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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想要被吐露出來

在安東·契訶夫偉大的短篇小說《帶寵物狗的女士》中,作家這樣描述他的主人公古羅夫:

他過著兩種生活:一種是讓想要瞭解他的生活的人看得到和能理解的公開生活,這種生活依照傳統的真理和傳統的謊言來設置,和他的朋友、熟人的生活一模一樣;另一種則是偷偷摸摸地進行的。通過某些稀奇古怪、也許偶然的機緣巧合的境況,凡是他認為有重大價值和意義的事情、凡是他認為必不可少的事情、凡是他沒有蒙蔽自己而真心相待的事情、凡是用於構成他的生活的核心部分的事情,他都是瞞著其他人去做的;他的弄虛作假、他用來掩飾真相的外部包裝……統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判斷其他人,所以他不相信眼中所見之事,也總是揣測每一個人都像借助於夜幕的掩護一樣,把自己真實的、最有趣的生活隱藏起來。

契訶夫相信,不論是一個角色還是它的作者的公開生活都是虛假且「次要」的,而他們內在隱秘的生活才是真實而「必要」的。按照這個暗示,他也相信自傳性小說的內容必然也是虛假的,即使它專注於展現公開生活的「傳統的真理」(正如其一向所做的)。怪不得這個對謊言深惡痛絕的人會如此憎惡自傳性寫作。在一封寫於1899年的信件中,他用醫學術語診斷他的這種充滿憎惡的情感:「我身患一種名叫自傳恐懼症的疾病。」他聲稱,書寫自己猶如要他在肋骨上插一把刀子,他無論如何不能這麼做,他也不想這麼做。我想就此補充的是,他也不是非得這麼做,因為我相信我們從契訶夫的作品中瞭解到的作家本人的信息不會比諸如傑克·凱魯亞克或者亨利·米勒這樣常規的自傳性作家要少,甚至可能更多。我們從作品中瞭解(用感覺或者領會也許更為準確)到的,是他本真的、隱秘的自我,而他在現實生活中那些偶然發生的無跡可循的事件,只是掩蓋他的本來面目的煙幕彈而已。文學史中幾乎沒有作家會選擇把大量的個人隱秘生活寫入作品中,很少觸及公開生活的部分。自相矛盾的是,他又會創造出一系列很獨特的人物形象,他們表面上看起來與作家簡直是風馬牛不相及。他在這裡模仿的是我們最偉大的莎士比亞,他寫下了「最真實的詩是最虛妄的」這句話。閱讀契訶夫、莎士比亞以及和他們相類似的其他作家的作品,我們就會棲身於他們最本真的自我和與他們相伴而生的夢幻之中。然而,在閱讀那些明顯有自傳色彩的作品時,我們卻往往會離開作品本身,站在一個或近或遠的位置上觀望,從作家的個人才華、他們的公開生活中發生的隨意而偶然的場景中獲取信息。

奧斯卡·王爾德曾經說:「一個人在談論他自己的人品時,是最不坦誠的。給他一副面具,他就會說出真相。」萊昂內爾·特裡林附議這一觀點,他說「偽裝不是隱瞞」,而是揭露,因為「一名作家花費越多的力氣從主觀個人的領域裡擺脫出來,他將越多——而不是越少——地展現出無意識裡真正的自我」。有些作家擁有足夠多的天賦,沒有面具的幫助也能講述他們內在生活的真相,但我相信,我們中的絕大部分人都做不到這一點。即使我們知道那個隱秘的自我(請注意即使這個詞),但僅僅是一五一十地向我們的讀者報道這些似乎是「千真萬確」的東西,還是描繪不出我們的真實面容。相反,我們必須模仿莎士比亞和契訶夫的方法,把我們想像成另外的人,我們必須戴上一個假面具,簡言之,我們必須撒謊,才能完成這個呈現自我的任務。因為謊言僅僅是、也完全是讓一個秘密公開化的有效手段——如果你仍然想保留這個秘密的話。尤麗·格雷厄姆是這樣表達的:

秘密是無法

堅守的,

它想要被吐露出來,它想要

成為一句謊言。

因此,書寫隱秘的生活並不通過揭示實際存在的秘密來完成,而是要對這些秘密進行有意無意的變形和修改,才能說出一種更具普遍意義的真相。如果你毫不拐彎抹角地洩露了一個秘密——說的是最最確鑿無疑的真相——事實上你說出來的可能恰恰是關於你的真實的內在生活的一個謊言。最起碼從這個秘密的最原初的性質來看,你這麼做是錯誤的,因為秘而不宣是一個秘密存在的基礎。每當我把一個隱藏多年的秘密透露給某個人時,在說出口的那一瞬間,我馬上發現它不再真實並且微不足道,而這種事情在我身上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另一方面,一個深埋在沉默的重壓下的秘密,其價值和意義會增值,正如碳只有深埋在泥土裡接受重壓,才有可能變成鑽石。實事求是地揭露這顆「鑽石」的結果是讓它回歸為碳元素,而用一種隱蔽的方式展現它——也就是說,用謊言的方式講述它——則可以保留沉默賦予這個秘密的那些光彩。

按照這個說法,謊言是沉默的形式之一,因為它拒絕揭露秘密。但如王爾德暗示的那樣,謊言以拒絕說出真相的方式更為坦誠全面地講述了真相。或者按照艾米莉·狄金森的說法,是主觀上想客觀地陳述真相,實際上卻有所偏移。狄金森的詩歌就是通過沉默來訴說真情的典範之作。她的詩傳達了一種令人震驚的內在生活,卻隱藏了自白詩中通常需要突出描述的具體細節。伊麗莎白·施密特在《紐約時代週刊書評》上的一篇文章裡質問:「為什麼讀者與狄金森如此親近,儘管她企圖把她的聽眾推得老遠?」我相信,答案是她的詩歌中對本真的生活的揭露由於它頭上的神秘光環而更加扣人心弦,而不是雖然她保守了秘密,其魅力仍沒有流失。很明顯,狄金森知道,沉默寡言可以成為一種披露真相的形式。C.P.卡瓦菲也承認這一點,在《被隱匿的事物》這首詩中,他說:「從我最難被人發覺的舉止中,/我最朦朧的寫作中——/你們只能從這裡看懂我。」假若狄金森、卡瓦菲以及和他們類似的作家毫不掩飾地展現他們隱秘的自我,我們將感受不到他們內在的生活,甚至於無從理解他們,因為感知是一種更為深刻並更富於生命力的認識形式。我認為,是詩中隱藏的秘密和讀者心中形成的對這首詩的感知,把一首詩導入生活,除此之外沒有比它們更為有效的手段。斯坦利·庫尼茨贊同這一觀點,他曾經說:「一首沒有秘密的詩只能是橫屍紙上。」

因此,文學最重要的悖論在於它同時揭露和掩藏作家隱秘生活的真相。特德·休斯甚至提議說這種揭露與掩藏的組合才是文學的真正定義。他說:「也許所有的詩歌……都是揭示了某些事情,詩人不想老老實實地把它們說出來,但是他又迫切地需要就此事與人溝通,於是用詩的形式釋放出來。」他還得出結論:「也許是出於把它們隱藏起來的需要……才寫成詩的。」

秘密是守不住的,又必須堅守下去,唯一能滿足這兩項要求且唯一能不被察覺地吐露秘密的途徑,是披上謊言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