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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的內容與形式

文學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內容,一個是形式。內容是說我渴望愛,因為沒有愛而空虛。可是光有愛的渴望和愛的失落,不一定能產生詩。《詩經》裡面有「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把愛的渴望與愛的失落變成了十六個這麼精簡的文字,所以形式的部分當然是重要的。如果我們說,因為徐志摩感情非常充沛,所以他是詩人,這裡面的邏輯有問題。我們感情都很豐沛,可是我們未必可以變成一個詩人。詩人是在某種情感當中,可以把自己的語言變成偶然的一個句子,也就是說在某一個時期寫出一句詩,而且這句詩讓讀到的人有共鳴,覺得這是一個時代裡對愛的渴望跟失落的感覺。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流行歌,每個時代最好的詩都是流行歌的形式,在大眾當中可以引起很大的共鳴。如果寫的詩只是小眾的、在小部分人中流傳,還不能夠把個人情感與大眾進行對話呼應,那我稱之為還在琢磨形式的詩人。

我會從這樣的角度來思考:以後的人再談這個時代的詩人時會提到誰?有沒有可能是蔡振南?我不知道。會不會他的歌聲,他跟人進行的對話比我們今天認定的文學有更大的影響?這是非常微妙的部分。我相信在正規的文學會議上,不太會有人這樣談,任何一個文學獎都不會頒給蔡振南。我常常在想,最大的問題是我們講的《詩經》跟漢樂府裡面那些好詩,其實不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擁有詩人身份的人寫出來的,那些詩其實是民歌。扎根在民間,與大眾對話,然後去表達大眾的孤獨、哀傷與追求,這是詩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傳統。但今天的人們還不敢從這個角度去看待詩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我們可以設定兩個不同的方向。有的人在關心內容的部分,提出一個口號——「文以載道」。「文以載道」是說所謂最好的文學就是把你心裡面的話直接講出來,不要修飾,不要有任何形式上的思考。可是所謂不要修飾是最難的。朱自清的《背影》可以說是我看過的最好的文學。這麼多年,這麼多散文,很少看到哪篇散文敢這樣寫,簡單到好像沒有形式。我們認為的不修飾,其實是文學上最難的形式。朱自清放棄了所有形式上的造作、詞彙上的難度、音韻上的對仗,這些東西都不考慮,直接面對眼前所看到的畫面去白描。「白描」其實是一種技巧。有次我看了一個學生寫的東西,就和他說,你回去把你文章裡所有主觀的形容,把你喜歡的或不喜歡的描述拿掉。我還問他:「聽懂了沒有?」他說:「不太懂。」我說:「就是再形容一次。」他說聽懂了,然後就回去改。下次拿來的時候,裡面還是有很多主觀。其實他不知道什麼叫主觀,他不知道怎麼形容一個東西多長,什麼樣的顏色,以及什麼樣的質感。他常常要寫「我覺得像什麼」之類的,這個時候他就開始修飾了。我的意思是說,「白描」是一個非常難的技巧。

有沒有一種文學的內容與形式是完全分開的?其實非常值得懷疑。所有文學形式與內容之間的關係,都沒有辦法割裂來談。可當我們說文學到底內容重要還是形式重要的時候,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會舉手說內容重要,我相信如果我們做一下調查,一定是這樣。因為如果你認為形式重要,人們會覺得你好遜啊。「文以載道」的「道」,就是內容。「文」是修飾,也就是形式。我們一直認為「道」才是最重要的東西,也就是內容是最重要的東西,但是這裡面充滿了矛盾。就現在的文學而言,我們會覺得道德部分不夠嗎?我們會覺得生命的內容不夠豐富嗎?其實不見得。我們情感和經驗也都夠了,可是形式上到底怎麼樣去表達?它們能不能變成一個小說?能不能變成一篇散文?能不能變成一首詩?這個形式出來以後,跟它的內容不違背,還能把內容擴大,與另外的內容產生互動,這個時候我們就會發現,形式恐怕是值得思考的。

十九世紀末,一些大膽的藝術家提出「為藝術而藝術」,他們意思是說形式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畫家、一個詩人,不能用內容代替所有形式上的完美。形式不完美,文學是不能成立的。你說「我戀愛了,我戀愛了」,講一千次,也不見得是一個傳達,當然如果技巧很好,是另外一回事,也許你可以創造出一種新的戀愛詩的形式,可是你必須要有一個方法傳達出戀愛的喜悅。失戀了,哀傷又怎麼傳達?再比如孤獨怎麼傳達?一定要找到一個方法。

可唐代的詩人很奇怪,他們可以同時表達孤獨和自負,通常我們會覺得這兩種情緒是矛盾的,對不對?一個人如此驕傲,覺得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比他更精彩;但同時他又感覺到好大的哀傷,因為自負之後覺得好孤獨。我們身上常常有這兩種情緒——自負又孤獨。有時你很想把這個感覺說出來,可是說不清楚。然而,在唐代剛開始的時候,有個人說「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陳子昂《登幽州台歌》),自負感和孤獨感全部都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