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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雙相障礙

藥物是針對雙相障礙進行的主要治療方式,僅對其進行心理治療是不夠的(APA,2005年)。然而,心理療法可對患者和家庭成員提供情感支持,幫助患者制定行為策略以應對症狀並穩定他/她的心情。心理治療可以減少住院並改善日常功能(Depression and Bipolar Support Alliance,2006;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2001)。雙相障礙患者可採取不同的心理治療方法,包括認知-行為治療、心理教育、家庭治療、人際和社會節奏治療(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2001)。

1.心理治療

心理治療對雙相障礙患者是有效的:它能夠減輕抑鬱症狀,並幫助患者識別和應對情緒波動。

(1)認知-行為治療。針對雙相障礙患者使用的認知-行為治療(CBT)開發一些技能以改變患者不恰當的或負性思維模式與行為。CBT可減少抑鬱症狀(Zaretsky et al.,1999)、改善治療結果(Fava et al.,2001),並增加對治療建議的遵守(Cochran,1984)。心理教育教會患者有關雙相障礙的知識、它的治療方法和如何識別警示標誌或情緒變化的前兆。早期識別能促使患者及時尋求治療、減少復發風險、促進社會和職業功能(Perry et al.,1999)。心理教育也可以為其家人和朋友提供信息。以家庭為基礎的治療,有時會在個體住院治療期間進行,其側重點是減輕個人和家庭的壓力(Glick et al.,1993)。

(2)人際和社會節奏治療。人際和社會節奏治療(interpersonal and social rhythm therapy,IP-SRT)(Frank et al.,1997)促使患者遵守有規律的日常作息(包括有規律的睡眠模式)。這種治療方法基於人際心理治療(Klerman et al.,1984)和社會授時假設(social zeitgeber hypothesis)(Grandin et al.,2006)。根據社會授時假設,社會授時(zeitgeber這個詞是德語,意為「時間給予者」。指個體、社會需求或任務所設定的生物鐘)的喪失可能導致不穩定的生物節律,會在脆弱的個體身上導致躁狂或抑鬱的發作(Ehlers et al.,1988;Frank et al.,2005)。睡眠不足或睡眠過多,一天當中沒有足夠的身體活動,這些都會使個體產生負性情緒。因此,根據這一治療方法建議患者在每天的同一時間起床和睡覺、定時進餐、在長工作日內盡量注意休息、鼓勵他們保持合理一致的社會活動時間表。IPSRT增加了雙相障礙患者有規律的社會節奏,從而使新的情感發作的可能性下降(Frank et al.,2005)。

2.生物治療

雙相障礙需要精神科護理和藥物治療。為了安全起見,躁狂或抑鬱發作的患者可能需要住院並接受治療。最常用的藥物是鋰(APA,2005;Berk&Dodd,2005;Keck et al.,2001),這種藥物能減輕從躁狂發作到抑鬱發作的情緒波動。鋰(lithium)是一種天然金屬元素。在20世紀40年代被澳大利亞醫生約翰·凱德(John Cade)意外發現,直到20世紀70年代它才得到廣泛使用。多年來,鋰用於治療雙相障礙,但對它是如何起作用的這一問題卻仍不清楚。隨後,1998年,威斯康星大學的研究人員發現,一種叫做谷氨酸的神經遞質是它療效的關鍵。突觸裡的谷氨酸過多會引起躁狂,而太少的話則造成抑鬱。鋰調節大腦中的谷氨酸水平,這樣它可以對雙相障礙的患者有治療效用。

有望將鋰作為長期治療方式,但患者必須堅持服用。一般來說,當患者愉快(處於抑鬱和躁狂發作之間的一段正常情緒中)或者躁狂時,他們會因為相信自己已經好了或者因為他們願意體驗躁狂的某些方面(例如,精力增加、睡眠需求減少)而停止用藥。如果患者中斷藥物治療,隨後通常會出現臨床復發。患者需要小心的監督,因為如果劑量不對,患者血管中鋰的毒素水平可能會積累。

除了鋰元素以外,抗痙攣藥物治療(通常用於治療癲癇)也被用於雙相障礙的治療,有時會結合鋰療法(APA,2005;Berk&Dodd,2005;Keck et al.,2001)。在抑鬱發作中可能會增加其他藥物治療(例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藥)(APA,2005;Berk&Dodd,2005;Keck et al.,2001),但尚不清楚它們是否對兒童、青少年或老年人也有效(Keck et al.,2001)。雖然躁狂和抑鬱的發作可以被控制,但是雙相障礙是一種目前還沒有辦法治癒的慢性疾病。即使病好了,為了使這種病控制住以及降低復發和惡化,對患者來說堅持服藥是很重要的。

ECT也可以用於治療雙相障礙,尤其是抑鬱發作、極度躁狂或者混合發作(Sikdar et al.,1994;Small et al.,1988;Thomas&Reddy,1982)。當藥物治療和心理療法不起作用時、當患者有自殺的高風險時或者當藥物治療有禁忌時如懷孕期間,主要使用電休克療法(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