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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哲學:活在當下和以牙還牙

專注的人能看到許多別人容易忽略的東西。他在觀察時不會倉促定論,注意力也不容易分散,他活在當下。一個人如果能對世界多些領悟,他的生活就會更加豐富,大腦中也會構建起更加複雜的神經網絡。同時,專注也意味著更加透徹的思考,對當下的情況進行沒有偏見的觀察,而不會陷入對可能發生的事或已經發生的事的臆想。因此,專注遠比漫不經心更適合開拓世界。它能以較少的力氣實現目標,並節省精力。現在,許多成年人也已經注意到了這點。或許正因如此,社會上才出現了越來越多培養注意力的課程和研討會。在那裡,大人們會重新鍛煉他們幼年時就已經充分掌握的事情:活在當下,準確地觀察和感知,回歸自身。能感知自己的人,也能更好地理解打動別人的事物。

專注和共情也是信仰的靈魂。在佛教中,共情是一種精神支柱,表達了對所有生命的尊重和責任。佛教徒在冥想時,通過「靜坐」和「訓練注意力」以觀察自己的思想,鍛煉共情能力。同理心既不幼稚,也不代表感情脆弱,它是真正有價值、真正深刻的品質。共情的「運用」是通過共情,人們可以創造一定的先決條件,以獲得他人的好感或積極的反應。這也是組成伊曼努爾·康德定言命令的主要元素,同樣,在那之前,耶穌就曾這樣布道:愛你的鄰人,如同愛你自己。

現在我們還無法確切地解釋共情是怎樣產生的,但新生兒確實一出世就能模仿他人的面部表情。當父母吐舌頭時,他們也會照做。當我們做出悲傷的表情時,他們就會哭,並撅起嘴唇,皺起眉頭。早期的這些模仿表明,孩子在降臨這個世界時就已經擁有了共情的能力。但要模仿一種面部表情,他們首先還必須將這種行為與一種感覺關聯。這種感覺,即我這樣做是合適的。代入他人的思想,設身處地地感他人所感,早在襁褓中時,我們每個人就都被授予了這種能力。

孩子越信任他觀察的那個人,就越容易引發真正的共情。對大部分人來說,最初的這個被觀察者通常是母親,新生兒會接連數小時一直好奇地注視著母親。在一種非常坦率的狀態下,孩子以極其熱切的態度留意著他借助感官所能獲得的關於母親的信息。其中最重要的是她的音調,音調會隨著心情狀態的改變而改變;此外,還有母親的面部表情和手勢,這些姿態會顯露母親的情緒;最後,則是母親的肢體接觸、撫摸和親吻。母親的每一種情緒波動都會改變她的音調、表情和手勢,改變她的心跳、皮膚的濕度甚至她的氣味。孩子很快就會明白,母親的哪些情緒波動會為他帶來安全,哪些則不會。因此,當母親狀態良好時,孩子也會感覺良好;當母親反應出生氣、不安或焦躁時,孩子也會表現出生氣、不安或焦躁,通過這種方式,孩子的情緒感知便與母親的情緒狀態緊密相連,他們能真切地感應到母親的情緒,之後是父親或另一個重要關係人的情緒。

孩子在有了最初的這種重要經驗後,通常很快就會發現他也可以運用自己的表情、手勢或聲音引起他人的反應。這樣,他就體會到了發起和創造一次交流的感覺,在這場交流中,他能以一種他人可以理解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感情。他還不會講話,但已經可以用語言以外的方式讓他人理解自己。於是,通過與生俱來的感知他人情緒的能力,他也獲得了與他人分享自己情緒的能力。

一歲時,孩子就能理解願望和目的。從一歲半到兩歲,他們會產生想要減輕痛苦的願望。他們會撫摸、擁抱別人,並說出「高興點」這樣的話,或者,他們也會尋求幫助。當孩子感應到其他人的疼痛時,這種感覺就像他自己的痛苦一樣真實,他會試圖緩解這個人的疼痛,就好像這是他自己遭受的痛苦。而當他感到快樂時,他也會努力向其他人傳達這種快樂,因為這是一種令人愉快的感受。孩子從自己與他人相處的關係中獲得的正面經歷越多,就會越頻繁地嘗試將這種認知運用到他人身上,運用到判斷一個人,努力描繪這個人的形象上,並以此指導自己在這個人面前的舉止:這就是榜樣的意義。當我們成為榜樣時,其他人就會以我們為準則,模仿我們。

因為孩子還不知道生活中重要的是什麼,所以對他們來說,所有的感覺沒有輕重之分。因此,最開始的時候,他們會關注周圍發生的一切。但前提是,他們必須在自己信任的關係人那裡獲得安全感,他們必須從一個安全的地方進行觀察。即便在孩子專注地做某件事或者將全部注意力集中在周圍發生的某件事上時,他們的感官仍然是開放的。因而,大部分孩子還能看見、品嚐、聞到、聽到或感覺到成年人早已不再注意的東西。起床、穿衣服、刷牙時,他們也同時關注著其他所有的東西。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令人激動,生活就像是一場感官的盛宴。還沒等他們決定要先關注哪些,先研究哪些,下一批值得關注的事物就已出現在了眼前。對孩子來說,每一個如此日常的動作都成了一場冒險。大人們只想匆匆前進,而孩子則對路邊的風景充滿了興趣。

這樣很好,事情也必須這樣發展,因為只有在這種無目的的專注狀態下,某種特定的感覺才有可能對孩子產生特別的意義。孩子會特別喜歡他當下感覺到的東西,會對它產生真正的興趣,會感覺到特殊的關係,這並不是因為有人要求他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件事上,而是他自己的選擇。在專注的狀態下,孩子能體會到在完全不受外界干擾時發自內心地獨自選擇某樣東西是一件多麼令人激動的事。這是一種了不起的感覺。孩子越是強烈地獲得這種以自己的感覺為基礎自由選擇的經驗,它在腦中留下的連接越緊密,孩子日後也就越容易自己決定自身的行為和行為模式。一個專注的人很早就能懂得什麼是自由。

但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要想保持這種無偏見的專注狀態會越來越難。和其他人一樣,他們也會越來越頻繁地試圖把注意力轉移到某個特定的方向上。如果不斷有人教導他們,告訴他們或給他們規定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不重要的,不斷地向他們展示並解釋生活的道理,孩子很快就會失去細細體會生活的樂趣。於是,刷牙就只剩下了把牙刷乾淨的目的,而不再是扮演王子或公主的遊戲。穿衣服的重點則是快快穿完,他們不能再講故事,也不能再把漂亮的玩具汽車或新畫的畫拿給媽媽看,因為沒有那麼多時間。當孩子要去幼兒園或上學時,就最好不要再分散注意力對什麼都感興趣。在此之前,孩子對所有東西都會給予同樣的關注,而現在,這種無目的的注意力開始專注於某些特定的事物。

很快,孩子就會體驗到自己的基本需求無法得到滿足的痛苦。他們會感到餓、渴,他們會生病、受凍,而且,他們也會感到無法創造自己的生活,無法再進行發現之旅。當然,孩子在感到害怕時也會覺得痛苦。於是,為了不必再經歷痛苦,他們的注意力就會集中到能幫助他們擺脫這一切的辦法上。

但他們會一直保留一種能力,即想像如果別人遇到了他們所經歷的事情時會怎麼做,當人們憤怒或傷心時又會有怎樣的表現。於是,孩子開始觀察他人。你怎麼對我,我也怎麼對你:他們會觀察自己的父母和教育者,看是否能利用他們的某些情緒和感覺來滿足自己的利益。他們甚至會權衡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的後果。有些孩子很快就能學會通過某種特定的行為方式來針對性地引起別人的某種情緒。例如,對於那些總是忙於公務或私事的家長來說,要喚起他們的負罪感非常容易。當孩子通過拒絕母親或父親的擁抱,繃著臉後退而成功地引起父母的愧疚感時,他們或許就找到了一種如何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的辦法。因為他們自己的經驗告訴他們,當一個人沒有得到他想要的關注時,那種感覺有多糟糕,所以現在,他們也要讓父母嘗一下這種滋味。等父母來和好時,他們就能得到想要的糖果、玩具或看電視的許可。

如果孩子早早就學會這種方法並獲得了成功,今後他們也會試圖用同樣的辦法去操控別人。這些孩子甚至還學會了偽裝感情。他們的榜樣越是頻繁地採用這種偽裝的策略來達成自己的目的,孩子也就學得越快。例如,當爸爸假裝生氣或假裝他正在專心地聽孩子講話時,他其實已經為孩子樹立了一個糟糕的榜樣。

有時,孩子把這種偽裝感情的能力學得太好,甚至自己都很難再分清什麼是真情,什麼是為了完美而偽裝的感情。這時,這種作為情感對話的能力就成了實現自己利益的策略,而共情這種天賦也就成了對他人進行情感操控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