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道德和宗教的兩個來源 > 巫術概論 >

巫術概論

事實上,我們已經發現,原始理智把它的經驗分成兩個不同的部分。一方面,在原始經驗中,存在著服從於手工勞動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經驗。這些經驗是可以預見和依賴的。人們對於這部分宇宙經驗的認識,是從物質實體上考慮的。直到最終某一時刻,人們開始從機械法則的角度來思考和認識它。這時,它看起來像一對因果關係。而且,不論在什麼情況下,它似乎都被認為是因果關係。不論這一概念是模糊不清的,還是勉強意識到的,都是如此。它可能永遠也無法用語言表達。但是,為了弄清楚理智這種含蓄的、未直接表明的認識,我們只需要注意觀察它的所作所為就可以了。另一方面,在原始經驗中,還存在著原始工匠們感到自己已經完全無法控制的那部分經驗。這一部分經驗,我們已經無法再從物質實體的角度來考慮了,而是應當把它作為道德來對待。由於我們已經無法對其施加任何影響力了,我們希望它能產生一些對我們有益的影響力。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就充滿了人文內涵。但是,自然只有在非常必要的時候,才會獲得這一人文內涵。

在缺少影響力時,我們應當有信心。為了自己感到舒適滿意,我們眼前看到的從大量現實事物中自動篩選出的事件,必須看起來被生動地賦予某種意圖。這實際上將成為我們的自然原初信念。但是我們還不能就此止步。我們只是做到無所畏懼還不夠,我們還應當滿懷欣喜地對未來充滿希望。如果事件本身不是完全缺乏感情的話,難道我們不能設法對其施加影響嗎?難道它不允許自己被說服或約束嗎?如果它還保持它本來的樣子,保持一種過渡性的意圖,一種最初級的心靈狀態,這些是很難做到的。它就不會有足夠的品格來傾聽我們的祈禱。它原始成分的包袱過重,以至於不會對我們的要求做到有求必應。但是,我們的頭腦卻能夠很容易地在某些方面把這些殘餘清除掉。因為本能的壓力已經在理智內部導致一種想像形式,這種想像形式就是神話創造功能。

神話創造只有遵循自己的道路,才能從最初隱約呈現的各種基本人格化身中,選擇效仿那些形象越來越崇高的神靈。比如它可以效仿神話傳說中的神靈,或者一些更低級的神靈,如純粹的靈魂。它甚至可以效仿那些從其心理學來源中,僅僅保留下一種重要特徵的力量。這一重要特徵可能是,非單純的機械特徵、符合人類的意願、甚至屈服於人類的意願等等。前兩個方面屬於宗教問題,第三個方面屬於巫術問題。我們首先從巫術說起。

人們對神力這一概念已經進行了大量討論。這一概念若干年前,首先由科德林頓在其關於拉美尼西亞人的著名論著中提出。同時,人們對於被認為存在於其他原始種群之間的相應問題或者類似問題,也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和討論。比如,人們討論易洛魁語中的arenda(神力)、蘇族語中的wahanda(神力)等等。所有這些詞語似乎都表示存在於自然中的一種力量。對於這樣一種力量來說,雖然不是所有的事物,但至少是一些事物不同程度地分享這種力量。從這一力量到原始哲學理論之間,只存有一步之遙的距離。這一原始哲學理論在人類思維的最初階段,形成於人的頭腦之中。事實上,有些權威理論家認為,原始人的頭腦中充斥著各種模糊不清的泛神論。但是,人文內涵不可能開始於這些籠統抽像的概念。任何人在進行哲學思維以前,他首先必須生存。學者們和哲學家們過於沉溺於這樣的信念,即他們認為所有人頭腦的作用都和他們的頭腦一樣,只是喜歡理性地思考問題。

實際情況是,一般人頭腦思考的目的還是為了採取某種行為。如果說,在原始人的思維中的確存在某種哲理的話,它必定是關於行為方面的,而不是關於思想方面的。這一哲理蘊涵在一整套行為活動中。這些行為活動當然是有益的,或者被認為是有益的。這一哲理也只能從他們中產生。但這一哲理可以用語言進行表達。不過,為了便於指導人們的行為,語言表達必須做到清晰明瞭。休伯特(M.M.Hubert)和莫斯(Mauss)在他們非常令人感興趣的論著《神力概論》中,舉了一個非常有說服力的例子,來證明人們對於魔法師的信仰。這裡,魔法師的形象與我們所說的神力概念有著必然的聯繫。按照他們兩位的觀點,這種對魔法師的信仰似乎就來源於神力這一概念。難道就不會有相反的情況嗎?我們認為這樣一種說法是不可能成立的,即與神力這類術語相對應的表現首先產生,隨後,巫術才相繼產生。

恰恰相反,正是因為人相信巫術,正是因為人不斷地使用巫術,他才按巫術這種方式來表達事物。他對巫術的使用,表面上看的確是有效的。他所要做的只是解釋甚至表現自己的成功。那麼,每當遇到各種問題和困難時,他會立刻想到採用巫術解決就很容易理解了。他會立刻認識到,自己對於外界的一般性影響,很快就會到達極限。他不可能就這樣安於現狀,於是他會繼續推進自己的影響力。由於這一推進運動本身無法保證取得他渴望得到的結果,這時候,自然就必須派上用場了。我們可以說,如果巫術這類幻覺意識要自動轉向對於人類的關注和服務,如果它要迷戀和專注於承擔人類差事、執行人類的命令,那麼自然就必須派上用場。正如我們今天可能會說的,幻覺意識或巫術仍然要接受自然法則的檢驗。為了使它受到自然法則的機械約束,它就只能這樣來接受自然法則的檢驗。但是,除此之外,巫術這類幻覺意識還應當懷有人文內涵。這裡,我的意思是說,它應當被注入一種可以進入和影響人類的規劃和設計的力量。這樣,人類可以把這一趨向轉換為一種優勢,以便擴展自己的行為活動領域,使它遠遠超出自然法則所允許的範圍。如果我們考慮到巫術的秘籍和幻覺意識的概念,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獲得自信。因為幻覺意識的各種概念可能促使人們在茫然困惑中想像到,巫術會最終取得成功。

人的一些日常行為通常只是被描述為某些理論法則的運用。這些理論法則包括「同類替代」、「部分代表整體」等。毫無疑問,這些原則和模式可以用來對巫術的行為過程進行分類。但這絕不等於說,巫術的行為活動產生於這些原則和模式。如果說原始理智起源於一些想像性原則的話,那麼,它很快就會屈服於經驗性證據。這些經驗性證據將證明,這些想像性原則是錯誤的。但它只不過又一次把本能的暗示和啟發作用轉變成某種概念。為了更清晰地說明這一點,我們可以說,的確存在一種主體性邏輯,它是人類願望的延伸。這一邏輯早在理智為它找到某種概念形式之前,就已經開始發揮作用了。我們舉一位「原始」人想要殺死他的對手的例子來說明這一問題。不過,對手離這位「原始」人距離很遠,所以他很難接近對手。不論如何,我要幹掉你!「原始」人發怒了。他做出一系列動作,向這個實際上並不存在的敵人猛撲上去。他一旦開始了攻擊行為,就收不住手了,他一直殘酷地戰鬥到最後一刻。他想像自己抓住了對手,或想要抓住對手。他用兩手掐住對方的脖子不放,直到將

但是,他清楚地知道,這樣的結果並不完整。不過,他自己已經竭盡了全力。這時,他只好要求靈魂或巫術來完成他還沒有做的其餘事情了。但靈魂或巫術不會機械地去完成那位「原始」人沒有完成的工作。他們不會屈服於自然需要,在這一點上,他們不同於那位「原始」人。他只不過兩腳踏在地上,揮動四肢採取各種攻擊行為。一句話,他從巫術的幻覺意識中獲得了與自己的行為動作相應的反應。因此,他希望幻覺意識不僅能夠被迫機械地返還它所得到的一切,而且具有實現願望和服從命令的能力。如果自然已經趨向於自動考慮人文因素的話,這一點就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某些事件所表現出的同樣的服從,也能在靈魂或巫術中找到,這就足夠了。後者將或多或少被注入一些服從的成分,同時它也將被注入某種潛能。它們將擁有某種我們可以自行支配的力量,這一力量服從於人的願望,人可以對其進行充分利用。像mana, wakonda(神力)等詞可用來表示這一力量,以及圍繞著這一力量產生的威嚴。如果人們要探尋這些詞的精確含義,那麼,他們可能將無法找到一個適用於所有這些詞的同一種含義。但是這些詞語都對應於同一種模糊不清的概念。它們表達的概念使事物服從於巫術的行為活動。就這些巫術行為活動本身而言,我們已經明確闡述了它們的本質。它們可以完成人類無法完成的行為。它們所完成的一系列行為動作不可能單獨產生人們所渴望得到的後果。但是,如果所涉及的人知道如何說服和影響事物友好善良的一面,它們就能產生渴望得到的後果。

因此,巫術是人類本身固有的,它是人內心願望的一種外在突出表現。如果說它表面上看起來有些虛假和做作,如果說它已經被縮減為表面的概念關係,那是因為,人類對巫術的研究過程進行了專門設計。這一設計,可以把巫師解脫出來,使他不再沉迷於這些表面的概念關係中,使他不需要付出同樣的努力,即可獲得相同的結果。一名演員在排練自己的角色時,要親身經歷和體驗他要表達的情感。他要注意自己的角色所引起的動作表情及其細微變化。後來,當他面對觀眾時,他只能表演相應的動作表情及其變化。他可以把相關的情感表達省略掉。對於巫術來說,也是一樣。現在已經發現的有關巫術的法則,根本沒有提到它產生於其中的自然衝動。這些法則只是作為權宜之計的原則和公式,它們是人類本身的惰性借助於半模仿的方式,揭示給原始巫術的。

據說,巫術首先產生於「龍生龍,鳳生鳳」這樣的事實判斷。至於人類為什麼會設想出如此抽像和武斷的法則,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找到顯而易見的理由。但是,對於上文中提到的「原始」人來講,在他本能地進行了一系列攻擊動作,撲向那個根本不存在的對手之後;他自信地認為,他投入到整個宇宙,並且經過某個熱心相助的幽靈傳遞和表達出來的憤怒,將會繼續完成他已經開始的攻擊行為之後,他想在不經歷如此艱辛的工作和努力的情況下,取得完全一樣的成果,是可以理解的。於是,他又一次殘忍冷酷地開始了他的攻擊過程。他將重複他曾經滿懷憤怒地描述的那一動作,即當他認為他正在掐住對手脖子時,他實施的那一動作。不過,他在重複這一動作時,是借助於某一現成的模型來完成的。這一現成的模型就是一種傀儡似的替代物。他只重複這一替代模型的大體過程就可以了。

這樣一來,他就只表演胡毒這種巫術就可以了。他所使用的傀儡似替代物甚至也不需要與其對手相像,因為它的唯一功能就是保證完全重複以前的動作。這就是下列準則或模式所表達的、原則的心理學來源。這些準則或模式有「對等替換」。或者還有另一種比這更好、更確切的說法:「當靜態事物模仿動態事物的形式時,它就可以取代動態事物。」按照這種可以讓人聯想到其根源的終極形式,這一原則就不再適合進行無限擴展了。但是,按照第一種形式,它允許這樣一種信念存在,即它有可能通過某一個近期目標作為中介,來影響其長遠目標。這一近期目標只是在表面上與遠期目標有些相似之處。它甚至也不需要進行明確的闡述和表達,僅僅通過蘊涵在幾乎是一種本能的過程中,它就可能使這種自然的巫術得到無限擴散。

巫術行為還與其他法則有關:「通過作用於它所觸及的事物,我們有可能對某一物體或生物造成影響」,「部分作用於整體」等等。但是,它們的心理學來源都是一樣的。實質總是帶著它會卓有成效這一信念,平靜地重複某種行為。當這一行為在某一激動人心的時刻被實施時,它的實效會呈現出一種類似幻影的狀態。在乾旱的天氣裡,人們會請巫師為自己求雨。如果他確實是全身心地投入求雨這項工作,他會竭力想像自己升入到雲層中。他會相信自己能把雲層劈開,並把雨滴灑遍雲層。但是,他會發現,如果假想自己快要回到地球上來了,然後傾灑一些雨水,這樣事情就更簡單了。而且,如果原本需要付出的從地球升入到天宮的艱辛和努力能找到某種替代物的話;如果這一中介物能像正負電子一樣,被注入一些能對人類提供服務、或對人類造成妨害的半自然或半道德意願的話,那麼,某一事件的非常微小的一部分所發揮的作用,就相當於整個事件應該發揮的功效。這就等於說,確實存在一種非常簡單的自然巫術,它可以縮減為一些數量有限的行為活動。對這些行為活動的反應,或把這種反應轉變成語言的過程,使得這些行為活動有可能在各方面得到擴展和增加,同時使得它有可能也吸引所有的迷信活動。因為準則和模式始終要超越它所表現的事實。

他掐死。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