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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普遍性≠語言即本能

人類的所有語言都表現出複雜精密的特點,這一發現的確令人激動不已。對許多研究者來說,這已經完全可以證明語言是一種天生的能力。但是,這還不足以說服像希拉裡·普特南這樣頑固的懷疑論者。並非所有普遍存在的現象都是天生的產物。就像幾十年前的探險家從未發現過沒有語言的部落一樣,現在的人類學家恐怕也很難找到一個沒有錄像機、可口可樂和辛普森[2]式T恤的民族。的確,語言遠在可口可樂出現之前就已普遍存在,但這只不過是因為語言比可口可樂更加有用而已。我們更喜歡用手而不是腳吃飯,這也是個普遍現象,但我們卻不必拿「用手吃飯」的本能來解釋為何如此。對於離不開社會生活的人們來說,語言的重要價值體現在日常活動的方方面面:衣食住行、戀愛、爭吵、談判、教育。需要乃發明之母,語言很可能是我們聰明的祖先一次次發明的結果。或許正如莉莉·湯普琳(Lily Tomlin)所言:「人類創造語言用於訴說他們內心的不滿。」所謂的普遍語法,也許只不過反映了人類普遍經歷的生存狀況,以及在信息加工上的普遍局限。所有的語言中都有「水」和「腳」等詞語,這是因為所有的人都要表達「水」和「腳」的概念。所有的語言中都不會出現包含100萬個音節的單詞,因為人們根本沒時間把它說出來。語言一旦被發明,就與文化綁在了一起,父母以此教授孩子講話,孩子也以此來模仿父母。一旦某個民族發明了語言,它就會以燎原之勢傳播到其他尚未出現語言的地區。而整個傳播過程的核心要素,正是超級靈活的人類智慧和功能繁多的學習策略。

語言的普遍性並不能直接推導出天生的語言本能,它並不像一加一等於二那樣簡單、必然。因此,要充分證明語言本能的存在,我還必須在現代人的「嘰嘰喳喳」和我們所假定的語法基因之間做一番補充論證,而這關鍵的一步正是我的專長:研究兒童的語言的發展過程。我要論證的核心觀點是,語言之所以具有普遍的複雜性,是因為孩子們在不斷地對其進行改造,一代又一代,皆是如此。而這並不是因為別人的教導,也不是因為他們個個都頭腦聰明,更不是因為這會對他們有所幫助,而是因為他們情不自禁,別無選擇。現在,讓我帶你踏上這條證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