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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戒律

大多數人覺得,我們必須借助某種戒律來征服或控制我們內在的獸性、那個醜陋的東西。

問: 所有的宗教都強調某種自律來牽制人類內在的獸性本能。通過自律,聖人和神秘主義者宣稱他們達到了神性。可你卻似乎暗示那些戒律是認識上帝的障礙。我被弄糊塗了。在這件事情上,到底誰是對的?

克: 這件事情,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重要的是,我們要自己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不是聽從某個聖人、某個來自印度或別的什麼地方的人的說法,人們總是覺得越有異國情調越好。

你被夾在這兩種人之間:一個說要戒律,另一個說不要戒律。一般的情況是,你會選擇更方便、更讓你滿意的那一方來相信:你喜歡那個人,喜歡他的長相、他的氣質、他的偏好,諸如此類。把那一切都放到一邊,我們來直接查看這個問題,自己來弄清楚這件事情的真相。這個問題涉及很多事情,我們要處理得非常仔細,好好試驗一番。

我們大多數人想要一個權威來告訴自己該怎麼做。我們在行動中尋找方向,因為我們的本能就是待在安全的範圍內,不再受苦。據說有人已領悟了幸福、極樂或不管稱之為什麼的東西,我們希望他會告訴我們怎麼達到那個境界。那就是我們想要的:我們想要一些幸福,想要一些內在的寧靜、快樂;在這個瘋狂、迷亂的世界,我們想要別人來告訴我們怎麼辦。那實際上就是我們大多數人的本能,根據那個本能,我們規範自己的行為。上帝,那個最高的存在,無法命名,無法用語言測度的存在——通過戒律,通過遵從某個行為模式,它會出現嗎?想要達到一個特定的目標、特定的終點,我們認為通過練習、戒律、壓抑或釋放、昇華或替代,就能找到我們孜孜以求的東西。

戒律意味著什麼?如果我們在規範自己的話,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戒律和智慧可以共存嗎?大多數人覺得,我們必須借助某種戒律來征服或控制我們內在的獸性、那個醜陋的東西。那獸性、那醜陋的東西可以借助戒律得到控制嗎?我們所指的戒律是什麼意思?一系列許下回報的行動,一系列的行動,如果我們努力追求,就會帶給我們想要的結果——也許是正面的,也許是負面的;一種行為模式,如果勤奮練習,孜孜以求地、非常非常熱切地練習的話,就會在最後帶給我們想要的結果。那也許是痛苦的,但我願意經受痛苦來達到那個結果。自我,那個好鬥的、自私的、虛偽的、焦慮的、恐懼的自我——你們清楚所有的情況——那個自我,就是我們內心的獸性之源,我們想要轉化、征服、摧毀它。要怎麼做到?是通過戒律,還是通過明智地瞭解自我的過去,瞭解自我是什麼、它是怎樣形成的,等等?我們是依靠強制還是依靠智慧來摧毀人類內心的獸性?智慧跟戒律有關嗎?我們暫時忘掉聖人之流講過的話,自己來探究這件事情,就彷彿第一次觀察這個問題;那麼一來,也許我們最後能得到一些有創意的東西,而不只是引用一下別人說過的話,那些都是空洞沒用的。

先前說,我們內心存在衝突,黑與白的對立,貪婪與不貪婪的對立,如此等等。我貪婪,這造成了痛苦;為了擺脫貪婪,我必須規範自己。也就是說,我必須抵制所有帶給我痛苦的衝突,在這個情況中我稱之為貪婪。然後我就說那是反社會的、不道德的、不聖潔的,如此等等——提出各種社會、宗教的理由來抵制它。通過強制,我們摧毀了貪婪,或者捨棄了貪婪嗎?首先,我們來查看一下壓抑、強制、拋棄、抵制涉及的過程。當你抵制貪婪的時候,發生了什麼?是什麼在抵制貪婪?那是首要的問題,不是嗎?你為什麼抵制貪婪,那個說「我必須擺脫貪婪」的實體是誰?那個說「我必須擺脫」的實體也是貪婪的,不是嗎?到目前為止,貪婪給了他好處,但現在卻變得令人痛苦了;因此他說「我必須擺脫它」。那個擺脫的動機仍然是一個貪婪的過程,因為他想要成為不是他的那種人。現在不貪婪變得有利可圖了,所以我就追求不貪婪;但是那個動機,那個意圖,仍然是變成某種人,變得不貪婪——顯然,那仍然是貪婪;那還是對「我」的一種反向強調。

我們發現貪婪令人痛苦,有各種顯而易見的理由。只要我們樂於貪婪,只要貪婪帶給我們好處,就不存在問題。社會用各種方式鼓勵我們貪婪;宗教也同樣用各種方式鼓勵我們。只要有利可圖,只要不讓人痛苦,我們就追求它;但一旦它變得令人痛苦,我們就想要抵制它。那種抵制就是我們稱為反對貪婪的戒律。但我們通過抵制、通過昇華、通過壓抑擺脫貪婪了嗎?想要擺脫貪婪的「我」所採取的任何行動,仍然是貪婪。因此,我針對貪婪所採取的任何行動、任何反應,顯然都不是解決的辦法。

首先,要瞭解任何事物,特別是我不知道的事物、我的頭腦無法測度的事物——即這個提問者所說的上帝,頭腦必須安靜,必須不受打擾。要瞭解任何事物、任何錯綜複雜的問題——關於生活或關係,實際上,任何問題——頭腦必須有某種安靜的深度。用任何強制的手段,會出現那種安靜的深度嗎?表層的頭腦也許會強迫自身,讓自己安靜下來;但顯然那樣的安靜是一種腐敗的、僵死的安靜。它不具有適應性、彈性和敏感度。所以,抵制並不是辦法。

那麼,看到那一點需要智慧,不是嗎?看到強制會令頭腦遲鈍,就已經是智慧的開端,不是嗎?——看到戒律不過是懷著恐懼遵從某個行為模式。那就是規範自我所蘊含的意思:我們害怕得不到我們想要的。當你規範頭腦、規範自己的生活時,會發生什麼?它變得很僵硬,不是嗎?沒有彈性,失去敏捷,不可調適。大家都知道那些規範自己的人——如果有那樣的人存在的話。結果顯然都是衰敗。內在的衝突只是被隱藏、被掩蓋了而已,但它仍然存在,在暗中燃燒。

因此我們看到,戒律,即抵制,只是形成了一種習慣,而習慣顯然不是智慧的產物——習慣永遠不是,練習也永遠不是。用你的手指整天練習鋼琴,用手製作東西,這些也許會讓你變得非常聰明;但指導雙手需要智慧。我們現在就探究智慧的問題。

你看到某個你認為活得幸福、已經領悟的人,並且他做某些特定的事情;你,想要那樣的幸福,就模仿他。這種模仿就被稱為戒律,不是嗎?為了得到別人有的東西,我們進而模仿;你認為他活得幸福,我們為了那份幸福而模仿。可以通過戒律找到幸福嗎?通過練習某個規矩,練習某種戒律、某個行為規範,你自由了嗎?顯然,要有所發現,必須先有自由,不是嗎?要想有所發現,你的內心必須自由,顯然如此。用某種你稱為規範的方式來塑造頭腦,讓你自由了嗎?顯然沒有。你只是一個重複的機器,根據某個結論、某種行為模式進行抵制。自由無法通過戒律達成。有智慧,才能生自由。任何形式的強制都違背了自由,違背了內在和外在的自由,一旦你看到這一點,那智慧就被喚醒了,或者說你就擁有了那智慧。

首先需要的,顯然是自由,這不是一條規則;只有美德才能帶來這樣的自由。貪婪是迷惑,憤怒是迷惑,刻薄是迷惑——當你看到了這一點,顯然就從中解脫了;你並不抵制它們,而是看到只有在自由中,你才能有所發現,任何形式的強制都不是自由,因此都不會有發現。美德所做的,就是給你自由。不道德的人,就是迷惑的人,心中迷惑不已,怎麼能有所發現?怎麼能?因此美德不是戒律的最終產物,然而美德就是自由,自由無法通過任何不道德即本質不真實的行為來達成。我們的困難在於,我們大多數人讀過太多東西,大多數人表面上遵從名目繁多的清規戒律——每天早上在固定的時間起床,擺好某個姿勢端坐,努力用某種方式集中頭腦——你們知道,練習,練習,訓練,因為你被告知,如果你把那些事情做上幾年,將最終找到上帝。也許我的話很冷酷,但那就是我們思考的基礎。顯然,上帝不會那麼輕易降臨。上帝不是用來交易的物品:我這樣做,你就給我那個。

大多數人深受外在影響的制約,被各種宗教教條、信仰所制約,被我們內在達成和獲取的需求所制約,因此要拋開戒律的因素來重新思考這個問題,對我們來說尤其困難。首先,我們必須非常清楚地看到戒律的含義,看到它怎樣窄化了頭腦、限制了頭腦,怎樣通過慾望、通過影響等強迫頭腦按某種方式行動。一個受制約的頭腦,不管多麼道德,都絕不能自由,因此無法瞭解真相。上帝、真相或不管什麼——叫什麼無關緊要——只有存在自由時,才能出現,如果存在出於恐懼的強制,不管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都不會有自由。如果你尋求一個結果,就不會有自由,因為你被那個結果束縛了。也許你從過去中解脫了,可是未來又綁住了你,那並不是自由。只有在自由中,我們才能有所發現:新的觀點、新的感受、新的理解。任何基於強制的戒律,不管是政治的還是宗教的戒律,都否定了自由;因此,戒律就是抱著目標遵從某一行為,是一種束縛,頭腦永遠自由不了。它只能墨守成規地運作,就像一張唱片。

因此,通過練習,通過習慣,通過培養一種行為模式,頭腦只是達到了它想要的結果。因此它不是自由的,因此它無法領悟那個不可測度的境界。要瞭解那整個過程,瞭解為什麼你不斷地約束自己以迎合公眾的意見,迎合某些聖人的意見;遵從意見這整件事,不管是遵從聖人的意見還是鄰居的意見,都是一樣的——練習、臣服、否定、主張、壓抑、昇華,這種種微妙之道,這一切都意味著遵從某個模式;去覺察這整個遵從的行為:這就已是自由的開端,此中就有美德。美德顯然不是培養某個觀念,比如不貪婪,如果作為一個目標去追求就不再是美德,不是嗎?也就是說,如果你覺得自己不貪婪,你還是個有德之人嗎?我們規範自己的時候,就在做這樣的事。

規範、遵從、練習,只是強化了要有所成就的自我意識。頭腦練習不貪婪,因而無法從它不貪婪的意識中解脫;因此,它並不是真正的不貪婪。它只是穿上了一件名為「不貪婪」的斗篷。我們可以看到這整個過程:達到目的的動機、慾望,遵從一個模式,想要在追求模式中獲得安全——這一切只是從已知轉向已知——始終處於頭腦自我封閉的局限中。看到這一切,覺察到這一切,就是智慧的開端。智慧既非道德,也非不道德,它無法被局限於道德不道德的框架中。智慧帶來自由,那既不是放肆,也不是混亂。沒有智慧,就不可能有道德;道德帶來自由,在自由中真相就出現了。如果你徹底看到了整個過程,在它的全貌中,你就會發現衝突不存在了。因為我們身陷衝突,因為我們想要逃開衝突,我們才訴諸各種規範、節制和調整。當我們看到衝突的整個過程,就不會有戒律的問題,因為那時候我們就一刻接一刻地瞭解了衝突的方式。那需要很高的警覺,時刻觀察自己;它奇特的地方在於,雖然你可能無法一直留意觀察,但只要有意圖,內在就會進行記錄——敏感,內在的敏感一直在拍照,所以你一安靜下來,內在就會把圖片投射出來。

因此,那不是戒律的問題。敏感永遠無法靠強迫來形成。你可能強迫孩子做事情,把他按在牆角,他也許會安靜下來;但他的內在可能正在翻滾,他望向窗外,想辦法逃脫。那就是我們依然在做的事。所以,戒律的問題,誰對誰錯的問題,只能靠你自己來解決。

同樣,你看,我們害怕犯錯,因為我們想要成功。在持戒的慾望深處就是恐懼,但未知無法被戒律之網所捕獲。相反,未知必須享有自由,而不是你頭腦的模式。頭腦必須安靜的原因就在這裡。如果頭腦意識到自己是安靜的,它就不再安靜了。如果頭腦意識到自己是不貪婪的,擺脫了貪婪,它就發現自己被綁在一根不貪婪的新繩子上了,然而那並不是安靜。在關於控制者和被控制之物的問題中,我們還必須瞭解這種情況,原因就在這裡。它們並不是兩個分開的現象,而是一個統一體:控制者和被控制之物是同一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