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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越重的物體越先落地嗎?反駁及其結構

典型案例

亞里士多德曾經認為,重的物體必定比輕的物體下落速度快。後來,伽利略對此進行了反駁。因為如果重的物體(A)必定比輕的物體(B)下落速度快,那麼將A和B兩個物體綁在一起下落的速度到底如何呢?一方面由於A+B比A重,所以A+B的下落速度必定大於A下落的速度。但是,另一方面,既然A物體下落的速度快於B物體下落的速度,那麼其合速度A+B就應該比A慢。由此可知,假設重的物體比輕的物體下落速度快,就會導致重物體加上輕物體的下落速度,既快於重的物體又慢於重的物體的矛盾,所以,假設重的物體比輕的物體下落速度快是不成立的。

邏輯辨析

伽利略要反駁的觀點是:越重的物體下落速度越快。這是自亞里士多德以來科學界一直流行的觀點,但伽利略表示了懷疑,認為其中包含著內在的矛盾,從而反駁了這種流行的看法,確定了「越重的物體下落速度越快」這一觀點是不正確的。

知識鏈接

反駁是用一個或幾個已知為真的判斷去確定另外一個判斷的虛假性或者論證不能成立的思維過程。如果證明稱為「立」的話,則反駁就可以稱為「破」。

反駁在結構上分為被反駁的論題、用來反駁的論據和反駁方式。被反駁的論題就是通過反駁要確定其為假的判斷。反駁的論據就是用來確定被反駁的論題不能成立的論斷。反駁方式就是在反駁過程中所用到的推理形式。上述反駁中,「重的物體必定比輕的物體下落速度快」就是被反駁的論題。其他陳述都是用來反駁的論據。反駁過程中使用了充分條件否定後件到否定前件的推理形式。

擴展延伸

外事談判、學術論辯、法庭辯論,都離不開反駁。我們來看下面的故事:

很久以前,在浙江省的句章縣,有一婦女殺死其丈夫之後,害怕官府追究,就將房屋燒掉。然後號啕大哭告訴別人,房屋不慎失火燒死了丈夫。丈夫本家族人懷疑此事,告到縣府。當時句章縣的縣令名叫張舉,他命令取出兩頭豬,殺死其中的一頭。然後將一頭死豬、一頭活豬同時放到柴堆裡點著火燒。火滅後,取出兩頭豬看:殺死的那頭豬,嘴裡無灰炭;活活燒死的那頭豬,嘴張著,口中有灰炭。於是縣令張舉當眾向這個婦女宣告:「你丈夫不是失火燒死的。因為凡被燒死的人,死前在火中煙熏火烤,嗆得喘不過氣來,迫於呼吸,口中勢必吸進一些灰炭。你丈夫口中為什麼是乾淨的呢?」謀殺丈夫的事情露了馬腳,婦女無話可答,經過審訊,只好供認了謀殺丈夫的罪行。

在上述故事中,被反駁的論題是:該婦女的丈夫是被火燒死的。縣令張舉用來反駁的論據是:(1)「凡被火燒死者的口中都有灰炭」,這是理論論據;(2)「你丈夫口中沒有灰炭」,這是事實論據。為了進一步確證(1),縣令還提出了第二層論據,即抬出兩頭豬,一頭直接燒死,另一頭先殺死後燒。結果,直接燒死的豬口中有灰炭,先殺死後燒的豬口中沒有灰炭。通過運用上述論據進行論證,縣令最終否定了該婦女的論題,確證了她丈夫不是被火燒死的。

在反駁方式上,縣令先是用了演繹推理中的三段論(這個三段論也可看成是一個充分條件否定後件到否定前件的推理),即:

凡被火燒死的人口中都有灰炭;

你丈夫口中沒有灰炭;

所以,你丈夫不是被火燒死的。

然後,又用了歸納推理中的求異法進行論證:

直接燒死的豬,有臨死前掙扎的情況,口中有灰炭;

先殺後燒的豬,沒有臨死前掙扎的情況,口中沒有灰炭;

所以,直接燒死的豬臨死前掙扎是口中有灰炭的原因。

嚴格說來,上述論證還包含以下類比推理,即:

豬和人在許多屬性上相同或相似;

豬在臨死前掙扎口中必有灰炭;

所以,人因為臨死前掙扎口中也必有灰炭。

總之,縣令張舉在上述反駁的過程中,既使用了演繹推理,也使用了歸納推理,屬於演繹和歸納的綜合運用。

勤思多練

1.分析下列論證中被反駁的論題、反駁方式或反駁方法。

(1)以為後進生都成不了才的觀點是不對的。牛頓上學的時候,學習成績是全班倒數第一,但是後來卻成了世界聞名的大物理學家;達爾文在校時,曾被教師和家長視作智力低下、平庸無奇的兒童,但是後來卻成了世界聞名的大生物學家;林奈在上學時,曾因成績太差而幾乎被勸退學,但是後來卻成了大植物學家。由此可見,後進生有的也是可以成才的,在他們身上花費一點心血是必要的。

(2)古希臘的無神論者論證說,世界上有災難和醜惡的存在就證明神是不存在的。伊壁鳩魯說:「我們應當承認,神或是願意但又不能除掉世間的醜惡,或是能夠又不願除掉世間的醜惡,或是能夠又願意除掉世間的醜惡。如果神願意而不能夠除掉世間的醜惡,那麼神就不是萬能的,而這種無能為力是與神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神能夠但不願意除掉世間的醜惡,那麼就證明了神的惡意,而這種惡意也同樣是與神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神願意而又能夠除掉世間的醜惡,這是唯一適合於神的一個假定,那麼何以在這種情況下世間還有醜惡?」

2.單項選擇題。

(1)自從《行政訴訟法》頒布以來,「民告官」的案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人們普遍擔心的是,「官官相護」會成為公正審理此類案件的障礙。但據H省本年度的調查顯示,凡正式立案審理的「民告官」案件,65%都是以原告勝訴結案。這說明,H省的法院在審理「民告官」的案件中,並沒有出現社會輿論所擔心的「官官相護」。

以下哪項如果為真,最能削弱上述論證?

A.在「民告官」案件中,原告如果不掌握能勝訴的確鑿證據,一般不會起訴。

B.有關部門收到的關於司法審理有失公正的投訴,H省要多於周邊省份。

C.所謂「民告官」的案件,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只佔很小的比例。

D.在「民告官」的案件審理中,司法公正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原告勝訴。

(2)隨著新稅收改革法令的通過,低收入納稅人每年將平均減少100元到300元的財稅負擔。所以,稅收改革有益於低收入納稅人。

以下哪項如果為真,最嚴重地動搖上述結論?

A.稅收改革通過簡化稅收代碼將為許多人節省他們計算稅收的費用。

B.稅收改革通過取消對住房的補貼而使低收入納稅人平均每月增加80元的房租。

C.低收入納稅人支持新稅收改革法令。

D.在新的稅收制度下,有少量高收入的納稅人也會減少財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