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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舉例、比喻和類比

在簡潔主題中談及類比和舉例好像有點不著調。但是,要牢記我們對簡潔寫作的定義:

簡潔寫作就是要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預期的讀者反饋。

本書中實例雜陳,因為呈現冗余文字要比描述冗余文字簡單得多。就像第3章中所說的,大腦是一個神經網絡。神經網絡可以通過對相關事件的瞭解而形成既有的經驗模式。如果你可以將新獲取的信息與既有經驗模式相對比的話,大腦就更容易理解它。

規則17:通過舉例和類比加深讀者的理解。

在商務寫作中,最有用的對比方式是這樣的:

舉例:我不必非得舉個「舉例」的例子?說實話,我甚至不確定……

比喻:就是指用一個事物描述另一個事物。例如,「他離開時很像John wyne」。這要比仔細描寫他離開時的細節更快地喚起人們的想像。

隱喻:這是將某一事物說成了另一事物。相比正式的報告,這在文學著作中更常用,但是它們仍然值得關注。例如,在第6章,動詞被描寫成「任何句子中的大苦力」。很明顯,它不是真正的苦力,但是這一說法要比如下的說法更有力度:「句子中的動詞就是產生動作的,也可以說它是在一個句子中幹活的詞。」

類比:和比喻一樣,它是用來說明兩個事物間的相似性的。通常,類比會比比喻有更多的細節描述,它可以讓你有更多不那麼敏銳的比較。例如,「他寫字就像盲人扔飛刀一樣——即使標點符號能落在頁內,也通常會寫錯地方,整個文章讀起來真是痛苦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