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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能否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行為?

請你想一想,你成為你今天這個樣子,究竟是因為先天素質的作用,還是因為出生的家庭環境和生長的社會環境的作用,或者是因為自己的努力即你的意志的作用,又或者是所有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你很可能會說:當然是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但是,那些主張一切事情都由因果律決定的哲學家會告訴你,在這些因素中,你的意志這個因素不起任何作用。人的行為同樣受因果律支配,沒有自由可言。支配人的行為的因素有兩個,一是人自身的慾望,二是外部的環境。慾望的變化,外部環境的變化,以及外部環境刺激人的慾望從而使人作出反應的過程,這些都嚴格遵循著因果律。如果能夠查明所有這些複雜的因果關係,我們便可以推算出每個人過去、現在、將來的一切行為。人是絕對不能支配自己的行為的,更不用說支配自己的命運了。你之所以成為今天的你,是因為你已做和將做的一切,都早被你的機體構造和你降生於其中的環境規定好了,你就是這兩種自己無法選擇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產物。

也許你會舉例反駁他們說:我是一個農家孩子,靠自己的努力上了大學,成了一個知識分子,而與我同村的孩子們儘管和我有著相似的生長環境,現在卻在務農或經商,走上了與我完全不同的道路。這就證明個人的選擇和努力是有重要作用的。

但是,那些哲學家會問你:你當初為什麼想要上大學,並且為此作出了努力呢?這一定有原因,因為世上絕不會發生沒有原因的事情。只要仔細分析,便可以發現,與你的同村孩子相比,或者在你的機體構造中,或者在你的生長環境中,必有某些因素與他們不同。

事實上,確實沒有兩個人的先天素質或生長環境是完全一樣的,因此你很難駁倒這些哲學家。和這些哲學家實在很難作認真的爭論,他們的邏輯倒是十分簡單的:凡你已經做的一切,都是必然的,因而是別無選擇的。晚飯後,你想讀一本小說,又想聽音樂,猶豫了一下,選擇了聽音樂。他們就分析說:你聽音樂是必然的。你爭辯說:不對,我剛才明明也想讀小說的,聽音樂是我的自由選擇。他們會說:可是你最終選擇了聽音樂而不是讀小說,其中必有原因,因為天下決無沒有原因就發生的事,只是你自己不知道這原因,才產生了自由選擇的錯覺。你火了,不耐煩地說:好吧,我告訴你是什麼原因,這原因就是我作出了選擇!他們當然不會承認你的選擇也是你的行為的原因,因為這就等於承認了意志自由。於是他們換一種方式來引導你:年輕人,別發火,讓我們來做一個實驗,看看有沒有意志自由這種怪事。試試看,你能不能純粹依靠你的自由意志舉起你的右臂?聽了這話,如果你不舉,就證明了你沒有意志自由。如果你舉了,他們會告訴你:你之所以舉起右臂是因為我們正在爭論意志自由問題,你受了我的話的刺激,想用舉右臂來證明你有意志自由,所以才舉起了右臂。如果沒有這些前因後果,你就不會在現在這個時刻舉起右臂。所以,這恰恰證明了你的意志是不自由的。

這兩堆草料都這麼好,自由選擇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布裡丹之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