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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本身、本體或者個體性的基礎是什麼?不是身體的物質——這在數年以後就會改變;不是身體的形狀——這無論作為整體抑或作為整體中的各個部分,都會改變,除了一個人的眼神——以此我們甚至在許多年以後仍會把這一個人認出來。這證明了:儘管時間在一個人的身上造成了許多變化,但某些東西卻是時間全然無法改變的。對於我們自己,也是同一樣的情形:儘管我們已經老了,但在內心深處我們感覺自己仍然和年輕的時候——甚至在孩提的時候——完全一樣。這一維持不變、始終如一、並不會隨著我們一起老去的東西,正是我們內在本質的核心,而這並不存在於時間。人們認為一個人的本身、本性存在於他獨特的意識。如果我們把這理解為只是對生活經歷的統一、連貫的記憶,那這是不足夠的。我們對自己人生經歷的瞭解或許比對以前讀過的一本小說的瞭解要多,但多出的也確實只是一點點而已。生活中主要的事件、有趣的場景給我們留下了印象,但對除此以外的其他事情,我們記住了這一件的同時也就忘記了另外的一件。我們年紀越大,事情就越發匆匆逝去,不給我們留下一絲痕跡。高齡、疾病、腦子遭受的創傷、精神錯亂都會完全奪去一個人的記憶,但這個人卻不會以此方式失去其本身。我們的本身是以其同一樣的意欲及其不可改變的性格為基礎。這也是使我們的眼神始終不變的原因。我們的本我藏於心,而不是頭,雖然由於我們與外在世界關係的緣故,我們習慣於把認知的主體,這一認識著的我,視為我們的真我。這一認識著的我到了晚上就會疲倦,在睡眠中就消失不見,但到了早晨就又重新充滿生機地照射出光芒。但是,這種認知只是腦子的一種功能而已,它並不是真正的自我。我們真正的自我,內在本質的核心,卻匿藏在這一切的背後;它只知道願意或者不願意,滿足或者不滿足,連帶著的是經過種種改頭換面被我們稱為感情、情緒、情慾的東西。這就是那產生了頭腦智力,但不會隨著智力的睡眠一起睡眠,也不會隨著智力的死亡而有所損害的東西。相比之下,一切與智力、認知有關的東西都有可能被遺忘;在多年過去以後,我們甚至無法完全回憶起帶有道德含義的行為;我們無法準確地記得我們在某一關鍵時刻所作所為的細節。但性格本身——我們做出的行為不過就是為這一性格作證而已——卻不會被我們忘記。它仍然一如既往。也只有自為的意欲本身能夠堅持不變,它是惟獨不可改變和無法消滅的;它不會變衰老,它是形而上,而非形而下的東西;它不隸屬於現象,而只屬於呈現出自身的自在之物。

至於意識的身份如何取決於意欲,我已經在《作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第二卷第十五章表明了;所以,我就不在此贅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