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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節標題無法描述本節內容

既然我們無法跳出自身的局限去觀察信仰、觀察事物、觀察它們是否「對應」,那還能做什麼呢?邏輯學家指出,若想成為一個優秀的思想家,最起碼的標準是不能自相矛盾。也就是我們不能既說某人是張三又不是張三,不能說珠穆朗瑪峰既是一座山又不是一座山。為什麼呢?因為這樣等於什麼也沒說!這時聽眾就會問了:「它到底是不是座山啊?」這就是自相矛盾的含意。塔米對待聖誕老人的態度就是自相矛盾的,她既相信又不相信。對待這類自相矛盾的問題,邏輯能為我們指出一條明路,它能教給我們一套有效的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

邏輯的發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世紀,起源於古代希臘、中國和印度這三個國家。為什麼邏輯沒有在古埃及或墨西哥這樣的文明中出現呢?因為這裡的農人們只信奉一個神,遵從一部法律,以同一種方式跳舞。他們會匯聚起來,和一群信奉另一個神、遵從另一部法律、跳另一種舞蹈的人通商。在那個時候,前面這三種文明都不是集權國家,沒有人逼迫大家接受同一個神、同一部法律、同一種舞蹈,所以他們必須找到一種溝通合作的方式。

我之所以將邏輯稱為「明路」,是因為這是我們自己的選擇,我們希望它能解決一些問題。之所以這樣選擇,是因為邏輯不會對我們產生束縛。邏輯是一種工具,也可以說是事物的一種排列方式,但又自成一體,不會因為我們做了不合邏輯、不合常理的事而惱怒、傷心、低落或是失望。說到底,它和你媽媽不一樣。你用或不用,它就在那裡。邏輯可以是我們為了某種目的而設計的一套理論結構,也可以是為了解決某個問題而去深入瞭解的某種事物。無論是哪種情況,我們都是帶著某種目的去選擇邏輯作為工具的。

那麼這個目的是什麼呢?

亞里士多德是一位影響了西方(和穆斯林世界)思想的哲學家,他實在太偉大了,以至於千年之後我們對他的稱謂都是「先哲」(The Philosopher)。他曾說,邏輯的本質就是矛盾律(law of self-contradiction)。沒有人在同一時間既是張三,又不是張三。邏輯存在的意義就是將我們從自相矛盾的困境中拯救出來,帶入能夠自圓其說的新境地。這是一條從認知失調、心理失衡到和諧融洽、思維清明的道路。如果我們能將自己的信仰清楚地闡釋出來,再通過調查審視、再次澄清的方式將矛盾點剔除,那麼就能將信仰全部理順,從而達到終極目的。那時我們就能確定什麼是存在的、什麼是不存在的,矛盾也將蕩然無存。

這裡有個小例子,我們可以通過它來看看邏輯是怎樣運轉的。

喬治是艾迪的朋友,有一天艾迪在商場偷了東西。售貨員問喬治:艾迪有沒有偷東西?這時喬治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忠於朋友,另一個是忠於是非觀。

我們來想像一下喬治和邏輯學家的對話:

邏輯學家:孩子,你挺難選的啊。

喬治:我該怎麼辦啊,邏輯學家!你能幫幫我嗎?

邏輯學家:這個嘛,我們先來說說你的問題吧。你覺得「看到犯罪行為應當揭發」是對的嗎?

喬治:肯定是對的。

邏輯學家:那你覺得「應該保護自己的朋友」是對的嗎?

喬治:當然!

邏輯學家:艾迪既是你的朋友又犯了罪,你既認為「自己應當揭發他」,又認為「自己應當保護他」,這就是矛盾點。

喬治:就是這樣!我該怎麼辦?

邏輯學家:讓我們定義一下術語,檢查一下推導條件。什麼是犯罪?

喬治:就是違反法律。

邏輯學家:揭發犯罪行為一定就是對的嗎?假設你身處納粹德國,有個朋友違反法律,庇護了一個猶太人,你會揭發他嗎?

喬治:不會。

邏輯學家:所以,「看到犯罪行為應當揭發」就是錯的咯。你能既當好人又保護你的朋友啦,矛盾解決了!

喬治:謝謝你,邏輯學家!

當然了,話也可以反過來說。邏輯學家可以從「好人總會支持朋友」談起,指出其中的問題,再推導到「好人有時也會揭發自己的壞朋友」。或者他可以更透徹地解釋一下「幫助」的含義,也就是說,好人也可以通過揭發的方式幫助自己的朋友,這樣他們才會懸崖勒馬。這些都能給喬治指出一條明路,幫助他解決矛盾,獲得思維上的統一。

有時,邏輯解決問題的能力太剽悍了。比如詭辯家柏拉圖有一次就有意忽悠了一位狗的主人,他是這麼說的:

1.你有條狗。
2.你的狗還有小狗。
3.如果甲有乙,乙有丙,那麼甲就有丙。
4.只有狗才能有小狗。
5.你有小狗(根據1、2、3條推出)。
6.你是條狗(根據4、5條推出)。

需要說明一下,這段對話裡的人不是狗,他是人。幸運的是,這位詭辯家的推導在邏輯上站不住腳。不能因為你有條狗,狗還有小狗,就說你是條狗。為什麼呢?

因為「有」這個字有兩重意思:1.「擁有」;2.「生育」。一旦我們搞清一字多義的問題,就能看破他的論證了。第一條裡的「有」和第二條裡的「有」意思不同,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第三條中的所有權推導是正確的,但套在「生育」的意思上就不對了。

這麼說,邏輯又力挽狂瀾了。

它能幫我們擺脫一些概念上的陷阱。

太管用了。

邏輯,幹得不錯喲。

但有些時候邏輯也弱爆了。即便我們理清了自己的觀點,對「你何時會背叛朋友」「好人何時會犯罪」「『幫助』的含義到底是什麼」這些困難的問題都有了答案,也還是有一些問題無法通過邏輯解決。我們稱這些問題為邏輯悖論,也就是一句話從邏輯的角度來看,既是真的也是假的。這裡就有一句:

「這句話是假的。」

如果這句話確實是假的,那麼它就變成了真的。如果這句話確實是真的,那麼它就成了假的。若想以邏輯為手段檢驗信仰的真假,這句話就會擋在那裡。也就是說,那些幫我們解決了喬治、艾迪以及盜竊問題的招數不再管用了,因為在之前的例子中,所用的詞語非常簡單,都是一些非常基礎的邏輯詞彙。

邏輯學家們試圖將數學手段引入,這下又冒出了另一大批悖論,我們稱其為集合論悖論。這裡有個例子:

我們有很多形容詞,其中有一些可以對自己進行描述,比如「中文的」這樣的詞。但有些詞無法對自己進行描述,比如「長的」這樣的詞,因為這個詞本身並不長。

我們可以用「自述性」形容那些能對自己進行描述的詞,用「非自述性」形容那些不能對自己進行描述的詞。

我們可以舉出一些自述性詞語的例子,比如:「形容詞的」、「多音節的」。

這裡還有一些非自述性詞語的例子:「英文的」、「無法理解的」。

那麼悖論就來了:當我們討論「非自述性」時,這個詞本身有沒有自述性?如果它是自述性的詞彙,那麼它就應當是非自述性的。如果它是非自述性詞彙,那麼它就應當是自述性的。在這種說謊者悖論的影響下,我們的思維在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間來回游移,舉棋不定。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哲學家伯特蘭·羅素想出了一個名為類型論的解決方法。也就是說,我們只需要用他的這套方法小心地說話,就不會再陷入悖論的泥沼了,舉例如下:

首先,我們要捨棄「自述性」這套給形容詞分類的方法,下定義的時候要倍加小心,說清楚它是用來形容哪類事物的,界定方式不能出現悖論。例如「長的」這個詞,可以用來形容物體,但不能用來形容單詞。如果你要找一種既能形容單詞又能形容物體的形容詞,那就是另外不同種類的形容詞了。目前這個詞是從「只能形容物體,不能形容單詞」的大箱子裡掏出來的,如果你有個東西想形容一下,只能從「形容物體」的大箱子裡往外掏,不能去「形容單詞」的大箱子裡翻。

反過來看,如果你想形容一個單詞,就只能在「形容單詞」的大箱子裡找,不能去「形容物體」的大箱子裡翻。但如果你既想描述事物又想描述單詞,怎麼辦呢?沒關係,我們還有專門針對它的箱子呢。我們專門有一個裝既能形容物體又能形容單詞的形容詞的大箱子,只不過它們屬於二級形容詞。我們有無數個這樣的箱子,羅素留給我們一種分類的方法,根據這套設計方法,我們就再也不會犯悖論的錯誤了。

按照羅素的類型論方法,「自述性」一詞是否有自述性的悖論就不會再出現了。沒有一個形容詞既能描述單詞,又能描述形容詞,因此也就沒有了能描述自身的形容詞。如果你能恪守這種方法,就不會陷入任何悖論之中,它就像是一種對思維的淨化。

邏輯學家兼哲學家阿爾弗雷德·塔斯基(Alfred Tarski)也以一種類似的方式解決了說謊者悖論:要定義「真的」一詞,就不能讓「真的」這個詞出現在定義中。

首先,塔斯基將「真的」定義為目標語言L,目標語言要通過所謂的T句描述出來。描述的方式並不重要,我們只需要知道塔斯基做到了不提到「真的」這個詞,就將T句表達了出來,寫出來是這個樣子的:

「『雪是白色的』在L句中為真」,當且僅當雪是白色的時候。

「『草是綠色的』在L句中為真」,當且僅當草是綠色的時候。

換句話說,如果你想說「雪是白色的」是可以做到的,只要把「在L句中為真」加進來就可以了。而一旦你這樣做了,在談論的就不是L本身了,而是元語言L1。目標語言之所以被稱為目標語言,是因為它談論的是某個具體的目標。而對比來看,元語言L1談論的是目標語言的句子本身。元語言中既包含了「在L句中為真」,也包含了「在L句中為假」。我們還有元元語言,談論的是元語言的句子本身。在這類句子中,我們可以說「『「雪是白色的」在L句中為真』在L1句中為真」。

但什麼時候能說「這句話是假的」呢?沒辦法說。你可以說「在L句中為真」、「在L1句中為真」、「在L2句中為真」,等等,「真的」一詞並不會給我們造成麻煩。

那些擅長解謎的讀者一定會發現問題:如果想按照羅素和塔斯基的方法描述事物,同時還要解釋如何對事物進行描述,他們就必須打破自己的這些描述規則!

所以羅素也說了這樣的話:

「不要去問『自述性』本身可否自述,這句話毫無意義。若想使用我的類型論,唯有對形容詞極為準確地使用才能保證其有意義。」

但羅素這句話本身就違反了自己設下的所有規則。他說不要去問「自述性」本身可否自述,這句話毫無意義。但這句話肯定是有意義的啊,這不是他自己剛說出來的嗎?我們也聽懂了啊!他說的又不是:

「不要去問『蹦巴拉蹦巴拉砰』,這句話毫無意義!」

這才是真的讓人看不懂。

他說:「不要去問『自述性』本身可否自述,這句話毫無意義。」

這句話明顯是錯的。「『自述性』本身可否自述」肯定是有意義的,不然它和「蹦巴拉蹦巴拉砰」就沒有區別了,我們也不知道該怎樣去思考要怎麼思考了。

這可是個大問題!而且他的回答同樣有問題:「不要讓一個單詞泛指所有的事物,要將單詞按照其所指的事物在類型或等級上進行劃分。」要知道這句話也違反了他自己的規則。句子中「單詞」一詞就是對各類詞彙的泛指。

我和一些哲學教授討論過這個問題,他們這樣為羅素和塔斯基辯解:「使用」和「提及」是有區別的。他們認為羅素說「不要使用自述性單詞」時,確實提到了「單詞」這個詞,但並沒有使用它。但我覺得這個說法站不住腳,因為「提及」就是「使用」的一種形式,當我們提及一個單詞時就是在使用它。「單詞」這個詞語在「單詞很有意思」中起到的是表述作用,在「須避開自述性單詞」中只是被提及了一下,但這兩種用法其實是完全相同的,兩個句子不都用了「單詞」這個詞嗎?某種程度上,單詞就像是給別人一個吻,如果我為了證明為什麼自己不應該吻你而去吻了你,那我還是吻了你。這麼說吧,世界上沒有「舉例吻」這種東西。要是不信,下次開性騷擾研討會時試一試,記得告訴我結果。吻是不可能用來舉例的,它具有實在的用途,單詞也是一樣。

邏輯自稱能通過明確定義的方式解決爭議,但一遇到悖論,邏輯就開始自相矛盾了。如果用這種方式,我們既不能將問題表達清楚,也找不到明確的答案。

在注意到悖論這個問題後,你會發現到處都是問題。舉例來看,20世紀早期有個哲學流派叫邏輯實證主義,這一流派希望通過確定命題意義的方式來解決所有問題,其中不僅僅有邏輯問題。實證主義者認為句子只有滿足了以下條件之一才有意義:

1.邏輯正確,例如「甲=甲」。
2.科學可證。

他們試圖以清除一切形而上學和宗教內容為手段,徹底淨化我們的思想和語言,原因是他們認為形而上學和宗教內容都是不好的。那時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歐洲文明幾近毀滅,人們希望能有一些激進的解決措施,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邏輯實證主義者有個最大的問題:他們給出的這個定義本質上就是毫無意義的,而且「有意義的句子必須在邏輯上正確,或是科學可以證實」這句話既非邏輯正確,科學上也無法證實。沒有人會在檢測一根鈉試管或是探查一隻海狸的肛門後報告說:「我發現有意義的句子不是邏輯正確,就是科學可證。」

由此推斷,邏輯實證主義不是錯的就是毫無意義的。嗯,估計就是錯的。有時邏輯實證主義者會將自己的工作與藝術作比。他們認為有意義的句子是通過論證來說服他人的,藝術則是通過情感影響他人。因此,「有意義的句子必須在邏輯上正確,或是科學可以證實」雖然沒有意義,但它有一定的感染力,就像《我是海象》的歌詞一樣。「邏輯實證主義是藝術」的論斷顯然也有問題,它和藝術一樣失去了意義。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一書中為邏輯實證主義提供了另一種複雜的解釋版本,這是一種與實證主義相類似的意義理論。他認為如果一個句子有多重指向性,能從中挑出一種作為對應的句子才是有意義的。維特根斯坦還指出了邏輯實證主義的問題:這句話本身又該如何定義呢?如果只有選出一種可能性的句子才是真的,那麼「只有選出一種可能性的句子才是真的」這句話又是不是真的呢?維特根斯坦很有勇氣,他的結論是這句話毫無意義。

「我的命題應當是以如下方式闡述的:那些理解我的人,當他們以這些命題作為梯級並且超越了它們時,就會最終認識到它們是無意義的。(可以說,在登上高處之後,他們必須把梯子扔掉。)」

維特根斯坦是非常非常聰明的人,但這段話非常非常愚蠢。任何爬過梯子的人都知道:我們用梯子爬到高處,再把梯子扔掉就下不來了!幹嗎要把梯子扔了呢?如果我們爬上去之後覺得上面不怎麼樣呢?如果爬上去才想起來落下東西了呢?如果我們時而想上去,時而又想下來呢?爬上去之後萬一下大雨了,我們還想下來躲躲呢?為什麼維特根斯坦要建議我們上去後就把梯子扔了呢?這主意真不怎麼樣!

我們是從聖誕老人的本體論地位開始討論的,因為對於聖誕老人是否存在,我們的意見搖擺不定。那麼邏輯這條路走得通嗎?它打出的旗號是「不相矛盾」,沒準兒它能解決一些相互矛盾的問題呢。但其實根本不靠譜!追溯到最本源的地方,邏輯學家在討論邏輯本身的時候,說出來的話都是不合邏輯的。他們認為邏輯與生活的關係既真實又荒謬。無論是在崇高的邏輯領域還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思想都是分裂的,邏輯學家也和我們一樣分裂!在邏輯實證主義者的內心世界裡,有一半認為自己特別有道理,另一半認為自己做的毫無意義。維特根斯坦既認為邏輯哲學論特別重要,又認為它毫無用處。他其實和塔米一樣困惑!

這些邏輯學家都瘋了嗎?還是在蒙人呢?他們是不是為了謀一份輕鬆的教職才說了這些狗屁不通的話呢?是為了受邀去參加豪華的邏輯學派對,還是為了在拉斯維加斯舉辦炫目的邏輯舞台秀呢?

再或者,邏輯就是解決不了邏輯悖論,就是無法解釋自身的悖論,這樣行不行?

不行。原因有兩條,一是邏輯學家的目標就是在生活中消除矛盾,如果邏輯本身就自相矛盾,那麼它連自證都做不到。假如我是個搖滾歌星,活得充滿矛盾也無所謂,因為我安身立命靠的是超讚的音樂,有大把妹子想和我上床。但假如我是個邏輯學家,要想吸引公眾的注意,獲得社會的肯定,得到財政上的支持,我就一定要有邏輯。

第二點是,在如何對待聖誕老人這一點上,目前我們真是毫無進展。

可以這樣講,我們意識到對待聖誕老人這個問題有兩種觀點:我們想相信他是真實存在的,但同時又覺得他未必存在;我們堅信沒有聖誕老人,卻發現自己必須接受另一種毫無意義的意義理論。其實邏輯和聖誕老人的境況差不多,我們對它也是半信半疑。

[1]即要求思想前後一致,不能自相矛盾。——譯者注

[2]你可以稱呼那些為錢賣命的哲學家或是你不喜歡的哲學家為詭辯家。

[3]這一點你可以從狗不會說話推斷出來。

[4]原文中是「English」,但直譯為「英文的」不符合「能進行自我解釋」的文意,因此與原文中的「Chinese」進行了調換。——譯者注

[5]同前。——譯者注

[6]披頭士樂隊一首富有爭議的歌曲,歌詞充滿了迷幻色彩。——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