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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前言

首先,我把自己看成一個讀者,其次是一個詩人,然後才是一個散文作家。這一見解的第一部分無需解釋;另外兩個則需要說明。它們並不意味著——它們尤其不意味著——我鍾愛我的詩更甚於我的散文,或者是斷定它技巧更佳。就我所知,反過來也許倒是對的。我猜想詩與散文之區別,並非如許多人所宣稱的,是在於它們截然不同的詞語組合,而是在於它們各自以不同的方式被閱讀這一事實。讀來彷彿是訴諸理性的篇章就是散文;讀來彷彿是訴諸想像的,就會是詩歌。我說不准我的作品是不是詩;我只能說我所召喚的是想像。我不是一個思想家。我僅僅是一個試圖探索形而上學與宗教的文學可能性的人。

我的小說,在一種意義上,是在我之外的。我夢想它們,塑造它們,記下它們;之後,一旦被散發而進入了世界,它們就屬於別人了。我所獨有的一切,我的朋友們好心寬容我的一切——我的喜愛與厭惡,我的嗜好,我的習慣——要在我的詩中才找得到。長遠來看,也許,我的成敗將取決於我的詩篇。

歌德,他並不是我的英雄之一,認為一切詩歌都是偶成的詩(gelegenheitsdichtung)。我忘了上下文,但我猜想他的見解至少能有兩種解釋:他也許是在為他貢獻給文學選集的過於豐富的詩做辯解,或者也許是在暗示詩歌萌生於一個特定的人在一個特定的時刻所感受的東西。至於我,我足可宣稱本書中的每一首詩均起源於一個特殊的心境,起源於它本身所有的一種必然性,不是為了圖解一種理論或填滿一本書而寫的。事實上,我對我詩的思考從來與出版無關。

大約三年前在劍橋,在開始編纂本書時,我還是第一次直接著手翻譯我自己的作品。迪·喬瓦尼和我對每一首,每一行,每個字都進行了十分徹底的推敲;我不僅是一名合作者而且也是作者這一事實給了我們更大的自由,因為比之內在的意義與傾向,我們較少拘泥於詞語的精確。我要感謝那些傑出的英國與美國詩人,憑著他們的才具與慷慨,他們將我的西班牙語原作變成了英語詩,並由此賦予了它們這新的生命。

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

1971.3.31 鹽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