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幌子議論

要把政論、時評當作文章看待,也就是賦予一點點文學上的價值,可能有些困難。其原因很單純,一篇文章所要呈現或反省的原始材料必須完整地從本文之中獵取,然而政論、時評一類的文字往往在書寫時已然假設其讀者對於週遭剛剛發生過的公共事務本有充分的瞭解,而毋須於論理中多事鋪陳,這會讓讀者——哪怕是原本就熟悉該評論所指涉之事件的眾人——在事過境遷(乃至於多少遺忘)之後,根本無從依據。如此一來,再精闢的評論都可能由於無法喚起讀者對事實的完整認知而撲空。

除非,除非——除非這些文字確乎有長久流傳的價值,拈出了向所未見的觀點,開拓了前人不及的視角,甚至發明了即使剝落現實仍然能夠震聾啟聵的論證,則或許不勞作者自己於日後補充解說,自有欣賞者或教學家會為那樣的文字作注,稽古勾沉,覆按道理。此事在傳統古文的流布過程中早已數見不鮮,我們耳熟能詳的《文選》、《古文辭類纂》、《古文觀止》裡所收者,多的是這樣的作品。

陳義過高,的確難以落實為文。可是,惟其先設想如何使一篇文字能穿透背景事實的牢籠,才會不受單一時空、單一社群、單一信念、單一價值取向的無形束縛,脫略而出,儘管未必能與流傳了多少年的古人佳篇並肩,也不一定夠得上辯理精妙、洞機詳瞻的標準;但是起碼不至於人云亦云。作文的基本要求,其實也就是不要人云亦云而已。道理無他:從眾,不必有文。

以下所舉之例,本來有感於媒體全面之崩壞而發。可是繼之一想:盡著罵媒體不爭氣,不也是人云亦云嗎?何不把這份牢騷轉成一篇在修辭角度上別有趣味的文章呢?於是,在本文的倒數第二段,我刻意運用了像唸經一般反覆、重疊的句法,其間再稍加變化,主體就是要借由這種催眠式的語句達成兩種相對的諷喻效果。其一,當然還是針對媒體一般性的表現而頻頻數落,其二則是令讀者產生一種冗贅、繁複的閱讀疲勞,因之而不免後設地發現:無論如何數落媒體的行徑,也不會有多少效果。

我敢說:這篇文章不會過時。不是因為我寫得多麼好,而是因為我們眼前接觸到的大眾傳媒永遠不會進步,永遠會是那個樣子。

例 

全稱詞的陷阱

小時候我罵我爸爸:「爸爸最壞。」我爸爸抬頭往屋外一張望,說:「滿街都是爸爸,你說哪個最壞?」我不敢吭氣了。倒不是怕挨眼前的這個修理,而是我真不知道哪個最壞——這就說到「白馬非馬」了。

「白馬」是更大一個品類範圍的物(馬)中的一種,為什麼它又「不是」馬呢?

媒體是一個像「馬」一樣的詞兒。名學家既然指出了「白馬不是馬」,基於同樣的邏輯,黑馬一樣不是馬。接下來關於馬的形容詞都可以套在媒體身上:病馬、肥馬、懶馬、瘋馬、御馬、野馬、害群之馬……每個形容詞在某一個別情境之中可能都對特定的馬作了形容或者狀述。這些給套上形容詞的馬大可以說:上述諸般形容詞形容的是馬; 不是我,我是個別的一匹,不是那個全稱的馬。尤其是被罵的馬,每一匹都可以否認各種指控。

所以當某個政客大罵媒體、且信誓旦旦地要對媒體「敬而遠之」之際,沒有任何一個媒體會把他的話當真,這並不是說那政客再也不會炒新聞了、也不是說媒體再也不會挖那政客的新聞了,而是那政客和媒體都心知肚明:那個「可惡的媒體」根本不存在。

怎麼會不存在呢?因為一個全稱詞把它給消化於無形了。全稱詞「媒體」既不指向任何一個個別的媒體,任何一個個別的媒體也可以經由全稱詞而將自己存在的那一部分抹去。這使得媒體口中的媒體成為「他者」。媒體一旦指出其他媒體所犯的錯誤時,往往會這樣說:「有媒體」、「部分媒體」、「某些媒體」、「少數媒體」。好了,又是一堆模糊的詞。這種模糊的詞使個別媒體本身居於旁觀的地位——讓媒體的受眾備覺親切——因為受眾就是要旁觀的,旁觀使受眾在價值和事實上都感到安全。旁觀不會涉險犯錯。

然而媒體犯不犯錯呢?

媒體有時連事實都弄錯了。媒體有時暗藏著或明顯暴露著種種立場。媒體有時附庸當權者。媒體有時為了顯示客觀公正卻反而偏倚於單一的社會正義價值。媒體有時不節制自己的第四權反而任令媒體人之間形成「媒媒相護」的論述場域。媒體有時不認錯。媒體有時為了賺錢而犧牲所有傳播學所揄揚的專業倫理。媒體有時很難看、很難聽、很難讀。媒體有時懶得發現問題或懶得深入追索議題,只會抄、跟、追、挖別的媒體已經發現的、其實不值得進入的表象細節。媒體有時媚俗且原因不明——也許為了討好廣告商、也許為了討好企業主、也許為了討好消費者、也許為了討好主流價值、也許為了討好另類價值、也許為了討好學界、也許為了討好次文化主體群……媒體有時忘記討好支持這媒體的受眾而突然伸張了對立於忠實受眾的價值觀。媒體有時罹患嚴重的失憶症。媒體有時太想製造主流價值的複製品。媒體有時太想製造非主流價值的複製品。媒體有時太想比非媒體或其他形式的媒體或同形式的其他媒體先對社會做出反應。媒體有時炮製不重要的新聞以成就獨家消息。最重要的是:媒體有時根本不反省這些。為什麼不? 因為這個該反省的媒體又不是我;而是「有的」、「部分」、「某些」、「少數」的他者。

名學家早在公元前三世紀就提醒過我們:一個全稱的詞其實具有妨害認知的危險性。它消解了這個詞的每一個可以被辨認的細節知識,好讓我們自以為在使用這個詞的時候掌握了它的全盤意義。所以,一旦出現了批評,媒體不會被罵到,當然,政客也不會被罵到、官僚也不會被罵到、學者也不會被罵到……批評但凡是指向全稱詞,大抵是罵給自己爽的。相對地說:只要是針對全稱詞所做的抨擊,哪怕遣詞用語再激烈,都是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