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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社會心理學家

第一節 無人區

問:在現代心理學中,什麼領域忙碌且高產,但迄今仍沒有確切身份,甚至沒有一個被普遍接受的定義?

答:社會心理學。

與其說它是一個領域,毋寧說它是介於心理學和社會學之間的一片無人區,與兩者彼此重疊,涉及許多其他學科。心理學家以一種方式為其定義,社會學家則以另一種方式為其定義,教科書裡也模稜兩可,似乎認為兩者都對,又都不確切。

社會心理學並沒有形成統一的概念,也不是從某個理論的種子上發展起來的,而是像一片雜草一樣從社會科學的領域裡叢生出來。1965年,哈佛的羅傑·布朗在其著名的社會心理學教科書引言中宣稱,他可以列出屬於社會心理學的課題清單,但其實它們之間看不出任何共性。20多年之後,在這本教科書的第2版裡,布朗不再廢話,他沒有給出任何定義。因為的確十分難以定義。

我們首先研究一下社會心理學的幾個例子,對這一領域摸個虛實:

一位本科生志願者U.V.來到心理學大樓的實驗室參加“視力感覺”測試,已有6位志願者候在那裡。研究者說,實驗主要是區別線條的長短。房間的前面有一張寫字板,上面有一根豎直的線條,右邊另一張板上有三根線條,編碼為1、2和3。志願者要說出右邊的三根線條中哪些和寫字板上的線條一樣長。U.V.輕鬆地看出,線條2符合標準,線條1和線條3稍短。其他志願者也說出了自己的選擇,答案與U.V.的一樣。實驗者換了一張寫字板,過程重複一遍,結果仍是這樣。

可是,在用下一張寫字板時,第一位志願者認為是1號,在U.V.看來,1號明顯太長。當其他人依次明確地說出是1號時,U.V.越來越感到不安。輪到他時,他感到猶豫不決,緊張得不知該說點什麼。調查證明,他和其他處於同樣情況下的受試者當場有37%的人選擇屈從,即違背自己的判斷與大多數人保持一致。

實際情況是,每次只有一個人——本例中為U.V.——是真正的受試者,其他所謂的志願者都是所羅門·阿什這位研究員的助手,他要這些作為志願者的助手們有時故意做出錯誤的選擇。這項進行於20世紀50年代早期的標準實驗,旨在確定產生依從——屈服於實際或想像的壓力而與集體成員中大多數人的觀點保持一致的傾向——的條件。進一步的諸多實驗證實,依從存在許多原因,其中有保持正確的慾望(如果大家都同意,也許他們是對的),還有不願被人看作唱反調者或怪人的願望。

兩位志願學生就日常文書雜務等進行討論和演練,之後,實驗者要求他們玩一種叫作“囚犯二難”的遊戲。前提為:

兩名嫌犯被扣留起來,分開羈押。地方檢察官確信他們犯下一樁罪案,但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他們。他對兩個人中的每一個說,如果沒有人招認,他就從輕判決,每人服刑一年。如果一個招認,另一個不招認,招認方將得到特別處理(只判半年),另一方則從重判罰,肯定不少於20年監禁。如果兩個人同時招認,他就會請求寬大處理,各判8年。

由於1號囚犯不能與2號囚犯共同討論方案,他只能進行想像,如果他招認,2號不招認,則他(1號)只服刑半年,而2號卻被判20年。可如果他和2號都招了,那麼每個人都要服刑8年。因而,最好的結果就是不招認。如果他不招,2號也不招,則每人只服刑一年,結果不算太壞。但是,如果他不招,2號卻招了——則2號只判半年,他卻得服刑20年!

30多年來,許多研究者對“囚犯二難”選擇進行過各種形式的實驗,以研究信任、合作及產生這些東西的條件和相反條件。

在加利福尼亞的帕羅阿爾托市,一個大學生挨家挨戶按門鈴,自我介紹是“安全駕駛公民活動”的代表,並提出一個荒謬的要求:允許其在該家前院的草坪裡放置一塊寫得很醜的巨大牌子,上面寫上“小心駕駛”的字樣。當然,大多數居民沒有同意,但有些人卻同意了。為什麼呢?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這已不是第一次請求。兩周前,另一位學生自稱是“交通安全居委會”的志願者,請求在他們院中矗立一塊3平方英吋的標誌牌,上面整齊地印著“安全駕駛”,他們已答應下來這一無害的要求。先前沒有被這一要求軟化的居民中,只有17%的人允許樹立牌子,而先前同意在院中矗立3平方英吋標誌牌的居民中,有55%表示贊同。

這項實驗進行於1966年。此後,人們又進行過多次類似的上門法實驗。這一辦法後來被融資者大量運用,他們總是在第一次上門時求取一點點,爾後再來求取更大的份額。他們的結論是,認同較小請求的人往往將自己看作一個樂於助人且有民生思想者,而這種自我感覺使其在下一次要求更多的情況下仍願意提供幫助。

一家大型精神病院的員工說,X先生患有精神分裂症。這位衣著整齊的中年人來醫院時說自己幻聽。他對接受住院的精神病醫生說,這些聲音不很清楚,但“就我所能分辨的是,它們好似在說‘空的’ ‘假的’ ‘砰砰聲’”。於是他獲准住院,此後再也沒有提及那些聲音,且行為非常正常。但醫院的員工仍然說他是精神病患者,護士們還在他的卡片上記錄一個頻繁發生的反常行為:“病人有寫作行為。”他的幾個同室病友卻不這麼看,其中一位說:“你沒有瘋。你是個記者或教授。你是來體驗醫院生活的。”

病人們說對了,員工則犯了大錯。1973年進行的這項實驗旨在研究精神病院的員工與病人之間的相互影響。1位心理學教授和7名助手住進東海岸和西海岸的12家醫院,全部聲稱自己幻聽。一旦住進醫院之後,他們立即表現得像個正常人。作為病人,他們得以公開地觀察員工對病人的態度和行為。反之,如果是研究人員,他們將永遠無緣目擊這些情況。令人震驚的發現有:

——精神病院的員工一旦認為某個病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對於該病人日常生活中的正常舉動,他們要麼視而不見,要麼給以錯誤的解讀。平均來說,假病人需要19天的正常表現才能使自己離開醫院。

——認為某病人有精神分裂症的員工盡量避免與病人接觸。一般來說,他們對病人的直接提問要麼置之不理,要麼抬眼皮走開。

——員工們常在工作或彼此交談時置病人於不顧,好像他們根本不在身邊。

在一所大學的心理實驗室裡,6位二年級男生坐在單間裡,每人戴一副耳機。參與者A通過耳機聽到研究者說,等他倒數結束時,參與者A和D均要扯開嗓子大喊“啊——”,聲音拉長几秒時間。第一輪過去之後,A接到指令說,這次只有他一個人喊,下一次是6個人一起喊。有時部分受試者可能接到假的指令,比如,參與者A接到的指令是6個人都喊,可事實上,其他幾個人接到的指令是不喊。事實上6人在每次測驗時在耳機上聽到的喊聲都是事先的錄音。

所有的騙局只有一個嚴肅目的:對“社會投機”進行研究。社會投機是指人們在集體中不發揮最大能力的傾向,除非其所做的工作得到別人的認可。在本例中,證據是測量出來的喊叫力度(每人裝一個麥克風)。當一名學生相信自己是與另一名學生一起喊叫時,只用獨自喊叫時所發力量的82%。當他認為6個學生一起喊時,力量輸出則減少至獨自喊叫時的74%。研究小組在研究報告中總結說:“在人類的本質中存在著一種明顯的社會投機潛勢。”

以上的例子都屬於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範疇。戈登·奧爾波特多年前曾描寫,社會心理學旨在“理解和解釋一個人的思想、感情和行為如何受到別人實際、想像或暗示的存在的影響”。這不能算作定義,充其量不過是個小小的描述。但讀過上面的例子之後,你是不是也開始對他的意思有所理解,同時也開始體會到將其用語言表達出來的難處。

第二節 多重父系的社會心理學

社會心理學作為一個知識領域,既非常現代,又有著悠久的傳統。這是因為,它於60年前才以現代形式出現。但其相關的理論,譬如說我們的精神過程和性格如何影響我們的社會行為等,哲學家和原型心理學家其實早就開始構建了。曾有許多人都對社會心理學的議題闡發過論述,但並沒有形成實驗科學。

有許多人對社會心理學領域進行了探索。自1897年起,諾爾曼·特裡普勒(Norman Triplett)就對常識社會心理學的假定進行了測驗。他讓10~12歲的孩子單獨或成對地捲釣魚線(但不告訴他們真實的意圖),結果發現,許多孩子在他人在場時的確捲得更快。在哈佛和哥倫比亞大學接受過教育的穆扎法·謝裡夫(Muzafer Sherif,1906—1988)通過實驗證明,個人的判斷很容易受到他人的看法影響而動搖(隨大流)。而大家公認的這一領域的真正父親則是猶太心理學家勒溫(Lewin)。

勒溫戴著一架深度眼鏡,一副儒雅風度,富有社交能力,與人為善,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勒溫於1890年出生於波森(當時隸屬普魯士,現隸屬波蘭)附近的一個小山村,他家在村上開一間雜貨鋪。他在學校的成績並不太好,也未顯示出任何天賦。但在其15歲時,他們舉家搬遷至柏林,他在學業上迅速後來居上,並對心理學開始產生興趣,最終在柏林大學獲得該學科的博士學位。當時的大多數心理學課程教授的都是馮特的傳統理論,這些理論處理問題過於瑣碎無聊,於是,他決定尋求一種更有意義的心理學。勒溫在他們的格式塔理論中終於找到了他一直尋求的東西。

為實現自己的夙願,他於1944年在麻省理工學院建立了自己的社會心理學研究所,即群體動力學研究中心,並在那裡召集了一群一流的研究人員和頂尖級學生。這個中心迅速成為美國社會心理學主流的主要培訓基地。1947年,年僅57歲的勒溫因心臟病發作而不幸去世,群體動力學研究中心很快搬遷至密歇根大學,他的學生在這裡和其他地方繼續傳播他的思想和方法。

勒溫大膽和富於想像力的實驗風格遠遠超出了早期的社會心理學家,並成為這個研究領域的最突出特質。以他的一項研究為證。勒溫和他的兩名研究生羅納德·裡比德和拉爾夫·懷特為11歲兒童設立了一系列的俱樂部。他給每個俱樂部提供一位成人領導,以幫助他們學習手工、遊戲和其他活動,並讓每位領導採取三種管理方式中的任何一個:獨裁、民主或不干涉主義。實行獨裁製的一組小孩子很快變得充滿敵意或非常消極,實行民主制的一組則很友善,具有合作精神,而實行不干涉主義的一組小孩子也非常友善,不過非常淡漠,不情願去做任何事情。勒溫對此項實驗的結果十分自豪,因為它充分證明了自己的想法,即獨裁製有百害而無一利,民主制則對人類有百益而無一害。正是這類課題和實驗成就了勒溫對社會心理學的堅實影響。

儘管勒溫的努力起著催化劑的作用,但在若干年裡,社會心理學仍然只在少數較大城市的大學裡落腳,其他地方仍是行為主義的天下。然而,二戰期間,軍事上的需要使社會心理學開始受到重視,成為研究士兵行為和士氣的重要手段。戰後,發生的許多具有重大影響的社會事件或問題使社會心理學家對如何進行紀律教育產生了極大興趣。這些事件及問題有:美國人口日益增強的流動性及其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及個人問題,在不斷擴大的商業世界裡尋找新的、更具說服力的銷售技巧,等等。

到20世紀50年代,社會心理學開始四處拓展疆土,美國各地的心理學系紛紛開設這門課程。60年代美國青年的反叛、越戰引起的思想混亂、黑人、婦女和同性戀激進主義及其他社會問題越來越使這門科學成為受人重視的研究領域。

勒溫如果在世,一定會為後繼者的成就感到自豪。

第三節 定案

許多心理學家感到,他們的領域常常受到潮流的影響。學科中研究“熱門話題”,一度是一種潮流。而社會心理學的一些精髓問題,如今看起來早不那麼熱門了,原因在於社會心理學的本質。在其他大部分學科中,有關某個特定現象的知識是逐漸積累並豐富深化的,但社會心理學要處理的卻是一系列根本不同的問題,且其知識也根本不存在積累這一說法。其結果是,許多現象的確引起社會心理學家的興趣,他們也處心竭慮地對其中的個案進行研究,並就其本質加以解釋。正當他們要在案捲上詳加註明之時,該卷宗的封面卻已被標上“案子已結”字樣,也就是說,此案已了結。

下面是三個著名的定案。

認知失調

認知失調理論認為,人類如果存在互為矛盾的想法時,將感到緊張和不愉快(比如,“某某讓人煩” 但“我需要某某做朋友”)。此時,他會想方設法地減輕不和諧因素(“要是你瞭解某某的話,他也沒那麼討人厭”或“如果我不和他做朋友,我也過得挺好的”)。

20世紀30年代,勒溫和他的學生里昂·弗斯丁格(Leon Festinger)共同研究這一課題。在這之後的1959年,弗斯丁格和同事J.麥裡爾·卡爾史密斯(J. Merrill Carlsmith)繼續研究,該項研究後來成為古典認知失調實驗的經典之作。

弗斯丁格和卡爾史密斯讓本科的男大學生受試者做一件極煩人的工作:將十幾把湯匙裝進一隻盤子,然後再一把把拿出來,然後再放進去,一直重複半個小時。然後,他們要轉動記分板上的48個木釘,每個順時針轉1/4圈,再轉1/4圈等,一直轉半個小時。

待每個受試者做完以後,一個研究者會告訴他說,實驗的目的是觀察人對某件事情是否有趣的想法將影響其完成事情的效率,還對他說,他現在已在“無期待組”裡,但仍需要告訴其他人,說這件工作非常有趣。研究者繼續說,本應該將這一情況告訴下一個受試者,但他的助手剛才打來電話說有事不能來了。他需要有人來接替助手的工作,並要求受試者幫忙一下,受試者也可因此而得到1美元或20美元的報酬。

幾乎所有人都同意把明顯是說謊的內容告訴下一個受試者(而實際上,這個人是真正的同謀)。他們在通知下一個人時,會問受試者覺得這件事有沒有意思。前面所提之事顯然沒有一點意思,而對別人撒謊就會形成認知失調(“我對別人撒謊了,可我並不是這種人”)。問題的關鍵是,他們所得的報酬是否能夠引導其減少認知失調,從而認定這些工作是有意思的。

從直覺上看,人們也許會想,那些得到20美元的人——在1959年應算很大一筆收入——是否比那些得到1美元的人更傾向於改變觀點。但弗斯丁格和卡爾史密斯所預測的卻與事實相反。得到20美元的受試者將會有更加堅實的理由來為自己撒謊,得到1美元的人能為自己找到借口的機會則非常微小。他們雖然仍感到失調,但減輕的辦法是,這些工作真還是有趣的,因而他們也就沒有真正撒謊。實驗結果正是如此。

認知失調理論也招引許多敵對的批評。但認知失調理論本身很有說服力,因而比較容易逃過各種攻擊。然而,對認知失調理論的另一種批評卻不是輕易就可以駁倒的。研究者們幾乎總是哄騙志願者去做一些平常不會做的事情(比如為錢撒謊),或在他們不認可的情況下要其去做一些勞神費力或荒誕不經的事情,或把他們自己身上不好的一面呈現出來,從而使其自尊心受損。研究者事後會“徵詢”受試者,向他們解釋實驗的真實目的,並說合理欺騙是必需的,他們的參與使科學受益無窮。這種做法雖說部分地恢復了他們的有益感,但批評者堅持認為,欺騙實驗者是不道德的。

囚禁心理

這些道德問題在認知失調研究中可以說司空見慣,甚至還出現在更為嚴肅的社會心理學調研當中。最著名的案例發生於1971年,是斯坦福大學的社會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G. Zimbardo)教授及3名助手所做的一項實驗。

為研究囚犯的社會心理,他們招收本科生志願者,讓他們體驗監獄生活,分別充當看守或犯人。所有志願者都要接受會晤和性格測試,其中有21位中產階級白人性格被評定為情緒穩定、成熟和守法型,因而得以成功入選。大家扔硬幣決定角色,10人充當犯人,11人充當看守,共進行兩周體驗。

“犯人”們在一個靜悄悄的星期天早晨遭到“逮捕”。他們被戴上手銬,在“警局”登上名冊,然後被帶入“監獄”(斯坦福大學心理學系大樓地下室中的一個套間),在那裡脫衣,搜查,除虱,配上囚衣。“看守”們則配上警棍、手銬、警用哨子和“囚室”鑰匙,他們的工作是維持監獄的“法律和秩序”,可自行設計控制“囚犯”的辦法。“典獄長”(津巴多的同事)和“看守”共設計出16種辦法限制“囚犯”:進餐、休息和熄燈後必須保持沉默;只准在進餐時進餐;彼此只能稱呼號碼,所有“看守”須稱管教者為“幹部”;等等。觸犯任何條例都將招致懲罰。

“看守”和“囚犯”的關係很快進入一個模式:“看守”們開始認為這些“囚犯”次人一等且十分危險,“囚犯”開始覺得“看守”們是流氓和施虐狂。一位“看守”這樣報告:

我對自己感到驚奇……我讓他們彼此對罵,並赤手清洗便池。實際上我是將這些“犯人”當牲口看的。我不斷地對自己說,得小心“看守”他們,以免他們圖謀不軌。

幾天之後,“囚犯”們開始組織一次反叛活動。他們把身份證號撕掉,用床頂住門不讓“看守”進來。“看守”們用滅火器噴他們,讓他們從門後退下,接著撞開“囚室”,扒掉他們的衣服,拿走他們的床鋪,總體來說,大大地嚇唬了他們一頓。

此後,“看守”們不斷增加新的管制條例,經常在半夜三更喚醒“犯人”點名,迫使他們從事無聊和無用的勞動,並因“不守規定”而懲罰他們。受到羞辱的“犯人”開始對不公的處罰習以為常,一些人甚至漸漸感到大腦失常,其中一個已達到非常嚴重的程度,因而在第5天時,實驗者開始考慮將其提前放出。

“看守”思想中很快形成的施虐心理可從其中一個“看守”的日記中看出。實驗開始前,這位“看守”自認為是和平主義者,從不喜歡進攻別人,更無法想像自己會虐待他人。到第5天,他在日記中寫道:

我把這人(一個“囚犯”)挑選出來進行特別處罰,因為他極想受到這樣的處罰,也因為我特別不喜歡他……新“囚犯”(416)不吃這種香腸……我決定強行讓他吃,可他還是不吃。我讓食物從他的臉上滑下去。我無法想像這樣的事情我竟能幹得出來。我為逼迫他吃東西而感到內疚,並為他不吃感到窩火。

津巴多及其同事沒有料到兩個組會如此迅速地發生轉變。他在報告中寫道:

這次模擬監獄體驗最令人吃驚的結果是,這些極為正常的年輕人身上竟能被非常輕易地激發出施虐行為,而在這些因情緒穩定而嚴格挑選出來的人中間,竟會很快散佈出一種傳染力極強的情緒病狀。

到第5天,為保護所有的受試者,實驗者突然宣佈中斷實驗。然而,他們感到這次實驗極有價值,它表明,“正常的、健康的、受過教育的年輕人在‘監獄環境’的團體壓力下迅速地發生轉變”是件多麼輕易的事情。

這項發現的確非常重要,但在許多倫理學家看來,該實驗實在是與道德不合,因為它在志願者身上施加了生理和情緒上的壓力,而這些是受試者所沒有預料或沒有認可的。如果這樣做的話,他們就違反了1914年最高法院強調的一項原則,即“任何有正常頭腦的成人均有權決定在自己的身上從事什麼”。由於道德問題,監獄實驗再也沒有重複,它已經成為一樁定案。

然而,這樁定案若與另一樁同樣有價值、同樣成為定案的實驗相比較起來,真還是小巫見大巫。我們現在就打開卷宗,看能從中學到什麼,看它又是如何異乎尋常的。

服從心理

大屠殺之後,許多行為主義科學家都在尋找辦法以理解這樣一個事實:那麼多正常的、受過文明教化的德國人為何竟對其他同類實施如此不可理喻的暴行?

為探索這類問題,1960年早期,有人在紐黑文市的一家報紙上刊載了一則廣告,尋求志願者到耶魯大學協助從事記憶力和學習方法的研究。任何非在校就讀的成年男性均可報名參加,參加者可獲得每小時4美元(約相當於今天的20美元)的報酬,外加交通補貼。

40名20~50歲的男子中選,並約定於不同時間見面。每個受試者都要到一間很大的實驗室裡會見一位打扮整齊、身著灰色實驗制服的小個子年輕人。同時到場的還有另一位中年“志願者”,一個模樣討人喜歡的愛爾蘭籍美國人。穿實驗制服者顯然是研究人員,實際上是一位31歲的中學生物學教師,中年人則是一位職業會計師。兩人都是進行這項實驗的心理學家——耶魯大學教授斯坦利·米爾格萊姆(Stanley Milgram)的合夥人,在此將擔當斯坦利所擬定好的角色。

研究人員向兩位男人——真、假志願者——解釋說,他在研究針對學習的懲罰效果。其中一位將扮演教師,另一位扮演學生。每當學生犯一次錯誤,老師就要給他一次電擊。兩位志願者抓鬮決定各自扮演什麼角色。通過設計,真志願者抓到的都是“教師”。

然後,研究者便帶著兩位受試者來到一個小房間裡,學生(受試者)坐在一張桌子前,雙臂被綁起來,電極接到手腕上。他說,他希望電擊不要太重,因為他有心臟病。然後,教師被帶入鄰近房間,他可以在這裡對學生說話,也可聽到學生的聲音,但看不到他。桌子上有一個閃亮的金屬盒子,裡面安裝著電擊發生器,上面陳列30多個開關,每個開關上標著電壓數(15~450伏),另有“輕度電擊”“中度電擊”等字樣,在435上標著“危險:嚴重電擊”,還有兩個開關,上面簡單地標著“XXX” 。

教師這個角色,研究者說,是宣讀一些成對的詞(如藍、天;狗、貓)給學生聽,然後考查他的記憶力。先念一組詞中的第一個詞,然後念四個可能的答案,讓他選擇其中正確的一個。學生只要按動面前的按鈕,教師桌上的燈泡就會亮起來。每當學生選擇出錯誤的答案,老師就按動開關給他一次電擊,從最低的水平開始。每當學生再犯錯誤,老師就給他一個更高級別的電擊。

剛開始,實驗進展得非常順利。學生給出正確答案,也給出錯誤答案,老師在每個錯誤答案之後給學生輕微的電擊,然後繼續進行下去。但隨著學生所犯錯誤的增多,電擊強度越來越高——當然,這些儀器都是擺設,實際上根本沒有電流從裡發出——情況也越來越糟糕了。到75伏時,學生發出了可聽見的呻吟聲;到120伏時,他喊出聲來,說電擊已使他非常痛苦了;到150伏時,他叫喊道:“放我走吧,我不想試了!”每當教師動搖時,站在旁邊的研究者就說:“繼續下去。”到180伏時,學生喊叫起來:“我實在受不了啦!”到270伏時,他號叫起來。教師再次猶豫不決,研究者說:“實驗要求你進行下去。”後來,學生開始撞牆,再後開始尖叫,研究者嚴肅地說:“你得進行下去,這是絕對必須的。”超過330伏時,隔壁只有沉靜——與選擇錯誤答案的解釋一樣——研究者說:“你別無選擇,必須進行下去。”

令人萬分驚訝的是——米爾格萊姆本人也甚為驚訝——63%的教師當真繼續進行下去,而且一直進行到底。然而,他們並不是施虐狂,相反的是,他們中的許多人在遵照研究者的命令進行下去時,自身卻體驗著切膚的痛苦,甚至幾近崩潰。

對於實驗結果,他的解釋是,整個實驗玩弄的是文化期待可產生對權威的絕對服從現象。志願者進入實驗時要扮演合作者和受試者角色,而研究者則扮演權威角色。在我們這個社會裡,也包括其他許多社會,孩子們從小就受到教導要遵守權威,根本不問權威者讓你去做的事情是對是錯。在實驗中,志願者感到有必要執行命令,他們可對無辜的人施以痛苦和傷害,因為他們感到,是研究者而不是他們自己,須對整個行動負責。

在米爾格萊姆看來,他的系列實驗有助於解釋為什麼那麼多正常的德國人、奧地利人和波蘭人竟會從事死亡集中營之類暴行,或至少接受對猶太人、吉普賽人及其他受到厭惡的民族的集體屠殺命令。

米爾格萊姆不斷地變換著實驗方法,從而證明他的解釋是正確的。有一種變化是這樣的,在研究者還沒有來得及向教師說完繼續使用更高電壓的重要性時,突然有電話找他,他的位置將會被一位志願者接替(也是串通好的)。志願者好像對按需要加壓非常感興趣,不斷要求教師繼續加壓。但他是個替代者,並不是真正的權威,在這種情況下,只有20%的教師會一直幹下去。米爾格萊姆還不斷地調整受試者隊伍。一般情況是,學生長得和善、矮胖,且是中年人,研究人員則穿戴整齊,嚴肅而年輕。他嘗試著將角色倒換過來,此時,教師一路進行下去的比例果然減少,但也只降到50%。顯然,是權威與受害者的角色,而不是各人的性格,在起主要作用。

今天,研究者不再也不敢使用這樣的方法了。我們只是將其作為歷史發展的結果進行回顧而已。

旁觀者效應

1964年3月,在紐約昆士鎮克尤公園裡發生的一起謀殺案很快成為《紐約時報》的頭版新聞,全國也為之感到震驚。

這起謀殺案備受關注的原因跟兇手、受害者或其謀殺手段均沒有關係。吉娣·格羅維斯是位年輕的酒吧經理,於凌晨3點回家途中被陌生男子溫斯頓·莫斯雷刺死。使這起謀殺案成為重大新聞的原因是,整個過程歷時半小時(莫斯雷刺中她,離開幾分鐘後折回來再次刺中她,再離開,又回頭刺她)。在此期間,她反覆尖叫,大聲呼救,有38個人從公寓窗口聽見叫聲和看到她被刺中的情形,但沒有人下來保護她,她躺在地上流血也沒有人幫助她,甚至沒有人給警察打電話(有人的確打了——不過是在她死後)。

新聞評論人和其他學者認為,這38個證人無動於衷的言行是現代城市人,特別是紐約人異化和不人道的典型證據。但兩位生活在該市的年輕社會心理學家約翰·達利(John Darley)和畢博·拉塔內(Bibb Latane)卻另有看法,他們認為用社會心理學知識來分析的話,也許,38人中的每個人都知道還有其他人在看,這就是他們無動於衷的原因。

幾周之後,經過周密的籌劃和精心的準備,他們終於啟動了一項針對旁觀者在不同環境下應急反應的調查。

在研究中,紐約大學修習心理學入門課程的72名學生參與了這項未加說明的實驗,並將之列入課程計劃之內。達利、拉塔內或研究助手對每位參與者說,該項實驗主要是針對都市大學生個人問題的討論。討論分為2人組、3人組或6人組,為降低暴露個人問題時的尷尬程度,他們將被分配在隔開的工作間裡,按安排好的順序通過對講機發言。

不管這些不知情的參與者假定是與另外的1人或2人或5人談話——說到假定,是因為在事實上他所聽到的任何聲音都是錄音機上播出來的——第一個說話者總是一位男生。他談到了適應紐約生活及學習的難處,並承認在壓力的作用下,他常表現為半癲癇狀態。這些錄音來自理查德·尼斯貝特,當時他是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生,目前為密歇根大學的教授。由於他在試演中表現最好,因而被選來扮演這一角色。第二輪講話時,他開始變聲,言語結巴,呼吸急促,前言不搭後語地叫:“哎呀,我的老毛病又要犯了!”接著開始憋氣並呼救:“我快要死了……哎喲……救救我……啊呀……發作……”然後,他大喘一陣,一點聲音也沒了。

在認為只有自己與癲癇病者對話的受試者中,85%的人甚至在病人還沒有“休克”之前即衝出工作間報告;在認為其他4人也聽到病人發作的受試者中,只有31%的人採取行動。後來,當問及學生別人在場是否影響其反應時,他們都說沒有,他們真的沒有意識到其他人在場時所產生的巨大影響。

達利和拉塔內終於對克尤公園裡發生的現象有了令人信服的社會心理學解釋,於是管它叫“應急狀態下旁觀者介入的社會抑制”,或簡稱為“旁觀者效應”。正如他們所假設的,正是由於在緊急狀態下有其他目擊者在場,才使旁觀者無動於衷。旁觀者效應,他們解釋道:“更多地存在於旁觀者對其他觀察者的反應,而不是存在於他的‘病態’性格中。”

達利和拉塔內的實驗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也激發起人們的類似實驗,大量的實驗都證明,旁觀者數量越大,旁觀者效應越明顯。

第四節 前進中的探索

最近幾年,社會心理學家一直在探索自勒溫時代以來在進行的一些課題。另一些課題是最近才冒出來的。這些前進中的探索雖然彼此並不相關,卻存在一個共同的特質:關聯性。幾乎所有的課題都存在著科學的興趣,且有著改善人類狀態的深刻潛質。下面是兩個著名的課題。

衝突解決

約半個世紀以前,社會心理學家開始對下述問題產生興趣:哪些因素可促進合作,而不是促進競爭;人們在哪些地方可更有效地工作,而在另外的地方則次之。之後不久,他們將這一課題重新定義為“衝突解決”。

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的榮譽教授莫頓·多伊奇(Morton Deutsch)長期以來一直是衝突研究領域的元老。

研究領域中的焦點一直是人們在“混合動機情形”下的行為,如勞資爭議或裁軍談判等。在這些情形下,當事雙方都想獲取更大的利益,但又存在著與對方的共同利益,因而並不想毀滅對方。20世紀50年代,多伊奇在實驗室裡仔細研究這些情形,主要方法是動手修改“囚犯兩難”遊戲。

在多伊奇式遊戲裡,每個玩家都想在兩種選擇中選出一個較好的答案以增加收益——其結果取決於另外一個玩家同時做出的選擇。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玩家1可選擇X或Y,玩家2可同時選擇A或B。在決定做什麼時,雙方都不知道另外一方準備做什麼,可雙方都知道,他們所做選擇的任何組合——XA,XB,YA,YB——都會產生不同的後果。比如,玩家1想:“如果我選X,而他選A,我們都可得到9美元。但如果他選B,我就會輸10美元,他就會得到10美元。如果我選Y呢?如果我選Y,而他選A,我就會贏10美元,他則輸10美元。但如果他選B,我們兩人則各輸9美元。”玩家2也面臨同樣的兩難境地。

由於雙方都不知道另外一方會幹什麼,各方只好自己決定走哪一步最好。然而,就像在原來的“囚犯兩難”遊戲中一樣,邏輯推理於事無補。只有當兩個玩家彼此信任對方會選擇最有利於雙方的步驟時,他們才會分別選擇X和A,同時各贏9美元。任何一方若不信任對方,或一心只顧及自己的利益,則他可能贏回10美元,對方則會輸掉同樣的數目。但也存在自己輸掉10美元而讓對方贏取相應數量,或與對方一起輸掉9美元的可能。

多伊奇不斷地對條件進行變更,以讓學生志願者既玩得刺激,又測驗了不同情形中的實際效果。多伊奇說,令人鼓舞的結果是,“即使雙方都不關心對方的利益,也可產生彼此間的相互信任,條件是:整個形勢能夠引導一方期望自己的信任能夠得到實現” 。譬如,這種結局可發生在下列情況之下,即玩家一方向對方提出合作方案,其中包含著規定和違規處罰;或一方在做出決定之前已知道對方的選擇;或一方可對對方的選擇結果施加影響,即讓其知道違反協議並不是對方的興趣所在。

經多伊奇修改後的“囚犯兩難”遊戲於是成為社會心理學中的開拓性研究,迅速引發出數以百計的類似研究。研究者修改並變更遊戲的條件,以探索在衝突解決方案中可鼓勵合作或競爭風格的其他因素。

多伊奇的興趣很快轉移至另一種遊戲當中。在這個新的遊戲中,他和助手羅伯特·M.克勞斯一起調查威脅如何對衝突的解決產生影響。在發生衝突時,許多人相信,只要發出威脅,就可使對方產生合作。例如,發生爭吵的配偶往往發出分居或離婚的暗示,以使對方改變其行為;管理層也會警告罷工者,除非坐下來談判,否則他們將關閉公司;發生衝突的國家,也會將軍隊調至邊境,或進行武器試驗,以逼迫對方讓步。

多伊奇和克勞斯研發出來一種阿克姆-波爾特汽車運輸遊戲,其中有兩個玩家,雙方都是“卡車司機”,一方是阿克姆公司,另一方是波爾特公司。下面的地圖表示他們相互行動的路線:

 

                                         圖  17  哪個辦法更好?鬥爭到底還是合作?

時間是兩個玩家關心的根本。近路意味著利潤,繞路則意味著賠錢。兩邊同時以相同的速度開車(位置出現在控制盤上),雙方都可選擇彎曲的路或走近路。走近路雖是明顯的好辦法,可它涉及一段單向車道,一次只能通過一輛卡車。如果雙方同時選擇這條路線,他們將面對面形成塞車,其中一方或雙方都得倒車,從而造成賠錢。顯然,最好的路線是,他們達成協議,輪流過單行道,從而使雙方均能達到利益的最大化,或賺取近乎平等的利潤。

為刺激威脅,多伊奇和克勞斯讓每個玩家在各自單行道的入口端取得控制權。談判時,雙方均可以此威脅對方,即對方若不同意自己的條件,便關掉自己的關卡。整個實驗分三種情況,每一種可玩20輪:雙邊威脅(雙方均可控制路卡),單邊威脅(只有阿克姆一方控制路卡),沒有威脅(雙方都不能控制路卡)。另一個重要的變量是交流。在第一種實驗中,玩家只通過所採取的步驟以傳達意圖;在第二種實驗中,雙方可彼此談判;在第三種實驗中,只能在每次嘗試時談判。由於雙方均想盡可能多地賺錢,因而在總共20輪遊戲中所掙錢的多少是其解決衝突成功與否的直接衡量。主要的發現如下:

——雙方均不能威脅時獲得最大利潤(集體而言),單邊威脅時稍差,還有,與常識看法相反的是,當玩家均能發出威脅時獲取最少。(一般認為,“相互威懾”是避免核戰的辦法,這一想法是否為未經深思熟慮、代價高昂的錯誤判斷呢?)

——交流的自由絲毫無助於達成協議,特別是當雙方均能發出威脅時。如果雙方均可構成威脅,交流便一無用處;不過,如果只有一方能發出威脅,交流仍會有用。

——如果雙方均可發出威脅,發生僵局時口頭的交流將比發生僵局前的交流更快地導致有用的協議。顯然,陷入死局有礙於動機的實施。

——賭注越高,達成協議的難度也越高。

——最後,當實驗由漂亮的女助手主持時,雙方玩家——男大學生——往往以大男子主義的方式行動,即更頻繁地利用其所控制的路卡,並在達成協議時設置更大的困難。

阿克姆-波爾特汽車運輸遊戲立即成為經典遊戲,被多人引用不說,還獲得了聲望極高的社科研究AAAS獎。

近幾年來,由師範學院多伊奇領導的“合作及衝突解決國際中心”、哈佛法律學院的“哈佛談判項目”及其他談判中心,已在教授談判者以建設性方法解決爭端方面取得巨大成功。

歸因

20世紀70年代,作為社會心理學頭等課題的認知失調理論已為一個全新的課題——歸因——所替代。該詞指的是我們在生活中對事件的起因所進行的推理的過程。

歸因現象可在一個古老的笑話中略見一斑。兩個男人,一個信新教,另一個信天主教,看到一位牧師進入一家妓院。新教徒認為他找到了天主教虛偽信條的證據,因而報以不懷好意的一笑;天主教信徒看到的是另一種證據,即認為他們的牧師敢於去任何地方,即使妓院這樣的禁地,以拯救天主教徒行將死去的靈魂,因而報以驕傲的一笑。

奧地利心理學家弗裡茨·海德(Fritz Heider)早在1927年就提出過歸因概念,大約在1958年,他進一步擴展了這一概念,在《人際關係心理學》一書中提出社會行為的因果關係概念,還認為,我們不是在對實際的刺激產生反應,而是在對我們認為引起這些現象的原因產生反應。

例如,如果妻子不理睬她的先生,並故意使他生氣,他可能的猜想是,要麼她心情不好,要麼他做出什麼對不住她的事情。他的反應並不是取決於引起她行為的真實原因,而是取決於他所理解的原因。

有關人類歸因因素的知識將極大地增大對人類行為的可預見性,人們對歸因的興趣從20世紀60年代一直持續至70年代,歸因隨之成為社會心理學中的又一個熱門話題。

它僅是熱門話題而已,還遠沒有構成理論。的確,實際上它是一大堆瑣碎理論的集合體,每一種理論都是把某種社會心理學現象用歸因術語做出的重新解釋。歸因研究產生了一大堆全新的發現。著名的案例如下:

——李·羅斯(Lee Ross)與兩位同事邀請成對的學生志願者玩一種“測驗表演遊戲”。一個假裝提問者,另一個假裝競賽者,要求提問者拿出10個相當困難但他知道答案的問題,讓競賽者回答(競賽者平均可答對6個)。之後,要求所有參與者對彼此的“總體知識”進行評定。幾乎所有的競賽者會認為提問者比自己更有知識,實驗的公正觀察人也這麼認為。即使大家都知道,提問者所提的都是自己知道答案的問題,但他們仍舊因其所扮演的角色而被認為知識面更廣。

——人們對窮人、嗜酒者、事故受害者、強姦受害者等其他不幸者的反應大多以“公平世界假說”進行解釋。人們相信,這個世界是公正的,善有善報。這就導致人們認為,受害者的不幸是自己不小心、懶惰、冒險、易受誘惑等類似原因造成的。有研究發現,受害者受到的損失越大,人們越認為其活該。

——心理學家斯圖爾特·華林斯(Stuart Valins)邀請男大學生觀看裸體女人的幻燈片,並給她們的美醜評分。學生們一邊觀看,一邊還通過耳機上的聽筒聽到他自己的心跳,而在事實上,這些心跳是華林斯事先錄製好且由他進行控制的。志願者聽到的撲通撲通聲會在某些幻燈片出現時加快,而在另一些幻燈片出現時稍慢。後來,在評定這些女人的吸引力時,他們往往認為,那些似乎使自己心跳加快的女人更有吸引力。

——一些考得並不好但卻被通知其考得很好的志願者,傾向於將考試的所謂順利歸因於自己的努力或天才,所謂的不順利歸因於外部,如考試不公平、考試環境太吵等。

20世紀80年代以來,歸因理論已在很大程度上被吸收進更為廣泛的“社會認知”領域之中。這個領域研究人們對社會問題是如何認識的。在這個框架中,歸因理論仍然保持其在當代社會心理學界的中心地位,並使心理學家對人類行為的解釋範圍大為拓展。

它還衍生出許多實際應用,如教育(告訴學生,他們失敗的原因在於自己努力不夠,不在能力不足)、憂鬱治療(讓憂鬱症患者盡量減少其個人責任感,告訴他們,生活中的負面影響不是他的責任)、提升畏懼失敗者的進取心(引導其將所擔心的失敗歸因於缺少練習和技巧,而不是性格缺陷)等等。

許多既有科學興趣又具有實踐意義的課題,比如人際交流、集體交流及說服、吸引、利他主義、態度的改變(勸說)、偏見、群體決策、社會神經學等,也在最近幾年為社會心理學家所探索或正在探索。

第五節 社會心理學的價值

跟其他許多心理學分支一樣,社會心理學也承受著一連串的外界批評和內部反叛。其混雜的課題、延伸過長的戰線、大膽且有時帶有冒犯性的實驗方法及整體理論的缺乏,都使其成為眾矢之的。

最嚴厲的攻擊來自它的內部。從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至最近幾年,在所謂的社會心理學危機期間,社會心理學家大都捲入一場自我批評的狂潮之中。他們招來各式各樣的攻擊,譬如說,對實際的應用注意過少(實際情況是,他們對理論發展注意過少),對無足輕重的細節花費精力過多(實際情況是,他們從一個主題跳向另一個主題,從沒有將其細節弄清楚),僅憑其在美國大學生身上所做的小小實驗即對人性做出無法證實的概括,等等。

其中攻擊最猛烈的人是斯瓦思摩爾大學的肯尼思·傑根(Kenneth Gergen)。1973年,他在一篇猛攻自己職業的文章中甚至認為,社會心理學不是一門科學,而是歷史學的一個分支。他對外宣稱,要找到適用於全人類的行為準則,但在實際上只是對一些符合歷史上某個特定時間和某個特定文化背景的人的一些行為進行了解釋。

在傑根的刻薄批評之後,許多年來,社會心理學家召開過無數次搜索靈魂的學術會議,主要是解決他的論點問題。最後,這場辯論並沒有回答由傑根和其他人提出來的一些辛辣問題,也沒有把社會心理學作為一門科學的形象恢復起來。

再後來,為徹底反駁傑根的攻擊,佛羅里達大學的巴裡·謝倫克(Barry Schlenker)指出,自然科學開始時也只有有限的和互相矛盾的觀察結果,慢慢才發展出一些可將看似矛盾的不一致現象統一起來的普遍理論。同樣,社會科學在有限的環境裡已分辨出什麼是全人類共通的東西,並把一些分佈甚廣的證明收集在一起。社會心理學和自然科學走的是同一條路。

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這場批判危機終於退潮。至今仍然正確的是,社會心理學雖然沒有形成統一的理論,但其許多理論經證明都是極其有效的,其大量發現對人類行為和本質的理解也起著不可磨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