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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心靈給感覺注入靈性

我感悟到的比我看到的多得多。

——薩特

當我的靈魂和肉體由相愛而結婚的時候,

我就得到了重生。

——紀伯倫

感官之所以平庸,是因為它只是感覺的第一次選擇,感官為我們選擇了我們所喜歡的東西,那些悅目悅耳的東西。但「喜歡」是初級的快感,心靈要求的是由「懂得」獲得的快感。「喜歡」還不等於「懂得」。

我們常聽人說「你不懂藝術」,「我看不懂這幅畫」,「他不懂交響樂」,等等。什麼算是懂?要我們懂什麼?怎樣才能懂?

我們懂得一個杯子嗎?它能用來盛水,它是玻璃做的,它是透明的,它很容易被打碎,它的價格是五元人民幣。經驗、科學、市場能使我們懂得這個杯子的用處甚至它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我們懂得水嗎?它可以解渴,它能變成冰塊,它能變成蒸汽,它由氫原子和氧原子構成。我們懂得一棵樹嗎?它生長在北方,它三月開花四月長葉,它需要水,它怕火,它在植物學中屬榆科。我們懂得一首詩嗎?我們可說出它是一首七律詩或是一首十四行詩,它是哪一種風格,它的作者,它的寫作年代,甚至與這首詩相關的很多趣事。

我們如此博學,在如此多地懂得事物的一個一個屬性的同時,我們像主人一般無情地對事物進行了一層層的拆解,又按照某一種標準把它們重新組合歸類。這當然是一種懂法。這種懂法就是知識,是靠理性懂得的,也能使理性感到滿足。

感覺呢?

理性太有力,它拉著我們凌駕於事物之上。感覺在此並無太多的用武之地。而被人們指責的不懂交響樂、不懂畫,顯然指的不是作品的流派、創作年代、作者生平、所用的音符和色彩,等等。憑借理性和感官,我們能準確地把握這些關於作品的知識。那麼,它指的是什麼呢?指的是感覺中的「懂得」。感覺中的懂得顯示為愉悅,感覺中的理解以能否有所欣賞為標誌。

對事物、對藝術品有所欣賞,才能算是對事物、對藝術品有了感覺中的理解,才能獲得美感。只有把心靈注入感覺,使感覺超越感官的止步不前,並且排除理性的武斷霸道,我們才會對事物和藝術品本身有所感動。這時,事物或藝術品完整地進入感覺,而沒有被理性知識拆解得零零碎碎,同時,心靈也完整地進入感覺,而沒有被感官的滿足所蒙蔽,此時事物與心靈在感覺中無間地相遇,事物和心靈成了知音。這就好像我們對朋友的期待:人們一般不評價朋友是什麼樣的人,也幾乎看不到他是醜還是美,只是願意與之相會,也許相會僅僅是在一起吃飯、喝茶、閒聊,卻有說不出的舒暢。同樣,我們也不能用任何語言準確地描述心靈在感覺中與事物相會時體驗到的美感,以及感覺所體驗到的事物的意義。

心靈的翅膀

哲學家維特根斯坦曾說,凡是可說的都可以說清楚,凡是不可說的應當沉默,它只能顯示。

可以說清楚的就成了知識,不可說的只能靠得到解放的心靈藝術地(但不一定以具體作品的形式)去感覺,去相處,使那不可言說的意義在我們面前得以顯示,我們從中體驗到的便是那忘我的美感。

切不可去說那不可說的。因為,那意義只能完整地顯現。你一旦去說它,就好像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鏡來看世界,又好像持一把手術刀來切割事物,那意義便從你眼前消隱了。去說,是一種理性活動,它只能通向知識。而在心靈渴望的美感活動中,理性的解釋越清晰,越會妨礙審美活動。相反,如果一個「藝術」作品不具有藝術性,即沒有使那不可說的得以顯示,卻在作品周圍堆積了大量的解釋,或大量的作品之外的指標,這不僅不能增加作品的意義,反而說明這個作品本身是不值得理睬的。在莫裡哀的戲劇中,就有這樣一位詩人,他自誇在一刻鐘內寫成了一首十四行詩,聽者對他說:先生,我們認為時間對這種事無關緊要,請給我們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