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小說創作談:重思關於寫作技藝的傳統觀念 > 詞語不製造血肉 >

詞語不製造血肉

通過從我初入門的學生寫的短篇小說——所有這些作品都會出現就像癲癇發作一樣的領悟,用「於是,我意識到」「她於是漸漸地明白」和「突然之間,他理解了」開始進入這種狀態中——引用一些選段來解釋頓悟的常見缺陷太容易了,而且對於解決這些缺陷毫無益處,所以,我改用已經公認的大師們寫的兩部顯然偉大的短篇小說中的頓悟。我將用到的第一個例子是巴克斯特在他的論文中特別挑選出來並認為是最值得稱讚的頓悟,它讓喬伊斯的短篇小說《阿拉比》得以結束。當然,這樣做會面臨褻瀆神聖的危險,不僅有可能違背巴克斯特的意志,雖然我崇拜他寫的小說和論文;而且還會冒犯到超級大作家喬伊斯先生本人。儘管巴克斯特稱這次頓悟「很神奇」,但我並不認同他的這份熱情。《阿拉比》是我最喜歡的短篇小說之一,但即使是偉大的短篇小說也會有瑕疵,在我看來,《阿拉比》中最主要也許是唯一的缺點就是控制頓悟的方式。在我眼裡,《阿拉比》解釋了巴克斯特論述的頓悟的所有四點問題,特別是散漫性的問題。我將探討的第二部短篇小說是弗蘭納裡·奧康納的《好人難尋》,它解釋了這個問題截然相反的另一面,那就是晦澀到極致的拐彎抹角和含蓄暗示。

《阿拉比》是由一位不知道姓名的主人公講述的,他追憶了童年時期的故事,那時他在一幢房子裡生活,這裡從前的房客是一位「心腸極好的牧師」,他把所有的錢都捐給了值得尊敬的機構。和這位牧師一樣,男孩也是一個慷慨的人,他承諾要為一名比他年紀大的鄰家女孩在一處名叫阿拉比的集市買一件禮物,但他的好心是出於自私自利的目的,本質上沒有宗教的色彩:他想要贏得這位同樣不知道姓名的「曼根的姐姐」的愛。為了說明他不是那位虔誠侍奉上帝的無私的牧師,而是一位只為滿足自己的利益而奔走的自私少年,敘事者用宗教術語挖苦地描述他對曼根的姐姐那種蓬勃朝氣的迷戀。穿過繁忙的都柏林街道,聽著店舖夥計守在一桶桶的豬頰肉旁邊「尖著嗓子喋喋不休地吆喝」,男孩想像自己就像一名牧師一樣,手捧著浪漫愛情的「聖餐杯」走過卑微的人群。而且,當他從牧師去世的房間窗戶窺視那女孩時,他用祈禱的姿勢把雙手緊緊地合在一起,低聲說:「哦,愛!哦,愛!」我們還被告知她的名字「在進行古怪的祈禱和讚美·時……從(他的)嘴裡脫口而出」,所以,男孩對她的感情不僅僅是迷戀了,而是真正的「崇拜」。他甚至把自己的身體比喻為天國的樂器豎琴,不過,這架豎琴只是為了她的榮耀演奏,而不是為了上帝。

男孩對他在迷戀狀態下所做的蠢事視而不見(blind),雖然成年後的他並不是這樣的,而且喬伊斯在小說的第一段中還強調他住的房子位於一條「行不通的」(blind)街道的「封死了的」〔blind〕盡頭,以此加強男孩隱喻性的失明(blindness)。(稍後他又讓男孩從前廳「用於掩飾的百葉窗」(blind)後面偷偷地窺視曼根的姐姐。)此外,小說中關於黑暗和陰影之類的詞彙十分密集,敘事者還就在暗處觀看的困難發表了意見。身處這種盲目(blindness)狀態下的男孩是幸福的,這個觀點相當清晰,正如成年後的他說,「我慶幸自己幾乎看不到什麼。」

小說的最後一句話結束了男孩的盲目,開始了一種似乎擁有了自我意識的人生。男孩像信徒前往聖城麥加一樣虔誠地抵達虛假的聖殿阿拉比後,發現他的朝聖之旅終將化為一場虛影:所有的東西都太貴了,想當成禮物送給曼根的姐姐的東西他一樣都買不起。到達集市的那會兒,已經臨近關門,當大廳上方的電燈全都關閉時,他站在那裡,突然間不再是什麼也看不見了(blind),他抬起頭仰望大廳和他自己心中的黑暗。巴克斯特說小說的最後一句「很神奇」,這一句話讀起來是:「我抬頭凝視著黑暗,發現自己是一個受虛榮心驅動和愚弄的可憐蟲;我的眼睛裡燃燒著痛苦和憤怒。」

雖然這句話絕不會毀了這個故事——這樣的傑作遠不是一個不完美的句子所能摧毀的——但我認為它確實削弱了它的力量。巴克斯特說:「領悟緊跟在生動的描繪的後面,但它毫不遜色——二者勢均力敵。」不過,我不承認這一點。在我看來,最後一句話打破了整個故事的平衡。即使只用了相對簡短的一句話去表現這次領悟,但它佔有的份量大大超過了之前所有的意象和行動。借用巴克斯特自己對另外一部短篇小說的評論,這次頓悟使故事的形象和事件「在主人公的意識中的重要性低於通過它們生產出來的東西」。

再者,男孩的頓悟恰好屬於「散漫的領悟」類型,巴克斯特批評後者在現實生活中如此「罕見」,以至於它似乎很「奇怪」。小說中通過意象的使用相當巧妙地傳達出來的內容用抽像的術語一覽無餘地呈現在我們眼前。我猜想,在這個獨特的例子中,從巧妙的暗示向散漫的陳述之間的突然轉換可以認為是一種有效的表現途徑,揭示了男孩猛地意識到自己身上根本沒有牧師的品質,但就算這一觀點符合事實,這種散漫型的領悟也尷尬地與那些老派的「道德訓誡」歸為同類了,在後一類作品中,作家進入情節並把他的「觀點」講給讀者聽。它依靠的是獨斷的言論,而不是暗示;依靠陳述,而不是展示。由於頓悟被設想為神聖的顯現——聖言被認為製造了肉身,而觀念製造了行動——那麼根據這個定義,一次散漫的頓悟與其說是一次頓悟,還不如說是對它的一次概述。在我看來,最好的頓悟是間接地顯現自身的,它會借用意象、隱喻和象徵,而不去直接陳述自己。一句話,它們就像領悟自身一樣通過某些難以捉摸的途徑從天而降。它們通過暗示而不是直接陳述的方式把讀者帶入故事中,他們在那裡就能積極地參與對啟示的含義的發掘工作。

除了散漫性之外,《阿拉比》的最後一句話也說明了巴克斯特所抱怨的當代頓悟的另一個特點,那就是用「公佈」的方式表現它,這個特點毫無疑問是存在的。它也作為某種「結論」被提出來,認為這一次領悟永久地改變了人物的生活。(這個人物似乎對這種幼稚的虛榮會永遠感到痛苦和憤怒;甚至到了他敘述這個故事的時候,還在嚴厲地指責他的「愚蠢的激情」,斷定他的浪漫情懷讓他做了「數不清的蠢事」,「糟蹋」了他的青春。)最後,這次頓悟採用了宗教啟示的誇大辭令;敘事者對他自己的宣判神秘地響了起來,和《舊約》中的先知對執迷不悟的墮落人類的宣判真的很像。正如我之前所指出的,不能說這些特徵必定都是缺點,儘管它們在通常情況下都是如此。既然這樣,我認為宗教辭令用在這裡是最合適的,它使男孩和牧師之間構成了諷刺性的類比,並貫穿整部作品。但我並不相信這頓悟是確鑿無疑的,更不用說人物的生活由此發生的永久性的改變。從這部短篇小說的情節來看,男孩向曼根的姐姐許諾說他會為她買一件禮物,他克服了各種各樣的阻力,終於在集市馬上要關門時到了那裡,接下來他又發現自己囊中羞澀,買不起他所承諾的禮物,這裡面沒有任何能激發男孩產生頓悟的令人信服的內容。這些事件為什麼讓他對自己的虛榮感到痛苦和憤怒?它們難道不更有可能讓他對自己的貧窮和壞運氣感到痛苦和憤怒嗎?簡言之,敘事者的頓悟並不是從小說中的那些事件裡面自然而然地發展出來的,它似乎是強加在故事上面,是刻意讓它出現的結果。

在我看來,喬伊斯的頓悟說明了一個巴克斯特沒有分析的問題,即缺乏因果關係。因為這次頓悟是作為一種直觀的理解而沒有任何徵兆和波動地出現在男孩的心上,就像是一出恩典的實例,似乎總體上來說既沒有動機,也沒有付出太大的努力,從而使小說中的行動相對來說有點可有可無了。我認為,最好的頓悟不會像恩典降臨一樣到來,相反,它們是由一步一步的因果關係推過來的。威廉·奧爾森曾經說過:「認知……不會像一次頓悟的驟然顯現那樣到來,而是要經過一段時間後才出現的,它來得異常緩慢,悄然無聲,並與我們最真實的部分交融在一起,以至於我們幾乎不能很有把握地稱它為認知。」

《阿拉比》中的頓悟也提示了巴克斯特沒有分析的第二個問題,即沾沾自喜。這個問題在《阿拉比》中雖然沒有其他包含頓悟的第一人稱短篇小說那麼明顯,但還是應當提出來。一位第一人稱敘事者的頓悟常常帶有一點自我吹噓的意思,敘事者好像在說:「我變得多麼敏銳啊,看到了沒有?」而且,當頓悟涉及敘事者對他自己的缺點的認知時,正如它在這個例子中所做的一樣,敘事者不僅會為自己的敏銳程度感到高興,還會為他能夠如此誠實地面對自我而相當自豪。簡言之,雖然敘事者揭露了他很虛榮這個真相,但這一行為本身就帶有一絲虛榮。他的自我苛責至少有一部分是沾沾自喜的,因而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適得其反的效果。

起碼還有一個問題困擾了某些頓悟,巴克斯特沒有說到它。這個問題與散漫性截然相反,是晦澀到極致的拐彎抹角和含蓄暗示。它也阻止了聖言化為肉身,不讓啟示變成經驗。關於這種頓悟,我的例子是另一部我喜愛的短篇小說弗蘭納裡·奧康納的《好人難尋》的結尾。《阿拉比》中的頓悟太明顯了,《好人難尋》中的頓悟則太晦澀了——事實上它甚至晦澀到如果奧康納沒有事先向人們解釋她的創作意圖的話,我懷疑根本沒有幾位讀者會注意到它,能看懂的就更少得可憐了。1963年10月,奧康納在霍林斯學院朗誦了這個短篇小說,在朗誦之前,她告訴觀眾,作品講述的是一個家庭被一名逃亡的罪犯及他的團伙謀殺的故事,但他們應擺脫這個表面情節,而看得更遠。她告訴他們:「你們要密切留意諸如老祖母靈魂中的寬恕行為,而不是那些死去的屍體。」她說,她發現有必要說出這些,因為「在我們的年齡……並不擁有一雙極為銳利的眼睛,足以發現那幾乎無法察覺的不請自來的恩典」。我想還有另外一個理由讓她不得不告訴聽眾去尋找「老祖母靈魂中的寬恕行為」:她的字裡行間並沒有完全捕捉到她希望表現出來的頓悟。

在這個故事結束的場景,米斯費特[1]。)用槍口對著老祖母,身上穿著她剛被謀殺的兒子的襯衫,此時,他的同夥們在附近的樹林裡殺死了她的兒媳婦和孫子們。他剛剛總結了他的纍纍罪惡史及其原因,告訴她耶穌不應該讓死者復活,因為這樣做「會讓一切失去平衡」。

「也許他並沒有讓死者復活。」老太太咕噥著說,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說的是什麼,她頭暈眼花得太厲害了,在溝裡不得不彎下身體,坐在蜷縮的腿上。

「我當時不在那裡,所以我不能說他沒有這麼做,」米斯費特說,「我希望我曾經在那裡。」他說,用拳頭捶打地面。「我不在那裡是不對的,因為如果我曾經在那裡,我應該會知道,我應該不會像我現在的這個樣子。」他的聲音似乎就要失去控制了,老祖母的腦袋清醒了一下,她看到這男人扭曲的臉向她的臉靠近了,似乎就要哭起來了。她嘟囔道:「哎呀,你是我的小寶貝當中的一個。你是我的孩子!」伸手去碰他的肩膀。

米斯費特彷彿被毒蛇咬到一般飛快地彈了回去,連開三槍,射穿了她的胸脯。

奧康納告訴她在霍林斯學院的聽眾,就在此刻,這位祖母意識到「她對眼前的這個男人負有責任,她通過親屬關係與他連在一起,他們共同的根源在她迄今為止只是和他東拉西扯地提到過的神秘事物的深處」。她提到過哪些神秘的事物?按照奧康納的觀點,人類善良的神秘性與上帝恩典的神秘性是密不可分的。老祖母五次對這位米斯費特說他「本質上是一個好人」,他「只要試一下」就「可以做一個誠實的人」,四次告訴他去向基督祈求幫助。首先,這確實是「東拉西扯」,因為這位祖母本人也並不真心相信這些話,她說這些只是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但在她即將死亡之前,感謝那些「幾乎無法察覺的不請自來的恩典」,她意識到這位米斯費特骨子裡確實是一個好人,是一個借助上帝的恩典就能夠獲得救贖的人。正如這個標題說的,一個好人可能很難找到,但是她在米斯費特這兒找到了一個。就連這個殘忍的人,在他的內心世界裡也能找到上帝的善性,這個認識使她的精神實現了轉化和救贖。

這一切聽起來相當絕妙,不過,它確實是故事裡的東西嗎?從奧康納的解釋來看,她相信小說最後的場景傳達了她的寫作意圖。我不那麼肯定。很難認為這位祖母最後的語言和動作足以拯救她的靈魂,尤其在奧康納像一名檢察官一樣花了那麼多的篇幅描繪她的罪過之後,更是如此。而且,儘管她告訴我們「老祖母的腦袋清醒了一下」,但很難說這位老太太聲明這位米斯費特是「她的孩子」就是她「頭腦清醒」時的想法,而說她認識到自己和她的同伴罪人米斯費特一樣本質上是個好人,因此她也能獲得救贖,這是一次頓悟以及對靈魂的拯救,那就更為牽強了。老祖母的大腦中似乎什麼東西都有,唯獨缺少「清醒」。所以,宣稱她的腦袋「清醒了一下」,似乎僅僅是一種陰暗的嘲諷。當然,這種現象在奧康納的短篇小說中並不少見。因為老祖母說完話後又做了一個觸摸這位米斯費特的襯衫的動作,讀者們有理由認為恐懼讓她感到頭暈目眩,導致她僅僅因為米斯費特穿著她的兒子貝利的襯衫就糊里糊塗地以為那是她的兒子。

此外,老祖母那些據說拯救靈魂的話語緊緊地跟在她最具有反基督教色彩的言辭後面,即聲稱「也許他並沒有讓死者復活」。奧康納想要在一場滔天大禍中的一次頓悟的瞬間把老祖母從懷疑的深處提升到篤信的高度,然而這個變化確實太大了,以至於無法把它歸因於她最後的語言和手勢。巴克斯特可能會說,分寸感消失了。

但是這部短篇小說包含了——或者說想要包含——不止一次頓悟,而是兩次。奧康納想要米斯費特擁有一次頓悟,從而對自己的認識發生改頭換面的變化,這是借用老祖母的頓悟的一次頓悟。她參照《馬可福音》第4章30~31節的寓言告訴聽眾,她想像老太太最後的手勢會「像芥菜種子一樣……在米斯費特的心中長成一棵被眾鳥的啼叫聲淹沒的大樹,那裡還會……成為一種他難以忍受的痛苦,推動著他變成一名他注定要成為的先知」。小說中有三條線索暗示這位米斯費特出現了一次關於他自己的頓悟,每一條線索都很微妙。第一,殺死老婦人之後,他摘下他的眼鏡,開始擦拭鏡片。我猜奧康納想要用這個舉動來暗示他從現在開始將「看得更加清楚」。但是一個動作在發揮其象徵意義之前,必定先產生字面意義。在文字的層面上,這位米斯費特的舉動暗示的意思似乎與奧康納看來想要表達的恰好相反。在象徵意義上,這個舉動表明他遇到老祖母后發生了全然的改變,但是它在字面意義上卻暗示了他根本沒受她本人以及謀殺她的行為的影響,以至於他的心思馬上轉向了像擦拭眼鏡這樣平淡無奇的事情上。第二,他說:「如果這裡有某個人在她生命的每一分鐘都對她開槍……她會是一個好女人。」這段陳述可能表明他相信她在生命的最後時刻確實成了一個好女人。第三,在射殺她之前的幾秒鐘,他表達了一種信念,那就是這裡「沒有快樂,只有卑賤」,之後又放棄了,在小說的最後說「生活中沒有真正的快樂」。顯然,奧康納打算用這三段文字暗示這位米斯費特已經得到了一次啟示,將讓自己轉變為「他注定要成為的先知」。但我不認為她足夠充分地促成或者傳達了他的頓悟,她在這裡做的並不比在那位老祖母那裡更多。

如果按照奧康納的說法,這些「不請自來的恩典」都是「幾乎無法察覺的」,需要一雙「極為銳利的眼睛」去發現它們,那麼這位米斯費特必定有一雙文學人物所能夠擁有的最為銳利的眼睛,姑且不提他是一個反社會的人,因為他看到的是——如果真有的話,我懷疑讀者幾乎都看不到——老祖母由罪人向聖徒的轉化。如果讀者們不能像我們在最好的例子中所做的那樣體驗到人物的頓悟,或者至少像我們在《阿拉比》中那樣理解這種頓悟,那麼這個頓悟無疑是失敗的。不過我得趕緊補充一句,那就是我很高興奧康納筆下的頓悟失敗了。在我看來,《好人難尋》總體上是一部優秀的短篇小說,因為作者沒有如願以償。如果這些頓悟都更加成功地傳達出來,這部短篇小說就更像是一篇宗教宣傳文,它的意義和力量都會被削弱。


註釋

[1] 這個名字的原意是「不合適」(Misf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