎麼做到這一點呢?光憑想肯定是不行的!

非淨慾望騁,淨念慾望屏。
解除惰,散心不動意堅定,若至超意念,時乃最高境。
(羅巴克,《彌勒奧義書》6:34)

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還是個孩子,當時覺得這些話特別炫酷。意念?永恆?這兩樣我最感興趣了!人是會死的,這點我在很小的時候就知道了,真是讓人難過。晚上我會躺在床上,試著想像自己根本不存在。有時候我還真成功了,成功地嚇到了自己,但我突然意識到這樣做是無效的,我仍舊是以存在之軀去體驗不存在的自己。所以我還得想像自己在都不在這裡,這樣一來就把自己嚇得更厲害了。後來我又意識到這樣也不能在意識上把自己完全消滅,起碼還有個人坐在這裡想像呢。想到這兒,我就跑到父母的房間去,縮到了床底下。

邏輯沒能提供什麼幫助,它把事情搞得更亂了,什麼邏輯原理能證明人們死後依然存在呢?什麼原理能用來解釋並賦予萬事萬物以意義呢?我會死,每個人都會死,連宇宙都會消亡。那為什麼每天還要起床?看來神秘主義挺靠譜的!上初中的時候我認識了喬納森·布萊恩(Jonathan Blaine),我們在他家的閣樓上盤腿坐在墊子上,試著去尋找自我。後來我學習了佛學,在泰國的楚拉馬尼寺做了和尚,也遇到了遊歷全世界、贈予世人擁抱的大師,得到了他的祝福。我就是想去經歷一下《奧義書》上的內容,想去瞭解一下為什麼保姆的嬉皮士男友對這些東西這樣熱衷。

在經歷神秘主義的過程中,神秘主義者是怎樣認知現實的呢?很難說,因為沒法說。神秘主義者的內心是不可言說的。即便他們想要表達,說出來的話也是自相矛盾的。如果非要盡量表述出來,可以說他們認知的現實就是自相矛盾的。作為神秘主義者,我們並不排斥自相矛盾,這點和邏輯是不一樣的。我們充分理解現實中自相矛盾的現象。

《有知識的無知》一書的名字就很矛盾,它的作者是哲學家庫薩的尼古拉(Nicholas of Cusa)。他認為現實即是「coincidentia oppositorum」,也就是對立的巧合。《奧義書》也同意這個觀點:

彼動作兮彼休,
彼在遠兮又邇;
彼居群有兮內中,
彼亦於群有兮外止。
(羅巴克,《伊莎奧義書》5)

不僅現實是對立的,認識現實的這一過程也是矛盾的。

「此」非所思得,是有「此」思人。
思「此」而有得,其人不知「此」。
識者不知「此」,不識乃識「此」。
(羅巴克,《由誰奧義書》2:3)

《奧義書》的意思是,那些理解的人其實並不理解,那些不理解的人才是理解的。這話太難理解了!可能如果我們不理解,反而就理解了!邏輯會告訴我們,這些都是瘋話,不要去管,但誰說我們非要相信邏輯了?如果我們對數據感興趣,可以對不同文化圈中的人進行追蹤。當他們想表達關於人生的看法時,說出來的話都是自相矛盾的。但即便是自相矛盾,也可以說這些話都是真的。

在基督教神學體系中,阿雷奧帕古斯議事會成員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the Areopagite)曾寫道:「丟掉一切感知到和理解到的東西,丟掉一切可以知覺和可以理解的事物,你將被提升到那在一切存在物之上的神聖幽暗者的光芒之中。」這不是專門寫給嬉皮士的,一些正統的天主教神學家也擁護這種消極理論(某種程度上,僧侶就是有組織的嬉皮士)。根據聖托馬斯·阿奎那(Saint Thomas Aquinas)的觀點,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講,沒有語言能完整地描述上帝。他並不「好」,也並不「存在」——之所以這樣類比,是為了幫助我們理解這些意念之上的東西。

看來為了搞清這些東西,我們得去找個嗑藥的哲學家了。事實也確實如此,研究神秘主義最好的哲學家是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他的理論就建立在自己的親身經歷上。那時還沒有搖頭丸,所以他用的是笑氣,鄰居家上高中的孩子們稱之為「抽氣」,因為這些氣體可以從奶油罐子裡抽出來。詹姆斯認為致幻劑帶來的神秘主義體驗既抽像又妙不可言,你能從中得到一些領悟,又無法用言語表達出來。究竟什麼是「用言語表達出來」呢?作為《無言歌》的作曲者,費利克斯·門德爾松(Felix Mendelssohn)認為音樂的內涵就無法用語言表達,語言太粗鄙了。但你也可以這樣去形容,是「門德爾松在《威尼斯船歌》中表達的那種感情」。詹姆斯認為「似曾相識」就是這樣一種抽像而妙不可言的感受,突然間你覺得眼前的場景在哪裡見過,之前模模糊糊,直到這一刻才有了確切的感受。這種經歷沒法用語言形容,但卻能指引我們去瞭解一些其他問題。

在回顧了自己的笑氣之旅後,詹姆斯寫道:

此時我的心中已有了答案,迫切地想把感受到的東西表達出來。我們有一部分正常清醒的意識,稱為理性意識,它只是一個特殊的種類。在沉重的幕簾之後,還藏有完全不同的潛在意識。雖然平日裡感受不到,但若加之以一定的刺激,就會發現它們完整地存在在那裡,也許哪天就有了用處。

詹姆斯認為自己嗨了之後的體驗妙不可言,這說明我們的大腦對現實可以有多種不同的認知。

回顧自己的經歷後,我發現它們都指向了形而上學上的一點,這一點的關鍵就是和解。似乎世界上所有給我們造成麻煩和困擾的東西統統化為了一個整體。它們不僅合到了一處,還融成了一個整體。這個新整體不僅變得更好,還吸收消納了它的對立面。我知道以普通邏輯的形式很難講清,但且一試。

保姆的嬉皮士男友肯定會同意這個觀點。

這段話講述了矛盾,但它究竟想說什麼呢?矛盾的雙方可能都為真嗎?生活的本質可以既是一又是二嗎?聖誕老人可能既存在又不存在嗎?如果神秘主義者知道了一些沒法說出來的事,我們又怎麼知道是什麼呢?如果它妙不可言,為什麼有些句子能夠描述,而有些句子不能呢?

我哥哥弗利皮(Flippy)是劇作家、銀行職員,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他在能贏的時候還和我玩過摔跤、下過棋,贏不過之後就再也不玩了。如果他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神秘主義者可怎麼辦?他怎麼告訴我呢?他說:「我剛看了咱們全家去大峽谷的照片,發到『臉書』上了啊。」萬一這就是他通曉一切後最好的表達方式呢?希望問題不是出在他不喜歡穿浴袍、鬍子長又剃了禿瓢上。問題在於這句話太淺顯了,神秘主義不都應該很深奧嗎?也許問題出在「我剛看了照片」這句話一點都不神秘上。怎樣才能「聽起來神秘」呢?你在郵局收銀台旁經常能看到一些印著字的小木片、小石頭,上面的話都挺神秘的。比如,「身邊有無限可能,只等你去發現」。如果你在木片上印「我剛看了咱們全家去大峽谷的照片,發到『臉書』上了啊」,沒有人會買的,因為聽起來根本不神秘。「我剛看了照片」不能表達那些難於表達的事,「身邊有無限可能」就能夠表達,顧客能察覺出這種不同,這不就正說明神秘主義者無法表達的內容還是能表達一些出來嗎?在這個冷漠、高速又繁榮的時代,「能表達出一些」不就等於「能表達出來」嗎?都有人靠這些句子就能賣標語了。何況誰又想把自己的意思「完全表達」出來呢?你不想留點之後再說嗎?儘管語言有它的缺陷和局限,但仍是我們日常交流最主要的工具,如果我們想看看神秘主義者在說什麼,只能通過語言。但要怎麼去看呢?

[1]可追溯到19世紀德國的裸體主義者。

[2]以上譯文均引自《徐梵澄文集》第十五卷《五十奧義書》,三聯書店,2006年2月。下同。——譯者注

[3]阿雷奧帕古斯是古代雅典的最高法庭,議事會成員即最高法院法官。——譯者注

[4]譯文引自《神秘神學》,(偽)狄奧尼修斯著,包利民譯,三聯書店,1998年5月。——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