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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做自己爸爸:馬克斯和人字拖

我必須作出選擇,要麼妥協,改變原來的我,融入他們;要麼就堅持做我自己,不理會旁人。我最後決定,讓他們說去吧,我要做我自己。

一切都從一場徒步開始。那是1983年的耶魯大學,在開學前的那個週六,一群大一新生聚在宿舍前,準備集體遠足,去看新賽季的第一場橄欖球賽。其中有一個表現活躍的男孩兒,留著嬉皮士風格的卷髮,穿著短褲。他個頭瘦小,有點書獃子氣,因此以前在愛荷華州沒少受欺負。不過他很聰明,小時候下國際象棋就能贏過成年人,他媽媽老愛在朋友面前炫耀這個。至於當時的我嘛,穿著整整齊齊,比他高30厘米。在我長大的環境裡,人們認為喝一杯可樂朗姆酒比讀《殺死一隻知更鳥》酷得多。不過,儘管如此,在這兒我們倆都一樣,都是新人。

我們一大幫人出發前往體育館,走了大約一個小時。我倆忙著談天說地,根本沒顧上理會別人。我現在還記得當時的那種感覺,那種命中注定、毋庸置疑的感覺,這個人會永遠成為我生命的一部分。

「很快我就意識到咱倆是天生一對兒。」25年後,馬克斯這樣告訴我,「可我一直很好奇,你那種強烈的自我意識是從哪兒來的?不管怎麼說,你不是我,你爸可沒有在你3歲的時候就吞槍自殺。」

從那個下午開始,馬克斯·斯蒂爾就一直不曾離開我的生活。當然我們不是每天通電話,但在過去的25年裡,我們之間始終都保持著聯繫,最長間隔不超過兩星期。大學裡我們做了兩年的室友;大一學年結束後,我們當了兩個月的背包客,從新加坡一直玩到北京。旅途中,我們在印度洋被水母蜇,在長城上向外撒尿;因為馬克斯堅持穿著跨欄背心和人字拖鞋,我們還被人從豪華飯店的大堂轟了出來。

那個夏天,我倆約定在50歲的時候還要一起到亞洲去,帶上自己的家人,還去這些地方。到時候誰更有錢,誰就埋單。

夏天過了一半的時候,我和馬克斯到了泰國北部,正打算和兩個新西蘭來的漂亮姑娘一起去騎象旅行。在青春期男孩兒的心目中,這將是一場夢幻之旅。可是,旅行開始前的那天晚上,我倆狼吞虎嚥了一頓雞肉、小玉米和冰激凌聖代的大餐,之後馬克斯感到胃不舒服,衝進了廁所。不一會的工夫,他吐得到處都是,四肢癱軟,倒在衛生間的地板上顫抖著。當時我唯一想得到的辦法就是:給他沖澡,用床單把他裹起來,背到最近的醫院。接下來的三天,我們沒有騎象,沒抽鴉片,也沒了艷遇。我在急診室病房打起了地鋪,左邊是馬克斯,右邊是一位臨終患者,那位患者的家屬甚至在病房角落裡給他做了個佛教的神龕。

20多年後,我成了倒在浴室裡的那個,嘔吐、顫抖。而馬克斯丟下了妻子和兩個年幼的兒子,風塵僕僕地趕到了我的床邊。直到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們之間共有的某種殘酷的聯繫:馬克斯的爸爸在他3歲的時候死去,而現在我的女兒們也剛好3歲。這個世界上最瞭解我的男人,從小就在我最害怕的環境中長大。

馬克斯·斯蒂爾家的男人總是英年早逝。他爺爺13歲就失去了自己的父親,不得不推著小車賣水果養家餬口,後來自己也沒來得及看兒子長大成人就去世了。馬克斯說:「我爸爸是獨子,而我奶奶又對他有強烈的佔有慾。她還很悲觀。我6歲的時候上過一個兒童秀的節目。主持人問我:『你知道奶奶為什麼愛你嗎?』我本該給出一個討人歡心的答案,但……我說不出來。那也是我表演生涯的終結。」

「那答案應該是什麼?」我問。

「根本就不需要有答案。長輩愛你是沒有原因的,他們就是愛你,這就是親子關係的實質。但很遺憾,對我來說,現實比較殘酷,我一生中這樣的經歷寥寥可數。」

在1969年的秋天,馬克斯的爸爸赫伯特還是個骨科醫生,很有魅力,對3個孩子也很嚴厲。「他是個聰明人,野心很大,很想成功,所以把自己逼得很緊,」馬克斯回憶道,「他那個時候在做智能激發的研究,需要尋求資金支持。每天入睡、醒來、工作和休息,他都要靠藥物輔助。他想成為超人,但最後卻精神崩潰了。」

最後,他們的管家在位於洛杉磯的都鐸式住宅的車庫裡,發現了赫伯特。他手中拿著一把槍,心口開了一個洞,沒有留下任何遺言。馬克斯的媽媽把他從幼兒園接回來,告訴他:「你爸爸死了。」14年後我第一次遇見他的時候,他仍然相信媽媽對鄰居們所說的:這是一起意外。

「其實我媽是在等我們問,」馬克斯說,「我覺得這樣做也沒錯。對我來說,最戲劇化的就是我完全不記得這件事,甚至不記得爸爸的樣子。現在每當我想起自己的孩子,一個3歲,一個4歲,我就會問自己:『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孩子們才會在記憶中保有爸爸的印象呢?』我相信自己在很多方面一定受到了父親的影響,但我就是想不起來。」

「你有什麼紀念物嗎?」

「我不是個善於保管東西的人,」他說,「保險箱裡好像有只他的表。但說實在的,對我來說,什麼東西也沒法代表他。我所知道的他的故事,都是從別人口中聽來的。他很愛開玩笑,很忠誠,好奇心強,和我一模一樣。」

我曾說過,生病後的麻煩事之一,就是女兒們還沒長大,還不懂得死亡的含義。「我遇到過一位剛剛失去丈夫的女士,」我說,「她告訴8歲的女兒:『爸爸去世了。』女兒說:『嗯,我知道,可是爸爸什麼時候回家呢?』你小的時候真的明白去世的意思嗎?」

「我6歲的時候,經常做噩夢,」馬克斯頓了一下,吸了口氣,說,「其中有一個真是很難說出口。」他眼圈兒紅了,痛苦扭曲了他的五官。「在夢裡,門鈴響了,我去開門。我爸就站在門口,好像剛從墳墓裡出來,像個殭屍。而我不想看到他。」

「你覺得這些夢代表了什麼?」

「我覺得那象徵了我的矛盾心理,」他說,「一部分的我需要爸爸,但另一部分卻害怕他。這兩者之間的衝突非常強。」

「那比方說,10年後,泰碧和伊甸過來問你:『你是我們爸爸最親密的朋友,咱們有一樣的喪父經歷。你說,我倆該怎麼辦呢?』」

他思考了一會兒。

「我會從你對她們的愛開始。我親眼所見,女兒的誕生讓你多麼歡喜。你是個多麼好的爸爸。我總覺得,為人父母能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讓孩子沐浴在愛中成長。我會讓你的孩子感受到愛的。」

「那她們該如何應對失去父親的痛苦呢?」我問,「應該面對它?還是淡化它、讓它過去?」

「恐怕你沒法淡化它,」他說,「那已經成了你的一部分。所以你不得不直接面對它,並且會經常如此。猶太人的傳統是每年都要紀念逝者,這很有效。我每年都哭一次。我祈禱著,念著悼文,說著說著那種情緒就又回來了,那個傷口還在那兒。」

「但同時我也會做些別的事。我會給她們講故事。當你失去某個人的時候,這種喪失本身就成了最深刻的記憶。你需要建立可以與之競爭的回憶。『我們一起來過這裡,做過這件事;他帶你去過那兒,做過那件事。』這麼做,可以幫助孩子們找到自己的聲音,這樣,就把負面的悲傷轉化成了正面的力量。」

在和馬克斯促膝長談之前,我翻看了那個夏天在亞洲旅行時的日記。我年輕時候的筆跡真是龍飛鳳舞,讓人汗顏。除此之外,最讓我吃驚的是,當時我在字裡行間顯示出對他的敵意,其中部分原因恐怕是我的不安全感。那時候,馬克斯比我要更加自信、獨立,這讓我很困擾。但也有部分原因是他的缺乏彈性所致。他必須要在早上7點之前喝杯橙汁;他教訓中國人應該注重服務意識;他喜歡不停地說他的瑞士軍刀比我的好得多。

5月30日:馬克斯今天讓我不爽。

6月8日:今兒晚上,馬克斯把我惹毛了。

7月8日:馬克斯作為朋友可算不上體貼。

旅途中,甚至有3天,我們兩個是分頭各自行動的。

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兩個作為室友恐怕不太合拍。馬克斯喜歡早睡早起,我卻正好相反。每天早上,他堅持做俯臥撐和仰臥起坐,而我會吃隔夜的餡餅。馬克斯整潔得像有潔癖,我也就勉強算得上乾淨。我倆在某個時刻還一起看過電影《不是冤家不聚頭》,而且是中文配音的!

但也正是因為我們經歷了這些考驗,友誼才如此牢固。不管發生了什麼,我們從不記仇,留下的只有像長城一樣堅固的友情。馬克斯是我的「紫心勳章」,就像是說:「我和這個人並肩上戰場,受了傷,但又一起活下來了。」我們年輕的時候也傷害過彼此,但這種緊密的聯繫最終讓那些傷痕消失無蹤。

我想要馬克斯告訴女兒們那些傷痕的由來,告訴她們這兩個傻小子當年剛離開家的時候是什麼樣子。但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他能將展示給我的那些價值觀同樣傳授給伊甸和泰碧。他是一位忠實可信的朋友,總是關心我努力追求的過程,而不是我最終取得的成果。他是一個品德高尚的人,終其一生都投入奉獻,造福他人。他是一個自重自愛的人,永遠都嚴格要求自己,絕不偏信盲從,與他人同流合污。

馬克斯能教會她們如何生活。

當我向他詢問那些價值觀的形成來源時,他回答說:「那要追溯到我青少年時期在愛荷華被人欺負的時候了。當時,我必須作出選擇,要麼妥協,改變原來的我,融入他們;要麼就堅持做我自己,別理會旁人。我最後決定,讓他們說去吧,我要做我自己。」

正是由於這種自我意識,馬克斯成了我所見過的最專心、最有效率的人之一。在大學的時候,他就是優秀大學生榮譽協會的成員,後來又為最高法院工作過,還給總統做過幕僚。他開設並管理公益機構,鼓勵年輕人進入公共服務部門工作。馬克斯充滿自信,追求平等,他的妻子弗洛倫斯·潘是美國第一位亞裔法官,馬克斯讓他們的第一個兒子扎克瑞隨母親姓潘。

「對我來說並沒那麼複雜,」他解釋說,「弗洛倫斯家裡沒有男孩兒,對她父親來說,繼承香火有重要的意義。老實說,我真不覺得有什麼合法的理由讓孩子隨父姓不隨母姓。再說,我們的第二個兒子諾亞就跟我姓嘛。」

「你一說,這事聽起來好像成了邏輯問題。」我說。

「我覺得這是平等的父母權利。你和別人結婚了,就得學會設身處地,從對方的角度看問題。有些事我做得好,有些事弗洛倫斯做得更好。這與我們的染色體是不是XY可沒什麼關係。」

「你這種想法是從哪兒來的呢?」

「一部分是文化背景的緣故,」他說,「你也是吧。不過對我個人來說,這與幼年喪父也是有關係的。正因為我沒有享受過父愛,所以我更看重為人父的責任。對我來說,身為人父最好的一點就是,雖然孩提時沒享受過多少童年時光,但我可以在做父親的過程中重來一次。」

在馬克斯說這些的時候,我意識到自己以前從未聽到過他這般平和滿足的語調。這個失去了父親的男孩兒終於成長起來,有了自己的孩子,他終於找到了內心的平靜。那天早上來看我之前,他和扎克瑞一起種菜。那天晚上他在電話裡給諾亞講故事,講著講著,就真的因為海盜偷走了寶藏而著急起來。那天晚上,他依舊穿著跨欄背心和人字拖鞋。或許這就是馬克斯最大的成就,他現在依然會被亞洲的豪華飯店踢出門去,因為他還像個孩子一樣。

「假設咱倆夠幸運,還能在50歲的時候去亞洲,」我說,「這中間的30年我們做了點什麼呢?」

「首先,咱們到時候一定能去的,布如蘇(Bu–ru–su),」他用日語的發音叫著我的名字,「我想答案就是這30年來我們對彼此的愛更深厚了。當然,這麼多年來咱倆一直互相交流人生經歷,彼此瞭如指掌。不過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們一直是好朋友。你需要幫助的時候,你需要分享喜悅的時候,好朋友總是在的,他會為你舉起一面鏡子,讓你看清楚自己的樣子。」

「那咱們還去豪華飯店嗎?」

「要是非要我穿長褲,就不去,」他宣佈,「要是不讓穿人字拖鞋,也不去。」

「人字拖鞋有那麼重要嗎?」

「這不是鞋的問題,」他說,「這就又回到了我先前說的自主性和融入性的哲學問題了。我要做自己覺得正確的事。在蒸籠一樣的熱帶天氣裡,我可不想穿得跟個粽子似的。」

他剛說完,我彷彿又看到了年輕時候初次遇見的那個穿短褲的卷髮男孩兒——書獃子,孩子氣,隨時準備在棋盤上取得勝利,把對鞋子的品位發展成了自己的人生哲學:不管在哪兒,都要做真實的自己。不管去哪兒,都別忘了自己的人字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