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博弈論的詭計: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策略 > 要考慮機會成本 >

要考慮機會成本

        東漢陳蕃,字仲舉,少年時期曾經在外地求學,獨居一室,整天讀書交友而顧不上收拾屋子,院子裡長滿雜草。在一次,他父親的朋友薛勤前來看望他,問他:「你為什麼不把院子打掃乾淨來迎接賓客呢?」陳蕃笑了笑說道:「大丈夫處世,當掃除天下,安事一屋?」薛勤聽了生氣地反駁道:「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

        一般人講這個故事,就到此為止了,大都為了申明「做好大事就要從做好小事開始」的道理。但是如果不知道後事如何,很容易就將陳蕃當做了反面典型。

        事實上,陳蕃史稱「不凡之器」,其言其行可圈可點之處很多。《世說新語》開篇第一句話就是:「陳仲舉言為士則,行為世范,登車攬轡,有澄清天下之志。」意思是說他言談是讀書人的榜樣,行為是世間的規範。而且,他後來官至太傅,為人耿直,為官敢於堅持原則,並廣為搜羅人才,士人有才德者皆大膽起用,一時間使政事為之一新。可以說,陳蕃將天下也掃得不錯,在歷史上留下了赫赫英名。

        而那位因批評陳蕃而留下「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千古名言的薛勤,我們反倒不知道他後來完成了什麼事業。甚至,我們知道這個名字,也還是因為陳蕃,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絕妙的諷刺。為什麼陳蕃一屋不掃能做成一番事業,而薛勤熟知清掃庭院的道理最終卻藉藉無名呢?

        答案很簡單:做任何事情都有一種機會成本,做小事所付出的機會成本是完成大事,而做大事的機會成本是每件小事做得完美。

        在經濟學上,機會成本的定義是:為選擇最優方案而放棄的次優方案的價值。從更寬泛的角度來理解,機會成本是選擇某一特定方案放棄的其他各種可行方案的可能收益之平均值。比如說,10萬元錢投資於房地產可獲得利潤20萬,投資於股票市場可獲得利潤15萬,如果把這10萬元錢投資於房地產,那麼可以從股票市場得到15萬就是其機會成本,如果把這10萬元投資於股票,那麼可以從房地產投資中獲得的20萬就是其機會成本。

        事實上,機會成本並不會真的出現在任何財務賬面上,但它是我們選擇某一方案、方向、道路時考慮重點因素之一。經濟學家汪丁丁曾經說:可供選擇的機會越多,選擇一個特定機會的成本就越高,因為所放棄的機會,其所值隨著機會的數量增加而增加。

        在生活中,因為資源的稀缺性,在幾件事無法彼此兼容的情況下,我們會選擇一個淨收益最大的事情。所謂「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魚而取熊掌也」。我們願意做任何事的前提,都是認為這件事的收益大於成本,但是這種事情很多,這時就需要做出選擇。

        有些選擇在生活中很常見,比如是繼續工作,還是先去吃飯;是在這家商店買衣服還是在那家;是買紅色的衣服,還是藍色的。我們都能輕鬆地做出經驗判斷式選擇,也不大去慎重考慮。同時,打掃院落還是梳妝打扮之類的小事情,意味著收益比較小或者決策正確與失誤導致的收益差別不大,考慮太多付出精力,反而得不償失,或者說是不經濟的,用經驗或直覺來選擇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有一些事,選對與選錯的收益相差非常大,甚至關係到我們一生的走向。正如作家柳青所說「人生的路很播長,但緊要關頭常常只有幾步」。此時,選擇哪一個,放棄哪一個,就必須認真權衡。如果沒有選擇的機會,就意味著沒有選擇的自由,就不會有機會成本。然而可供選擇的道路越多,選擇某一特定道路的機會成本越大,因為所放棄的機會之數量和價值也越多了。

        機會成本越高,選擇越困難。

        那麼,在這個權衡的過程中,又應該如何計算機會成本呢?

        對於那些不願意放棄任何東西的人來說,讓他們自己選擇往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他們寧願沒有選擇的權利。也正因如此,他們往往會做出各種逃避的選擇,做一些順理成章的事情,不思意放棄很多小事情,因而也就無法選擇那些真正對人生有益的大事。

        但是任何事情,包括那些值得做和不值得做的事,都會賦予自己以生命,從一項單純的偶然行為,逐漸演變為有規律的活動。一段時間之後,人們會說:「我們不應該讓它消失,我們已經做這麼久了。」這就像有的人明明不喜歡自己的戀人,卻還是要在一起,因為在一起很久了,習慣使人不願再做別的選擇,更何況這份感情的機會成本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增加。須知,放棄和減少對其他成功的追求是一種成本,而謝絕其他人的追求和放棄愛其他人的念頭,也是不可忽視的成本。最終,一個人要為自己做了不值得做的事付出代價,這件事情耗時越大,牽扯面越大,「內容」越豐富,代價也就越大。

        美國哲學家愛默生曾經說:「愚蠢的堅持是心胸狹小者的心鷹,被許多小政治.家、哲學家所崇拜。一旦有了這種堅持,一顆偉大的心靈就沒有什麼事可做了。」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網曾經牽頭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次「工作幸福指數調查」,結果如下:

        (1)超過60%的人認為自己所在單位的管理制度與流程不合理。

        (2)超過50%的人對薪酬不滿意。

        (3)超過50%的人對直接上級不滿。

        (4)接近50%的人對自身的發展前途缺乏信心。

        (5)接近40%的人不喜歡自己的工作。

        (6) 40.4%的人對工作環境和工作關係不滿意。

        (7) 33.6%的人工作量不合理。

        (8) 26.3%的人工作與生活發生衝突。

        (9) 19.6%的人工作職責不明確。

        (10)    16.4%的人與同事的關係不融洽。

        (11)    11.6%的人工作得不到家人和朋友的支持。

        (12)    11.5%的人對工作力不從心。

        明知道自己現在所從事的工作根本無益身心,而且價值很低,甚至會腐蝕我們的精力與精神,但是卻無法擺脫。沒有什麼事可做並不是說無所事事,是因為堅持著毫無價值的事情,卻付出了完成真正屬於自己的事業的機會成本。在這個世界上,難道還有比這個更高的成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