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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聖王、王道與霸術——儒墨法的政治哲學

政治思想是先秦諸子學說的依歸。儒家和墨家雖然一言義一言利,大異其趣,然而都很有人道主義精神,都帶著理想主義色彩。法家則冷漠無情地要操控政治機器。儒墨法三家都講國家的起源。孟子以為聖王是順應民意而生,荀子以為聖王是人群求治求安的產物,韓非以為聖王源於其特殊智力和產品,墨子則以為聖王之生,為的是統一思想。各家不同的聖王,代表了不同的治國之術。儒家主張行王道,不廢法治,而以德治為先。墨家倡導「兼相愛、交相利」,非攻尚賢,與儒家頗有耦合之處。法家輕視仁義道德,重視法術勢的運用,處處為君王著想,使天下盡在掌握之中。

社會背景

周朝後期的幾百年裡,王室漸漸喪失了權力,政府各部門的官吏也喪失了職位,流落各地。他們就以私人身份靠他們的專門才能或技藝為生。於是他們不再是官,而是私學的師。各個學派正是由這個官、師分離中產生出來的。

先秦諸子各抱救世之志,極力闡揚自家的政治學說,又忙忙碌碌地向各國諸侯遊說自薦,以為天下的治亂興衰,就看這個「藥方」的效果了。儒、墨、法都是當世的顯學,其代表人物在政治上都下過苦功,成敗姑且不論,影響都是很大的。所以將三家的政治哲學並置而論,觀其短長,還不單單是為了拼湊文字。

敘述的困難在於各家的內部分歧。我們講「儒家的政治哲學」,好似儒家就是鐵板一塊,其實也是「兄弟鬩於牆」,孔子死後,孟子、荀子就樹立起了分庭抗禮的兩大門派,墨家也分裂了。《韓非子·顯學》說:「故孔墨之後,儒分為八,墨離為三,取捨相反不同,而皆自謂真孔墨。」自命正宗,對「不正宗」的一派就不會很客氣了。法家似乎團結一些,早期的商鞅、申不害和慎到側重點不同,分別強調「法」、「術」(權術)和「勢」(權勢);後期的韓非包容了這些傾向,基本上統一了法家思想。

雖然各家內部有分歧和衝突,但是既然同為一家,相互間就必然存在某種共同的精神氣質或相近的主張。惟其如此,我們才不會把儒家誤認為墨家,或把墨家誤認為法家。儒家總是重禮治、德治,視「王道」優於「霸道」,即便重現實的荀子,理想主義色彩也沒有全然褪盡。墨家提倡「兼相愛」,反對進攻戰爭,反對奢侈的禮樂;動輒言利,看起來很實在、很功利,但是因為他講的是「天下百姓人民之利」,也就要削弱上層統治者的利益,所以墨家學說要想推行,其實對統治者的道德要求相當高。儒家構想了一個「禮義的烏托邦」,墨家則構想了一個「功利的烏托邦」,雖然取捨異路,然而理想主義的腔調是一致的。法家的氣味完全變了,他們都是徹頭徹尾的、冷酷無情的現實主義者,對世界沒有一絲溫情的念頭。法家教君主玩弄賞罰權術,利用人的弱點,讓天下人人自危,然後君主坐收漁利:富國強兵,鞏固王權。

三家的政治主張殊途,其代表人物的政治命運也悲喜各異。孔子官運亨通的時候,做過魯國的大司寇(相當於最高法官),但是官運不長,後來恓恓惶惶,「如喪家之狗」,只能靠教書的副業維持生計。孟子也未曾獲得「兼濟天下」的機會,像齊宣王這樣比較賢明的君主,都遊說不成,除了傚法孔子退而論詩書,「獨善其身」,也實在沒別的出路。荀子命運好一點,先做過齊國「稷下學宮」的「祭酒」(略似於社會科學院院長),後又投托楚國春申君,當了蘭陵令。墨子大概沒能在政府部門站穩腳跟。法家的人倒比較顯赫:管仲相齊桓公,郭偃相晉文公,申不害相韓昭侯,商鞅相秦孝公,李斯相秦始皇,功業甚為卓著。不過所謂「福兮禍所伏」,善終的不多。韓非在秦國的監獄裡自殺,雖然死後被秦國尊為聖人,也僅是莊子所說的「死為留骨而貴」。李斯為趙高所害,商鞅被車裂,申不害受刑戮,管仲若非死在桓公之前,恐怕也難得好死。人生的悲喜劇,往往就是這樣變換莫測,成何足喜,敗何足憂!

馮友蘭早期對先秦諸家的起源和社會背景論述極詳,發表過論文《原儒墨》、《原儒墨補》、《原名法陰陽道德》,大致採用西漢劉歆和前清章學誠的理論,並加以修正。他的結論是:儒家出於文士,墨家出於武士,法家出於法述之士。道家、名家、陰陽家各自出於隱者、辯者和方士,這不在本章討論之列。

周朝前期是貴族政治,貴族同平民之間存在相對封閉的界限,他們不僅依仗自己的出身,更依靠高貴優雅的談吐舉止來維持貴族的身份、體面。他們專有了知識禮樂,平民不得與聞,所謂「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禮樂專家都是官府所供養的,不可能散落民間。民間老百姓全憑體力吃飯,安分守己,質樸無文,也不知道學以致仕。貴族政治崩壞以後,有不少大貴族失勢衰落了,窮得養不起自用的專家。這些專家也是貴族,這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都流散四方,自謀生路去了。他們都是四體不勤的人,不懂得耕種稼穡,只能重操舊業,靠教人知識禮樂為生,這就是儒的起源。後來有的儒不安本分,不止於以教書相禮為事,還要用昔日的禮樂制度治國平天下,並給這種制度加以理論依據,以此說君王,這種人即後來的儒家。孔子是儒家的創始人,不是儒的創始人。

儒是「士」的一種。士就是前邊說的那一類國有知識分子,在鐵飯碗被砸破以後,下海打工,出賣技藝,有錢有權的都可以臨時僱傭他們。他們於是變成了自由知識分子,即「士」階層。戰國時國君及貴公子流行養士,如孟嘗君、春申君等,養的就是這種人。其中不少雞鳴狗盜之徒,只會混飯吃。這也足以見得當初那些國有知識分子,沒本事而濫竽充數的不在少數。儒是文士,教人讀詩書習禮樂,紅白喜事也給人贊禮。另有一類武士,是幫人打仗打架的專家,是「言必信,行必果」的俠士,組成了比較嚴密的團體,內部紀律嚴明。墨家即源出此等人中。墨並非一種姓氏,而是古代刑法之一,刑徒和奴隸、僕役差不多。因為墨子的主張,實行起來非常艱苦,像後來「苦行僧」的生活,所以當時的人以墨者稱呼墨子的信徒,就是說他們的行為是「賤人之所為」。墨者的團體紀律極嚴,其首領號稱「鉅子」,墨子就是第一任鉅子。墨子弟子的出處行動,都要受墨子的指揮:弟子出仕後,如果所事之主不能推行墨家的主張,弟子就應主動辭職;如果弟子曲學阿世,不行墨家之言,墨子可以請求弟子所事之主辭退他;弟子的薪水,還得繳納一部分供組織活動之用。鉅子對犯墨家之法者,操有生殺大權。馮友蘭認為儒士多來自社會上層的失業流民,墨者多來自原來以農工為業的下層失業流民。這種說法恐未必確切。一個宗派或學派成員的階級身份,要根據他是領導成員還是普通成員而論。孔子、孟子起居、出遊排場很大,大約可以認定原繫上流中人。但是孔子做了教書匠,「有教無類」,他的學生看來各階層的都有,受了儒家教育就成了儒士,未必都是曾經「闊過」的破落戶。墨家弟子或許多出自下層,但墨家創始人不大可能是,因為創立一種理論化、系統化的學說,一個組織嚴密的軍事化團體,非下層人士力所能及。比如梁山泊的好漢,坐頭幾把交椅的,哪一個是下層百姓?

儒墨兩家,照馮友蘭的說法,雖然都講政治,也有從政之心,但不是以政治為職業的專家。因此他們對於政治的見解,多偏於理想而遠離實際。他們面對社會、歷史的挑戰,提出了各自的方案,希望社會平穩過渡,各階級能夠和平相處,共同獲益。他們想用一個藥方,救治所有社會弊病——掠奪、衝突、戰爭、道德敗壞;至於君主權力和國家統一,並非他們的急務。

法家的人多是職業政治家,對實際政治的陰暗面理解很深,對社會現實也觀察透徹,因而樂於承認現實的就是合理的,寧願向現實妥協而並非向理想妥協。他們往往成為諸侯信任的智囊,有的竟成為丞相,顯赫一時,這就是法術之士。是什麼社會形勢讓法家大行其道呢?在貴族政治下,周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分封大夫,大夫分封家臣,這不僅是土地的分割,也是權力的分割。周天子不可能集權,他受到諸侯的制約;諸侯更不可能集權,他受到周天子和大夫的制約。這些貴族相互間都是親戚,人數又相對較少,處理事務易於遵禮而行,遵循「君子協定」。但是周天子一衰落,整個權力體系存在的合法基礎就喪失了。社會變遷較為劇烈,有的貴族失勢,有的平民發跡。新的諸侯,既不再受周天子的控制,又缺乏一個強有力的貴族集團對他進行制衡,權力本身和權力野心都在膨脹。他們或為自保,或為擴張,總之都要準備戰爭,要戰爭就要動員民力、聚斂民財,這進一步推動了君主的集權。

法家迎合了諸侯的心理,他們鼓吹的治國法術,就是要把權力高度集中於國君一人之手,貴族在他們的政府藍圖裡完全沒有位置,取而代之的是被國君操縱於股掌之中的平庸官僚。他們還告訴君王,他們的法術簡便易行,只要不是傻子就能運用自如,實現無為而治,讓屬下累死累活,君主一人安享榮華。至於平民百姓,主要作用有二:生產糧食和兵源。他們不是政治考慮的目標,只是實現政治目標的手段。

法術之士就是這樣一種人,他們絕不讓倫理考慮干擾政治考慮,而倫理、政治不分卻是儒、墨兩家的共同弱點。法家是真正的管理專家,把管理知識和技術賣給君主,為達到主顧的目標出謀劃策,而不像儒、墨兩家那樣,不識趣地以帝王師自居,擅自給君主設定目標。因此儒、墨、法三家的輸贏,現在看起來一點兒也不令人費解。至於儒家後來反敗為勝,那又另當別論了。

國家和社會的起源及王道與霸道

有兩種治道。一種是「王」道,另一種是「霸」道。聖王的治道是通過道德指示和教育;霸主的治道是通過暴力和強迫。王道的作用在於德,霸道的作用在於力。

國家和社會的觀念,在近、現代政治哲學中,常常代表了對立的兩極:國家是一種強制性的、統治性的力量,它的核心是政治權力;社會則是一種自治性的、自我平衡的力量,它的核心是公民權利。在先秦,明確的國家觀念和社會觀念都沒有發展起來。諸侯國不算國家,所以荀子本是趙國人,到齊國遊學,既不需辦理「綠卡」,住久了也用不著申請齊國「國籍」,沒人因為他是「趙僑」而歧視他。周王朝也不算國家,人們提及文王、武王和周公,都不將他們看成是一國政權的創立者,而是一種新的禮儀文化的創立者。所以講「國家和社會的起源」,僅是粗略而言,實則是諸子的論述,涉及的是「君」或「聖王」的起源,而這些君或聖王,是道德、文化和權力的統一、象徵和化身。

孟子引《書經》說:「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就是說,既然上天生養了萬民,總不能讓群氓無首吧,於是就樹立了君主和教導者。西方政治學家會問道:個人為什麼願意讓渡一部分自由權利給政府(或君主)呢?孟子化解了這個問題,因為聖王並不壓迫百姓,相反地,他完全代表百姓的權利和利益,帶給百姓以和諧與道德教養,樹立聖王實在是無本萬利的事情。

孟子並沒有重彈「君權神授」的老調,因為君主權力不是他關注的焦點,而且這裡所謂「天」,正像日本天皇一樣只是禮儀性的、象徵性的。「天」選一個人做「天子」,其實是對民心所歸者的認可,只有批准權,沒有否決權,大概也是個橡皮圖章而已。孟子理想的政權轉移制度——「禪讓」——的過程,說明了這一點。當權的聖人年老時,要選一個年少聖人做接班人。但老聖人並不直接任命,而是先讓小聖人做宰相,鍛煉考驗一段時間;如果成績不錯,就向「天」推薦。天轉而看老百姓的臉色,老百姓擁護新聖人,「天」就接受推薦。所以孟子暗中用民意替換了天意。

可見孟子的聖王起源學說滲透了民本思想。君主職位源於民授,如果君主不稱職,不合為君之道,那麼老百姓就有「征誅」的權利。比如商湯伐桀,就是「為匹夫匹婦復仇也」。這種戰爭是「義戰」,兼併戰爭則是「不義之戰」,老百姓有權抵制。孟子出生地鄒國與魯國發生武裝衝突,鄒國士兵不戰而散,將領被魯軍打死了。孟子說,鄒國國君向來不關心民生疾苦,百姓的報復是他罪有應得。總之,老百姓是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因素,「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荀子的聖王起源說把「天」的「虛君」位置取消了,民眾也不被視為有共識的一群善良人,而是各懷私慾的個體的集合。如何協調不同情慾之間的衝突,使人可以共同生存下去,這是人這種動物面臨的適應性問題。聖王興起就旨在發揮這種整合協調功能。荀子認為人需要社會組織,原因之一是人得合群。人鬥不過牛,跑不過馬,卻可以任意驅使牛馬,就在於人能合群,人多力量大,才可與凶險的自然界一較短長。但是假若人際之間沒有分界,如同鳥獸雲集,那麼由於人「欲多而物寡」,必然引發混亂、爭戰、相互削弱,牛馬也可以對人「分而治之」了。所以人際間務必設立「度量分界」。一是要勞動分工,二是要限制個人欲求,使個人得其所應得。只有聖王才能完成這種任務。聖王創製了禮義法典,一群野人紛紛俯首聽命,國家、社會、道德從此生成。

韓非將荀子學說中的性惡論和功利主義推向了極端。道德的花環,被他當做殘花敗草扔到一邊去了。買賣關係、利害關係、交換關係,這才是人際之間亙古不變的定律。賣轎車的盼人富貴,賣棺材的願人早死,這不是說前一個人比後一個人高尚,大家都不過是各為其利而已。甚至父母與子女之間也有利害關係的結合。父母生兒則喜,生女則憂,不是喜歡兒子,是喜歡自己長遠有靠;不是擔心女兒,是擔心自己老來無養。上古時期,人民都生活在野外,不勝禽獸蟲蛇之害,這時有巢氏教人構木為巢,解決了居住問題。人民為了購買這一專利,就奉他為王。後來燧人氏鑽燧取火,解決了吃飯問題,他又被尊奉為王。所以國家的起源,在於某個智慧人物的崛起,他有能力解決人民面臨的最緊迫問題。國家權力來源於當權者與民眾之間的交換。

如果繼續推理下去,韓非原本也能獲致某些民本思想的。假如君主不再能滿足民眾之急需,他的交換價值就沒了,權利基礎也隨之失去。人民群起而造反,廢除君主,也該是「利」所當然吧?大概韓非不會反對。既然人人「利」字當頭,誰也不能聲稱自己的利益高於一切,因為沒有道德的判斷標準,那麼誰在競爭中獲勝,誰的利益就是正當的。所謂「勝者為王,敗者為寇」。韓非不願說得這麼明白,免得嚇著了膽小的君主。

墨子的國家起源說比較獨特,他認為天子之設立,是為了統一思想的需要。這個問題,我們留待後邊「思想控制」一節詳細討論。

馮友蘭1920年9月2日的日記寫道:「自戰國以後之政治純為法家之霸道所統治,而法家則道、孔二家所合成者也。三代以後行王道之人,一王莽,二王安石是也,但皆失敗。」王莽、王安石究竟有沒有推行王道,還可以再商量,但自孟子區分「王」、「霸」以來,霸業之興旺,王業之不振,卻是人所共睹的。俗語謂「稱王稱霸」,將王霸混同,無意中道出了一個真理:王道常常是遮掩著的霸道。

孔子說:「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即是說,如果用政治和刑律來教導、約束人民,人民表面上可以循規蹈矩,但只是為應付官府了事,道義心卻喪失了。反之,如果用道德禮義來教化、誘導人民,那麼秩序、善行和良知就可兼得。

這兩種統治術的差異就被孟子發揮成「王」、「霸」的理論。孟子認為,「王」與「霸」的根本區別在於「以德」和「以力」的不同。靠強力強加於人的,是霸道;靠德行推行仁義的,是王道。靠強力壓人,別人並不心服,只是苦於力量不足,一時隱忍不發;以德服人就不同了,別人心悅誠服,甘心順從,好比千里良駒被降伏了,不待鞭策,自然縱橫馳騁。

孟子反對的暴力,主要有兩類。一是法家用刑罰和賞賜在國內強行實施法令,老百姓只因懼刑貪賞,這才遵守法令。這種做法是脅迫和引誘人民,是利用人的弱點而非發展人的自由自覺的品性,因而不可取。二是法家發動的兼併戰爭。孟子深惡痛絕地說:「春秋無義戰。」還說:「善戰者服上刑。」以武力征服別國,乃至統一天下,孟子都很看不起。有學生問他:您要是在齊國當了卿相,能做出管仲、晏嬰那樣的大業來嗎?孟子沉下臉來,說:你怎麼把我比作管仲?他受到桓公如此大的信任,卻建立了如此小的功業,你怎麼拿他和我比?聽起來好大的口氣,不過孟子自有他的說法。

孟子宣揚的王道,也稱為「王政」,就是用仁義禮樂來說服教育老百姓。王政為什麼能夠實行呢?這根源於統治者的「仁」,也即「不忍人之心」、「惻隱之心」,只要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治理天下易如反掌。孟子把孔子的內聖之道,發展成由內聖推出外王的「仁政」說。齊宣王看見一頭牛被牽去待宰,十分不忍,命令用羊替換它。孟子見機指出:這就是宣王的不忍人之心,只要擴而充之,推而廣之,就可以行王道了。齊宣王推辭說,寡人毛病很多,又貪財又好色,怕是不行。孟子真是好口才,馬上說,那好辦,您只要照顧到百姓同樣的欲求就可以了。不過宣王終究是齊國國君,大概喜歡管仲甚於孟軻。

荀子雖然保存了儒家對王道的偏愛,但也明顯地與霸道和解了,不像孟子那樣視霸道如仇寇。當時秦國是最富強的,也是法治最徹底的國家。荀子去考察了一番,大概也想看看有沒有就業機會。他會見了宰相范雎,范雎問他「入秦何見」,他誠懇地稱讚秦國法治井然、官吏恭順、人民樸實、風俗純美,秦國政治屬於最好的一類政治,幾乎可以無敵於天下了。

不過荀子稍微有所保留,他認為秦國還需再進一步,才能達到他的理想政治。他最後對范雎說:「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秦國的「霸」業已經登峰造極了,霸固然也不錯,但在程度上稍遜於「王」,沒有王那麼「純粹」,還有點「雜駁」。

王道的內容是什麼呢?荀子對他的學生李斯說「力術止,義術行」,就是建議秦國暫停使用武力,因為專靠武力,取得的勝利是有止境的,這時就應轉而用文德。以秦國而論,威力強大,疆域廣闊,都堪稱史無前例,但秦國沒有安全感,總怕別國聯合起來對付它。因此秦國對其所征服區域,要多用文治,對順從的諸侯國,多安撫懷柔。這樣就可不戰而令行於天下,取得的勝利既鞏固又深遠。

相比於孟子的王道觀,荀子的王道已經駁雜不純了,所謂「義術」真正成了一種權術,不過示人以德,未必真以德服人。這正是後世假稱王道的人幹的勾當。王霸之爭是儒法之爭,墨家不討論這一論題。不過墨子肯定反對霸道。一來他「非攻」,認為進攻性的戰爭都要不得,自衛戰爭應當支援。像秦國發動的統一戰爭,儘管後人以為符合歷史進步趨勢,墨子倘若在世,必然奔走呼告,以死抵抗。二來墨子主張「兼相愛」、「交相利」,相當於「博愛」、「互利」,甚至提出「愛無差等」的口號,號召愛人如己,愛鄰人等同於愛父母。所以墨子視強壓弱、眾暴寡、富欺貧、貴傲賤的現象為天下大害。法家的內外政策,他都不會喜歡。墨子也未必喜歡王道。從墨子的主張看,他太偏重實用,人民只要飽食暖衣就行了,音樂歌舞、禮儀斯文徒然耗靡財用,應當嚴令禁止,而這些對於王道而言,卻是自由自在的精神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不過馮友蘭曾說,墨子可能只是目睹民生艱難,無暇顧及斯文,才力倡這種要人人勤苦節用、不事奢華文飾的極端學說,並非不知道音樂禮儀的妙用。假如此說成立,王道也當是墨家的理想政治了。

我們將在最後一節敘述法家的「霸道」。馮友蘭在《中國哲學簡史》中寫道:「用現代的政治術語來說,民主政治就是王道,因為它代表人民的自由結合;而法西斯政治就是霸道,因為它的統治是靠恐怖和暴力。」現在我們對民主認識加深了,可以這麼說:自由民主未必是王道,但專制極權必定是霸道。

思想控制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儒、墨、法三家最大的共同點就是堅持控制人民的思想。

儒、墨、法三家最大的共同點,大約就是堅持控制人民的思想了。雖然我們不必苛責古人,但先賢這樣不寬容「異端」,多少讓我們後人有點遺憾。

孔子厭惡鄭國音樂,說它是靡靡之音,淆亂了高雅音樂,所以要「放鄭聲」。不過這可能僅僅表達了孔子的個人好惡,他沒有說動用政府力量禁止鄭國的民間通俗音樂。當時儒家一花獨放,持異見的別家尚未出世,孔子見到了庶人議政,卻沒見到「邪說」橫行,大概沒有理由滋生對別派思想進行「專政」的想法。至於孔子誅殺少正卯,據有的學者考證,其實史無其事。

孟子自稱要繼承孔聖人的志向,端正人心,平息邪說,排斥華而不實的言論。他歎息痛恨於世衰道微,聖人不作,「處士橫議」,思想界竟然被楊朱、墨翟兩家瓜分,而這兩家,在孟子眼裡,是「無父無君」的「禽獸」之屬。孟子以「聖人之徒」自命,抖擻精神,要力拒楊、墨,撥亂反正,樹立儒家正統。好在孟子是講王道的,以德服人而不以力迫人,所以他大概還沒想到把楊朱、墨翟諸人作為思想犯投入大牢。

荀子可就強硬多了,他批判了六大門派十二位思想家的學說,認為都是「邪說」、「奸言」,在理論上混淆是非,在政治上製造混亂。這些學說固然「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但這不成其為可以赦免的理由,恰恰是「足以欺惑愚眾」的罪狀。對待這種偏離「正道」的「邪說」,由於既沒有權勢威迫它,又沒有嚴刑禁止它,「聖人」只在不當權的時候,才屈尊與之辯論。一旦當了權就要翻臉,一紙公文、一道命令就直接「繩之以法」了,哪裡還用得著連篇累牘的辯論。提倡「邪說」的,都是所謂「奸人之雄」,「聖王起,所以先誅也,然後盜賊次之。盜賊得變,此不得變也」(《荀子·非相篇》)。

有趣得很,被荀子列入「黑名單」的,除了道家、墨家、名家的一幫「奸人之雄」外,還包括孔子的孫子子思及其門徒孟軻。真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孟子代表儒家在前線和楊、墨殊死搏鬥,孰料後輩荀卿另立中央,開除了他的「儒籍」,並向他舉起了屠刀。不知善於推己及人的孟老夫子,是否推想到了這種命運。儒家內部尚且「處士橫議」,一個大國要統一思想,控制言論,談何容易?縱使高壓政策表面奏效,人民懾於威壓不敢放言,但只要生命尚存,自由思想就不會死。

受到儒家討伐的墨家也要統一思想,即所謂的「尚同」。最初沒有「刑政」,各人都有自己的是非標準,彼此不服,相互爭鬥,「天下之亂,若禽獸然」。亂哄哄打了一年又一年,漸漸地人們醒悟了,以為亂「生於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墨子·尚同上》)。天子再選擇「賢良智慧」之士為「三公」,幫助他統一全天下的是非標準,「同天下之義」。天子又分封了國君,然後國君再選擇「賢者」為將軍、大夫、鄉長等大小官員,「同一國之義」。

賢明的長官被任命之後,人民就得唯其馬首是瞻了,必須以長官的是非為是非,「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令行而禁止。上邊說好,下邊就得萬眾爭先;上邊罵娘,下邊就得千夫共指;對那等不聽話的壞分子,揭發檢舉,人人有責。這樣,全國人民就緊緊團結在賢德的天子及其群臣周圍,「兼相愛」、「交相利」了。既然人人相親相愛、互惠互利,當然也就天下太平了。

儒、墨兩家熱衷於統一思想,有一個深刻根源,在於他們將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糅合起來,形成了一種聖人統治的烏托邦思想。道德一旦被絕對化,就成了一種宗教,其對手統統被打成「邪惡」的「異端」,不見容於世。聖王變成了一個獨裁者,把總統和教皇的權力集於一身,而那種道德又為他的統治提供了合法的借口。聖王理想在中華民族的心理中積澱很深,到現代,不少人還保持著對「清官」或「英明領袖」的嚮往,但這只能阻礙民主化進程而已。如果一國政府宣稱對人民擁有道德判斷權,它的官員都是道德精英,那麼它治下的草民日子就難過了。其實人們可以反問:那種道德烏托邦,真的值得犧牲公民自由去換取嗎?如果在一個「大同社會」即「尚同」社會裡,人的行為像編好程序(不管是儒家程序、墨家程序或是別的什麼牌子)的機器人,那還有什麼生活情趣可言!

我們轉到法家思想上來。韓非設定了判斷是非、指導行為的標準,就是「法」,非法勿動、非法勿言、非法勿思。在「明主之國」,君令是言語中最尊貴的,王法是行事中最適用的,「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韓非子·問辯》)。照韓非說來,規矩準繩如此分明,再要妄發議論節外生枝,那一定是存心搗亂顛覆政府了。只要「明主」在,就不會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得逞。而當時之所以有「百家爭鳴」的局面,就歸咎於主上之不明。政府一頒布法令,就有知識分子多嘴多舌,老百姓於是不顧王法,反而尊重知識分子的學問見識,這不是率民與上爭權嗎?

韓非明確意識到民間(社會)力量對國家權力的制約,這些民間力量往往依靠知識分子(「士」)作為代言人,提出自己的權力要求。韓非要搞君主集權,當然不能容忍這種獨立於國家權力之外的力量。要求控制統一思想是先秦思想中最令人痛心的腐朽之物,然而其生命力卻格外旺盛,這是歷史對人類思維的嘲諷。另一富於生命力的是法家的統治術,它成了後世當權者的政治常識。

法家的統治術

法家的法、術、勢就是把權力高度集中於國君一人之手。他們鼓吹的這些法術就是愚人也能懂,也會用。照他們所說,國君根本不需要是聖人或超人。只要忠實地執行他們的法術,哪怕是僅有中人之資也能治國,並且還會治理得很好。

據《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商鞅入秦見秦孝公,同他接連談了三次。第一次,商鞅講「帝道」,孝公聽得睡著了。第二次,商鞅改換題目,講「王道」,孝公稍覺入耳,仍然以為不切實用。繞了兩個圈子,到了第三次,商鞅方才進入正題,亮出「霸道」,孝公一聽正中下懷,連談幾天都不瞌睡。商鞅所講的帝王之道,就是夏商週三代的老辦法。所謂霸道,則是「強國之術」。商鞅重法,申不害重術,慎到重勢,而韓非總其成,看起來各有側重,但其基本精神是一脈相傳的,就是霸道。

法是政府制定、公佈的法律條文;術是君王駕馭臣下的方法,是用人之道;勢代表當權者的政治權威。韓非認為三者都是「帝王之具」,缺一不可。他舉韓國和秦國為例,說明「法與術不可偏廢」。韓國是從晉國分裂出來的,所以保留了晉國的許多法律,又立了一些新法,但二者之間常有矛盾。申不害做了宰相後,重術而不重法,沒有變革舊法使之適應新法。官員們執法時,視其利益所在,有選擇地應用新法和舊法,作弊以謀其私利。結果申不害雖然治國有術,還是不能富強韓國。商鞅在秦國制定了很多法律,卻不講術,秦國倒是富強了,但獲利的是大臣,國君反而沒撈到實惠。韓非反覆陳說法、術、勢各自的重要性。

為什麼「法」很重要呢?韓非說,做事總得依循一定的標準,不能單憑個人判斷和臆測。如果不依規矩,一個善造車的巧匠,連半個輪子也制不出來;如果不以法律為準繩,堯雖然號稱善於治國,他也斷乎成功不了。相反,假使一個笨拙的匠人,謹守規矩尺寸;一個平庸的君主,依靠法制律令,那麼他們都可以萬無一失。所以,君主無論才智高低,都不必貪求賢明之人百難一成的事業,只要信守中庸之才萬無一失的方法,他就可以把握自己的命運,功成名就。法律彰顯,號令嚴明,儒家的文士再不敢以古非今,墨家的武士再也不能仗劍橫行,割掉縱橫家說客的不爛之舌,鎖住名家辯士的鋼牙鐵嘴,天下就將如同枯水季節的江河水,馴順東流,波瀾不興。君主於是垂手而治,坐享太平。

不過法令的推行,必須有專政權力即「勢」的支撐。君主必須佔據、把持、鞏固特定的勢位,掌握足夠大的實權,他才能控制臣民,立法用術。勢位具體表現為所謂君的「二柄」,即賞罰,亦稱為刑賞或刑德。韓非認為這是順乎人情的,因為人情都趨利避害,所以賞人以利,罰人以害,抓住這兩個「把柄」,就能夠運轉天下眾生了。至於像莊子說的那種世外高人,生死都看破了,利害更不為所動,行事一任精神的自由揮灑,那麼賞罰就失靈了。但法家絕不允許有人生活在君主權力籠罩之外,不為我用就是無用,無用還留在世上幹什麼!賞罰的運用有些訣竅。賞罰必須「必」,當賞必賞,當罰必罰,這叫信賞必罰。臣民做事之前,就能確定自己的行為會招致什麼樣的政治法律後果。想得富貴的,就得肯為君主竭忠盡智,肝腦塗地,他的美夢才可成真。想作奸犯科的,不要心存僥倖,要明白法網恢恢,無處可逃。賞罰還必須「重」,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反面就是:「重罰之下必有懦夫」。賞厚,人們的貪圖之心就愈迫切,做事立功就愈賣力,人主也就可以多快好省地達到目標。罰重,人們逃避之心愈加緊迫,愈能戰戰兢兢地不犯錯誤。

這種訣竅讓人聯想到馴狗。伸出三個手指頭,假如狗恰好叫了三聲,或者用腳敲了三下地板,賞它一根骨頭,要不然就給它一記悶棍。久而久之,這隻狗就能學會猜你的拳了。法家治下的良民,其命運大抵如此。混得好的,無非善於猜君主的拳而已。

君主如何確定官員的賞罰呢?這就牽涉「術」的運用。術包含了權詐、陰謀、勾心鬥角、黨同伐異、玩弄手腕等等勾當,堪稱中國「國粹」,是政治最黑暗、險惡,最惹人生厭的部分。韓非說,明主「用人也鬼」,讓下屬莫測高深,這說的正是術的權術一面。不過法家所稱「術」的更明確含義是「審合形名」。一個官職有一個官名(「名」),對應於特定的任務(「形」或「實」)。官員名實吻合,就受賞;否則挨罰。這就叫「循名核實」。

韓非講了一個故事。有一次韓昭侯喝醉了酒,睡著了。管帽子的(「典冠」)怕他受涼,給他加蓋了一件衣裳。韓昭侯醒了就問這是誰做的。旁邊的人據實回答了。昭侯就把管衣服的(「典衣」)抓來問罪,同時把管帽子的殺了。論常情,「典冠」有功,為什麼反而被殺頭呢?韓非評論說,「典衣」失職,沒做該做的事,所以要問罪;「典冠」越職,侵犯了別人的職務,所以要殺頭。

這就是「循名核實」以定賞罰的一個例子。官員必須恰到好處地完成任務,不能增一分,也不能減一分。狗就只該看家,拿耗子就是多管貓的閒事,就該砍頭。為什麼要這樣死板呢?韓非說,這樣嚴格地審核名實,庸人就不敢亂誇海口,因為辦不到要治罪;高明之士就被逼著說話,目標定得更高遠,更加全力以赴,想有所保留也不能。於是君主就驅策天下之士,競奔於賞罰之途,無為而天下大治。不過君主不是千里眼、順風耳,能否明察臣下的實際業績,頗為可疑。那些苦命的官員又有多大神通,可以將事情的進展和結果控制得如此準確,我們也替他們捏了一把汗。譬如諸葛亮草船借箭,立下軍令狀借十萬支,任他孔明神機妙算,又怎麼估計得到剛好是這個數呢?要是周瑜用韓非之術,孔明先生借不到箭不免一死,借到箭也不過一死。這就是法家的統治術。它的後果只有一個:把整個社會變成一座軍營。法家妄想控制一切,消除所有不確定性,權力、統一、穩定是他們孜孜以求的目標。

概念解釋:

功利主義:倫理學中以功利作為道德標準的學說。功利主義從自然人性論出發,認為人是自然的產物,人的本性是追求感官的快樂,逃避感官的痛苦。幸福就是免除痛苦,求得快樂,而利益則是幸福和快樂的基礎。個人的幸福就是個人的利益。社會利益只不過是個人幸福或個人利益的總和。

異端:指政治及宗教領域持不同信仰者。這是個相對的概念,古往今來,凡是在政治上宗教上佔統治地位的學說及信仰,都被視為正統。而一切與之不同的,尤其是針鋒相對的學說、信仰多被視作異端。在中世紀,近代科學一度被羅馬教庭宣佈為異端學說,許多信奉科學的有識之士,被宗教判決處以火刑。

烏托邦:一種對未來社會不切實際的設想。

縱橫家:戰國時期遊說各國諸侯以推行治國方術的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