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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愛 = 過度地阻礙

我太愛你,所以傷害了你。

這樣的邏輯常常可以聽到,彷彿是,愛是一個極度危險的東西,常常導致傷害,並且越愛越容易導致傷害。

然而,這個世界上真正的道理是很簡單的,其中最簡單的道理之一是,愛只會導致好的結果,而不會導致傷害,導致傷害的一定不是愛。

溺愛是過度的愛,這是我們對溺愛的慣常理解。

這種理解會令人頭暈,一些父母則會感到手足無措。心理學說,孩子小的時候,照料越少傷害就越大,但愛多了又是溺愛,溺愛一樣會造成很多惡果,那到底該怎麼辦?

原來,我也以為,溺愛是過度的愛,但深入瞭解了一些溺愛的案例後,我對這個說法產生了懷疑。

溺愛中長大的人容易有一個連環反應:

一、挫折商低,一旦遭遇挫折就容易出現嚴重的逃避行為,譬如躲在家中不出門;

二、躲在家中後,他們的脾氣很大,很容易對著父母發脾氣,嚴重的還會對父母拳腳相加。

最著名的溺愛的例子是楊麗娟事件,但楊麗娟的行為也並不算最瘋狂。最瘋狂的故事可以在新浪網的社會新聞中屢屢看到,而且常是一個模式:溺愛中長大的孩子成了不孝子,常常向父母索取,如果不答應就拳腳相加,最後不是他將父母打死,就是他被父母或親人打死。

網上曾流傳一組圖片,顯示一個男孩要媽媽買一個玩具,媽媽不答應,於是男孩一把揪住媽媽頭髮,這時一個二十來歲女孩過來解圍,被他呵斥「你滾」。之後他的反應更加激烈,還掐住了媽媽的喉嚨,最後媽媽被迫給他買了玩具。

最受寵愛的孩子反而與父母成為生死敵人,這種故事強烈地刺激了很多人的神經,於是這種孩子常被譴責為「狼心狗肺」。

然而 ,恨意是什麼時候種下的呢 ?僅僅是長大受挫折後產生 的嗎?

看不得孩子受苦,其實是自己的問題

要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先看一個例子:

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想拿一個十米外的玩具,大人懂了他的意圖,於是急走幾步,將這個玩具拿給了孩子。

當一個大人這樣做時,這個孩子會是什麼感受?

如果只是偶然發生,孩子可能很開心,但如果這種事情總發生,孩子的心中勢必會產生憤怒的情緒。

因為,相比拿到這個球,孩子更重要的需要是要獨立完成這個過程。在跌跌撞撞地走向這個球的過程中,他的手、腳和身體會產生一系列的感覺和體驗。他會感覺到,是他在努力,是他在運動,是他在感受……這樣的過程就是自我成長的過程,順利地拿到了球,他會喜悅,他會切實地感受到自己的成長,切實地體會到自己身體和心靈的力量。

有時,在這個過程中他會摔跤,甚至會跌傷,從而產生受挫感,但畢竟,最後他還是獨立完成了自我探索的過程,這會讓他產生一種信念:儘管我受到了挫折,但我還是靠自己實現了目標。

假若一個孩子這樣長大,他就會形成高挫折商,等離開家進入學校或進入社會後,一旦遇到挫折,他不會有嚴重的受挫感,因為他相信最終會靠自己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然而,假若是大人幫他拿到了十米外的球,也許他會開心,但他同時也會有這樣一些感受產生:大人很強大,而我很弱小;有了問題,自動會有人幫我解決;我很憤怒,因為我的探索之路被打斷了。

小孩子會經常說「我來……我來……」,他渴望自己用筷子或 勺子吃飯,渴望自己穿衣服,渴望自己喝水,他還渴望幫媽媽打掃 衛生……

懂得真愛的父母會尊重孩子的獨立選擇,而不是替孩子做事情。習慣於溺愛的父母或者看不得孩子「受苦」,或者不願意讓孩子添亂,於是不給孩子自主探索的機會,而是幫他們做各種各樣的事情。

一般而言,看不得孩子「受苦」的父母,是自己的童年比較苦,他們對此很不甘心,於是有了孩子後,就拚命照顧孩子,發誓不讓孩子吃苦。看起來,他們是不讓自己現實的孩子吃苦,其實是不想讓自己「內在的小孩」吃苦。

這是一種投射,是父母將自己內心的東西投射到了孩子身上。這樣一來,他們對孩子真實的成長需要就容易視而不見。因此,即便孩子一次次地強調「我來……我來……」,他們仍然會拒絕讓孩子獨立選擇,而一味地替孩子做事。看起來,他們成了孩子實現慾望的工具,但其實,他們是將孩子當成了自己的一個替代者。

在溺愛中長大的孩子,即便理性上不知道父母到底在做什麼,但他會有感覺。他會感覺到,父母其實看不到自己的真實存在,而是將他們的一些東西強加到了自己身上。所以,就會有這樣的情形出現:父母越溺愛孩子,孩子越覺得窒息。

過度溺愛,會令孩子既依賴父母又恨父母

在嚴重溺愛中長大的孩子,一離開家勢必會遇到大問題。在家中,他們習慣了別人替他做事,他可以頤指氣使,但到了家以外,很少有人會願意接受他的頤指氣使,相反,什麼事都要他自己去完成。

然而,童年的經歷告訴他,他是弱小的,做不了什麼,要做什麼,他必須依靠父母的幫助。但是,父母可以替他交朋友嗎?不可以!父母可以替他學習嗎?不可以!父母可以替他戀愛嗎?更不可以!

於是,這個孩子會產生深深的受挫感。有受挫感是很正常的事,每個人每天都會產生種種或大或小的受挫感,但正常長大的孩子會堅信,儘管遭遇到了挫折,他仍可以靠自己實現他的願望,而在溺愛中長大的孩子則習慣性地以為,他可以靠別人實現他的願望。在家以外,這自然是不可能的。於是,一個習慣了溺愛的孩子會無法在學校和社會上靠自己去實現他的願望,這就不只是受挫感的事,而是切切實實地無法實現他的目標。

這時,他會渴望逃回家中,畢竟在這裡,還有人樂意替他做事情。然而,一個大孩子的願望和一個嬰幼兒的願望是不一樣的,父母已無法替他實現了。幫一個 16 個月的蹣跚學步的孩子拿一個十米外的球,對於父母而言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但幫一個 16 歲的孩子交友、學習甚至談戀愛,卻是父母很難做到的事情,而幫一個 26 歲甚至 36歲的大孩子實現真正的價值感,則成了任何一個父母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了。

這時,這個大孩子的世界就會崩潰。

一旦崩潰後,他容易對父母產生很大的怨恨。不過,這個怨恨其實不是現在才產生的,而是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累積了,當父母非要餵他吃飯時,當父母非替他穿衣時,當父母以安全的理由非要限制他的活動時……這種怨恨早已經產生了。

並且,他們的怨恨,如果從根本上而言,也不是沒有道理的。他們現在經不起挫折,沒法融入學校和社會等家以外的環境,這種苦果的確是父母的嚴重溺愛種下的。

一個 20 歲的女孩小妍,因為受不了老師的批評而退學。回到家後,她的脾氣變得非常暴躁,經常對父母發脾氣,有時還動手打父母。每次這樣做了以後,她會非常自責,會痛哭流涕地請求父母的原諒,發誓再也不這樣做,但她控制不住自己,過不了多久又會對父母發脾氣、動手。

她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在溺愛中長大的她在潛意識深處知道,她現在經受不起挫折,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過度的溺愛。她折 磨父母,其實是在表達這樣的意思:現在你們為什麼不能幫我解決 困難了?

以前,她習慣了有困難找父母,她越小的時候,父母能幫她解決困難的可能性就越大,因為那時挑戰的難度不大,但她越大,遇到的挑戰就越大,父母能幫她解決的可能性就越小。

溺愛和挫折教育都是對孩子的傷害

溺愛是對孩子傷害很大的撫養方式,但長期以來,我們一直都美化溺愛的傾向,集中表現就是將溺愛當作過度的愛。這樣的說法,還是將父母的做法擺在了道德正確的位置上,而有的父母也會以此為自己辯解:我知道溺愛不好,但我實在太愛孩子了。

其實,真愛是不存在「過度」這一說的。如果是真愛,那麼父母不管給孩子多少,孩子都不會出問題,相反,真愛越多,孩子的成長就越健康。

那麼,什麼是真愛?

看到孩子的真實存在,發現孩子的真實需要,並幫孩子實現他的需要,這便是真愛。

譬如,當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想去拿十米外的球時,他的真實需要不僅是要拿到那個球,還必須要自己完成。這時的真愛不是替孩子拿到那個球,而是陪伴著、守護著孩子,看著他獨立完成這個任務,並在他遇到危險的時候化解他的真實危險。

再如,當一個孩子明確地對你說「我來……我來……」的時候,他的真實需要就是這種自主行動的願望。耐心地滿足孩子的這種願望,之後收拾孩子留下的混亂局面,這便是真愛,並且這的確比幫孩子解決問題要難多了。

我們常將「做什麼」視為愛,但很多時候,父母「不做什麼」才是愛。太多的時候,做父母的需要提醒自己,控制住自己干預孩子行為的衝動,因為太多的干預是不必要的。

如果說,孩子是天使,那麼父母不是上帝,而只是天使的守護者。

並且, 父母還 要切記 一點:一 個孩子在 16 個月時 化解一 個挫折 時的難度,遠勝於他 16 歲、26 歲或 36 歲時化解一個挫折時的難度。16 個月大的孩子摔一跤哇哇大哭時的痛苦,遠輕於一個 26 歲的孩子找工作、交朋友和談戀愛時遇到挫折的痛苦。

所以,要尊重一個幼小的孩子受挫折的權利。

不過,我想強調一點:一個孩子的自然成長中自然會遇到很多挫折,只要大人給孩子自主解決的機會,那麼他們會自動培養出高挫折商,並不需要額外的「挫折教育」。

我很討厭「挫折教育」的邏輯:家裡,我們忍不住溺愛你,讓你成了溫室中的花朵;家外,我們要給你強加一些挫折,讓你經得起風雨。這樣的做法,難受的全是孩子,在家裡是強加的溺愛,在家外則是強加的傷害,而家長們則不過是在為所欲為。

自我效能感

溺愛,會嚴重傷害孩子的自我效能感。

自我效能感是心理學家阿爾伯特·班杜拉[注11]提出的概念,指一個人對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某一行為所進行的推測與判斷。

班杜拉將自我效能感與自信聯繫起來,他說,自我效能感是「人們對自身能否利用所擁有的技能去完成某項工作行為的自信程度」。

擁有高自我效能感的人,在追求一個目標時,會有堅定不移的信心,認為自己一定能實現這一目標。

影響自我效能感形成的因素很多,最重要的,是一個人自己的成敗體驗。大人或許以為,孩子的事情看起來很小,但實際上,對一個幼小的孩子來說,他要做的太多嘗試都很重大,完成這些任務,要調動很多東西,頭腦、身體和心志等。每完成一個他認為的重大嘗試,都會讓孩子感覺到「我自己行」,久而久之就幫助孩子形成了強大的自我效能感。

若父母對孩子過於溺愛,總是「幫」孩子完成對他來說看似困難的事,這其實意味著,父母破壞了孩子的探索過程,破壞了孩子形成自我效能感的過程,最終在孩子腦中形成一個邏輯——他能否實現一件事取決於大人是否幫他。

所以,讓幼小的孩子獨自探索,是一件無比重要的事。這時,在大人看來,孩子的天地很小,但在孩子看來,這就是他的整個世界,他要先在這個世界裡證明自己的力量,而後才可能信心十足地在更大的世界裡去證明自己。

注11:Albert Bandura(1925~ ),美國當代著名心理學家。新行為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社會學習理論的創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