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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主義的哲學價值

我們必須首先注意這樣一個事實,神秘主義者之間一般情況下是相互支持和贊同的。這一點在基督教神秘主義者之間表現得尤為突出。為了達到對上帝的最終認同,他們經歷了一系列不同的狀態。不同的神秘主義者對這些狀態的經歷可能也會有所差異,但是他們所經歷的神秘主義狀態有著非常明顯的相似性。無論如何,他們所走的道路都是一樣的。即使承認他們在途中的停止地點之間的間隔距離可能有所不同,但不管怎樣,他們都走向相同的終點。在對於最終狀態的描述中,我們發現了同樣的表達術語、同樣的圖形、同樣的對比方式。只是這些描述的作者之間通常並不瞭解或認識。人們可能回答說:在某些情況下,他們之間是相互認識的;而且,通常情況下存在著一種神秘主義傳統;所有的神秘主義者都可能感覺到這一傳統的影響。我們同意這一主張,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樣一個事實,偉大的神秘主義者們通常很少思考這一傳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原創性。這不是他有意為之,他並沒有試圖尋求這一原創性。但我們認為,這一原創性對他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這意味著,儘管不一定完全恰當,但他是人們特地擁護和贊同的目標。

可能有人反對說:一個教區就足以解釋他們之間的相似性;所有的基督教神秘主義者都靠《福音書》生存;他們都接受同樣的宗教教誨。但是,這樣說就等於忘記了:如果幻影之間的相似之處可以由共同的宗教來解釋的話,在偉大的神秘主義者們的生活中,這些幻影只佔很小的一部分空間;這些幻影很快就會被忘掉,只被作為一種象徵性的符合來對待。至於普遍的神學教義,他們似乎的確完全接受並服從這些教義,尤其服從受過各種迫害的宣信者們的教誨。但是,正如人們敏銳地指出的,「他們只服從自己所真正信仰的人。一種實際的本能會直接把他們引向自己真正信賴的人,這個人將指引他們走向自己要走的道路。如果這個人碰巧偏離了方向,神秘主義者們將毫不猶豫地放下自己的權威,憑借他們直接與上帝接觸的力量,把他們自己的自由看得高於一切」。[1]此時此刻,我們研究精神導師和尋求指導的心靈之間的關係,實際上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人們會發現,在這兩者中,非常謙遜地默默接受指導的人,常常同樣非常謙遜地變成了別人的導師。但對我們來說,這還不是問題的關鍵。我們想要表明的是,如果基督教神秘主義者之間的外在相似性是因為他們有著共同的宗教傳統或接受過共同的宗教教誨的話,那麼,他們之間所保持的根深蒂固的一致性就是他們共同的身份直覺的象徵,這種身份直覺象徵可以在實際存在的上帝那裡得到最簡單的解釋。他們認為自己可以直接與上帝保持聯繫和溝通。如果我們考慮到,其他的神秘主義者,不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可能在這方面走得會更遠些,他們之間所表現出的一致性就更是如此了。他們可能在某個階段有所中止,但最終都指向同一個方向。

然而,我們可能承認,神秘主義經驗本身無法為哲學家提供完全的確定性,哲學家只有通過其他方式才有可能做到絕對令人信服。比如,他可以通過把感官經驗和理性判斷相結合,從而得出結論:可能存在一種特許經驗,通過這種特許經驗,人類可以與某種超越性原則相連。神秘主義者們遇到的這類經驗將使他們已經確立的結論有可能得到某種程度的補充,而這些已經確定的結論也可以把某種客觀性反射回原有的神秘主義經驗之中。經驗是知識的唯一源泉。由於對於客觀事實的理性記錄會不可避免地超出事實的原貌,所有的經驗都遠遠不能等同於最後結論,它也同樣無法對其確定性進行證實。根據這些經驗和事實,我們只能得出大體性結論。

然而,隨著這些可能性的累積,它的總和就幾乎等同於最終的確定性了。我們曾經在其他地方提到過這些「事實的線索」,但每一條線索只能表示出真理存在的方向,因為它與真理的距離還相差很遠。然而,如果二者都可以被延長到它們的交會點,它們就可以同時到達真理了。一位測量人員在測量到達某一地點的距離時,會在所到達距離的兩端之間畫一條直線。按照我們的觀點,二者向交會點延長的方法,是唯一可以導致形而上學取得決定性進步的方法。這就意味著哲學家之間可以建立合作關係。像科學一樣,形而上學可以通過已有成果的逐漸累積而取得進步,而不是通過一種可以全部拿來或全部拋棄的方法系統來取得進步。這種全部拿來或全部拋棄的方法系統會始終處於爭議之中,並注定要不斷地重新從頭開始。恰巧,對完全不同於宗教問題的某一層次的問題全面研究,已經促使我們得出結論。這一結論使得像神秘主義經驗這類獨特經歷的存在成為可能。另外,從其自身利益來看,神秘主義經驗為我們提供了各種指針。這些指針可以被添加和應用到,用一種完全不同的方法,從某一完全不同的領域獲得的知識。在這種情況下,兩者可以相互支持、相互完善。我們先從第一點開始討論。

我們通過盡可能密切跟蹤生物學方面的證據,得出了生命衝動和創化,即創造性進化的概念。在上一章的開頭,我們剛一接觸這一問題時,這一概念絕不是根據任何形而上學的系統和方法發現的理念假說:它是對客觀事實的濃縮,是概括基礎上的概括。那麼,生命衝動到底來自哪裡呢?它背後的原則又是什麼呢?如果它是一種自足體系,它本身又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呢?我們應當對它的總體表現賦予什麼含義呢?對於這些問題,我們所討論的事實無法為我們提供直接的答案。但我們可以比較清楚地看到答案來自什麼方向。由於在我們看來,通過物質所積澱起來的能量,在處於相同層次意識的情況下,往往顯得低於或高於這一意識層次。這一能量不得不繞過許多障礙,有時要擠入其他物質中,甚至沿著兩大完全不同的進化路線把自己一分為二:在這兩大路線的終點,我們最終發現了兩種知識形式。這一能量最後融入了這兩種知識中,從而使自己具體表現出來。這兩種形式的知識就是昆蟲的本能和人類的理智。

本能是一種直覺,而理智則是反思和判斷。的確,直覺只有通過自我貶抑才能成為本能。它像被實施了催眠術一樣,專心於種群的利益。它最後殘存下來的一點意識以夢遊的形式呈現出來。但是,就像動物本能的周圍仍然保持著某些理智成分一樣,人類理智中也保持著某種直覺的光環。後者即這種直覺光環在人類中,保持著完全客觀和清醒的狀態。但這只是一點微弱的光線,不可能輻射到太遠的地方。然而,如果生命衝動的內在活動的意義和目標得以明確的話,從這一微弱的光線中,必然散發出更為明亮的光束。因為這一直覺就是指向人的內在活動的。如果在第一次強化中,它使我們認識到我們內在生活的延續不斷;如果我們大多數人就此止步,那麼對這一直覺的再次更為深入的強化可能把它帶到我們人類存在的根源,因而也就把它帶到普遍的生命原則之中。難道這不正是神秘主義心靈的特殊[1]蒙特馬郎(M.de Montmorand),《天主教正統派神秘主義研究》(巴黎,1920年版),第17頁。榮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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