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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毛求字

「吹毛求疵」語出《韓非子·大體》,說的是把毛髮吹開,尋找皮膚上不起眼的疤痕。此語寓意明顯:挑刺兒、找麻煩。寫文章必須具備這樣的精神。一個字的計較,常關乎一篇文章的氣韻。更有些時候,關於一個字的斟酌、考較、窮究與研商也可以看出為文之心。

在我的讀書筆記裡,有很多不成文章的小段子,多是隨手摭拾。時日既久,根本忘了出處,其中有幾條是跟改文章有關的,統其緒而抄錄下來,雖然感覺微酸,似也有正襟危坐以面對文字的莊重。

先說一個人,叫蘇伯衡,字平仲,金華人。生年不詳,元代至正二十年(西元一三六一年)前後在世。明太祖辟禮賢館,亦為當局所延致,曾擢翰林編修。他的同鄉宋濂辭官退休的時候,曾經薦以自代;稱他「文詞蔚贍有法,殆非虛美」。蘇伯衡一生數度稱病辭官,鬧得明太祖十分介意,最後還是找了個上表用字舛誤的過失,把他給殺了。偏偏這個人是講究作文的,其罪與死,恐怕還有深刻的用意——求仁得仁乎?亦未可知也。

回頭說我的讀書小筆記,蘇伯衡只佔其中一條,但是它影響我的寫作十分深重。先抄在這裡:

答尉遲楚問「文章宜簡宜繁?」曰:「不在繁,不在簡,狀情寫物在辭達,辭達則一二言而非不足,辭未達則千百言而非有餘。」

和蘇伯衡這些話抄在一起的,是劉知幾《史通·敘事》論《漢書·張蒼傳》的一段話。《漢書》此篇有幾個字:「年老,口中無齒。」劉知幾就以為「年」、「口中」三字為「煩字」,是可以刪去而無礙的。劉氏的立論是:「言雖簡略,理皆要害,故能疏而不遺,儉而無闕。」

抄在劉知幾隔壁的,是以橫挑鼻子豎挑眼著稱的王若虛。王若虛《滹南遺老集》中,講究精簡文字的議論也不少,而且專拿大經典《史記》開刀。司馬遷在《史記·范雎蔡澤列傳》有這麼一段文字:

須賈謂范雎曰:「非大車駟馬,吾固不出。」范雎曰:「願為君借大車駟馬於主人翁。」范雎歸,取大車駟馬。

王若虛這一刀砍得很深廣,剔筋刓肉帶去骨,中間一大段全不要了,他以為「范雎曰」以下,司馬遷的後半段應該寫成:「願為君借於主人翁,即歸取車馬。」顯得乾淨清爽。

不過,我卻不能同意王若虛的意見。司馬遷顯然是刻意要三次贅用「大車駟馬」,第一次用「非」帶頭,第二次用「借」、第三次用「取」,強調須賈求索意志之強,也強調范雎踐履一諾之切。

看起來比較有道理的刪削,是《史記》的《周本紀》、《齊世家》中稱武王觀兵的一節:「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王若虛刪去後面的兩「諸侯」。此外,《史記·李斯列傳》裡也出現了的確像是衍字的一段敘述:「李斯出獄,與其中子(即他的第二個兒子)具執,顧謂其中子曰……」王若虛以為第二處「其中子」可以省略。就簡煉、明快、不冗贅的要求而言,司馬遷不能不承認原文小疵。

也有實在不知道該同意還是不該同意的改動。

《史記·李將軍列傳》:

廣出獵,見草中石,以為虎而射之,中石沒鏃,視之,石也,因復更射之,終不能復入石矣。

王若虛認為這段敘述多了兩個「石」字,應該改成:「嘗見草中石,以為虎而射之,沒鏃,既知其石,因復更射,終不能入。」這一改動有沒有道理?見仁見智。就像《史記·陳涉世家》中準備造反的陳涉的話:「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若不重複冗贅,那「死」字看來會不夠沉重。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相如既病免,家居茂陵。天子曰:「司馬相如病甚,可往從悉取其書;若不然,後失之矣。」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家無書。問其妻,對曰:「長卿固未嘗有書也。時時著書,人又取去,即空居。長卿未死時,為一卷書,曰:有使者來求書,奏之。無他書。」其遺札書言封禪事,奏所忠。忠奏其書,天子異之。其書曰……

這一段原本寫得委婉纏綿,後來被改得明快簡約,我卻總覺得缺少一點迴盪之氣。

王若虛是這麼改的:「相如已死,其妻曰:『長卿固未嘗有書,時有所著,人又取去。且死,獨遺一卷,曰:有使者來,即奏之。』其書乃言封禪事,既奏,天子異焉。其辭曰……」

當我們玩味這些文字的時候,必然會有自己的感覺和意見,有的人喜歡簡練,有的人喜歡豐饒。徘徊二端之間,一般比較容易體會排比整齊、對仗凝重的句子,比較不容易滋味出清簡疏淡、化駢入散的功夫。然而,文章就是一回生、二回熟,哪怕是覺來帶些古澀輕酸的文言文,多體會兩遍,不過是幾眨眼的工夫,揣摩出用意與駕馭之道,文章就不只是流利,還顯得鏗鏘琳琅。

例1 

一枚真字動江湖

西元一九二七到一九三七年間,曹纕蘅主編《國聞週報·采風錄》,前後五百期, 有推激騷雅、恢闊宗風的成就。曹纕蘅,四川綿竹人,在同光、光宣一脈相承的宋詩格調當令了半世紀之後,他能夠排除門戶之見、扞格之說;以溫柔敦厚、兼容並包的胸懷,讓取材、取徑、取法、取義不同的詩,都能在這個園地上綻現姿彩。而曹纕蘅自己的詩也兼得唐、宋兩朝氣格,呈現一種大方無隅的圓融神理。

曹纕蘅年壽不永,五十四歲上便辭世了,留下了一千多首詩,以及無數曾經在《采風錄》上分潤中國舊文壇最後一掬膏露的讀者和作者的懷念。他主要的詩作收錄在《借槐廬詩集》裡,這個集子之所以能夠付梓傳世,還歷經輾轉拖磨。先是由曹纕蘅的入室弟子曾學孔一筆一劃,以鋼筆抄錄在劣質的紙上,字小如粟。曾學孔於「文革」中「挫折以歿」,手抄本之借槐廬詩尚未成編,居然堪稱海內孤本,是曾學孔的友人許伯建頗有眼力,將之贈送給聲名斐然的前輩女詩人黃稚荃。

黃稚荃是民國女詞人呂碧城的弟子,於曹纕蘅也算是晚一輩人,原本並無深刻的交往,可是她卻小心庋藏起這一部手抄稿,留待多年之後,交付曹氏後人,黃稚荃在一九九二年為此集做序,隔年便以八五高齡仙逝了。這本《借槐廬詩集》終於在一九九七年問世。

論世知人,論詩亦可知人。我將曹纕蘅的這個集子,反覆讀過幾遍,發現此老愛用「真」字提神,其意頗見幽微。什麼是「用真字提神」呢?粗略地說:「真」字之義,不外本原天性、實在不假、正直清楚數端,儘管旁及道教仙人、容貌畫像、甚至漢字書體等等,皆可於日常體會,並非罕僻。不過,用之於詩,則別有一種刻意作驚詫狀、居然如此、不忍置信的情態。比方說《柬范老》:「掌故待從前輩問,鬢霜真遣遠人知」;如《寄懷海上》:「真成浩劫哀猿鶴,孰向遺編辨魯魚」;再如《庚午春遊雜詩十五首之十四》:「鶯花微惜匆匆別,葵麥真成歲歲新」;或如《秋草再和味雲四首之一》:「黏天曾作無邊碧,匝地真成一片黃」;還有《沽上喜晤醇士,即送南歸》:「揚塵真見海桑枯,喜子朱顏了不殊」之類,以及《魯南大捷》:「問天終信哀軍勝,背水真從死地生」;《默君來渝枉談,賦柬》:「君話雙樅似隔生,淚河真欲為君傾」……可以說是多得不勝枚舉。

在詩句中誇張其情,本來是熟手慣技。不過能僅以一個「真」字用在各種經過「訝異感」而催化鮮明的境遇之中,詩史上大概沒有第二人。這讓我不禁想起《莊子·養生主》裡面那個十九年沒換一把刀的庖丁,真覺其游刃有餘!所謂詩法,有從大處謀方略者,有從細處得窾竅者,尤其是善用一二普通用語,卻靈活周轉,從容不疲,曹纕蘅的這個「真」,應該可以用「四兩撥千斤」名之。

《石遺室詩話》堪稱巨著,作者陳石遺曾經在蘇州胭脂橋畔購屋僦居,為晚清詞家朱強村寫過一首《避兵上海答古微》,曹纕蘅隱括其意,也寫了一首《石遺買宅吳門胭脂橋畔,賦賀兼柬松岑》,起句所用的一個「真」字最為傳神,明明說的是逃避戰亂,卻被這個帶有強調意味的字敷衍成有些可疑、有些猶豫、有些不知道該向誰發出「天問」的諷謔,茲錄其原作全文:

浮家真為避兵來,笑口因君得暫開。花竹料量宜晚計,江山彈壓要詩才。討春好買橫塘棹,沖雪新探鄧尉梅。子美方回先例在,遙飛一盞賀蘇台。

整首詩自然是慶賀酬酢之屬,洋溢著一種輕鬆、愉悅、即目賞心的和暢之感,通篇讀過之後,回頭在獨獨品味那個「真」字,你不能不喟歎:藏在如夢似幻的好景佳會之下的,是令人不堪相信又不敢不相信的兵災,它看似在遠方,詩人和讀詩的人已經躲過了,然而——真的躲過了嗎?真的嗎?

例2 

百無聊賴之事

除非百無聊賴,不可能將網友的隨口一問拿來當學問作;也除非百無聊賴,不會從頭到尾讀一遍《論語》。但是百無聊賴有個好處:在不可疑處生出疑惑來,一旦求解,就讀了書。

曾有位網友來我博客說他看李敖的節目,講到《論語》裡的一段話:「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李敖舉證歷歷說這裡的「易」應該通「亦」,重新標點後應該為:「加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再給我幾年壽命,或者五年、或者十年,來學習,也就沒有什麼大的過錯了。)

這位網友的結論是:「老實講,我被說服了,但是這種說法始終與我初高中的學法不同,我去問了幾位初高中的國文老師,全都一致說課本是對的。」

他想聽聽我的解釋。

李敖的原說何所據?我欠學。僅就那翻案之說來看,大約李敖是指出「易」為「亦」的同義字。

在古籍上,的確有這樣通用的地方,《列子·黃帝》:「常勝之道曰柔,常不勝之道曰強;二者亦知,而人未之知。」此處的「亦」,張湛的注是這麼說的:「亦,易也。」換言之,亦通「易」。

此外,《素問·氣厥論》:「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又謂之食亦。」在此處,王冰的注是這樣說的:「食亦者,謂食入移易而過,不生肌膚也。亦,易也。」

寫「亦」而表達的卻是「易」若成立,那麼寫「易」能不能也表達了「亦」呢?也有這例子,同樣是在《素問·骨空論》:「扁骨有滲理湊,無髓孔,易髓無空。」王冰的注說:「易,亦也。骨有孔,則髓有孔;骨若無恐,髓亦無孔也。」

這樣的方法可以說明:在《列子》、《素問》成書的時代,此二字有通假的情況。《列子》這本書極可疑,歷來學者多認為這是晉代道家之士拼湊成章之作;而《素問》成書也在戰國以後。

回頭再看:在孔子及孔子以前的時代,似未見任何書中有此一通假的例子。這是學者判斷的依據之一。一般說來,在儒家經典上立新說頗不易,一個常見的方法是:比較《論語》內部有沒有同樣的「亦」、「易」通假的用法。我將《論語》全書查考了一遍,除了「不亦」、「抑亦」這一類的連用語不論之外,發現「亦」作為介詞和連詞的用法都有,像是「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君子亦有窮乎?」這一類的例子共有十七個;而「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這一類的例子則有十一個。不過,「亦」、「易」通假之例,則一個都沒有。

另外,就文義判斷:「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可以和孔子的「五十而知天命」相對應,其義自顯。如果斷讀成:「加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在語感上,那孤懸的「五、十」兩個數字很突兀,而「十」已經是整數,很難說是「幾年」的範圍,與《論語》其他的內容相勘,也沒有以將孤立的兩個數字斷讀而成義的例子。

然而,經典例有「歧讀異解」之趣,何妨李敖有他一說?既然李敖可以有他的一說,我幹嘛分辯這一場?道理亦很簡單,百無聊賴讀《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