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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異」與「離堅白」——名家哲學

名家哲學是先秦哲學中很有特色的一派,對道家和魏晉玄學有較大的影響,其旨在於從認識論、本體論和邏輯學方面,理清名實關係。名家哲學分為兩派:惠施一派的「合同異」和公孫龍一派的「離堅白」。惠施設定了一種絕對的參照系,把世間萬物放在其中,昭顯出它們相同或相異的相對性,由此推出一種人生觀:天地一體,泛愛萬物。公孫龍對語言有更精緻的分析,得出與柏拉圖的「理念論」相契合的「指物論」,認為名詞指示了不同於現實世界的一個共相世界,而且是後者決定了前者的存在。基於這種學說,他提出了一些乍聞之下非常怪異的辯論,比如「白馬非馬」之類。雖然「指物論」多有可駁之處,但確實表現了極其高超的思辨能力。其他辯者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深思的命題。

名辯之風

名家的人在古代以「辯者」而聞名。名家的人提出一些怪論,樂於與人辯論,別人否定的他們偏要肯定,別人肯定的他們偏要否定。

在先秦哲學中,名實關係是一個爭論熱烈的問題。名是語言中的一個稱謂,如「君、臣、豬、狗」都是「名」,表現為文字的字形或言語的聲音。一個抽像的「名」對應著的一系列具體的實際的個別事物,那就是「實」。在社會變化緩慢的年代,比如夏商西周,更不用說三皇五帝了,名實之間保持著相對穩定的對應關係。假如在堯舜時期編一部漢語詞典,它在周平王東遷之前可能需要一些增補,但大量修訂是用不著的。這時人們會相信,語言中的名稱再現了永恆不變的現實。語言秩序代表了恆定的社會秩序。

社會大變動給語言也製造了麻煩。新階層的興起,舊精英階層的沒落,會導致社會、文化關係的全面改組,原來天經地義的名實關係可能顛倒錯位,正因如此,現實的混亂常常引發思想的混亂。澄清混亂局面要靠兩種人的協同努力。政治、經濟的精英人物,他們直接干預社會生活,重組利益和力量關係;思想家,他們通過構建理論語言來改造日常語言和思維意識,描繪新的社會藍圖,讓人們在茫茫人海中得以確定自己的位置。

春秋戰國時代正是這樣的社會巨變時代。比如「君子」一詞,原本指的是貴族,它的背後聯繫著一套特殊的「禮」。後來出現了一個新的富裕階層,他們原本是為「正宗君子」所不齒的「小人」,這時因有了幾弔錢,要同窮親戚劃清界線,也擺譜自稱「君子」,穿上燕尾服學斯文。這樣一來,「君子」和「禮」的名實關係都錯位了。所以孔子大動肝火,說「天下無道」,「禮崩樂壞」,再不「正名」就斯文掃地了。據孟子說,孔子正名的辦法,就是「作《春秋》」,褒揚合禮的人事,貶抑非禮的人事,從而「使亂臣賊子懼」,恢復名實秩序。

到戰國中期以後,惠施和公孫龍等辯者把名實關係問題發展成更抽像的理論問題,涉及認識論、邏輯學和本體論。這就是形成了「名家」。名家的稱號是漢代司馬談(司馬遷之父)提出的,但馮友蘭指出:司馬談、劉歆所說的「名家」所包含的內容很雜亂,除了辯者之外,孔子的「正名」、法家的「循名責實」都混入其內,實際上三者之間既沒有繼承的關係,又沒有邏輯的關係,攪在一起很不妥當。

關於名家的起源,馮友蘭《原名法陰陽道德》一文認為:「名家者流,蓋出於訟師。」春秋後期,一些諸侯國開始公佈法律條文,這些條文不免文字簡約,含義豐富,可能存在多重解釋。有少許聰明人,對語言和邏輯比較敏感,也熟悉法律條文,他們就教人論辯,咬文嚼字,或者直接替人打官司,這就是訟師。比如鄭國的鄧析,他被荀子列為惠施一派,當時就是一位名律師。大概他把法律條文當做麵團來捏,板刀面、拉麵隨心所欲,大法官和他辯無可辯,動口鬥不過,只好動手殺了他。

公孫龍也善於解釋條文,他曾長期在趙國平原君手下當食客。有一次秦國進攻魏國,趙國要援救魏國,但秦趙之間有「約」在先:秦國所要做的事,趙國支持;趙國所要做的事,秦國支持。秦國一見趙國要救魏,就指責趙國背約。趙王不知所對,問平原君,平原君問公孫龍。公孫龍說,趙國也可以質問秦國:我們要救魏,你們幹嘛不幫忙?

戰國時期,論辯的風氣非常濃厚,各派之間,都還能以比較平等的姿態相互辯難,有時會使用我們今天稱為「詭辯」的手法。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也會有意地利用文字歧義。《呂氏春秋》記載:有個齊國人,他的家主有難而死,他為人臣僕卻不願盡忠死節。在路上遇到故人,故人責問:你怎麼不死節?齊人說:我效力於人是衝著利益去的,死無利可圖,我就不死了。故人說:那你還能見人嗎?齊人說:難道您認為死了還能見人嗎?今天我們可以把這類故事當成笑話來讀,而論辯和幽默正表現出語言和思維的成熟。在這種氛圍下,語言和邏輯分析的智者就呼之欲出了。

名家是先秦思想中最富思辨性和理論性的,特別是公孫龍,以今天的眼光看來,他也許最有資格被稱為「哲學家」。他們暫時繞開了現實世界,單刀直入到日常的語言和邏輯中。雖然公孫龍也聲稱自己立說的宗旨是「正名實以化天下」,但仍然不合於俗。試想:其他學派開口即言大是大非的實際問題,名家獨執著於名理之論,似乎顯得瑣碎、不著邊際,而且愛唱反調,別人說是,他偏說非;別人指東,他偏向西。這還不惹人討厭嗎?所以名家沒得到幾句好評。戰國諸子不消說了,司馬談、劉歆也認為他們因小失大、纏夾不清,似乎無所取材。

為什麼中國文化的實用理性傾向如此強烈,以致一星半點的純粹理性的火花剛剛燃起,就被眾口吹滅了?這大概關和春秋戰國的社會環境有關係。原本繁榮昌盛的統一王國,漸漸分裂為各自為政、相互為戰的諸侯國,社會衝突十分劇烈。思想家難免以社會問題為焦點,他們本來都是有志實幹救國救民的良才,只因「立功」未遂,才退而求其次,收徒著書立說。名家既出於訟師,他們咬文嚼字,也是職業習慣使然,與主流思潮似乎不相類。可以說,中國士階層剛一出世,即為沉重的「憂患意識」所累,無力超拔出來,在語言、邏輯的形式系統中別開生面。與此相對,古希臘相對和平富庶,一個有教養的公民階層,構成社會文化的精英,他們的權威沒受到什麼挑戰。所以,希臘文化的精神氣質與中國差異甚大。

言歸正傳。傳統上講名家,一般將惠施的「合同異」和公孫龍的「離堅白」混為一談,不加區分。馮友蘭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就率先主張把名家一分為二,「合同異」是一派,「離堅白」是一派,雙方的哲學觀點是彼此對立的,惠施可稱為「實的相對論者」,公孫龍則是「名的絕對論者」。這種說法至今已成為不移之論。

惠施的相對論

萬物是相對的,不斷變化的。萬物之間沒有絕對的不同,絕對的界線。萬物一體,因而應當泛愛萬物,不加區別。

惠施相傳是宋國人,大概也有些傻氣(先秦文獻中的宋人形象都有點兒「愚」,比如,韓非子「守株待兔」的是宋人,孟子「揠苗助長」的也是宋人,宋襄公不中用的「仁義之師」受盡天下譏笑)。惠施與莊子為友,常相辯駁,「知不知魚樂」的「濠上之辯」就是非常有名例子。《莊子》中,對惠施多有調侃,連惠施擔任魏惠王宰相的事也不放過。據說莊子到魏國都城去,有傳言說將要頂替惠施為相。惠施大驚,搜索全城三天三夜,要逮捕莊子。莊子登門對他說:「先生您知道嗎?南方有一種鳥,名叫鵷鶵(鳳凰一類的鳥),從南海飛往北海,途中非梧桐不止,非練食不食,非醴泉不飲。鷂鷹(『鴟』)抓獲一隻腐鼠,恰值鵷雛飛過,鷂鷹仰頭怒喝一聲:『*(左邊口右邊赫)!』現在您要拿您的魏國*(左邊口右邊赫)我嗎?」(《莊子·秋水》)其實莊子這隻鳳凰從惠施這頭鷂鷹那裡很受啟發,所以惠施死,莊子痛哭,以為再無人可以相與磨礪思想了。

惠施著作今已失傳,他所提的一些命題,僅《莊子·天下篇》有錄。歷數十條孤立的結論,沒有任何論證。既然一條結論可以從不同前提推出,要弄清惠子命題的原意實非易事,若憑空臆斷,豈不形同猜謎?馮友蘭認為莊子思想與惠施的思想頗有契合之處,從《莊子》書中,尋求惠施命題的解釋,料想不致厚誣古人。

惠施命題一說:「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至大之物必然(或者說應當)囊括一切,不可能有什麼東西在它範圍之外,這就是無限大;同樣的道理,至小之物必然不可分割,不復有內容之物,這就是無限小。有一點數學常識,理解這個命題毫無困難。惠施在此只是對無限大、無限小做了合乎邏輯的定義,完全沒有言及實在世界。天下是否確實存在這種至大、至小的東西,他並不關心,雖然其他命題似乎暗示它們確實存在。

普通人目力所及,仰觀天地,俯察品物,不免以為天地為至大,而毫末為至小。然而依邏輯推理,誰能斷定天外無天、而毫末之內非另有天地呢?這個命題現在看來平淡無奇,但在當時是反常識的,而且它為惠施的其他命題設定了一個參照框架:有限之物被置於至大和至小的坐標系內,就會顯現出它的相對性。

命題二說:「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莊子·養生主》曰:「刀刃者無厚。」「無厚」是戰國時期學術界的一個時髦問題,可能與幾何學的發展有關。「無厚」是至薄,像幾何學的「面」一樣,至薄就不能累積出厚度來,平面疊加在平面上,還是一個無厚的平面。無厚不可積,但卻可以延伸,面積可大至千里。因之同一事物,從不同角度看,可以發現巨大的差異。

命題三說:「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放在至大之域觀之,天不為高,地不為卑,山不為崇,湖不為深。如果使用不同的衡量尺度,有限之物的高下差異可以抹平。

命題四說:「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太陽剛升到天空正中,同時就開始西斜了。一個東西剛生出來,同時就開始死亡了。事物處在變化之流中,興衰起滅,只在倏忽之間。生與死一正一反,彼此對立,但生存的過程即是死亡的過程,生死因而又是統一的。這聽起來很玄,好像證明了所謂的「對立統一規律」,其實是混淆了語詞的不同意義造成的。「生」有兩種含義:作為一個時間、時刻的「生」,出生;以及作為一個時間序列、時間線段的「生」,生命過程。「死」也有類似的兩種含義。相互對立的是時間的生死和過程的生死,這裡不矛盾也不玄奧,簡直平淡如水。許多高深的哲學命題,往往是誤用語言造成的,我們得提防著點兒。

命題五說:「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籠統地說,這句話說明「同」和「異」的相對性;但其準確意思難於索解。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也只是求其大意,沒有細緻的解析。《中國哲學史新編》引《呂氏春秋·有始》的一句話作為線索,以天地為大同,一人之身為小同,未免有拘泥之嫌。《中國哲學簡史》與張岱年的《中國哲學大綱》的解釋應該較得原意,不過也有費解之處。綜合起來,大致可以陳述如下:大同即某些東西處在一個大類之中,這個大類又包含一些小類,即「小同」。無論大類還是小類中的東西,既同為一類,即有相同點,這是「小同異」的「小同」;大類和小類中的東西相比,既各為其類,即有相異點,這是「小同異」的「小異」。「小同異」就是局部的、有限的、相對的。萬事萬物都包含在「至大」之內,這是一個最普遍的類,由此可以說「萬物畢同」,這是「大同異」的「大同」。但萬物又都是具體的、個別的,蘊含了各不相同的「至小」,自為一類,因此「萬物畢異」,即「大異」。「大同異」是全體的、無限的、絕對的。

命題六說:「南方無窮而有窮。」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引證當時的地理知識來加以闡明,恐未恰當。這樣的邏輯命題,並非要對經驗世界有所斷言,而是意在顯示名詞間的邏輯關係。南方一望無際,所以無窮;但既為「南方」,就可能會受到「北方」的限制,就不能將「北方」容納其中。這樣,「南方」與「至大之域」比較起來,也是有窮的了。哲學家們說,這表明無窮和有窮的「對立統一」。數學家不會玩弄這種玄虛,在他(她)們看來,一條直線是無窮的,在直線上任取一點,分成兩條射線,任一條射線都和直線一樣無窮,包含了一樣多的點,不多也不少。

命題七說:「今日適越而昔來。」聽起來像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時間箭頭逆轉了方向。其實這不過是條詭辯,今、昔只有相對於同一參照點,才有意義。

命題八說:「連環可解也。」馮友蘭的解釋是這樣的:連環本身不能解開成一個個完整的環,但是當環毀壞的時候,自然就解體了,瓦解了。他還講了一個典故作為佐證:有外國使臣給齊威後一個玉連環,請她解開。王后拿了一把錘子,把玉連環打碎,然後告訴使臣:連環打開了。

這當然講得通,然而總讓人心猶未足。照此解釋,惠施的論證並無驚人之處,實在只是拙劣的標新立異、故作高論。結合張岱年的解釋,我們似可著眼於「連環」自身的性質,分析該命題的意義。當環與環彼此緊扣的時候,這些環是連續的,可以視為一個整體,即「連環」。假如讓環與環不相接觸,一環只是穿過另一環的虛空,這時環與環就是間斷的,可以不再視為整體,而是各自獨立的個體,即是說,原來的「連環」變成了單個的「環」。這是講「連續」與「間斷」的統一。

命題九說:「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燕國往北、越國往南,在什麼地方會合成「天下之中央」呢?有個故事說:國王問阿凡提,天下的中心在哪兒?阿凡提說,他的毛驢知道答案。國王驚詫莫名,請驢先生賜教。阿凡提的毛驢揚蹄敲了一下地板,於是阿凡提說:天下的中心就在這兒。惠施的意思也是這樣。宇宙無窮,中國(「天下」)在宇宙間,不過是一粒微塵,動輒以「中央」自居,那真是井蛙之見,燕北越南,隨處可為中央。所謂「天下無方,故所在為中」。

命題十說:「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這是由「合同異」的論辯推出的人生觀。萬物畢同,規定它的差異性的界線是相對的,隨時變化的,此物彼物之間,是「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本是同根生,自然應當互相愛憐。

惠施學說的核心,就在「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上。莊子立義,在這點上有更多的發揮,進而達到忘人我、齊死生、萬物一體、絕對逍遙的精妙境界。《莊子·天下篇》雖不以惠施為然,仍然深惜其才,說他已經近於「道」,可惜散漫無歸,誤入歧途。這種評價比對公孫龍客氣多了。

公孫龍的共相論

公孫龍不像惠施那樣強調「實」是相對的、變化的,而強調「名」是絕對的、不變的。他由此得到與拍拉圖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

《莊子·天下篇》說公孫龍是「辯者之徒,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與惠施一派爭論不休。公孫龍的學說,記載於《公孫龍子》中,要點主要包括「白馬非馬」、「離堅白」和「指物論」。不過《公孫龍子》,尤其是《指物論》一章,實在不好讀,比如:「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讀者滿眼「非」、「指」,而不明所指。簡約的文字與繁複的道理連在一起,就讓我們吃不消了,好比用算籌來求解多元高次方程組。

「白馬非馬」是公孫龍的一個有名的辯論。這樣公然地挑戰常識,難怪人們都罵他胡說,可謂不能「惑眾」的「妖言」。公孫龍不是想博得知名學者的美譽,也不是悟道悟出了幻覺,「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馬不是馬」了。他有他獨到的敏銳見解。我們且看他能說出什麼道理,說不出來,再打他板子不遲。

公孫龍的第一條理由是:馬之名指示的是一種形狀,白之名指示的是一種顏色,指示形狀和指示顏色當然是不同的兩碼事,所以說白馬不是馬。這裡的意思是說,「白」、「馬」和「白馬」三個概念的內涵不同。內涵即一個概念的本質屬性,當然究竟什麼屬性才構成「本質」的屬性,這是個棘手的問題,細細追問起來,可能會推翻「內涵」、「本質」等傳統哲學的觀念,這些論題先丟在一邊。現在我們沒有理由不承認:「馬」與「白」的內涵不同,因此,「馬」與「白馬」的內涵也不可能相同。

第二條理由涉及馬之名與白馬之名的外延,亦即它們作為一個類所包含的小類及個體事物。公孫龍說:如果我們想找一匹「馬」,那麼黃馬、黑馬都能滿足要求,因為馬之名並不包含特定的顏色。倘若我們偏愛「白馬」,黃馬、黑馬就不能中選了。也就是說,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顏色的馬,白馬之名的外延則只包括白馬,所以白馬非馬。

在闡述第三條理由之前,讓我們先認識一下「共相」概念的「面相」。共相與殊相相對,指某一類事物所共有的性質,殊相則是個體事物的獨具性質。共相與「內涵」關係密切,但「共相」是針對實際事物而言的,是一個本體論概念,內涵是針對概念本身而言的,屬於認識論範疇。主張共相說的哲學家,有一種傾向,要假定存在一個不可感知的共相王國,在那兒井然有序地陳列著天下萬物的共相。柏拉圖如此,公孫龍(照馮友蘭的解讀)亦如此,馮友蘭早期的「新理學」還是如此。

公孫龍的第三條理由牽涉到「馬」、「白」、「白馬」的共相。馬的共相是不定顏色的,只是純而又純的「馬」,因此,白的共相必然不是馬的共相,他就是純而又純的「白」,居所不定,不為人知,而固定在馬(或其他東西)上面的「白」已不是純粹的「白」,不是白的共相。白馬的共相,是馬的共相與白的共相的神秘結合,既不是馬的共相,也不是白的共相。所以白馬非馬,而且白馬非白。

我們借用西方傳統哲學的一些概念,已經說明公孫龍堅持「白馬非馬」的三條理由。現在批判他的條件是不是具備了呢?還不行。白馬論不過是公孫龍更抽像的「指物論」(即共相說)的一個應用,在抓住要害前我們不宜輕舉妄動。

在「白馬非馬」的辯論中,公孫龍已經把「白」和「馬」分離開來。這位有「解剖癖」的人竟又把刀子伸向石頭,剔分出了石頭的「骨肉」:「骨」是石頭的堅硬,「肉」是石頭的白色。骨歸骨,肉歸肉,你中無我,我中無你。這就是「離堅白」的辯論。

公孫龍再次把常識看作「踩在腳下的泥」。依常人之見,石、堅、白是三位一體的,石頭同時含藏著堅硬與白色兩種性質,堅與白不可分離。常人建好的屋子,公孫龍偏要把它拆成一塊一塊的磚頭。他說只有堅石或白石,而且堅與石、白與石就像白與馬一樣是分離的,堅與白也是分離的。

公孫龍首先從認識論方面證明堅白之離。我們怎樣認識一塊石頭的呢?用眼看,只能看見白色,得一白石;用手摸,只能感到堅硬,得一堅石。感覺白時感覺不到堅,感覺堅時又感覺不到白,堅與白不能會聚到一處,所以是相互分離的。

然而這一論證的有效性依賴於特定的感覺論:是手、眼在感覺,因此可以說視覺和觸覺是分離的。假如手、眼不過是感覺的媒介,最終統一於更高的器官,那麼上述說法就不成立了。事實正是公孫龍隨後的論證馬上否定了前面的論證。他說,眼睛要看見白色,必須有光,手要感覺堅硬,必須撫摸,可是光和撫摸都不是人的感覺,要感覺東西,最後還得依靠精神作用(「神」)。「神」一現身,前面剛剛分離的堅白又被撮合到一塊了。公孫龍又訴諸另一種論證:如果沒有眼和光,沒有手和撫摸,精神也無法感覺堅和白,因此,感覺的三個環節是相互分離的。然而這已不能說明堅與白離,只能說明,感覺到的堅和白都可能是被歪曲的:光線欺騙眼睛,眼睛欺騙精神。這就達到不可知論的結論了。

即使認識論的論證有效,它也僅僅證明,堅、白、石在人的主觀感覺中是分離的,客觀之物未必如此,而實際存在的狀況是最引人注意的。因此,「離堅白」的要點還在於運用共相說,給出本體論的證明。公孫龍說,白的共相是「不定所白」,既可顯現在石頭上,又可顯現在馬或其他物體上;同樣,堅的共相是「不定所堅」。總之,作為共相的堅白表現於一切堅物、一切白物之中,怎麼能說藏在石頭內呢?而且縱然天下沒有任何堅物、白物,堅還是堅,白還是白,不過是它們「自藏」起來不現於外罷了。這樣的堅白,與石何干?實際世界中有些東西堅而不白,另有些東西白而不堅,這也表明堅白是各自獨立的共相。

這一論證全然是依共相而言的,在共相世界裡,堅、白是分離的,然而殊相世界仍然是這樣涇渭分明嗎?我們還是不得而解。公孫龍的共相說(「指物論」)能不能保證殊相世界的同樣秩序呢?

凡名都有所指。名之所指,可以是具體的個體,即為在時空中佔據特定位置的「物」。名之所指也可以是共相,如「不定所白」之類,即公孫龍所謂「指」。指物關係就是共相與殊相的關係。

公孫龍認為,任何一個體之物,如若分析起來,都只是若干共相的聯合而已,但共相卻不可分析,它是一個獨立的整體,非由其他共相組成。指與物雖然並列,但指被賦予優先地位,物的存在,依賴於指的存在,「天下無指,物無可以為物」。指也必須「定」於物,這樣才能在時空中佔有位置,為人感知,這種「與物」的指,公孫龍又稱為「物指」。「指」自身雖然不是感覺的對象,卻不是不存在,它「自藏」起來了,可謂「養在深閨人未識」。馮友蘭借用新實在論的術語,說這是一種「潛存」,即不在時空之中而並非無有。

公孫龍「自藏」的說法,明確地表示共相是脫離現實世界中的具體事物而獨立自存的實體。公孫龍沒有講明這是個無影無蹤的彼岸世界,但那確實是題中應有之義。凡名所指的共相都在其中,有的共相還未必有指代它的語言。在彼岸世界中,堅(「不定所堅」)就是堅,白(「不定所白」)就是白,馬就是馬,白馬就是白馬,「皆獨而正」。彼岸的共相都是恆定不變的,變化的是此岸的個體。

公孫龍對實際世界究竟能發表些什麼高見呢?假如有一天,公孫龍要出門旅行,叫弟子去牽馬。弟子去了,空手回來說:「先生,沒有馬,只有白馬。」公孫龍就讓他把白馬牽來。隔了一會,弟子又來稟報:「先生,白馬也沒了,只有瘦白馬。」公孫龍非常不耐煩地說:「呆子!那就牽瘦白馬來!」這一次死心眼的弟子還是沒領會,他報告說:「真奇怪,我只看見一匹瘸腿的瘦白馬。」公孫龍火了,揪住弟子的耳朵來到馬廄,指著馬說:「就是這匹馬,你要認清了!」這恰是公孫龍的尷尬之處:名詞被慷慨地贈與共相世界,留給實際世界的,只剩下可憐的指示代詞「這」、「那」了。你想告訴公孫龍某件東西,怎麼描述都是白搭,必須將實物指給他看。

公孫龍將個體事物拆解成一系列共相的組合,個體事物所具有的性質是無窮盡的,那麼個體賴以形成的共相也是無窮盡的。即使如此,仍然窮究不了個體事物的獨特性。因為共相不可感知,而個體事物實實在在地被人感知到了,那被感知的到底是什麼玩意兒呢?公孫龍無法回答。

天上的共相「老死不相往來」,各各獨立,只向天下萬物身上「投影」,形成似真似幻的影像,即所謂「物指」。這樣一種封閉實體的觀念,使得我們不可能在個體事物間建立任何聯繫。此馬不是彼馬,此馬就與彼馬沒有任何關係。或許可以蠻有把握地說:此馬是此馬,彼馬是彼馬。但公孫龍連這點判斷也不能下:個體常變,此時是此馬,彼時已非此馬了。

柏拉圖說:個體可見而不可思,共相可思而不可見。這是所有共相論者的困境:面對現實世界,他們無話可說,只好睜著眼瞎看。

其他辯者

《莊子·天下篇》還記載了「天下辯者」的一些辯論,有的從惠施「合同異」的觀點立論,有的從公孫龍「離堅白」的觀點立論;多詭辯之辭,少獨造之議。

《莊子·天下篇》還記載了「天下辯者」的二十一條辯論,我們擇要簡述如後。

與「離堅白」相關的一組有十條:「雞三足」、「火不熱」、「輪不輾地」等等。「雞三足」是公孫龍本人的辯論。寫下或說出「雞足」二字,就有一隻腳了,加上實際的兩隻腳,共三隻腳。這不是詭辯是什麼?到菜市場買「鳳爪」的時候,公孫龍會這樣大方嗎?進一步地說「雞有足」也不合「指物論」的邏輯。雞足自成共相,關雞甚事?

「火不熱」、「輪不輾地」是典型的公孫龍派命題:A非B。他們能下的判斷只能是否定的,再有如:「目不見」、「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狗非犬」等等,儘是這類把戲。為什麼說「火不熱」呢?火的共相不同於熱的共相,火是火,熱是熱,此其一;火之熱是由於人的感覺,熱在我,不在火,此其二。說三道四,火就是不熱。聰明的讀者立即可以模仿這種腔調,替公孫龍的信徒們講解「輪不輾地」。惠施一派有三個命題涉及無限或運動,倒頗耐人尋味:「一尺之捶,日取其半,萬世不竭。」「飛鳥之影,未嘗動也。」「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一尺之捶,日取其半,萬世不竭」,這是講有限長度的無限性。從邏輯上說來,一尺之捶,每天只取一半,自然餘下另一半,那麼無論取多久都不能窮盡。實際操作是另一回事。這個命題與古希臘「阿基裡斯追龜」的悖論異曲同工。阿基裡斯是個「神行太保」,他和烏龜賽跑,非常紳士地讓烏龜先走一段時間,自己尾隨其後。他能追上烏龜嗎?當然追不上。阿基裡斯沿著烏龜的路線走,他要趕上烏龜,必須經過烏龜爬過的所有地點。然而他每到達一點,烏龜也已向前移動了一點兒,所以阿基裡斯始終「望塵莫及」,總差那麼「一點」。假若讓阿基裡斯在「一尺之捶」上走,每一步走一半,他會怎麼樣呢?「飛鳥之影,未嘗動也。」鳥飛影隨,飛鳥動而影不動,是什麼道理呢?飛鳥飛動,形成一串影子。由於飛鳥還是那只飛鳥,觀察者自然會認為影子還是那個影子,不變的影子追隨飛鳥在動。實則影子會隨光線、飛鳥的姿態和地面而變化,每一剎那各不相同,後影生時前影已滅,每一個影子剛生即滅,沒有隨飛鳥而動。這是動靜、續斷的統一。「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箭雖然飛得很快,但也有既不前進又不停止的時刻。前進(「行」)是從空間中的一點飛到了另外一點,停止(「止」)則是停留在空間中的某一點上。箭頭處在空間中的相鄰兩點之間的那一剎那,可謂「不行不止」。連續的運動被分解開來,成了一組電影鏡頭。這也是講動靜續斷的統一,同微積分對運動的描述相比,自然寒磣一些,不過已經很了不起了。

普通人囿於「形象之內」,即實際世界,雖然也會使用語言表徵實在,卻只將語言視作天然的工具,日用之而不察。用馮友蘭「新理學」的話來說,抽像的思想是思,不抽像的思想是想。因此普通人能想而不能思,是所謂「圖畫式的思想」。名家則通過對名的研究,發現了一個「超乎形象」的世界,如公孫龍專心於「名」,幾乎將「實」完全存而不論,因其偏見乃有特見。對語言的思想即是對思想的思想,表現了思想的自覺,這正是哲學的反思。名家為道家的發展提供了思想資料。它也激起了後期墨家和荀子的批評性反應,後者力圖批判名家的「反常識」立場而回歸常識,他們為此不得不發展較為精細的邏輯分析,從而又超越了常識。由此我們也可以領悟,思想的價值在於其獨特的視角,而不是陳述一些自命「正確」的「真理」。

概念解釋:

循名責實:名指事物的名稱,實則指實際的事物。名稱用來指稱實際的事物,名與實要相應,反過來,實也應與名相應。在法家與儒家那裡,名又主要指政治、倫理上的名分,實則是指與名分相稱的職責、行為等。名與實相應,主要表現為人的行為、履行的職責應與他所處的地位名分相稱,在君位的要符合君主的名分,在臣位的要符合臣子的名分,為父的要盡為父的責任,為子的當然要盡為子的義務。所謂的循名責實,就是指按照(「循」)名分來考察(「責」)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他的政治上、倫理上的名分義務。

指與非指:「指」就是指事物的共性或概念、名稱。「非指」就是指事物的共性表現為具體事物的一個屬性,或者「物指」。如「馬」可以指代世界上所有的馬,「馬」就是「指」,而「白馬」僅指白色的馬,「白馬」就是「非指」或叫「物指」。

概念的內涵:傳統邏輯認為,概念的內涵是指概念的含義,也就是指事物特有屬性的反映,如「商品」的內涵就是「為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

概念的外延:傳統邏輯認為,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所指的事物所組成的那個類。如「人」的外延就是古往今來一切人所組成的那個類。

共相:一類事物所具有的共同本性,即一事物之所以為一事物者。如「床」的共同本性是長方體的,有四條腿,是供人躺臥休息的器具,這就是床之所以為床者,也就是說,這是床的共相。共相從本質上講就是一種揭示事物共同本性的抽像概念,共相沒有形體,不可感知,只能用思維去把握。

殊相:有形體的、可感知的具體的事物。殊相體現共相,共相存在於殊相之中。如「床」的共相(床的共同本性)就體現在一個一個具體的床中。共相離不開殊相,抽像的概念離不開具體的特殊事物。但是公孫龍卻認為,共相概念可獨立於可感的具體事物而存在,也就是說在特殊的具體的世界之上,還存在一個抽像的共相概念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