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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結

1.在兒童和青春期,身體、認知和情緒成長會影響精神障礙的發展和表現。在正常發育背景下理解行為而不是立刻宣稱它是異常的是很重要的。隨著孩子的成熟而到達他們標誌性的進步時,曾經被認為是適當的行為可能就變成了症狀性行為或情緒障礙。

2.一些行為和情緒障礙在嬰兒和兒童期就出現了,並且在兒童和青少年中要比在成年人當中更常見。這些障礙包括精神發育遲滯、學習障礙、廣泛性發育障礙、破壞性行為障礙以及進食、睡眠和排便障礙。

3.生物和環境因素都會影響兒童和青春期障礙。大量的生物障礙和狀況會對精神發育遲滯的發展起作用。同樣的,一些基因變異會和孤獨症譜系障礙的產生有關。對於其他障礙而言,生物的、心理的、環境的因素都是同樣重要的。而且,這些因素以一種複雜的模式在起作用。並不是所有患某種特定障礙的兒童都有相同的症狀類型,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同的兒童會表現出不同的症狀。因此,同一障礙可能是多重及多種因素造成的。

4.對於本章中的障礙,藥物治療似乎對ADHD的核心症狀最有效。對於其他障礙,藥物可能會控制一些相關特徵(如攻擊),但是對疾病的核心症狀無效,且在治療中單獨使用並不被認為會有效。

5.對於很多障礙來說(如,ADHD、品行障礙和ODD),主要的心理干預手段本質上都是行為的,相比患兒而言更多針對父母。儘管行為理論沒有必然指出異常的親子互動是造成心理痛苦的原因,但這種互動可能是症狀維持的因素,因此在一個全面治療項目中還必須作為一個治療目標。另外,即使當孩子是治療的焦點時,父母在幫助孩子執行治療程序的時候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6.教會家長必要的有效管理孩子的基本技能是非常高效的治療方式,也是本章提到的很多障礙的治療選擇。在品行障礙或ADHD治療中,如夏季治療項目或多系統療法這樣的全面心理社會干預是大有希望的,不僅是在減少核心症狀方面而且在提高整體功能方面都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