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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寫作的好材料

寫話

「作文」,現在有的語文老師改稱「寫話」。話怎麼說,文章就怎麼寫。

其實,三十年前,大家放棄文言改寫白話文,目標就在寫話。不過當時沒有經過好好討論,大家在實踐上又沒有多多注意,以致三十年過去了,還沒有做到真正的寫話。

寫話是為了求淺近,求通俗嗎?

如果說寫話是為了求淺近,那就必須承認咱們說的話只能表達一些淺近的意思,而高深的意思得用另外一套語言來表達,例如文言。實際上隨你怎樣高深的意思都可以用話說出來,只要你想得清楚,說得明白。所以寫話跟意思的淺近高深沒有關係,好比寫文言跟意思的淺近高深沒有關係一個樣。

至於通俗,那是當然的效果。你寫的是大家說慣聽慣的話,就讀者的範圍說,當然比較廣。

那麼寫話是為什麼呢?

寫話是要用現代的活的語言寫文章,不用古代的書面的語言寫文章——是要用一套更好使的,更有效的語言。用現代的活的語言,只要會寫字,能說就能寫。寫出來又最親切。

寫話是要寫成的文章句句上口,在紙面上是一篇文章,照著念出來就是一番話。上口,這是個必要的條件。上不得口,還能算話嗎?通篇上口的文章不但可以念,而且可以聽,聽起來跟看起來念起來一樣的清楚明白,不發生誤會。

有人說,話是話,文章是文章,難道一點距離也沒有?距離是有的。話不免囉嗦,文章可要乾淨。話說錯了只好重說,文章寫錯了可以修改。說話可以靠身勢跟面部表情的幫助,文章可沒有這種幫助。這些都是話跟文章的距離。假如有一個人,說話一向很精,又乾淨又不說錯,也不用靠身勢跟面部表情的幫助,單憑說話就能夠通情達意,那麼照他的話記下來就是文章,他的話跟文章沒有距離。不如他的人呢,就有距離,寫文章就得努力消除這種距離。可是距離消除之後,並不是寫成另外一套語言,他的文章還是話,不過是比平常說的更精的話。

又有人說,什麼語言都上得來口,只要你去念,辭賦體的語言像《離騷》,人工製造的語言像駢文,不是都念得來嗎?這樣問的人顯然誤會了。所謂上口,並不是說照文章逐字逐句念出來,是說念出來跟咱們平常說話沒有什麼差別,非常順,叫聽的人聽起來沒有什麼障礙,好像聽平常說話一樣。這得就兩項來檢查,一項是語言的材料——語彙,一項是語言的組織形式——語法。這兩項跟現代的活的語言一致,就上口,不然就不上口。我隨便翻看一本小冊子,看見這樣的語句,是講美國資產階級自由主義者支配的幾種刊物的:「……在不重要的地方,大資產階級讓他們發點牢騷,點綴點『民主』風光,在重要的地方,則用不登廣告……的辦法,使他們就範。」不說旁的,單說一個「則」,就不是現代語言的語彙,是上不得口,說不來的。就在那本小冊子裡,又看見這樣的語句,是講美國司法界的黑暗的:「有好多人,未等到釋放,便冤死獄中。」不說旁的,單說按照現代語言的組織形式,「冤死」跟「獄中」中間得加個「在」,說成「冤死獄中」是文言的組織形式,不是現代語言的組織形式,是上不得口,說不來的。

或許有人想,這樣說未免太機械了,語言是發展的,在現代的語言裡來個「則」,來個「冤死獄中」,只要大家通用,約定俗成,正是語言的發展。我想所謂語言的發展並不是這樣的意思。實際生活裡有那樣一種需要,可是現代的語言裡沒有那樣一種說法,只好向古代的語言討救兵,這就來了個「咱們得好好醞釀一下」,來了個「以某某為首」。「醞釀」本來是個古代語言裡的語彙,「以……為……」本來是文言的組織形式,現在參加到現代的語言裡來了,說起來也順,聽起來也清:這是一種發展情形(還有別種發展情形,這兒不多說)。「則」跟『冤死獄中」可不能夠同這個相提並論。現在在文章裡用「則」的人很多,但是說話誰也不說「則」,可見這個「則」上不得口,又可見非「則」不可的情形是沒有的。「冤死獄中」如果可以承認它是現代的語言的組織形式,那麼咱們也得承認「養病醫院裡」「被壓迫帝國主義勢力之下」是現代的語言的組織形式,但是誰也知道「養病」跟「被壓迫」底下非加個「在」不可,不然就不成話。

還可以從另外一方面想。既然「則」可以用,那麼該說「了」的地方不是也可以寫成「矣」嗎?該說「所以」的地方不是也可以寫成「是故」嗎?諸如此類,不用現代語言的語彙也可以寫話了。既然「冤死獄中」可以用,那麼該說「沒有知道這回事」的地方不是也可以寫成「未之知」嗎?該說「難道是這樣嗎」的地方不是也可以寫成「豈其然乎」嗎?諸如此類,不照現代語言的組織形式也可以寫話了。如果這樣漫無限制,咱們就會發現自己回到三十年以前去了,咱們寫的原來是文言。所以限制是不能沒有的,哪一些是現代語言的詞彙跟組織形式,哪一些不是,是不能不辨的。不然,寫成的文章上不得口,不像現代的語言,那是當然的事。咱們看《鏡花緣》,看到淑士國裡那些人物的對話覺得滑稽,忍不住要笑,就因為他們硬把上不得口的語言當話說。咱們既然要寫話,不該竭力避免做淑士國的人物嗎?

不願意做淑士國的人物,最有效的辦法是養成好的語言習慣。語言習慣好,寫起文章來也錯不到哪兒去,只要你不做作,不把寫文章看成稀奇古怪的另外一套。

把寫成的文章念一遍是個好辦法,可以檢查是不是通篇上口。不要把它當文章念,要把它當話說,看說下去有沒有不上口的地方,有沒有違反現代語言規律的地方,如果它不是寫在紙面的文章,是你口頭說的話,是不是也那樣說。

還可以換個立場,站在聽話的人的立場,你自己聽聽,那樣一番話是不是句句聽得清,是不是沒有一點兒障礙,是不是不發生看了淑士國裡那些人物的對話那樣的感覺。

還有個檢查的辦法。你不妨想一想,你那篇文章如果不用漢字寫,用拼音文字寫,成不成。有人說,咱們還在用漢字,還沒有用拼音文字,所以做不到真正的寫話。這個話也有道理。但是,為了檢查寫話,就把漢字當拼音文字用,也不見得不可以。一個語詞有一個或者幾個音,盡可以按著音寫上適當的漢字。這樣把漢字當拼音文字用,你對語言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你會發覺有些話絕對不應該那樣說,有些話只能夠寫在紙面,不能夠放到口裡。經過這樣檢查,再加上修正,距離真正的寫話就不遠了。

寫作什麼

國文科牽涉的事項很多,這兒只講一點關於寫作的話。分兩次講,這一次的題目是「寫作什麼」,下一次的題目是「怎樣寫作」。我的話對於諸位不會有直接的幫助,我只希望能有間接的幫助。就是說,諸位聽了我的話,把應該留心的留心起來,把應該避忌的隨時避忌,什麼方面應該用力就多多用力,什麼方面不必措意就不去白費心思。這樣經過相當的時候,寫作能力自然漸漸增進了。

諸位現在寫作,大概有以下的幾個方面:國文教師按期出題目,教諸位練習,就要寫作了;聽了各門功課,有的時候要作筆記,做了各種試驗,有的時候要作報告,就要寫作了;遊歷一處地方,想把所見所聞以及感想記下來,離開了家屬和親友,想把最近的生活情形告訴他們,就要寫作了;有的時候有種種觀感凝結成一種意境,覺得要把這種意境化為文字,心裡才暢快,也就要寫作了。

以上幾方面的寫作材料都是諸位生活裡原有的,不是從生活以外去勉強找來的。換句話說,這些寫作材料都是自己的經驗。我們平時說話,從極簡單的日常用語到極繁複的對於一些事情的推斷和評論,都無非根據自己的經驗。因為根據經驗,說起來就頭頭是道,沒有廢話,沒有瞎七搭八的無聊話。如果超出了經驗範圍,卻去空口說白話,沒有一點天文學的知識,偏要講星辰怎樣運行,沒有一點國際政治經濟的學問,偏要推斷意阿戰爭、海軍會議的將來,一定說得牛頭不對馬嘴,徒然供人家作為嗤笑的資料。一個人如有自知之明,總不肯做這樣的傻事,超出了自己的經驗範圍去瞎說。他一定知道自己有多少經驗,什麼方面他可以說話,什麼方面他不配開口。在不配開口的場合就不開口,這並不是難為情的事,而正是一種誠實的美德。經驗範圍像波紋一樣,越來越擴大。待擴大到相當的時候,本來不配開口的配開口了,那才開口,也並不嫌遲。作文原是說話的延續,用來濟說話之窮,在說話所及不到的場合,就作文。因此作文自然應該單把經驗範圍以內的事物作為材料,不可把經驗範圍以外的事物勉強拉到筆底下來。照諸位現在寫作的幾個方面看,所有材料都是自己的經驗,這正是非常順適的事。順著這個方向走去,是一條寫作的平坦大路。

這層意思好像很平常,其實很重要。因為寫作的態度就從這上邊立定下來。知道寫作原是說話的延續,寫作材料應該以自己的經驗為範圍,這就把寫作看作極尋常可是極嚴正的事。人人要寫作,正同人人要說話一樣,豈不是極尋常?不能超出自己的經驗,不能隨意亂道,豈不是極嚴正?這種態度是正常的,抱著這種態度的人,寫作對於他是一種有用的技能。另外還有一種態度,把寫作看作極特殊可是極隨便的事。拿從前書塾裡的情形來看,更可以明白。從前書塾裡,學生並不個個作文。將來預備學工業、商業的,讀了幾年書認識一些字也就算了,只有預備應科舉的幾個才在相當的時候開始作文。開始作文稱為「開筆」,那是一件了不得的事,開了筆的學生對先生要加送束脩,家長對人家說「我的孩子開筆了」,往往露出得意的笑容。這為什麼呢?因為作了文可以應科舉,將來的飛黃騰達都種因在這上邊,所以大家都認為是一件極特殊的事,這特殊的事並且是屬於少數人的。再看開了筆作些什麼呢?不是《溫故而知新說》就是《漢高祖論》之類。新呀故呀翻來覆去纏一陣就算完了篇;隨便抓住漢高祖的一件事情,把他恭維一頓,或者唾罵一頓,也就算完了篇。這些材料大部分不是自己的經驗,無非倣傚別人的腔調,堆砌一些毫不相干的意思,說得壞一點兒,簡直是鸚鵡學舌,文字遊戲。從這條路徑發展下去,這就來了專門拼湊典故的文章,無病呻吟的詩詞。自己的經驗是這樣,寫出來卻並不這樣,或許竟是相反的那樣。寫作同實際生活脫離了關係,只成為裝點生活的東西,又何貴乎有這種寫作的技能呢?所以說,這種態度是極隨便的。到現在,科舉雖然廢掉了,作文雖然從小學初年級就要開始,可是大家對於寫作的態度還沒有完全脫去從前的那種弊病。現在個個學生要作文,固然不再是少數人的特殊的事,但是往往聽見學生說「我沒有意思,沒有材料,拿起筆簡直寫不出什麼來」,或者說「今天又要作文了,真是討厭!」這些話表示一種誤解,以為作文是學校生活中的特殊的事,而且須離開自己的經驗去想意思,去找材料,自己原有的經驗好像不配作為意思、不配充當材料似的。再從這裡推想開去,又似乎所謂意思、所謂材料是一種說來很好聽、寫來很漂亮,但不和實際生活發生聯繫的花言巧語。這種花言巧語必須費很大的力氣去搜尋,像獵犬去搜尋潛伏在山林中的野獸。搜尋未必就能得到,所以拿起筆寫不出什麼來,許多次老寫不出什麼來,就覺得作文真是一件討厭的事。進一步說,抱著這樣的態度作文,即使能夠寫出什麼來,也不是值得歡慰的事。因為作文決不是把一些很好聽、很漂亮的花言巧語寫在紙上就算完事的,必須根據經驗,從實際生活裡流注出來,那才合乎所以要作文的本意。離開了自己的經驗而去故意搜尋,雖然搜尋的工夫也許很麻煩,但是不能不說他把作文看得太隨便了。把作文看得特殊又看得隨便的態度,使作文成為一種於人生無用的技能。這種態度非改變不可。諸位不妨自己想想:我把作文認作學校生活中的特殊的事嗎?我離開了自己的經驗故意去搜尋虛浮的材料嗎?如果不曾,那就再好沒有。如果確曾這樣,而且至今還是這樣,那就請立刻改變過來,改變為正當的態度,就是把作文看得尋常又看得嚴正的態度。抱著正當的態度的人決不會說沒有意思、沒有材料,因為他決不會沒有經驗,經驗就是他的意思和材料。他又決不會說作文真是討厭的事,因為作文是他生活中的一個項目,好比說話和吃飯各是生活中的一個項目,無論何人決不會說說話和吃飯真是討厭。

以上說了許多話,無非說明寫作材料應以自己的經驗為範圍。諸位現在寫作的幾個方面原都不出這個範圍,只要抱正當的態度,動一回筆自然得到一回實益。諸位或者要問:「教師命題作文,恐怕不屬於我們的經驗範圍以內吧。」我可以這樣回答,凡是賢明的國文教師,他出的題目應當不超出學生的經驗範圍,他應當站在學生的立腳點上替學生設想,什麼材料是學生經驗範圍內的,是學生所能寫的、所要寫的,經過選擇才定下題目來。這樣,學生同寫一封信、作一篇遊記一樣,仍然是為著發表自己的經驗而寫作,同時又得到了練習的益處。我知道現在的國文教師賢明的很多,他們根據實際的經驗和平時的研究,斷不肯出一些離奇的題目,離開學生的經驗十萬八千里,叫學生搔頭摸耳,歎息說沒有意思、沒有材料的。自然,也難免有一些教師受習慣和環境的影響,出的題目不很適合學生的胃口,我見過的《學而時習之論》就是一個例子。我若是學生,就不明白這個題目應該怎樣地論。學而時習之,照常識講,是不錯的。除了說這個話不錯以外,還有什麼可說呢?這種題目,從前書塾裡是常出的,現在升學考試和會考也間或有類似的題目。那位教師出這個題目,大概就由於這兩種影響。諸位如果遇見了那樣的教師,只得誠誠懇懇地請求他,說現在學會作這樣的題目,只有逢到考試也許有點兒用處,在實際生活中簡直沒有需要作這樣題目的時候。即使您先生認為預備考試的偶爾有用也屬必要,可否讓我們少作幾回這樣的題目,多作幾回發表自己經驗的文章?這樣的話很有道理,並不是什麼非分的請求。有道理的話,誰不願意聽?我想諸位的教師一定會依從你們的。

再說經驗有深切和淺薄的不同,有正確和錯誤的不同。譬如我們走一條街道,約略知道這條街道上有二三十家店舖,這不能不算是經驗。但是我們如果仔細考察,知道這二三十家店舖屬於哪一些部門,哪一家的資本最雄厚,哪一家的營業最發達,這樣的經驗比前面的經驗深切多了。又譬如我們小時候看見月食,老祖母就告訴我們,這是野月亮要吞家月亮,若不敲鑼打鼓來救,家月亮真個要被吃掉的。我們聽了記在心裡,這也是我們的經驗,然而是錯誤的。後來我們學了地理,懂得星球運行的大概,才知道並沒有什麼野月亮,更沒有吞食家月亮這回事,那遮沒了月亮的原來是地球的影子。這才是正確的經驗。這不過是兩個例子,此外可以類推。我們寫作,正同說話一樣,總希望寫出一些深切的正確的經驗,不願意塗滿一張紙的全是一些淺薄的錯誤的經驗。不然,就是把寫作看得太不嚴正,和我們所抱的態度違背了。

單是寫出自己的經驗還嫌不夠,要更進一步給經驗加一番洗煉的工夫,才真正做到下筆絕不隨便,合乎正當的寫作態度。不過這就不止是寫作方面的事了,而且也不止是國文科和各學科的事,而是我們整個生活裡的事。我們每天上課、看書、勞作、遊戲,隨時隨地都在取得經驗,而且使經驗越來越深切,越來越正確。這並不是為作文才這樣做,我們要做一個有用的人,要做一個健全的公民,就不得不這樣做。這樣做同時給寫作開了個活的泉源,從這個泉源去汲取,總可以得到澄清的水。所怕的是上課不肯好好地用功,看書沒有選擇又沒有方法,勞作和遊戲也只是隨隨便便,不用全副精神對付,只圖敷衍過去就算,這樣,經驗就很難達到深切和正確的境界。這樣的人做任何事都難做好,當然不能稱為有用,當然夠不上叫作健全的公民。同時他的寫作的泉源乾涸了,勉強要去汲取,汲起來的也是一盞半盞混著泥的髒水。寫作材料的來源普遍於整個生活裡,整個生活時時在那裡向上發展,寫作材料自會滔滔汩汩地無窮盡地流注出來,而且常是澄清的。有些人不明白這個道理,以為寫作只要伏在桌子上拿起筆來硬幹就會得到進步,不顧到經驗的積累和洗練,他們沒想到寫作原是和經驗糾結而不可分的。這樣硬幹的結果也許會偶爾寫成一些海市蜃樓那樣很好看的文字,但是這不過一種毫無實用的玩意兒,在實際生活裡好比贅瘤。這種技術是毫無實用的技術。希望諸位記著寫作材料的來源普遍於整個的生活,寫作固然要伏在桌子上,寫作材料卻不能夠單單從伏在桌子上取得。離開了寫作的桌子,上課、看書、勞作、遊戲,刻刻認真,處處努力,一方面是本來應該這麼做,另一方面也就開鑿了寫作材料的泉源。

現在來一個結束。寫作什麼呢?要寫出自己的經驗。經驗又必須深切,必須正確,這要從整個生活裡去下工夫。有了深切的正確的經驗,寫作就不愁沒有很好的材料了。

誠實的自己的話

我們試問自己,最愛說的是哪一類的話?這可以立刻回答,我們愛說必要說的與歡喜說的話。語言的發生本是為著要在人群中表白自我,或者要鳴出內心的感興。順著這兩個傾向的,自然會不容自遏地高興地說。如果既不是表白,又無關感興,那就不必鼓動唇舌了。

作文與說話本是同一目的,只是所用的工具不同而已。所以在說話的經驗裡可以得到作文的啟示。倘若沒有什麼想要表白,沒有什麼發生感興,就不感到必要與歡喜,就不用寫什麼文字。一定要有所寫才寫。若不是為著必要與歡喜,而勉強去寫,這就是一種無聊又無益的事。

勉強寫作的事確然是有的,這或者由於作者的不自覺,或者由於別有利用的心思,並不根據所以要寫作的心理的要求。有的人多讀了幾篇別人的文字,受別人的影響,似乎覺得頗欲有所寫了;但是寫下來的與別人的文字沒有兩樣。有的人存著利用的心思,一定要寫作一些文字,才得達某種目的;可是自己沒有什麼可寫,不得不去採取人家的資料。像這樣無意的與有意的勉強寫作,犯了一個相同的弊病,就是模仿。這樣說,無意而模仿的人固然要出來申辯,說他所寫的確然出於必要與歡喜;而有意模仿的人或許也要不承認自己的模仿。但是,有一個尺度在這裡,用它一衡量,模仿與否將不辯而自明,這個尺度就是:「這文字裡的表白與感興是否確實是作者自己的?」拿這個尺度衡量,就可見前者與後者都只是複製了人家現成的東西,作者自己並不曾拿出什麼來。不曾拿出什麼來,模仿的譏評當然不能免了。至此,無意而模仿的人就會爽然自失,感到這必要並非真的必要,歡喜其實無可歡喜,又何必定要寫作呢?而有意模仿的人想到寫作的本意,為葆愛這種工具起見,也將遏抑利用的心思。直到確實有了自己的表白與感興才動手去寫。

像那些著述的文字,是作者潛心研修,竭盡畢生精力,獲得了一種見解,創成了一種藝術,然後寫下來的,寫的自然是自己的東西。但是人間的思想、情感往往不甚相懸;現在定要寫出自己的東西,似乎他人既已說過的,就得避去不說,而要去找人家沒有說過的來說。這樣,在一般人豈不是可說的話很少了麼?其實寫出自己的東西並不是這個意思;按諸實際,也決不能像這個樣子。我們說話、作文,無非使用那些通用的言詞;至於原料,也免不了古人與今人曾經這樣那樣運用過了的,雖然不能說決沒有創新,而也不會全部是創新。但是,我們要說這席話,寫這篇文,自有我們的內面的根源,並不是完全被動地受了別人的影響,也不是想利用來達到某種不好的目的。這內面的根源就與著述家所獲得的見解、所創成的藝術有同等的價值。它是獨立的;即使表達出來恰巧與別人的雷同,或且有意地採用了別人的東西,都不應受到模仿的譏評;因為它自有獨立性,正如兩人面貌相似、性情相似,無礙彼此的獨立,或如生物吸收了種種東西營養自己,卻無礙自己的獨立。所以我們只須自問有沒有話要說,不用問這話是不是人家說過。果真確有要說的話,用以作文,就是寫出自己的東西了。

更進一步說,人間的思想、情感誠然不甚相懸,但也決不會全然一致。先天的遺傳,後天的教育,師友的熏染,時代的影響,都是釀成大同中的小異的原因。原因這麼繁複,又是參伍錯綜地來的,這就形成了各人小異的思想、情感。那麼,所寫的東西只要是自己的,實在很難得遇到與人家雷同的情形。試看許多文家一樣地吟詠風月,描繪山水,會有不相雷同而各極其妙的文字,就是很顯明的例了。原來他們不去依傍別的,只把自己的心去對著風月山水;他們又絕對不肯勉強,必須有所寫才寫;主觀的情思與客觀的景物糅合,組織的方式千變萬殊,自然每有所作都成獨創了。雖然他們所用的大部分也只是通用的言詞,也只是古今人這樣那樣運用過了的,而這些文字的生命是由作者給與的,終竟是唯一的獨創的東西。

討究到這裡,可以知道寫出自己的東西是什麼意義了。

既然要寫出自己的東西,就會連帶地要求所寫的必須是美好的:假若有所表白,這當是有關於人間事情的,則必須合於事理的真際,切乎生活的實況;假若有所感興,這當是不傾吐不舒快的,則必須本於內心的鬱積,發乎情性的自然。這種要求可以稱為「求誠」。試想假如只知寫出自己的東西而不知求誠,將會有什麼事情發生?那時候,臆斷的表白與浮淺的感興,因為無由檢驗,也將雜出於筆下而不自覺知。如其終於不覺知,徒然多了這番寫作,得不到一點效果,已是很可憐憫的。如其隨後覺知了,更將引起深深的悔恨,以為背於事理的見解怎能夠表白於人間,貽人以謬誤,浮蕩無著的偶感怎值得表現為定形,耗己之勞思呢?人不願陷於可憐的境地,也不願事後有什麼悔恨,所以對於自己所寫的文字,總希望確是美好的。

虛偽、浮誇、玩戲,都是與誠字正相反對的。在有些人的文字裡,卻犯著虛偽、浮誇、玩戲的弊病。這個原因同前面所說的一樣,有無意的,也有有意的。譬如論事,為才力所限,自以為竭盡智能,還是得不到真際。就此寫下來,便成為虛偽或浮誇了。又譬如抒情,為素養所拘,自以為很有價值,但其實近於惡趣。就此寫下來,便成為玩戲了。這所謂無意的,都因有所蒙蔽,遂犯了這些弊病。至於所謂有意的,當然也如上文所說的那樣懷著利用的心思,藉以達某種的目的。或者故意顛倒是非,希望淆惑人家的聽聞,便趨於虛偽;或者諛墓、獻壽,必須彰善頌美,便涉於浮誇;或者作書牟利,迎合人們的弱點,便流於玩戲。無論無意或有意犯著這些弊病,都是學行上的缺失,生活上的污點。假如他們能想一想是誰作文,作文應當是怎樣的,便將汗流被面,無地自容,不願再擔負這種缺失與污點了。

我們從正面與反面看,便可知作文上的求誠實含著以下的意思:從原料講,要是真實的、深厚的,不說那些不可征驗、浮游無著的話;從寫作講,要是誠懇的、嚴肅的,不取那些油滑、輕薄、卑鄙的態度。

我們作文,要寫出誠實的、自己的話。

挑能寫的題目寫

前一回我說值得寫的題目很多,要挑瞭解得比較確切的,感受得比較深刻的來寫。為什麼這樣說呢?

某個題目值得寫是一回事,那個題目我能不能寫又是一回事。譬如,創製新農具改良舊農具的事,目前正是風起雲湧,這當然是個值得寫的題目。我能不能寫呢?那要看我瞭解得怎樣。如果我瞭解一兩種農具創製或改良的實際情形,或者瞭解創製或改良的一般傾向和所得效益,就能寫。如果都不甚了了,就不能寫。又如,參加修建十三陵水庫的義務勞動,這當然是個值得寫的題目。我能不能寫呢?那要看我感受得怎樣。如果我從集體勞動中確有體會,或者從工地上的某個場面受到深切的感動,就能寫。如果沒有什麼體會,也並不怎樣感動,就不能寫。

總之,不但要挑值得寫的題目,還要問那個題目自己能不能寫。題目既然值得寫,自己又能寫,寫起來就錯不到哪兒去。辨別能不能寫,只要問自己對那個題目是否瞭解得比較確切,感受得比較深刻。

瞭解和感受還沒到能寫的程度,只為題目值得寫就寫,這樣的事也往往有。有時候一動手立刻碰到困難,一支筆好像乾枯的泉源,滲不出一滴水來。還是用前邊舉過的例子來說。譬如寫創製農具或改良農具的事,那農具的構造怎樣,原理怎樣,效用怎樣,全都似懂非懂,不大清楚,那怎能寫下去呢?又如寫參加修建十三陵水庫的事,除了「熱烈」「偉大」「緊張」之類的形容詞再沒有什麼感受可說的,專用一些形容詞怎能成篇呢?存心要寫這兩個題目,當然有辦法:暫且把筆放下,再去考察農具的創製或改良的實際情形,再去十三陵好好兒勞動幾天。「再去」之後,有了瞭解和感受,自然就能寫了。

題目雖然值得寫,作者瞭解得不怎麼確切,感受得不怎麼深刻,就沒法寫。沒法寫而硬要寫,那不是練習寫東西的好辦法,得不到練習的好處。咱們要養成這麼一種習慣,非瞭解得比較確切不寫,非感受得比較深刻不寫,這才練習一回有一回的長進。(這兒用「練習」這個詞,不要以為小看了咱們自己。咱們要學生練習作文,咱們自己每一回動筆,其實也是練習的性質。誰敢說自己寫東西已經達到神乎其技的地步,從整個內容到一詞一句全都無懈可擊呢?)

寫東西總是準備給人家讀的,所以非為讀者著想不可。讀者樂意讀的正是咱們的瞭解和感受。道理很簡單,他們讀了咱們所寫的東西,瞭解了咱們所瞭解的,感受了咱們所感受的,思想感情起了交流作用,經驗範圍從而擴大了,哪有不樂意的?咱們不妨站在讀者的地位問一問自己:如果自己是讀者,對自己正要寫的那篇東西是不是樂意讀?讀了是不是有一些好處?如果是的,寫起來更可以保證錯不到哪兒去。

作自己要作的題目

一篇文,一首詩,一支歌曲,總得有個題目。從作者方面說,有了題目,可以表示自己所寫的中心。從讀者方面說,看了題目,可以預知作品所含的內容。題目的必要就在乎此。從前有截取篇首的幾個字作題目的,第二句是「學而時習之」,就稱這一篇為《學而》;有些人作詩,意境惝恍迷離,自己也不知道該題作什麼,於是就用「無題」兩字題在前頭:這些是特殊的例子,論到作用,只在便於稱說,同其他的篇章有所區別,其實用甲、乙、丙、丁來替代也未嘗不可,所以這樣辦的向來就不多。

題目先文章而有呢,還是先有了文章才有題目?這很容易回答。可是問題不應該這樣提。我們胸中有了這麼一段意思,一種情感,要保留下來,讓別人知道,或者備自己日後復按,這時候才動手寫文章。在寫下第一個字之前,我們意識著那意思那情感的全部。在意思的全部裡必然有論斷或主張之類,在情感的全部裡至少有一個集注點:這些統稱為中心。把這些中心寫成簡約的文字,不就是題目麼?作者動手寫作,總希望收最大限的效果。如果標明白中心所在,那是更能增加所以要寫作的效果的(尤其是就讓別人知道這一點說)。所以作者在努力寫作之外,不憚斟酌盡善,把中心寫成個適切的題目。這工夫該在文章未成之前做呢,還是在已成之後做?回答是在前在後都一樣,因為中心總是這麼一個。那麼,問題目先文章而有還是文章先題目而有,豈不是毫無意義?我們可以堅定地說,是先有了意思情感才有題目。

胸中不先有意思情感,單有一個題目,而要動手寫文章,我們有這樣的時機麼?沒有的。既沒有意思情感,寫作的動機便無從發生。題目生根於意思情感,沒有根,那懸空無著的題目從何而來呢?

但是,我們中學生確有單有一個題目而也要動手寫文章的時機。國文教師出了題目叫我們作文,這時候,最先闖進胸中的是題目,意思情感之類無論如何總要遲來這麼一步。這顯然違反了一篇文章產生的自然程序。若因為這樣就不願作文,那又只有貽誤自己。作文也同諸般技術一樣,要達到運用自如的境界,必須經過充分的練習。教師出題目,原是要我們練習,現在卻說不願練習,豈非同自己為難?所以我們得退一步,希望教師能夠瞭解學生的生活,能夠設身處地地想像學生內部的意思和情感,然後選定學生能夠作的願意作的題目給學生作。如果這樣,教師出題目就等於喚起學生作文的動機,也即是代學生標示了意思情感的中心,而意思情感原是學生先前固有的。從形跡講,誠然題目先有;按求實際,卻並沒違反一篇文章產生的自然程序。賢明的教師選題目,一定能夠這樣做。

我們還要說的是作文這件事情既須練習,單靠教師出了題目才動筆,就未免回數太少,不能收充分的效果。現在通行的不是兩星期作一回文麼?一學年在學四十星期,只作得二十篇文章。還有呢,自己有了意思情感便能動手寫出來,這是生活上必要的習慣,遲至中學時代須得養成。假若專等教師出了題目才動手,縱使教師如何賢明,所出題目如何適切,結果總不免本末倒置,會覺得作文的事情單為應付教師的練習功課,而與自己的意思情感是沒有關涉的。到這樣覺得的時候,這人身上便已負著人生的缺陷,缺陷的深度比啞巴不能開口還要厲害。

要練習的回數多,不用說,還須課外作文。要養成抒寫意思情感的習慣,那只須反問自己,內部有什麼樣的意思情感,便作什麼樣的文。兩句話的意思合攏來,就是說除了教師出的題目以外,自己還要作文,作自己要作的題目。

自己要作的題目似乎不多吧?不,決不。一個中學生,自己要作的題目實在很多。上堂聽功課,隨時有新的意想,新的發現,是題目。下了課,去運動,去遊戲,誰的技術怎樣,什麼事情的興趣怎樣,是題目。讀名人的傳記,受了感動,看有味的小說,起了想像,是題目。自然科學的實驗和觀察,如種樹,如養雞,如窺顯微鏡,如測候風、雨、寒、溫,都是非常有趣的題目。校內的集會,如學生會、交誼會、運動會、演說會,校外的考查,如風俗、人情、工商狀況、交通組織,也都是大可寫作的題目。這些豈是說得盡的?總之,你只要隨時反省,就覺得自己胸中決不是空空洞洞的;隨時有一些意思情感在裡頭流衍著,而且起種種波瀾。你如果不去把捉住這些,一會兒就像煙雲一樣消散了,再沒痕跡。你如果仗一支筆把這些保留下來,所成文字雖未必便是不朽之作,但因為是你自己所想的所感的,在你個人的生活史上實有很多的價值。同時,你便增多了練習作文的回數。

一個教師會出這樣一個題目,《昨天的日記》。這題目並沒不妥,昨天是大家度過了的。一天裡總有所歷、所聞、所思、所感,隨便取一端兩端寫出來就得了。但是,一個學生在他的練習簿上寫道:「昨日晨起夜眠,進三餐,上五課,皆如前日,他無可記。」教師看了沒有別的可說,只說:「你算是寫了一條日記的公式!」這個學生難道真個無可記麼?哪有的事。他不是不曾反省,便是從什麼地方傳染了懶惰習慣,不高興動筆罷了。一個中學生一天的日記,哪會沒有可寫的呢?

就教師出的題目作文,雖教師並不說明定須作多少字,而作者自己往往立一個約束,至少要作成數百字的一篇才行,否則似乎不像個樣兒。這是很無謂的。文篇的長短全視內容的多少,內容多,數千字盡寫,內容少,幾十字也無妨;或長或短,同樣可以成很好的文章。不問內容多少,卻先自規定至少要作多少字,這算什麼呢?存著這樣無謂的心思,會錯過許多自己習作的機會。遇到一些片段的意想或感興時,就覺這是不能寫成像模樣的一篇的,於是輕輕放過。這不但可惜,並且昧於所以要作文的意義了。

作文不該看作一件特殊的事情,猶如說話,本來不是一件特殊的事情。作文又不該看作一件呆板的事情,猶如泉流,或長或短,或曲或直,自然各異其致。我們要把生活與作文結合起來,多多練習,作自己要作的題目。久而久之,將會覺得作文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種發展,是一種享受,而無所謂練習:這就與文章產生的自然程序完全一致了。

想清楚然後寫

想清楚然後寫,這是個好習慣。養成了這個好習慣,寫出東西來,人家能充分瞭解我的意思,自己也滿意。

誰都可以問一問自己,平時寫東西是不是想清楚然後寫的?要是回答說不,那麼寫不好東西的原因之一就在這裡了(當然還有種種原因)。往後就得自己努力,養成這個好習慣。

不想就寫,那是沒有的事。沒想清楚就寫,卻是常有的事。自以為想清楚了,其實沒想清楚,也是常有的事。

沒想清楚也能寫,那時候情形怎麼樣呢?邊寫邊想,邊想邊寫。這樣地想,本該是動筆以前的事,現在卻就拿來寫在紙上了。假如動筆以前這樣地想,還得有所增刪,有所調整,然後動筆,現在卻已經成篇了。

這樣寫下來的東西,假如把它看作草稿,再加上增刪和調整的工夫才算數,也未嘗不可。事實上確也有些人肯把草稿看過一兩遍,多少改動幾處的。但是有兩點很難避免。既然寫下來了,這就是已成之局,而一般心理往往遷就已成之局,懶得作太大的改動,因此,專靠事後改動,很可能不及事先通盤考慮的好,這是一點。東西寫成了,需要緊迫,得立刻拿出去,連稍微改動一下也等不及,這是又一點。有這兩點,東西雖然寫成,可是自己看看也不滿意,至於能不能叫人家充分瞭解我的意思,那就更難說了。

這樣說來,自然應該事先通盤考慮,就是說,應該想清楚然後寫。

什麼叫想清楚呢?為什麼要寫,該怎樣寫,哪些必要寫,哪些用不著寫,哪些寫在前,哪些寫在後,是不是還有什麼缺漏,從讀者方面著想是不是夠明白了……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有了確切的解答,這才叫想清楚。

要寫東西,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是非解答不可的。與其在寫下草稿之後解答,不如在動筆以前解答。「凡事預則立」,不是嗎?

想清楚其實並不難,只要抓住關鍵,那就是為什麼要寫。如果寫信,為什麼要寫這封信?如果寫報告,為什麼要寫這篇報告?如果寫總結,為什麼要寫這篇總結?此外可以類推。

如果不為什麼,乾脆不用寫。既然有寫的必要,就不會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好比是個根,抓住這個根想開來,不以有點兒朦朧的印象為滿足,前邊提到的那些問題都可以得到解答。這樣地想,是思想方法上的過程,也是寫作方法上的過程。寫作方法跟思想方法原來是二而一的。

怕的是以有點兒朦朧的印象為滿足。前邊說的自以為想清楚了,其實沒有想清楚,就指這種情形。

教學生練習作文,要他們先寫提綱,就是要他們想清楚後寫,不要隨便一想就算,以有點兒朦朧的印象為滿足。先寫提綱的習慣養成了,一輩子受用不盡,而且受用不僅在寫作方面。我們自己寫東西,當然也要先想清楚,寫下提綱,然後按照提綱順次地寫。提綱即使不寫在紙上,也得先寫在心頭,那就是所謂腹稿。叫腹稿,豈不是已經成篇,不再是什麼提綱了嗎?不錯,詳細的提綱就跟成篇的東西相差不遠。提綱越詳細,也就是想得越清楚,寫成整篇越容易,只要把扼要的一句化為充暢的幾句,在需要接榫的地方適當地接上榫頭就是了。

這樣寫下來的東西,還不能說保證可靠,得仔細看幾遍,加上斟酌推敲的工夫。但是,由於已成之局的「局」基礎好,大體上總不會錯到哪裡去。如果需要改動,也是把它改得更好些,更妥當些,而不是原稿簡直要不得。

這樣寫下來的東西,基本上達到了要寫這篇東西的目的,作者自己總不會感到太不滿意。人家看了這樣寫下來的東西,也會瞭解得一清二楚,不發生誤會,不覺得含糊。

想清楚然後寫,朋友們如果沒有這個習慣,不妨試一試,看效果怎樣。

拿起筆來之前

寫文章這件事,可以說難,也可以說不難。並不是游移不決說兩面話,實情是這樣。

難不難決定在動筆以前的準備功夫怎麼樣。準備功夫夠了,要寫就寫,自然合拍,無所謂難。準備功夫一點兒也沒有,或者有一點兒,可是太不到家了,拿起筆來樣樣都得從頭做起,那當然很難了。

現在就說說準備功夫。

在實際生活裡養成精密觀察跟仔細認識的習慣,是一種準備功夫。不為寫文章,這樣的習慣本來也得養成。如果養成了,對於寫文章太有用處了。你想,咱們常常寫些記敘文章,講到某些東西,敘述某些事情,不是全都依靠觀察跟認識嗎?人家說咱們的記敘文章寫得好,又正確又周到。推究到根柢,不是因為觀察跟認識好才寫得好嗎?

在實際生活裡養成推理下判斷都有條有理的習慣,又是一種準備功夫。不為寫文章,這樣的習慣本來也得養成。如果養成了,對於寫文章太有用處了。你想,咱們常常寫些論說文章,闡明某些道理,表示某些主張,不是全都依靠推理下判斷嗎?人家說咱們的論說文章寫得好,好像一張算草,一個式子一個式子等下去,不由人不信服。推究到根柢,不是因為推理下判斷好才寫得好嗎?

推廣開來說,所有社會實踐全都是寫文章的準備功夫。為了寫文章才有種種的社會實踐,那當然是不通的說法。可是,沒有社會實踐,有什麼可以寫的呢?

還有一種準備功夫必得說一說,就是養成正確的語言習慣。語言本來應該求正確,並非為了寫文章才求正確,不為寫文章就可以不正確。而語言跟文章的關係又是非常密切的,即使說成「二而一」,大概也不算誇張。語言是有聲無形的文章,文章是有形無聲的語言:這樣的看法不是大家可以同意嗎?既然是這樣,語言習慣正確了,寫出來的文章必然錯不到哪兒去;語言習慣不良,就憑那樣的習慣來寫文章,文章必然好不了。

什麼叫作正確的語言習慣?可以這樣說:說出來的正是想要說的,不走樣,不違背語言的規律。做到這個地步,語言習慣就差不離了。所謂不走樣,就是語言剛好跟心思一致。想心思本來非憑借語言不可,心思想停當了,同時語言也說妥當了,這就是一致。所謂不違背語言的規律,就是一切按照約定俗成的辦。語言好比通貨,通貨不能各人發各人的,必須是大家公認的通貨才有價值。以上這兩層意思雖然分開說,實際上可是一貫的。想心思憑借的語言必然是約定俗成的語言,決不能是「只此一家」的語言。把心思說出來,必得用約定俗成的語言才能叫人家明白。就怕在學習語言的時候不大認真,自以為這樣說合上了約定俗成的說法,不知道必須說成那樣才合得上;往後又不加檢查,一直誤下去,得不到糾正。在這種情形之下,語言不一定跟心思一致了;還不免多少違背了語言的規律。這就叫作語言習慣不良。

從上一段話裡,可以知道語言的規律不是什麼深奧奇妙的東西;原來就是約定俗成的那些個說法,人人熟習,天天應用。一般人並不把什麼語言的規律放在心上,他們只是隨時運用語言,說出去人家聽得明白,依據語言寫文章,拿出去人家看得明白。所謂語言的規律,他們不知不覺地熟習了。不過,不知不覺的熟習不能保證一定可靠,有時候難免出錯誤。必須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握住規律,才可以鞏固那些可靠的,糾正那些錯誤的,永遠保持正確的語言習慣。學生要學語言規律的功課,不上學的人最好也學一點,就是這個道理。

現在來說說學一點語言的規律。不妨說得隨便些,就說該怎樣在這上頭注點兒意吧。該注點兒意的有兩個方面,一是語彙,二是語法。

人、手、吃、喝、輕、重、快、慢、雖然、但是、這樣、那樣……全都是語彙。語彙,在心裡是意念的單位,在語言裡是構成語句的單位。對於語彙,最要緊的自然是瞭解它的意義。一個語彙的意義,孤立地瞭解不如從運用那個語彙的許多例句中去瞭解來得明確。如果能取近似的語彙來做比較就更好。譬如「觀察」跟「視察」,「傚法」跟「傚尤」,意義好像差不多;收集許多例句在手邊(不一定要記錄在紙上,想一想平時自己怎樣說的,人家怎樣說的,書上怎樣寫的,也是收集),分別歸攏來看,那就不但瞭解每一個語彙的意義,連各個語彙運用的限度也清楚了。其次,應該清楚地瞭解兩個語彙彼此能不能關聯。這當然得就意義上看。由於意義的限制,某些語彙可以跟某些語彙關聯,可是決不能跟另外的某些語彙關聯。譬如「蘋果」可以跟「吃」「采」「削」關聯,可是跟「喝」「穿」「戴」無論如何聯不起來,那是小孩也知道的。但是跟「目標」聯得起來的語彙是「做到」還是「達到」,還是兩個都成或者兩個都不成,就連成人也不免躊躇。尤其在結構繁複的句子裡,兩個相關的語彙隔得相當遠,照顧容易疏忽。那必須掌握語句的脈絡,熟習語彙跟語彙意義上的搭配,才可以不出岔子。再其次,下一句話跟上一句話連接起來,當然全憑意義,有時候需用專司連接的語彙,有時候不需用。對於那些專司連接的語彙,得個個咬實,絕不亂用。提出假設,才來個「如果」。意義轉折,才來個「可是」或者「然而」。準備說原因了,才來個「因為」。準備作結語了,才來個「所以」。還有,說「固然」,該怎樣照應,說「不但」,該怎樣配搭,諸如此類,都得明白。不能說那些個語彙經常用,用慣了,有什麼稀罕;要知道唯有把握住規律,才能保證用一百次就一百次不錯。

咱們說「吃飯」「喝水」,不能說「飯吃」「水喝」。意思是我佩服你,就得說「我佩服你」,不能說「你佩服我」;意思是你相信他,就得說「你相信他」,不能說「他相信你」。「吃飯」「喝水」合乎咱們語言的習慣;「我佩服你」「你相信他」主賓分明,合乎咱們的本意:這就叫作合乎語法。語法是語句構造的方法。那方法不是由誰規定的,也無非是個約定俗成。對於語法要注點兒意,先得養成剖析句子的習慣。說一句話,必然有個對象,或者說「我」,或者說「北京」,或者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什麼對象也沒有,話也不用說了。對像以明白說出來的居多;有時因為前面已經說過,或者因為人家能夠理會,就略去不說。無論說出來不說出來,要剖析,就必須認清楚說及的對象是什麼。單說個對象還不成一句話,還必須對那個對象說些什麼。說些什麼,那當然千差萬別,可是歸納起來只有兩類。一類是說那對像怎樣,可以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作例子,「成立了」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怎樣。又一類是說那對象是什麼,可以舉「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作例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就是說「北京」是什麼。在這兩個例子中,哪個是對象的部分,哪個是怎樣或者是什麼的部分容易剖析,好像值不得說似的。但是咱們說話並不老說這麼簡單的句子,咱們還要說些個繁複的句子。就算是簡單的句子吧,有時為了需要,對象的部分,怎樣或者是什麼的部分,也得說上許多東西才成,如果剖析不來,自己說就說不清楚,聽人家說就聽不清楚。譬如「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者侵略朝鮮的行動正在嚴重地威脅著中國的安全,」這句話,咱們必須能夠加以剖析,知道這句話說及的對象是「行動」,「行動」以上全是說明「行動」的非要不可的東西。這個「行動」怎樣呢?這個「行動……威脅著中國的安全」;「正在」說明「威脅」的時間,「嚴重地」說明「威脅」的程度,也是非要不可的。至於繁複的句子,好像一個用許多套括弧的算式。你必須明白那個算題的全部意義才寫得出那樣的一個算式;你必須按照那許多套括弧的關係才算得出正確的答數。由於排版不方便,這兒不舉什麼例句,給加上許多套括弧,寫成算式的模樣了;只希望讀者從算式的比喻理會到剖析繁複的句子十分重要。能夠剖析句子,必然連帶地知道其他一些道理。譬如,說及的對象一般在句子的前頭,可是不一定在前頭:這就是一個道理。在「昨晚上我去看老張」這句話裡,說及的對象是「我」不是「昨晚上」,在前的「昨晚上」說明「去看」的時間。繁複的句子裡往往包含幾個分句,除開輕重均等的以外,重點都在後頭:這又是一個道理。像「讀書人家的子弟熟悉筆墨,木匠的兒子會玩斧鑿,兵家兒早識刀槍」這句話,是三項均等的,無所謂輕重。像「我們不但善於破壞一個舊世界,我們還將善於建設一個新世界」「寧可將可作小說的材料縮成速寫,決不將速寫材料拉成小說」「如果我們不學習群眾的語言,我們就不能領導群眾」「我們有很多同志,雖然天天處在農村中,甚至自以為瞭解農村,但是他們並沒有瞭解農村」「即使人家不批評我們,我們也應該自己檢討」(以上六句例句是從呂叔湘、朱德熙兩位先生的《語法修辭講話》裡抄來的,見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日的《人民日報》)。這幾句話的重點都在後頭,說前頭的,就為加強後頭的份量。如果徑把重點說出,原來在前頭的就不用說了。已經說了「我們將善於建設一個新世界」,底下還用說「我們善於破壞一個舊世界」嗎?要說也連不上了。知道了以上那些道理,對於說話聽話,對於寫文章看文章,都是很有用處的。

開頭說準備功夫,說到養成正確的語言習慣就說了這麼一大串。往下文章快要結束了,回到準備功夫上去再說幾句。

以上說的那些準備功夫全都是屬於養成習慣的。習慣總得一點一點地養成。臨時來一下,過後就扔了,那養不成習慣。而且臨時來一下必然不能到家。平時心粗氣浮,對於外界的事物,見如不見,聞如不聞,也就說不清所見所聞是什麼。有一天忽然為了要寫文章,才有意去精密觀察一下,仔細認識一下,這樣的觀察和認識,成就必然有限,必然比不上平時能夠精密觀察仔細認識的人。寫成一篇觀察得好認識得好的文章,那根源還在於平時有好習慣,習慣好,才能夠把文章的材料處理好。

平時想心思沒條沒理,牛頭不對馬嘴的,臨到拿起筆來,即使十分審慎,定計劃,寫大綱,能保證寫成論據完足推闡明確的文章嗎?

平時對於語彙認不清它的確切意義,對於語法拿不穩它的正確結構,平時說話全是含糊其辭,似是而非,臨到拿起筆來,即使竭盡平生之力,還不是跟平時說話半斤八兩嗎?

所以,要文章寫得像個樣兒,不該在拿起筆來的時候才問該怎麼樣,應該在拿起筆來之前多做準備功夫。準備功夫不僅是寫作方面純技術的準備,更重要的是實際生活的準備,不從這兒出發就沒有根。急躁是不成的,秘訣是沒有的。實際生活充實了,種種習慣養成了,寫文章就會像活水那樣自然地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