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變態心理學 > 15.4.2 處方權 >

15.4.2 處方權

外行經常弄不清楚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有什麼區別。簡單的回答常是這樣:「精神病學家可以開處方,心理學家是不能開處方的博士水平衛生保健的提供者。」這個區別現在已不再這樣清晰了。在過去的20年間,一些心理學家爭取並獲得了向精神障礙者開處方的合法權利。本書多次提到,藥物治療是治療精神障礙的重要部分,而在一些情況下比如精神分裂症,藥物治療也是首選的治療手段。通常來說,精神病學家可以選擇使用心理和藥物治療,但心理學家只能提供心理治療。如果患者需要進行藥物治療,大多數心理學家會安排醫生來進行。有些心理學家會認為這種分裂式治療對患者不利,不同的人會提供不同的甚至相衝突的治療意見。一些能夠開處方的心理學家認為他們可以和精神科醫生一樣提供全面的治療。處方權作為開藥的合法權利,仍是心理學界爭論的話題(e.g.Heiby,2002)。

支持心理學家取得處方權的理由如下:首先,許多心理學家已經獲得醫院許可治療伴隨或作為生理健康問題如應激、癌症和心臟病結果的情緒問題或反應。這些心理學家認為開具處方是對他們實踐的自然擴展(Norfleet,2002;Welsh,2003)。其次,臨床專業的研究生課程已經開設了心理生理學和心理藥理學,學習這些課程對於開具處方很有必要,但並不充分。因此,心理學家已經有了一些有關開處方的必要培訓。再次,鑒於藥物治療是一些障礙(例如,精神分裂症)的首選治療方法,處方權可允許心理學家治療那些如果沒有處方權可能就無法對其進行治療的患者。許多人沒有去找精神病醫生,他們只能從精神障礙知識比心理學家少得多的普通實踐者那裡開藥。對異常行為有專門知識的心理學家如果有了開藥方的權利就可以保證治療。

有些心理學家(Albee,2002)認為,開處方會破壞心理學對理解行為的特殊貢獻,如學習的作用和環境的重要性。這樣一來,如果他們獲得了開處方的權利,他們不僅不會重視心理學的貢獻,而且會忽視心理治療的高強療效。他們還需參加額外的培訓以確保開藥的安全,需要完成如醫學預科之類的本科教育(Sechrest&Coan,2002)。在研究生階段進行適當的生物學訓練會把培訓的時間延長(Wagner,2002),而已有教育的平均時間就在6年左右。

處方權在心理學界一直是一個飽受爭議的話題。在過去的十幾年中,新墨西哥州、路易斯安那州和關島的一些心理學家已經獲得開處方的資格(Stambor,2006)。2006年中期,路易斯安那州的31名醫學心理學家和新墨西哥州的4名心理學家已經可以開具處方(Stambor,2006)。

如果處方權變成心理學家醫療策略的一部分,醫藥供應商將面臨一個有關藥物治療的市場和資金的爭議問題。治療精神障礙的藥物不但占藥物銷售的很大一部分(2003年占22%;Brodkey,2005),也是最有利可圖的。它們在成人和兒童中的使用與日俱增(見圖15-1)。製藥工業的潛在影響力遠遠超過了媒體廣告。一項調查顯示,60%已發表的有關精神病的藥物試驗獲得了製藥公司的資金支持(Perlis et al.,2005),儘管有製藥公司的資助,但並不能保證藥物的積極療效。直到最近,製藥公司向那些即將可以開處方的醫學院學生提供實物獎勵(包括鋼筆、鼠標墊等)。不幸的是,這些贈品的作用大大超出了人們的想像。比起那些不提供贈品的銷售代表,醫學院的學生更關注那些提供贈品的銷售代表所提供的信息(Sandberg,1997)。儘管贈品的行為已經被禁止,但是醫療工作必須時刻警惕市場因素對治療方式的不良影響。

圖 15-1 美國成人(1988~1994)及兒童(1987,1996)精神活性藥物治療使用率的變化 精神活性藥物的使用在隨時間顯著增長。在美國,成人使用任何精神活性藥物治療的比率都以及使用抗抑鬱劑的比率都在顯著增加,抗焦慮藥物的使用小幅增加。被開任何精神活性藥物處方的兒童比率也在增加,尤其是抗抑鬱劑和興奮劑(為治療ADHD)處方。由於潛在的成癮性,給兒童開的抗焦慮藥處方較少。

小節回顧:

·不同教育背景的醫生都可以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治療。治療的目的都是要減輕患者的心理痛苦。但是所提供的治療類型(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家庭治療、婚姻治療)會因醫生的教育背景和所受培訓的不同而不同。

·科學家-實踐者模式會被不同類型和教育水平的醫生使用,該模式的特點是臨床工作的科學(實證)方法以及科研工作的臨床相關。

·儘管處方權仍是人們爭議的話題,但是兩個州和一個地區的心理學家已經可以依法為那些精神障礙患者開具處方了。

應用題 處方權會使醫生容易受到以將自己的藥物開給患者為目的的藥物市場營銷的衝擊。你認為那些在研究訓練中經驗豐富的心理學家會比醫生更能阻擋這一影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