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博弈論的詭計: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策略 > 保護討價還價能力 >

保護討價還價能力

        旅美作家劉墉在《我不是教你詐》一書中講了這樣一個小故事。

        小李搬進高摟,十幾盆花無處擺放,於是請人在窗外釘花架。師傅上門工作那天,他特別請假在家監工。張老闆帶著徒弟上門,他果然是老手,17層的高樓,他一腳就伸出窗外,四平八穩地騎在窗口,再叫徒弟把花架伸出去,從嘴裡吐出鋼釘往牆上釘,不一會兒工夫就完工了。

        小李不放心地問花架是否結實,張老闆豪爽地拍胸口回答說,三個大人站上去跳都撐得住,保證20年不成問題。小李聞聽,馬上找了張紙,又遞了支筆給張老闆,請他寫下來並簽名。張老闆看小李滿臉嚴肅的樣子,正在猶豫,小李又說:「如果你不敢寫,就表示不結實。不結實的東西,我是不敢驗收的。」張老闆只好勉強寫了保證書,擱下筆,對徒弟一瞪眼:「把傢伙拿出來,出去再多釘幾根長釘子!出了事咱可就吃不完兜著走了。」說完,師徒二人又足足忙了半個多鐘頭,檢查了又檢查,最後才離去。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呢?如果你不想陷人某種境地而從此難以脫身,那麼就應該預見到這種後果,並且趕在自己的討價還價能力仍然存在的時候充分運用。換句話說,如果你是買家,就要爭取先驗貨或者試用再付款;如果你是賣家,應該爭取對方先支付部分款項再正式交貨。其實這種策略不僅能夠運用到商業中,在生活中也可以靈活變通地加以應用。

        一天深夜,兩名美國經濟學家在會議結束之後,要返回酒店。他們在耶路撒冷街頭找了一輛有牌照的出租車,告訴司機應該怎麼去他們的酒店。司機幾乎立即認出他們是美國客人,因此拒絕打表,並許諾會給他們一個低於打表數目的更好的價錢。自然,兩人對這樣的許諾頗有點將信將疑。

        在他們表示願意按照打表數目付錢的前提下,這個陌生的司機為什麼還要提出這麼一個奇怪的少收一點的許諾呢?他們怎麼才能知道自己有沒有多付車錢呢?另一方面,此前他們除了答應按照打表數目付錢之外,並沒有許諾再向司機支付其他報酬。假如他們打算跟司機討價還價,而這場談判又破裂了,那麼他們就得另找一輛出租汽車。他們的思路是,一旦他們到達酒店,他們的討價還價地位將會大大改善。何況,此時此刻再找一輛出租車實在很不容易。

        於是他們坐車出發,順利到達酒店。司機要求他們支付以色列幣2500謝克爾(相當於2.75美元)。因為在以色列討價還價非常普遍,所以美國人還價2200謝克爾。司機生氣了,不等對方說話就鎖死了全部車門,按照原路沒命地開車往回走。司機開車回到出發點,非常粗暴地把他們扔出車外,一邊大叫:「現在你們自己去看看你們那2200謝克爾能走多遠吧!」

        他們又找了一輛出租車。這名司機開始打表,跳到2200謝克爾的時候,他們也回到了酒店。

        毫無疑問,花這麼多時間折騰,對於兩位經濟學家來說還值不到300謝克爾。但是這個故事的價值卻不容忽視,因為它說明一旦面對一個不懂得討價還價的對手,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危險。在自尊和理性這兩樣東西之間,我們必須學會權衡。假如總共只不過要多花20美分,更明智的選擇可能是到達目的地之後乖乖付錢。

        這個故事還有第二個教訓。設想一下,假如兩個美國人是在下車之後再來討論價錢問題,他們的討價還價地位該有多大的改善。

        如果是租一輛出租車,思路應該與此完全相反。假如你在上車之前告訴司機你要到哪裡去,那麼你很有可能眼巴巴看著出租車棄你而去,另找更好的主顧。記住,你最好先上車,然後告訴司機你要到哪裡去。

        這個故事還提示我們,必須學會通過改變我們與對手之間的位置,創造一個對自己最佳的討價還價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