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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德文裡「平凡」、「庸俗」,或者「俗氣」(gemein)這個詞是表達蔑視的字眼,而「脫俗」、「不同凡響」、「與眾不同」(ungemein)卻表達了讚歎?為何凡是庸俗的東西都招人蔑視呢?

庸俗(gemein)一詞的原意是為所有人,也就是說,整個種屬所普遍共有,因此,也就是與整個種屬有關的東西。所以,那些除了具備人類這一種屬所普遍共有的素質以外就再別無其他的人,就是一個庸俗的人。「常規」、「平凡」的人(gewohnlich ermensch)則表達得比較溫和;它更常用於描繪人所具有的智力素質,而「庸俗」的人則涉及人的道德素質。

的確,一個人如果與自己種屬的千百萬人並無二致,那他又能有什麼價值呢?千百萬人?不對,應該是數不勝數、永無窮盡的人才對——他們從大自然永不枯竭的源泉裡綿綿不斷地湧現。大自然在這方面慷慨施予,一如打鐵匠的錘子迸發出左右飛舞的火花。

很明顯,這一說法是對的:一個人如果除了具備自己種屬的素質以外就再沒有其他的素質,那麼,他除了擁有一種屬的生存以外,沒有權利要求享有別樣的生存。

我不止一次地探討過這一點(例如,《倫理學的兩個根本問題》中的《論意欲的自由》第三部分(2);《作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卷1,55):動物只有種屬的性格,惟獨人才具備了真正的個體性格。但是,在大多數人的身上卻只有為數不多的、真正屬於個人的東西:他們完全可以被納入一大類。「這些都是樣品」。他們的所思、所欲,正如他們的面相一樣,是整個種屬的所思、所欲;或者至少是他們所隸屬的階級的所思、所欲。為此理由,他們庸俗、渺小,並以龐大的數目生存著。我們可以相當準確地預見到他們將要做出的事情和說出的話語。他們沒有特別的標記,就像工廠大批生產的產品一樣。

他們的存在難道不應該,就像他們的真正本性那樣,融進種屬的存在中去嗎?平庸這一詛咒通過只給予了這些人種屬的本性和存在把這些人在這一方面降至與動物接近的水平。

但不言自明,一切偉大、高貴的事物,其本質已決定了它們只能孤獨地存在於這樣一個世界:在這裡,要描繪卑劣、下流和無恥,再沒有比用以形容一般存在的東西的「平庸」、「庸俗」更好的詞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