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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家庭環境

我是一個獨生子,出生在一個單身母親的家庭。在我人生的前11年裡,我們家住在密蘇里州的哥倫比亞市。然後,我們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州的好萊塢。我和母親一直住在那裡,直到我從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畢業。我的母親在她的原生家庭裡是3個子女中年齡最小的,有一個比她大6歲的姐姐,還有一個比她大3歲的哥哥。她的母親(也就是我的外祖母)在她出生3個月後就去世了。我母親出生後的前3年,一直跟哥哥姐姐住在他們的外祖父母(也就是我的外曾祖父和外曾祖母)家裡,因為當時我的外祖父認為自己養不起他們3個。我的外祖母去世3年後,外祖父又結婚了,然後把3個子女接回了家。如上所述,本書第7章探討了出生性別順序對人們性格造成的影響。我母親的性格跟那一章裡描述的原生家庭中的幼妹有很多相似之處,我則在很多方面符合那一章中對獨生子的性格描述。

從3歲到9歲,我斷斷續續地跟外祖父和外祖母(也就是我母親的父親和繼母)住過一段時間。外祖父對我不怎麼關心,也不喜歡跟我在一起。例如,他年輕時曾經是一名棒球運動員,但我記得小時候只跟他打過一次棒球。我們基本上不會在一起做任何事情。外祖母對我還算比較關心,但也不是特別喜歡我。我跟他們住在一起的時候,外祖母去世了。我見證了她緩慢離世的整個過程,時間長達幾個星期,因為當時她的床被搬到餐廳裡來了。那時我大概是8歲。

多年以來,我母親結過4次婚。我8個月大的時候,她離開了我的生父,因為生父當時對母親不忠。這讓我從來都不認識自己的生父。離開我的生父之後,她前往密蘇里大學工作,在副校長辦公室當打字員。從此以後,我母親一輩子幹的就是行政秘書之類的工作。我2歲時,母親開始了第2段婚姻,但這段婚姻只維持了6個月就結束了。很多年後,我開始從事現在的心理咨詢和治療工作。此時,我又跟母親談起了那段婚姻。母親說她當時很缺錢,她找的第2任丈夫生活寬裕,但母親並不愛他。母親離開第2任丈夫是因為她認識到自己不能因為錢而結婚。母親的第3段婚姻發生在洛杉磯,那時我剛開始上高中。這段婚姻也僅僅維持了6個月,母親就離開了她的第3任丈夫。母親的第4次婚姻發生在我大學畢業,並且開始在美國東部生活以後。這段婚姻一直持續到第4任丈夫去世(大約維持了20年),其間也出現過很多問題,他們還短暫分開過一段時間。在這些婚姻之間,她還有過幾個男朋友。幾次離婚時,她從來沒有向前夫要過任何補償,也沒有向我的生父索要過我的撫養費。

我的母親是一位獨立女性,她想要的只是一種被丈夫愛著的感覺。當丈夫不能滿足這個願望時,她就會離開丈夫,繼續自己的生活。她既不願依賴丈夫,也不希望能夠改變丈夫,從而讓自己感到更安全。當我逐漸瞭解她時,我對她這一點越來越感到敬佩。但是,她也承認自己不善於挑選配偶。她找的四任丈夫都有嚴重的酗酒問題,但她並不是因為這個問題而與他們離婚。她自己也喜歡喝一點酒,但飲酒並沒有給她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什麼麻煩。她在工作上十分認真負責,在家裡也是個稱職的母親。有些當代的父母會對此產生懷疑,但我這麼說也有明顯的原因。

對於自己的成長過程,我感到很幸運,因為我的成長環境很特殊。我是個獨子,而母親長期單身,這種母子之間的關係很強大。如果當初母親把全部精力都傾注到我身上,並且希望從我身上得到所有被愛的感覺,那麼我長大之後的狀況也許比現在要糟糕得多。幸運的是,她並不是那種一心撲在子女身上的母親,因為她最關注的是如何找到一個真正愛她的丈夫。這樣一來,我就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生活,不用為了取悅母親而產生不必要的「融合」現象。在共同生活的過程中,我們已經有了足夠的「融合」程度,卻沒有使之變得更加複雜。在本章中,我會主要談一談我對母親開展的工作。

◎我的家譜圖

我採用了本書中使用過的家譜圖的模式和標誌(請參見第8章),以下是一個關於我的原生家庭的簡圖。

我們母子之間處理相互關係的主要方式是在感情上保持較大的距離。她很少過問我的事情,我也很少過問她的生活。其實,她並不喜歡問我太多問題。每天下班回家之後,她不會坐在那裡問我今天在學校表現如何、放學後做了什麼、跟誰一起玩、有什麼家庭作業,或者我過得怎麼樣等。她從來不會問我諸如此類的問題,也不會對我說她的事情,我也從來不問。我當時感覺這樣挺好的。當我去朋友家玩的時候,他們的父母似乎總要問他們無窮無盡的問題。要是換做我的話,肯定不會高興的。母親跟我相依為命,但並不是為了把我牽扯進她的麻煩裡,也不是要我用頭腦幫她解決問題。

母親也教會了我如何承擔責任。每當我犯了錯誤,或者做了什麼蠢事,她就會跟我一起糾正。例如,有次我跟一個小女孩玩耍,不小心把一塊磚頭砸到了她的腳上。她疼得直哭,而我嚇跑了。母親下班回家,聽小女孩的媽媽說了這件事情,立即把我帶到她家裡,要我向她道歉。還有一次,我長大了一點兒,有了一些主見,開始做一份送報員的工作,但這份工作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實在是太累了。因此,我感到非常沮喪,沒有把報紙送完,卻把它們扔掉了,而我自己當時也沒有考慮過這麼做的後果。那天晚上,我的老闆給母親打了很多電話,母親明白了我的所作所為。於是,在寒冬的暴風雪之中,母親從朋友那裡借了一輛汽車,拿上報紙,跟我一起去分發。雖然事後我還是被解雇了,但我從中明白了一個道理:只要自己承諾去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底。

總的來說,她對我存在一定的依賴性,希望我把事情做對、做好。但這種依賴性也是有合理依據的,因為我有權自主思考什麼對我來說才是正確的,而不必通過叛逆和鬥爭爭取自己的獨立。我們母子之間從來沒有面紅耳赤地公開吵過架。當她不允許我做什麼事情,而我也感到不滿時,我會噘著嘴不說話,她總會對我說:「去你自己的房間裡待著,直到心情平靜,笑著出來為止。」我們之間的爭執總是這樣結束的。無論爭執的主題是什麼,我們都不會再次提起,也不會公開說出來。

自從高中以後,她就再也沒有跟我談論過我的教育和職業問題。只要我考試及格,她就不再過問我的分數。上大學和讀研究生都是我自己的決定,沒有跟她商量過。她從來沒有特別關注過我的學業,甚至也沒有暗示過我以後應該過什麼樣的生活。她認為這些都應該由我自己決定。她曾經以為我高中畢業以後會選擇就業,所以當我繼續求學時,她感到十分驚訝。

我與母親之間一直保持著這樣的關係,直到中年時期。我開始做原生家庭方面的研究後,我們的關係才發生了一些變化。我選擇做這方面的工作,部分原因也是由於我和露易絲之間的婚姻關係。如上所述,我與母親之間的關係是原生家庭中我跟女性建立起來的唯一的長期親密關係。因此,在經營我和露易絲的婚姻時,我曾經希望照搬我和母親之間的關係模式。很快,事實就證明這樣做是不行的,露易絲也表示我對婚姻的這種期望是不正常的。但是我沒有其他模式可以參照,因為我出生在單親家庭,年幼時從來沒有目睹過正常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我甚至都記不得外祖父母之間的關係到底是怎樣的了。後來我得知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不好,甚至有些相互敵視,所以他們在感情上常常保持著較大的距離。我早期從事心理治療時,主要關注的是如何改變自己的婚姻,但是一無所獲。直到我開始做原生家庭方面的工作以後,這種情況才有所改變。

我和母親感情上的距離並不是一種「敵對距離」。我們只是表面上互不干涉對方的生活罷了。我一直都知道她是愛我的,不過既然她不喜歡過問我的事情,那麼我就認為她對我的生活不感興趣,而我對她的事情也沒有表現出太多的關心。我是一個成年人,住在美國的東海岸,她則生活在美國西海岸的洛杉磯。我會在她生日和聖誕節時寄去賀卡,一年之間也給她打幾次電話。但我有時會去洛杉磯參加會議,有幾次甚至都沒有告訴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