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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保羅·田立克

田立克出身於德國斯塔爾茲德爾(Starzeddel)市的一位路德教牧師家庭。他先後於柏林、圖賓根和哈勒大學學習和研究神學和哲學,從師於凱勒(M.Kaehler)、呂德格爾德(W.Luetgert)及默迪格斯(Fritz Medicus,1876-1956)等人。他的研究過程使他逐漸地遠離他本人童年時代的路德教信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經歷的服役生活,使他親自體驗到19世紀樂觀主義時代的終結和現代憂慮生活的開端。

通過對《聖經》中的各個最早的預言家們的預言、馬克思著作及尼采論著的閱讀,田立克進一步認識到單純地應用宗教語言的局限性。因此,他同另一位神學家和宗教哲學家波恩荷夫(D.Bonhoeffer)持有同一個觀點。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田立克返回柏林,擁護社會主義運動,並在柏林大學任教時與同伴創建《社會主義宗教報》(Blaetter fuer religioesen Sozialismus),發行了4年之久(1920-1924)。在1924-1925年期間,他在馬堡大學任教,深受魯道夫·布爾特曼和海德格爾的影響,深入研究了詮釋學和存在主義。這段時間,對田立克的思想發展,是決定性的歷史轉折時期。布爾特曼,作為《聖經》詮釋學家,貫徹了海德格爾存在主義的詮釋原則,創立了詮釋《聖經》的「非神話化的方法」(die Methode der Entmythologiserung)。由此在天主教和新教神學中引起了對於《聖經》的詮釋的活躍的爭論。布爾特曼在1926年發表的《耶穌與世界》(Jesus and the World)和1948年發表的《新的神學》(Theologie des Neuen Testament)產生了重大影響。他認為《聖經》包含著以神話形式表達的「生存的信息」(existential message),而這些神話形式乃是《聖經》創作時的歷史產物。因此,詮釋《聖經》的任務是揭示這些「生存的意義」(the existential meaning)。當然,布爾特曼的貢獻不只是局限於他的「非神話化的方法」,而且還在於對詮釋的神學史的系統研究及其在人文科學中的應用。在海德格爾和布爾特曼的影響下,田立克從此採用了存在主義的詮釋學方法去研究神學和人的命運。

從1925-1929年,田立克先是在德累斯頓任教,接著,在法蘭克福大學接任馬克斯·捨勒的教席。

1933年,正當希特勒上台執政時,田立克發表了《社會主義者的決策》(Sozialistische Entscheidung),嚴厲地批評了法西斯政策,使他同他所支持的「法蘭克福學派」的其他成員霍克海默(M.Horkheimer)等人,一起離鄉背井而流亡到美國。

田立克早在馬堡大學任教時,便已開始編寫他的龐大的神學研究著作《系統神學》,但直到20世紀五六十年代他才終於完成它,並加以發表出版,這就是他的三大卷的《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3 Vols.1951-1963)。其實,早在赴美流亡之前,從1912年到1913年,田立克已發表了許多著作:(1)《論謝林哲學中的神秘主義和知罪意識》(Mystik und Schuldbewusstsein in Schellings philosophischen Entwicklung,1912);(2)《關於一種文化神學的觀念》(Ideen zu einer Theologie der Kultur,1921);(3)《宗教現況》(Die religioese Lage der Gegenwart,1926);(4)《宗教的實現》(Die religioese Verwirklichung,1928);(5)《作為批判和形態的新教》(Der Prostestanismus als Kritik und Gestaltung,1929);(6)《新教原則和無產階級的狀況》(Protestanische Prinzip und Proletarische Situation,1931);(7)《宗教哲學》(Religions Philosophie,1925)。

田立克移居美國後,先是在1933年至1955年於紐約神學聯合學院任教,接著於1955年至1962年在哈佛大學任教,最後又在1962年至1965年在芝加哥大學神學院任教。

田立克到美國後,成果顯著,著作等身:(1)《新教的時代》(The Protestant Era,1947);(2)《基礎的動搖》(The Shaking of the Foundations,1948);(3)《存在的勇氣》(The Courage To Be,1952);(4)《生活、權力和正義》(Live,Power and Justice,1954);(5)《信仰的主動性》(The Dynamics of Faith,1957);(6)《歷史的詮釋》(The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1936);(7)《新的存在》(The New Being,1955)。

田立克的宗教哲學和神學,始終都貫穿著他的獨特的存在主義原則。他在1968年所寫的《關於自傳的反思》(Autobiographic Reflexions,1968)一文中說:「建構起關於生存的真理的體系,這是每一代人都必須不斷重新開始的最困難的任務。」這就說明,他把他的全部著作看作是他這一代人「建構起關於生存的真理的體系」的一種理論性嘗試;而且,在這個追求生存真理的理論事業中,生存分析將構成最主要的方法論。田立克清醒地意識到現實世界的矛盾性和弔詭性,因此,他的理論探索從不停留在某一個特殊的領域內,而是積極進行跨領域和跨界限的探索,使他的研究不為現實的各個領域的界限所限制,而成為靈活的、主動的和非教條的分析活動和創造性的活動。在他看來,現代社會的主要矛盾來自科學合理性與傳統宗教之間的分離,特別是與基督教的分離。他認為這種分離,不僅構成使真理二重化的危險,而且致使一種解放的行為得以絕對化,並使這種解放因喪失掉終極的依據而淪落為一種表面的解放活動。因此,田立克一方面反對懷疑論的「自然主義的內在論」(naturalist immanentism),另一方面又反對「超自然主義的和獨斷論的內有論」(supra-naturalist and dogmatist intrinsicism)。在這裡,明顯地顯示了田立克思想的特殊的循環論;他所特別強調的是要將歷史存在的多樣的分析和一貫性的分析,加以綜合,把握其整體性;既要看到這種歷史存在的現代化的表徵,又要在其必然的統一性中加以分析。

田立克的存在主義思想尤其明顯地表現在:現實世界的各個構成因素,都不會是相異於其「意義」的;但是,其終極意義只能在「生存的經驗」中獲致,而這種生存的經驗是在分離化和死亡的運動中實現的。在田立克看來,最深層的存在主義的和心理學的「意義」,將導致無法根除的奧秘,但同時又仍然保持理論上的合理性。因此,田立克的思想一直沒有脫離其二元性:一方面承認現實生存的不可避免的神秘性及其非理性,另一方面又相信科學和理論的合理性的價值。

在田立克看來,「存在」雖然是必定地遭致虛無,雖然相互衝突的強有力的力量威脅著我們的整合性,但是「存在」始終都在其各自的表現中,例如在肉體與心靈的存在中,顯示為整體的責任性和現實性,不斷地把握那些奧秘的界限,例如不斷地認識「暴力」和「有限性」的真正界限,以便發揮存在自身對於現實的責任。

面對著荒謬與人的某種「職責」之間的選擇,田立克主張相對地超越「意義」與「價值」,以便使「人」在其自身之外實現自我中心化,即是說,使人在「超越」其自身的同時,完成自身的、可以站得住腳的生存,不至於在超越中淪落成「無中心的」和無意義的碎片。這種超越性是面對現實、又不受現實限制的自我肯定。而要做到這一點,當然必須承認現實性和合理性,又同時承認超越性和非合理性;既要承認人的理論和科學能力,又要承認某種不可消除的神秘性的存在。

在他的《存在的勇氣》一書中,田立克表達了他一方面反對基礎論(fondamentalism),另一方面又反對理性論。他認為,信仰要求終極本體論的現實性(ultimate ontological reality);但同時,信仰只有通過存在自身的強大力量的把握才包含著「非意義」。也就是說,只有通過存在自身的強大力量去真正地理解「信仰」,信仰才真正地顯示為某種不包含存在意義的奇異性力量。

為此,田立克將「啟示」(Revelation)看成為中心概念。但「啟示」已不單純是一種簡單的信息和告知,而且它同時又必須是無條件的自身(神)的實現,由此而構成為「存在」的基礎。這個宗教哲學超越出靜態的本體論的範圍,因為「啟示」的本質是「心醉神迷」和「奇跡」。這就是說,某人感受到神秘的奇跡的表現,同時這個神秘的奇跡又被某人看作是「個人」。因此,田立克認為,「神」這個詞只意味著「無條件的存在者」在「存在」和「意義」之中的維度;它一方面是存在於一切人之中,另一方面又遠離著一切人。在田立克看來,宗教的經驗當然是通過一種語言和一種具體的象徵體系,但它作為一種具體的運動(the movement of incarnation),宗教經驗又要求祭獻的運動(the sacrificial movement),拒絕各種有選擇性的偶像崇拜。

「啟示」,作為永遠面對現實的實際活動,並不同宗教史相混淆,也不局限於基督教。基督教必須賦予現實存在的一切以「意義」;否則,基督教就是沒有力量的。因此,耶穌基督如果成為實際的人類經驗所尋求的神的話,那是因為人們認為耶穌基督帶來了確定的啟示。由此可見,田立克和施萊爾馬赫一樣認為,必須在現代生活中的批判性文化和宗教之間,找到一種新的綜合與統一。他們倆都認為,宗教信仰並不歸結為單純的個人主觀的情感感受,但也不是純粹的理智性認識,更不是意志論的信仰主義。在田立克看來,哲學與信仰的區別,也就是說,對現實的生存和形式的描述同對於一個意義的具體的和象徵性的把握之間的區別,乃是一種內在的區別。哲學家是同他所想的相關聯;而信仰者則是試圖思考他所把握的。因此,信仰,作為一種獨特性的行為,乃是人類的「是」對於神的「是」的肯定,是被接受的某種勇氣和危險。

田立克的《存在的勇氣》這本書發表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冷戰」高潮時期,試圖從人類的共同經驗中導入人所極需的「生存勇氣」,以對抗受戰爭陰影籠罩的焦慮的人群。

人生在世總是伴隨著一系列的憂慮和恐懼。為了克服這種精神壓力,田立克順著哲學史的發展線索,揭示了生存的勇氣的倫理學和本體論的意義。在田立克看來,勇氣,如果從人類行為及價值上去看的話,是一種倫理學的概念;但如果從生存的一般性及人之自我肯定的角度來看,是屬於本體論的概念。從古希臘以來,偉大的思想家們,從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到斯賓諾莎(B.de Spinoza)和尼采,都試圖從倫理價值,從人的生存的自我肯定等方面,去論述勇氣,以便排除一切危害自我肯定的因素,達到自我生存中所必需的超越性。

柏拉圖在《理想國》(Republic)中明確指出勇氣是一種介於理智和情慾的「善」,是社會上的武士階級所特有的美德。只有這種美德才使武士敢於奮不顧身地捍衛經教育而制定出來的法制,才使社會得到安定。因此,在柏拉圖看來,不論就個人或國家而言,勇氣和智慧、節制及正義,都是不可或缺的美德。

亞里士多德認為,勇敢地忍受痛苦和死亡,都是高尚的行為。只有勇敢的人,才能將其高尚的理想與德性的目標付諸於實際行動中。勇氣是對自身的本質、內在目標及「隱德來希」(Entelechy)的肯定。

對自身的肯定,就是完成自我實現的可能性,同時也是對一切妨害自我實現的因素進行奮不顧身的鬥爭的自我犧牲精神。因此,這就是「不管……」的頑強的鬥爭,是隨時隨地準備為自我肯定作出各種必要的犧牲的精神。在本書本章的前一節(第七節)論述利科的存在主義思想時,曾經提及這種「不管……」(in spite of...)的原則,並也已經提到這種「不管……」的範疇是利科從田立克那裡得到的重要啟示。實際上,田立克在《存在的勇氣》一書中,已系統地論述了這種「不管……」的精神的倫理學和本體論意義,並從西方哲學史的理論傳統中吸取了營養。

田立克在分析亞里士多德《倫理學》(Ethica)的勇氣範疇時,高度重視亞里士多德的「勇氣」範疇中所包含的「不管……」的精神,強調這種為達到自我肯定所做出的「不顧一切」的犧牲精神對於捍衛人類尊嚴的重要意義,特別分析了這種「不顧一切」的精神對於人的生存所具有的倫理學和本體論意義。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勇氣是個人之本質的和實存的肯定,是居於首位的美德。勇氣的最大考驗就是為正義、為至善的目標而心甘情願地做出最大的犧牲,視死如歸。

在亞里士多德之後,古羅馬帝國的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B.C.4-A.C.65)、中世紀的阿奎那、17世紀的斯賓諾莎及19世紀的尼采等人,都先後深刻地論述了「勇氣」之本質。田立克將哲學史上對於「勇氣」的探討同現代存在主義者對「存在」的分析結合在一起,強調絕對的信仰與生存之勇氣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在田立克看來,只有信仰才接受「不顧一切」的精神,因此,也只有「不顧一切」的信仰,才能產生「不顧一切」的勇氣。信仰並不是對某種不確定的事物的理論上的肯定,而是接受某種超越尋常經驗的存在。信仰乃是一種狀態,而不是什麼看法。信仰是一種被存在的力量所掌握的狀態,而這種存在的力量是超越一切現存的事物。凡是被這種存在的力量所掌握的人,都能肯定他自身,因為他深知他被這種存在的本體的力量所肯定。在這一點上,如前所述,神秘的宗教體驗與人格的相遇是相同的,它們兩者的生存勇氣都是以信仰為基礎。

一個被疑惑及無意義所把握的人,其自身無法擺脫這種把握,但他仍可以為自身尋求一個解決方案;這個解決方案是在他的絕望處境中、而不是在絕望處境之外發生效力的。田立克把這種人所尋求的最後基礎稱為「絕望的勇氣」(Courage of despair)。如果一個人不想逃避這個問題的話,他只有接受一個可能的解答,這就是:把接受絕望本身看作是信仰,並由此看到自身已接近於生存的勇氣的邊緣了。在這裡,生命的意義削減為對生命意義的絕望。只要這種絕望仍然是一種生命的行動,那麼,在它的否定性中,就包含著肯定性。否定是借助於它所否定的肯定而生存下來(The negative lives from the positive it negates)。

信仰接受了「存在」的力量,哪怕是在虛無的狀態下它也有可能,所以,信仰才使絕望的勇氣成為可能。這就是說,即使在我們對意義感到絕望的時候,「存在」仍然可以經過我們而肯定其自身。接受無意義的行動,其本身就是一種有意義的行動。這就是一種信仰的行動。

田立克為了分析信仰中所包含的絕望的勇氣,進一步具體地解析了絕對信仰所包含的構成因素。第一,它是一種存在的力量的體驗,它即使在面臨虛無表現時也會顯現出來。第二,虛無的經驗是依賴於存在的經驗的,而無意義的經驗則有賴於有意義的經驗。一個人即使陷身於絕望之中,他仍有足夠的「存在」才使這種絕望成為可能。第三,絕對信仰意味著接受被接納的事實。無意義一旦被體驗到了,便包含著對一種對接納的力量的體驗。有意識地接受這種接納力量(The power of acceptance),就是絕對信仰的宗教答案。這種信仰超越了神秘的體驗,也超越了「神」和「人」的相遇。真正的生存的勇氣,是瞭解上帝概念的關鍵;此種上帝概念,既超越了神秘主義,也超越了在主客體範疇中的神與人之間的「人格性」相遇。

在1954年發表的《生活、權力和正義》和1955年出版的《文化神學》這兩本書中,田立克主張一種神法學的倫理學(Ethics of theonomy)和一種文化神學。他認為,基督教雖然是一種特殊的宗教,但它包含著普遍的意義,因為它表現著基督事件的永恆的和現實的意義,它自身又包含著自己的批評原則,它是作為整體性的人類的創造物,體現人的真正本質。田立克的思想以完滿性和極端性為目標,因此,在他看來,任何「意義」都不存在於外部,任何「終結」都不可能真正地完成。人類歷史若要保持其人性,是不可能在「自由」和「寬宏」之外獲得其客觀的保證的。

田立克的著作全集共十七卷,已於1975年出齊,書名為:《田立克著作全集》(Gesammelte Werke,Bde.I-XVII,1959-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