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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在《作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第一卷第十四章已經說過的,不僅顯而易見的事物和道理是經由我們的直觀,而且任何真實、確切的領悟都是如此。證明我這一說法的是所有語言都有的無數比喻方式——它們都致力於把抽像的事情還原為可被直觀之物。這是因為對事物純粹抽像的概念並不會使人們真正領悟這些事物,雖然抽像概念可以讓我們談論這些事物,正如很多人就以此方式大肆談論許多事情一樣。事實上,一些人談論事情的時候甚至連這些概念都不需要,他們只需搬弄字詞,例如,一些學來的專業、技術用語,就足夠應付了。相比之下,要真正明白某樣東西,我們就必須從直觀上把握它,在頭腦中獲得一幅清晰的圖像。可能的話,這一圖像要直接取自現實本身;如果這難以做到,那這工作就得交由想像力完成。甚至那些太過宏大或者太過複雜、我們難以對其一覽無遺的事情,也必須在我們的頭腦中留下某些可被直觀的部分或某一具代表性的典型例子——如果我們真的要明白這些事情的話。如果連這一點都難以做到,那我們至少要嘗試通過直觀圖像或者明喻以達到目的,因為直觀確實就是我們認知的基礎。這一道理也反映在我們處理龐大的數目字和只能運用這些數目字以表達巨大間距的時候,例如,在研究天文學的時候——此時此刻我們的確進行著抽像的思維。所有這些數目字的含義不會被我們真正和直接地理解;我們對它們只獲得一個比例上的概念而已。

但是,哲學家比起任何其他人都更應該從直觀知識——這是一切知識的源頭——汲取素材;因此哲學家的眼睛應該永遠注視著事物本身,讓大自然、世事、人生,而不是書本成為他的思想的素材。並且他必須把所有現成的、流傳下來的概念放在自然生活中檢驗和核實。因此,他不能把書本視為知識的源頭,書本只是他的輔助工具而已。這是因為從書本獲得的知識只是經過了他人之手的二手貨,並且,這些知識通常都是在某種程度上失真、歪曲的。它們只是事物原型——這一世界——的反射、影像;並且反映事物的鏡子很少是完全乾淨、無塵的。相比之下,大自然現實卻是從來不會撒謊;對於大自然來說,真理就是真理。所以,哲學家必須以大自然為研究對象,也就是說,大自然顯著、清晰的特徵和它根本、主要的特性生發了哲學家要琢磨的問題。這樣,哲學家考察的課題就是大自然普遍和重要的現象,亦即隨時、隨處可見的事物。他應該把某一專門的、稀有的、特定的、細微的或者轉瞬即逝的事物現象留給自然科學家、動物學家、歷史學家等。哲學家關注的是更加重要的事情;這一世界的整體、它的本質和根本真理是哲學家追隨的更高目標。所以,哲學家不能同時糾纏於微小的事情和瑣碎的細節,正如從高山之巔審視全景的人不可能同時考察、斷定山谷下面生長的植物一樣——這些工作應該留給呆在那裡研究植物的人。一個人如果把全副身心都投入到某一專門的學科分支裡面,雖然是出於對這一工作的摯愛,但對其他所有的事情也就肯定是漠不關心的。這是因為把全副力量奉獻給某一專門領域的前提條件只能是對所有其他事情一無所知,這就好比要和一個女人結婚的人就得放棄所有其他的女人。據此,具備最出色頭腦的人從來就不會完全獻身給某一專門的知識分支,因為他們關心的是認識整體的事物。這些人是統帥,而不是士兵長;是樂隊指揮,而不是樂器演奏者。一個偉大的思想家又怎麼會置整體事物於不顧,只是局限於精確瞭解這整體事物中的某一支線、領域,及其與其他事物的關聯,並以此得到滿足?相反,具有偉大思想的人明顯把目光瞄準在事物的整體,他的全副精力都投入其中——在世界的普遍方面,沒有任何事情對於他來說是陌生的。所以,他不能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在某一學科分支的微小細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