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聽馮友蘭講中國哲學 > 二、天命鬼神論——儒家的宗教觀 >

二、天命鬼神論——儒家的宗教觀

道教宣揚神仙的存在,認為人通過修煉能長生不老,《西遊記》、《聊齋故事》中也塑造了許多鬼神形象,這代表了中國古代民間有神論的信仰傾向。儒家一般不相信存在鬼神,但對天命鬼神保持著某種敬畏心態,這種敬畏集中體現在儒家的道德生活以及喪祭之禮上。與民間有神論的信仰不同,儒家是從道德上、情感上來設定天命鬼神的存在,而不是從理智上肯定天命鬼神的存在。馮友蘭認為,從理智上承認天命鬼神的存在,是宗教的一般特點,摻雜著迷信思想;而儒家從道德上情感上設定天命鬼神存在,則是一種詩與藝術的態度,不是宗教。儒家化宗教為詩、為藝術,這是儒家哲學對中華文明的一大貢獻。

道德之天

從事天的觀點,以看道德底行為,因此與道德底行為以超道德的意義。

在《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一冊中,馮友蘭將中國古代關於「天」的意義歸為五種:1「物質之天」,就是日常生活所看到的蒼蒼者,與地相對的天,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天空;2「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也就是宗教所說的人格化的有意志的至上神;3「命運之天」,就是民間社會所說的運氣;4「自然之天」,就是作為自然界整體意義上的天;5「義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強調天是人類道德生活的終極價值,人類道德生活的超越根據,道德律法都可以溯源於此。儒家對天的理解也是突出它的道德含義,沒有將它視做人格化的有意志的至上神。在中國上古時期,這種觀念是很普遍的。

遠古先民對於雷雨閃電等自然現象無法理解,就想像冥冥之中正襟危坐著一個至高無上的神,他是自然界的主宰,掌管著日月星辰的運行,春夏秋冬四季的更替,以及各種各樣事件的發生。遠古先民稱這個至上神為「帝」或「上帝」,在商周之際及以後又稱為「天」。從遺留下來的甲骨卜辭看來,這個「上帝」真是一手遮天的,天庭地府、六合內外、生物死物,都惟命是聽。它有一個以日月風雨等為臣工使者的帝廷,協助統治一切。他純任個人好惡,發號施令,他的號令稱為「天命」。普通人哪裡揣摩得透上帝的脾氣,也聽不懂上帝的「仙語」(如果能夠有幸聆聽的話),所以「天命從來高難問」。《書經·呂刑》記載:「乃命重黎,絕地通天」,「絕地通天」就是「絕地民與天神相通」,「重黎」就是普通百姓。因此,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普通百姓被惡濁的人氣包裹起來了,被斷絕、阻礙了與清新的仙氣親近,無法與天神交流。按古人的說法,只有專門祀神的人即「巫」或「祝」,才能懂得天神的號令,與天神取得溝通。商朝的王公貴族還認為上帝是他們的祖先,因此他們經常受到上帝的庇護。他們的一舉一動,特別是關於國家和王的行動的重要事情,都要用「卜」的方法,請求上帝明示,賜予福祉。

到了周朝,天的至上神意義的色彩漸漸淡化了,消褪了,道德意義逐漸濃厚起來。

《周書》上講「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意思是說天是沒有親疏差等的,它執行懲惡揚善的統治功能,主要就看人的道德品格。《詩經·大雅·文王》載:「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只有那些敦行美德的人,才能與天命相匹配,以自己的善行求得更多的幸福。在這兩段話中,天都具有人格化至上神的色彩,但是他的權威受到了限制,只是一個道德警察兼檢察官。他也根據對人的審判,分配幸福的稀有資源,不過這位主管持心公正,有一桿公平秤,不會喜怒無常讓人捉摸不定。大約上帝從商朝走到周朝,年紀大了,心態平和了。

《周書》與《詩經》中所講的道德上的神,雖然沒有把神看做統治一切的至上的主宰,但它仍然宣揚有神論。這種有神論與普通的有神論不同,它可以叫道德神學。普通的有神論則可以叫宇宙神論(把神看做宇宙的主宰)。當然,普通的有神論也包含有主宰人世間的道德行為的意義。然而後者只能叫神學的道德,這與前者道德的神學有著本質差別。西方哲學家康德曾就神學的道德與道德的神學做出區分,他說,神學的道德以神學為主,以道德為輔,道德只是神的眾多的人格化的屬性之一;而道德神學,則以道德為主,以神學為輔,神祇不過是人的道德實踐需要的一種設准。設准即假設,假設神的存在,因為有利於人類的道德生活,至於神是否真的存在,則存而不論。當然,周朝持道德神論的人們對於兩者的區別,並沒有如康德那樣做出明確的說明。但是,他們著重於發揮天的道德意義,棄前朝的全能神於不顧,從這點來看,至少已經暗含了對於兩者的區分。到了孔子的時代,「天」逐漸褪去了人格化的色彩,變成一種人無法預料的神秘力量,既不再是人類道德行為的主宰,更不是整個宇宙的至上神。《論語·陽貨》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四季自然更替,萬物自然繁衍,不待上帝說話。這裡所說的「天」被取消了話語權,已經沒有人格化的意義了,但它還保留著人無從測度的神秘力量。《論語》記載,孔子「聞迅雷風烈必變」,即聽見響雷,看見大風,孔子馬上改了臉色。因為迅雷烈風這樣劇烈的變化,是宇宙中某種神秘力量的驟然顯現,也許在那暴怒的面容後面,上帝那顆溫柔沉默的心正凝視著人間,所以孔子像見了國君似的,斂容致敬。孔子對宇宙中這種神秘的力量一直懷有敬畏之情,他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天命」即宇宙神秘的力量,孔子認為它與大人、聖人之言一樣令人敬畏。宇宙中這種神秘力量是無關乎人的道德生活的,他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又說:「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仁,作為人的最高的道德品質,並不是遙不可及的東西,你誠心誠意邀請它附身,它一定會光臨駕到的。為仁要靠自己的努力,不能苛責旁人,更不能祈望天命的恩賜。孔子認為,只要是依仁由義的事情,即使明知成功無望,還是要勤勤懇懇、盡心盡力地去做。當時的人說他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這就是說,道德行為不能由天命來決定,它完全是一種個人行為,它的動力來自於「道義」,而不是神。

宇宙的這種神秘力量,從本質上來講,就是宇宙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日月起落,春秋更迭,滄海桑田,花落花開,潮奔浪湧,人事興衰,無不體現著造化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創造力。因此宇宙的這種神秘力量,實在是自然界自身的內在動力。儒家認為,人作為自然界的一員,應該傚法自然,在行為中再現宇宙的這股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創造力。《易傳》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健」即健行不已,生生不息之意。天的本性是健行不已,生生不息,所以君子也應該像天那樣,積極作為,奮鬥不息。《詩經·周頌·維天之命》說:「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純亦不已。」天命的本質是「於穆不已」(莊嚴肅穆,生生不息),即宇宙生生不息的創造力以及生命力。所以天方成其為天,高於天下眾生。「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意思是說,天命之生生不息的創造力以及生命力,何處不顯示出來呢?周文王身上純之又純的道德品格,不就是宇宙生命力的光明照耀嗎?

儒家將天命理解為宇宙生命力,卻拒絕給予它一副人的面皮和人的心臟。同時,儒家也把道德行為的原動力追本到宇宙生命本體,這不僅為人類的道德生活尋找到了超越於塵世的依據(如若單就塵世談論道德原則,無論你抬出看起來多麼無可置疑的「公理」,聽眾總可以質問你:你的「公理」之母又是什麼呢?我不信你的公理,「公理」其如我何?你瞠目結舌,無可如何。要是你為道德信條找到超凡絕俗的靠山,震懾力可就大多了。),而且也將人類道德行為的意義上升到天地(宇宙)的境界。馮友蘭講的天地境界也就是從天地(宇宙)的高度,從宇宙的大生命的高度,來看待人在塵世間的道德行為,從而使人的道德行為具有了超道德的價值。在這種意義下的「天命」,雖然仍是冥冥宇宙中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但已不是可以主宰世界的人格化的神靈,而是宇宙生命活力的象徵,也是能提升人的精神層次的終極依據。孔子說自己「五十而知天命」,在這個之前是「三十而立,四十不惑」。所謂「而立」,可不是指山東軍閥韓復矩解說的「能站立起來」,沒聽說過孔子得了小兒麻痺症,三十歲上給治癒了。「立」是指「立於禮」,能夠按照儒家的禮法規則,循規蹈矩地去做事,但還未能從天命(宇宙生命本體)的高度去理解人類的道德生活,未能將儒家的禮法規則轉化成自覺自願的道德動力,依照馮友蘭的說法,其境界只是達到了道德境界而未上升到天地境界。「五十而知天命」,孔子直到五十歲才理解天命的含義,知道自己的道德行為可以與天命遙相契合,從而深入體驗到宇宙的大生命。宇宙的大生命充於體內,也就可以外化於規矩,將人類的道德生活美學化,進而獲得一種宇宙的永恆的生命色彩。所以孔子敘述其五十歲以後的精神歷程是「六十而耳順」,「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

天命是宇宙的大生命,生命本體,這一點後來宋儒談的較多。在宋儒看來,宇宙萬物並非死的物體,而都是活潑潑、光燦燦的生命。周敦頤喜歡「綠滿窗前草不除」,別人問他何以故,他說:「與自己意思一般。」又說道:「觀天地生物氣象。」周敦頤認為「天地」是有生命的,他從天地的生意中感受到精神的陶醉,從自身的有限的感性生命中掙脫出來,解放出來,體驗到宇宙生命本體的無限和永恆,廣漠無垠而又親切感人,從而將自己的精神境界也提升到天地的境界。因此,在宋儒那裡,天命已沒有了絲毫神性的色彩,它只是表達聖人所具有的天地境界和宇宙情懷的一個超越的標準。或者說,它表達的是一種境界,而不是一種神性實體。境界高的人能夠知天命、順天命,體驗宇宙的大生命;境界低的人則不能知天順天,對宇宙生命活力的流動視而不見。儒家常說,人與宇宙萬物本為一體,如宋儒張載說:「民吾同胞,物我與也。」程明道說:「人與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其實這是從天地境界上講的一體,因為在天地境界上,人能看到宇宙的生命活力,體驗到宇宙的生命本體,對於沒有達到天地境界的人,只見得物我兩隔,人心疏離,是談不上人與萬物為一體的。

雖然儒家講的天命是宇宙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創造力;天命為人洞達,為人順從,可以使人提升到超道德的天地境界,但天命仍然是道德之天。按馮友蘭的說法,孔子的知天命、順天命,是對儒家外在禮法規則的超越,這位仁者的內在生命體驗揮灑出來,就是順乎人情、合乎理義的美言善舉,天然的盡善盡美,絕無雕飾痕跡。這是一種美學化的天地境界,好比一位大書法家從描紅起步,到後來臻於佳境,隨意揮毫就妙到巔峰。在這裡儒家把人類的道德價值投向天命(或者叫天道),使天具有道德的意義,其實是在為人類社會的道德行為尋找一種超越的先天的根據,賦予人類的道德行為以永恆而普遍的意義。馮友蘭認為儒家對天命的態度不同於宗教,它是一種高於宗教的哲學態度,在儒家那裡,根本不存在人格化的、有意志的至上神。因此不可把儒家的天命觀視做道德的神學,而應叫做道德的宇宙論(天地境界論)。在有些地方,馮友蘭也把他的天地境界稱做宗教的精神境界,這是從廣義的宗教來說的。只要追求一種超越感性物質世界的境界,追尋一種終極至上的精神價值,不管是否崇拜神仙上帝,這樣的信仰形式都可以叫做宗教。儒家的天命觀符合廣義的宗教的定義,只不過是無神論的,不同於有神論的終極追求。

喪祭之禮

儒家對於喪禮之理論,亦全就主觀情感方面立言。祭祀之本意,依儒家之眼光觀之,亦只以求情感之慰安。儒家所宣傳之喪禮祭禮,是詩與藝術而非宗教。

儒家把天看做是道德之天,否認天是人格化有意志的至上神。儒家是無神論,否認有神論。但是,儒家在關於對鬼神之說的討論中,又似乎不是完全的無神論者。《論語》載:孔子的學生子路向他「問鬼神」。孔子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子路又問死,孔子答道:「未知生,焉知死?」孔子說的意思是:人際關係你還摸不清門路,人鬼關係你怎能找著北?生存問題尚且糊里糊塗,死亡之事如何理清脈絡?孔子又說:「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這說明他敬畏鬼神,又要遠離鬼神,這算是智,否則就是不智。從《論語》的記載來看,孔子對於鬼神的態度大概是模稜兩可,不明確地否認鬼神的存在,但也不強調鬼神的存在。

為什麼孔子不旗幟鮮明地打倒鬼神,或者爽爽快快尊奉鬼神,自己當個人間教主呢?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引用劉向《說苑》的記載,對這個問題加以解釋。

劉向《說苑》記載:孔子的弟子子貢問孔子,死人有沒有知覺?孔子回答說,怎麼說呢?我說死的人有知覺吧,又恐怕孝順的子孫們妨礙活人的生活,不惜代價地埋葬他們死去的先人。我說死人沒有知覺吧,又恐怕那些不孝的子孫們不埋葬他們死去的先人。孔子開玩笑說,賜(子貢名)啊,你要想知道死人有知無知,不必著急,等你死了以後,你什麼都明白了,那時還不算晚。孔子這句玩笑話倒是承認了死人有知,不過細辨起來也未必,或許只有子貢那樣聰明的靈魂死後才能有知呢?換一塊「不可雕」的「朽木」,可能死去就像木頭燒盡,寂然無息了。馮友蘭指出,《說苑》的這段記載,說明了孔子為什麼對於鬼神的問題採取了含糊其辭、迴避問題的態度。按照馮友蘭的說法,孔子對於鬼神本身是否存在並不關心,他只關心對鬼神問題的談論會產生怎樣的人事影響。《說苑》的這段記載所反映出來的,孔子的意思是,對鬼神存在的問題最好不了了之,因為是否真的有鬼,這是個高遠難知的問題,不如出於喪祭之禮的現實需要,實用地設定鬼神的存在,使百姓有所敬畏,一如既往地恪守儒家宣揚的孝悌之道,不致因心無忌憚而放肆越禮。用孔子弟子曾參的一句話說,這是為了「慎終追遠,民德歸厚」。(《論語·學而》)「慎終」說的是喪禮,「追遠」說的是祭禮,之所以要祭典先人,是要讓百姓對父母先人的養育之情懂得感恩,借喪祭的禮儀,表達自己銘記不忘的心情。人人如此,民心就能淳樸厚道。

馮友蘭認為,孔子等儒家學者對於鬼神的態度,其實是理智上否定它的存在,而情感上認可它的存在。親愛的人死了,理智上也清楚,人死了就是死了,活不過來了,誰沒見過死人,誰又見過復活的死人?但理智越清醒,死人的事實顯得越殘酷,活著的人受打擊越大,在強烈情感的撥弄下,理智也越來越迷糊了:誰能證明我的親人真的死了?確實沒救了?即使他真的和我們不一樣了,為什麼不是別的一種活法?他就不能在肉眼看不到的世界裡安居樂業嗎?儒家認為,人不能任憑理智推動著刻板地生活,還需要多種情感的滋養和撫慰。如果光靠理智生活,事事惟真是認,硬著心腸取消喪禮,結果只是把生人活埋了,人生毫無生趣;但若純依感情行事,則會把假設當成結論,把待定當做確定,否認理智的判斷。在決定對死者的態度時,不能不考慮生者的理智和情感這兩個方面。照儒家的解釋,喪祭之禮「允執厥中」,恰當地處理了理智和情感這兩個方面。它消除了偏執迷信的成分,以另一種方式滿足了人的情感的需要。馮友蘭認為,以假想的真實為絕對真實,這是宗教的態度;儒家不偏不倚、中庸平和的安慰情感的做法,是詩意的做法。馮友蘭說,宗教和詩,二者都是人的幻想的表現,這種幻想融合了想像和現實狀況。不同的是,宗教很認「真」,詩則是真真假假,飄忽不定的。詩所說的未必不是真事,但縱然作者自己知道不是真事,他還是要自己欺騙自己,那是自覺的自欺。它不在科學的領域裡,當然對科學絕無妨害。詩給予我們情感的滿足,這只會促進理智的進步。

照儒家的這種說法,當人在行喪祭之禮時,是在欺騙自己,可又不是真正的欺騙,而是以詩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情感需要。《禮記》中孔子說:「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為也。」意思是說,親人死了,就以為親人永遠消失了,不必舉行喪禮,這是不仁的做法;但如果親人死了,卻以為它的靈魂不滅,以鬼神的方式存在於世間,則又是不理智的做法。這兩種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孔子的後學荀子曾作《禮論》來總論儒家的喪祭之禮。他說:喪祭之禮,是用活著的人來修飾死者,在送喪的時候好像死者還活著一樣。所以對待親人,要做到如死如生,如亡如存,善始善終。所以喪祭之禮,沒有其他的意義,只是用來表明生和死的道理,當人們送死人而去的時候要滿懷哀痛與敬意,使死者終其生命時有所歸依。

《禮論》中還說:「喪祭之禮,是表達生者對死者的哀思與愛慕之情的,最能表現儒者的忠信愛敬與禮節文貌。若不是聖人,則不能理解其中的含義。在聖人的倡導下,統治者能安然遵行喪祭之禮,民間則把它當做一種風俗。喪祭之禮在君子那裡,表現的是為人之道;而在百姓那裡,則是一種迷信,他們真以為人死後靈魂不滅,鬼神存在。所以喪祭之禮的本質,是『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

用孔子的話來講就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就是說,祭祀祖先要十分誠敬,宛若祖先就在那裡。祭神也要十分誠敬,好像神就在眼前。一方面祭祀要鄭重其事,另一方面也要知道祭祀的對象是無形無影的,不必執為真有,也未必真的沒有。

照荀子這樣的解釋,喪禮、祭禮完全是就情感方面立論,祭祀之本意,也只以求情感上的安慰。其意義完全是詩的,而不是宗教的。

此外,馮友蘭還指出,儒家的祭祀祖先,除了表達「志意思慕之情」外,還具有「崇德報恩之義」。在中國舊社會,各行各業的人,都要供奉行業之神,如木匠供奉魯班,酒家供奉葛仙。這種做法的本意是:飲水思源,崇德報功,奉祖師為神明,以表達崇敬之意與報恩之情。至於天地星辰、山川草木,儒家也是以崇德報功之義而崇敬之,如《禮記》所說:「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

鬼神與信仰

孔子對於鬼神的態度大概是,不明確地否認鬼神的存在,但也不強調鬼神的存在。

儒家從情感上立論,特別強調喪祭之禮,可是在理智上並不相信鬼神存在。這看似矛盾,其實並不矛盾。按馮友蘭的解釋,儒家行祭禮的原因並不是因為相信鬼神真正存在,當然相信鬼神存在無疑是祭禮的最初原因。行禮只是祭祀祖先的人出於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禮的意義是詩的,不是宗教的。但當時的許多人都不能理解這一點,孔子有個學生叫宰我,他曾經斗膽向孔子建議改變守喪時間。他說:三年的喪祭之禮,時間太長了。君子如果三年不學習,不奉行禮,不製作樂,社會則失去做人之楷模,老百姓將無所適從,長久以往,必致禮崩樂壞無疑,所以守喪一年足矣。孔子就反問他,你平時吃粟米,穿錦衣,能心安理得嗎?宰我說心安理得。孔子說,既然你心安理得,你就可以不守喪三年。不過君子守喪期間,內心悲痛,以致茶飯不思,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所以不願過早地結束喪祭之禮。宰我出去後,孔子感歎到:「予之不仁也!予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則也。」意思是:宰我這人真是不仁啊!父母把他生下來,掌上懷中,膝下背上,辛辛苦苦拉扯了三年,然後才稍稍離開父母羽翼。父母親死了,做子女的守喪三年,這是天下通行的道德法則,他還覺得吃虧了!實在不怪夫子歎氣,宰我是個功利主義者,他認為鬼神既然不存在,就沒有必要守喪三年,否則徒然勞民傷財。孔子反問他不守喪三年能否心安理得,是要以此激發他的親親之情,孰料宰我竟無動於衷。孔子只得明確地指點宰我:儒家行三年喪祭禮,並非出於理智的考慮,而是為了表達對死者的哀思與敬意,安慰生者失去親人的悲痛的心情。宰我似無感悟之意,看來明師對劣徒也無可奈何。

宰我的這種態度,有點像當時的墨家學派,也就是,以純理智的態度來看待喪祭之禮。墨子與一個叫公孟子的人有過一段對話。公孟子倡言無鬼論,但同時又提倡祭祀之禮。墨子就對公孟子說:「執無鬼而學祭禮,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墨子的意思是說,儒家主張無鬼論,但同時又主張祭禮,這是自相矛盾的。因為祭禮的對象是鬼神,如果否定了鬼神,沒有了禮拜的對象,一群人煞有介事地下跪作揖,唸唸有詞,不是瘋了嗎?儒家的無鬼而學祭禮,就好像沒有客人而學執客禮,沒有魚而學垂釣之術一樣。墨子還認為,儒家的三年之喪,結果是「多埋賦財」,「久禁從事」,浪費國家財富,傷害百姓身體。所以他主張廢除三年之喪,而實行節葬,也就是說,人死後,不分貴賤,一律「桐棺在寸」;死者的親屬,不分親疏,一律於葬後立即照常生產,「返從事乎衣食之財」。從純理智的立場來看,當然會得出墨子的上述結論。但正因為如此,墨子才不可能真正理解儒家的喪祭之禮的內涵。

馮友蘭認為儒家從情感的立場來對待喪祭之禮,是一種詩的態度,而不是宗教。儒家的這種詩的態度,是一種較普遍的心理現象,因為在日常生活中,人情之所至,有時不得不信其平日所不願信者,以自我安慰。蔡孑民先生祭蔡夫人文說:「死而有知耶?吾決不敢信;死而無知耶?吾為汝而決不敢信。」因所愛之故而信死者有知,而又自認為其所以信死者有知,是因其所愛之故。這種信,是出於情感安慰的需要,雖然是一種幻想,但仍然與理智不相衝突。馮友蘭認為,儒家的這種詩的態度能夠對宗教起到一種淨化作用。因為宗教在理智上堅信,而不是從情感上來看待鬼神,這是迷信,與科學格格不入。但當我們以詩的態度來看待宗教時,化理智為情感,則可以將迷信的宗教化為對人生有益的積極的宗教。馮友蘭把積極的宗教對人生的益處類比於戲劇,認為宗教之禮節儀式,可以滿足參與者的情感幻想的需要,借此宣洩內心積壓的激情,淨化身心。但是這種激情的多寡因人而異,宣洩的方式也千差萬別,所以宗教就像戲劇一樣,並非人人必需的。因此不能立一個標準,要求所有的人都信教,抑或不信教。

儒家以情感的態度來對待鬼神,化迷信的宗教為積極的宗教,可以說與西方傳統的宗教向現代宗教轉化的總體趨向是不謀而合的。自古以來,宗教一直是以理智的態度來解釋這個世界的存在與發展,從中國古代的盤古開天闢地的傳說,到西方耶教的上帝創世說,無不是以神話故事來代替真實歷史的解釋;零零總總的自然、社會現象,也被「理智」地歸結到造物主的意志上。這樣,宗教信仰就同科學探索獲得的實證知識處在對立地位上,在極端情況下便會成為科學發展的絆腳石。因此從中世紀以來,宗教教會與科學的關係常常比較緊張,從臭名昭著的「火刑」及其對伽利略的迫害,可以窺見一斑。(不過誇大兩者之間的衝突是歪曲歷史。十七世紀英國的清教徒精神是對科學發展很有助益的。否則我們無法理解,有天主教會的肆意阻撓,西方近代科學壯大起來了。中國古代科學沒有這種死對頭,反而在良好的基礎上止步不前,這是為什麼?)今天,大多數的信教者都不再相信《聖經》這類經書提供的關於外部世界的「知識」,比如創世、造人之說,他們卻可以保持堅定的宗教情感。一個嚴謹的科學工作者,同時可以是一個虔誠的宗教信徒。人們已經認識到,人心的需要是多方面的,籠統一點說,理智、情感、意志,或者真善美,都是我之所欲。宗教滿足的是人的情感的需要(道德情感與救贖需要),而科學則滿足人的理智認知的需要。

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康德就把哲學分成理論哲學和實踐哲學兩部分。理論哲學探討世界的認識問題,實踐哲學則探討道德與宗教問題。科學即隸屬於理論哲學部分,道德和宗教卻另有門戶。認識世界即是滿足人的理智需要,而道德和宗教則是滿足人的情感需要。在實踐哲學中,康德明確反對鬼神論,認為相信上帝存在與靈魂實體的存在,是一種迷信,但如果從理智(從科學)上論證上帝與靈魂不實在,也是不可取的,因為上帝與靈魂不滅不是理智認識的對象,而是人的道德生活的需要。人的生活需要上帝,以超越人的有限的感性生活,指引人的道德行為通向無限的至善的天國。在至善的天國裡,有品德的人過著幸福的生活,實現德福一致。當然,至善的天國只是人的理想,雖然在現實世界不存在,但人應該有這種理想,給現實的灰暗人生塗抹上幾分亮色,賦予現實世界以價值和意義。

奧地利哲學家維特根斯坦與馮友蘭同時代,他也是從情感需要出發來論述宗教問題的。維特根斯坦把世界分為事實和價值兩部分,認為科學可以解決事實世界的認知問題,而且只能涉及事實世界的領域,它不能解決人生價值、意義問題。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必須在事實之外即上帝那裡去尋找。上帝並不顯現於世界之中,與世界如何並不相關。上帝並不能用理智來證明,因為它本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種內心的追求、內心渴望,這種追求與渴望是科學無法滿足的,而是植根於個人所遭受的無窮的痛苦,以及對於能解除痛苦的無限而仁慈的幫助的渴求。因此,基督教是僅僅為需要無限幫助的人而存在的,亦即僅僅為感受無窮痛苦的人而存在,基督教信仰是這種極度痛苦的避難所。美國哲學家詹姆士對宗教也持有同樣的看法。他認為,宗教的對象不是知的對象,而只是人們情感寄托的對象。宗教產生的根源即在於人們對於個人命運的關切和焦慮。他說:「我不知道,離開了內在的不幸和對於解救和神秘情感的需要,對宇宙進行冷靜的、理智的沉思是否會產生如我們今日所有的這些宗教哲學」;「我的確相信情感是宗教的更深刻的根源」。

總之,無論是儒家還是現代宗教哲學,都是從情感的立場來看待宗教或鬼神問題的。馮友蘭所謂的以詩的態度化解迷信的宗教,其目的即在於此。由此看來,宗教以及宗教的對象——鬼神在現實生活中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一面,對於主張有神論的理論學說,不可一概斥之為封建迷信思想。如果它是在人的內心信仰的領域裡滿足人的道德與情感的追求,則對人們(至少是信徒)的生活是積極有益的。

但是儒家哲學的最高境界並非宗教境界(積極的宗教),而是與天命相通的審美境界,也就是天地境界。這是中國文化區別於西方文化的一個根本特點,它不僅為人們提供了超越世間的精神家園,而且也為人類的道德生活提供了形而上的基礎(終極標準)。如果說,西方人生活離不開宗教,那麼中國人生活則離不開審美與藝術。相對於西方人來說,中國人是以美術(美學與藝術)來代替宗教的。

概念解釋:

本體:在中國哲學中,「本體」指天地萬物產生、存在、發展變化的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據。在儒家哲學中,本體指的是宇宙自身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創造力,它是天地萬物產生、存在、發展變化的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據。

終極依據:事物存在、發展、變化的最後的原因。如西方哲學中的宇宙的「第一推動者」,就是宇宙存在、發展、變化的最後原因。儒家哲學認為,人類社會的道德行為的原動力,並非人世間的名利與權威,而是天命。天命就是儒家哲學道德行為的最後原因。

德福一致:德即品德,福即幸福。人有品德是否就意味著幸福,或者說幸福是否就意味著有品德,這是一個亙古不衰的哲學命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發現有品德的人卻過著悲慘的生活,而那些道德敗壞的人,卻過著逍遙自在、衣食無憂的幸福生活。這究竟是為什麼?哲學的使命就在於在人的精神世界尋找實現德福一致的根據。

形而上的基礎:現實的感覺世界有形體可見,叫做形而下;而價值世界以及神性世界則無形體可見,叫做形而上。哲學研究的一個任務,就是為現實的感覺世界建構超越形體之上的永恆的價值基礎。道德的形而上基礎,就是道德行為永恆的價值基礎。它解決了道德行為的為什麼的問題。比如,拾金不昧是現實的道德行為,但為什麼有這種拾金不昧的行為?是出於對上帝的信仰,還是出於對天命的敬畏,這就是道德的形而上基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