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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在牙買加,人們管那道橫在路面上、迫使開車的人減速的路障叫「睡覺的警察」。我蠻喜歡這種說法:一個面如滿月、笑容可掬的傢伙,身上穿著漿得筆直的白色制服,把帽簷拉下來遮住眼睛,一動不動地躺在馬路上睡大覺。路過的駕駛員都小心翼翼,以每小時2英里的速度,從他身上悄悄碾過去,不敢驚擾到他老人家的好夢。戰戰兢兢,顛顛簸簸——多麼謹慎啊!

那年春天、夏天和秋天,在通往一個更美好的生活的道路上,我開著車子駛過不知多少路障。但我可不像別的駕駛員那麼小心翼翼,以每小時2英里的速度穿過去。不!我沒這個耐心。我一面開車一面揮舞手臂,扯起嗓門嘶叫:「讓開!讓開!」我駕駛的是一部老爺車,以85碼的時速奔馳在公路上,一路搖搖晃晃,把車身上的螺絲釘和轂蓋全都震脫,散落一地。我邊開車邊喝酒。我坐在駕駛座上動來動去,酒從杯子裡濺出來,我的頭顱碰撞到車頂。我恨不得把躺在馬路上的這個該死的警察碾死。嘎吱!車輪碾過去。他身上那一套筆挺的白制服登時變成血紅,紐扣全都脫落了;他那張笑瞇瞇的牙買加臉孔,顯露出詫異的神色。別大驚小怪!這只不過是多重人格路上的幾道路障而已。別擔心……放輕鬆,快樂一點!

不,我沒再拿刀子割傷自己的胳臂,也沒再用鐵錘砸爛自己的手掌。利夫不再逼我做功課。大夥兒輪流寫日記,通過這種方式溝通。每天早晨凱爾上學後,我的每一位分身都有機會出來透透氣。我們從「金毛獵犬救助基金會」那兒弄來一隻2歲大的金毛獵犬,取名為貝萊。每天,我帶它跑4英里,有時還帶它到代阿布洛原野公園散步。表面上,我的生活過得挺愜意的。

唔,我每天跑步,偶爾到山中散步,效果還真不錯。我的身體變得非常結實、健康。每天有貝萊陪伴在身邊,多少可以排遣心中的寂寞。它根本不在乎我是不是一個瘋子。如果不是我收養它,如今它肯定還在陰暗的車庫裡,搜尋人家丟棄的食物呢。貝萊的命比我好多了。

我救了貝萊,但卻沒有人救我。沒有人在園子裡摘葡萄給我吃。如今,瑞琪准許我那群分身每天出來活動,然而,我並沒有因此變得更加快樂。事實上,他們的出現讓我覺得煩死了。我一天到晚趕功課,忙得暈頭轉向,他們為什麼還要糾纏著我呢?我不得不想辦法甩開他們。就像一隻麋鹿,我吃力地、一步一步地攀爬上山丘,朝我的目標——博士學位——前進。我快要抵達峰頂了。感覺真好!但我也開始擔憂,拿到博士學位後我能幹什麼呢?

珍娜和瑞琪都知道(我自己也知道),成為韋斯特博士並不會讓我更瞧得起我自己,對我的病情也不會有什麼幫助——儘管「韋斯特博士」這個銜頭比「韋斯特公民」響亮得多。韋斯特公民讓我聯想到電影人物公民凱恩、甘蔗、拳擊手休格·雷·魯賓孫、《魯賓孫漂流記》的主人公、魯賓孫味噌湯、味噌湯、黑黑黏黏的湯、黑黑黏黏的我。沒錯,我就是一個黑黑黏黏的人。內心深處,我依舊是一具潰爛的、腐臭的屍體,依舊沉溺在羞愧中,依舊憎恨我自己。我有能力撰寫一篇長達86頁的論文,比較「邊緣型人格障礙」(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和「分離性身份識別障礙」的特徵,但卻弄不清楚今天是幾月幾號。我的分身塵兒從雜貨店出來時,我常常忘記車子停在哪裡。我不敢照鏡子,因為我害怕我會看到我不想看到的東西——或人。

瑞琪、凱爾和我一家三口偶爾出門度假——我們去過迪士尼樂園和聖地亞哥動物園——每次我都盡力打起精神,陪他們母子倆遊玩,但每次總會莫名其妙出現差錯。我的分身安娜、特露蒂、克萊、懷亞特和莫扎特會突然從我心裡冒出來,讓凱爾嚇了一大跳,「媽媽,爸爸又『靈魂出竅』了!」接著他就會開始召喚我:「卡姆,回來喲!」瑞琪趕緊安慰他,哄他說,這兒遊客太多了,爸爸受不了這種熱鬧才會偶爾失常,不要緊的。然後她就伸出手肘撞了我一下:「卡姆!」她那冷冰冰的眼神登時把我震醒,可沒多久我的老毛病又犯了。

瑞琪依舊跟安迪約會,但不像以前那麼頻繁了——對我來說,這簡直就是上帝差遣天使送來的福音。我和瑞琪都絕口不提安迪(這件事畢竟太敏感,我們得小心處理,如履薄冰)。至於我們夫妻之間的親熱……唔,打個比方來說,它不像夏威夷毛伊島的芒果樹,反而比較像明斯克【7】的羊毛襪。這對我的自尊,當然沒什麼幫助。同樣讓我感到羞愧的是,每次帶凱爾到錄像帶租售店租帶子,我都得讓他到櫃檯付賬,因為我老是算不清楚價錢。有時,凱爾不在身邊,我的分身克萊就會越俎代庖,但他不會簽我的名字,常常愣在那兒,害得店員和櫃檯前長長一排等待結賬的顧客也僵在那兒,直瞪著我瞧。

在珍娜的診所進行的治療,感覺就像花40分鐘時間把衣服弄皺,再花10分鐘把衣服燙平——要麼是我的衣服太皺,要麼就是她的熨斗不夠熱。我的心靈就像一件皺巴巴的襯衫,永遠燙不平。追根究底,完全是因為我不肯面對事實。

這陣子當我帶著貝萊跑步時,我常常會無緣無故地撞到電線桿或郵筒,彷彿一陣狂風迎面刮過來似的,但今天天氣非常晴朗啊,一點風都沒有,而貝萊亦步亦趨跟隨在我身後,並沒有衝撞我。每次開車,我那雙握住方向盤的手總是顫抖不停。我只覺得我那兩隻腳很沉重。立交橋橫在我眼前,殯儀館幽然浮現在我心中。我需要一個性能良好的「煞車」,而且馬上就需要。

居住在裡弗市,我們常常出亂子,日子過得並不順心。這個城市英文名稱的最後一個字母是「Y」,而Y和英文字die押韻,意思就是「死亡」。

註釋

【1】 其實,這個深受美國觀眾歡迎的節目正確的名稱是「猜對了價錢」(The Price Is Right),「我」以為是「割對了手臂」(The Slice Is Right)。——譯者

【2】 the Yankees:紐約市棒球隊,以揚基體育場為本部,在美國職業棒球聯合會中長期處於優勢地位。——譯者

【3】 James Dean:60年代好萊塢偶像明星。——譯者

【4】 Boxcar Children:該作品描述的是,亨利、傑西、麗特和班尼四兄弟是孤兒,一個紅色大棚車就是他們的家,他們的生命中,總有著令人難以置信的奇遇和探險。——譯者

【5】 Satchmo: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諢名,阿姆斯特朗是美國爵士樂音樂家,他早年以演奏小號成名,後來以獨特的沙啞嗓音成為爵士歌手中的佼佼者。——譯者

【6】 limbo:西印度群島的一種男子雜技性舞蹈。——譯者

【7】 Minsk:白俄羅斯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