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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驚恐障礙和場所恐懼症

驚恐發作是兩種焦慮障礙的特徵,不伴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和伴有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不伴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panic disorder without agoraphobia)的患者至少有過一次驚恐發作並擔心再次發作。患者可能會擔心驚恐發作的意味(「我是不是得了心臟病」「我失神了嗎」),驚恐發作的反應也不一樣,如每次發作後去看醫生。不伴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的患者不會因為擔心驚恐發作而迴避某種情境(開車、購物、乘公共汽車)。

伴有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panic disorder with agoraphobia),驚恐發作也是其核心特徵。場所恐懼症(字面意思是「害怕商場」)是指害怕驚恐發作時無法逃離或求助困難的公開場所或情境。患有場所恐懼症的人,避免去一些公共場所,如超市、商場、飯店、教堂、劇院、體育場館,避免乘公共汽車、汽車或飛機,避免通過橋樑或穿越隧道。只有當他們和他們信賴的人在一起或攜帶如驚恐發作的話可用的某些物品(如一瓶水)時,他們才有可能會進入這些情境。最極端的情況是患有場所恐懼症的人拒絕出門。

一個相關情況是無驚恐障礙病史的場所恐懼症(agoraphobia without history of panic)(見「DSM-IV-TR:驚恐障礙與場所恐懼症」),意思是人們害怕或避免去公共場所,但卻從來沒有驚恐發作。在這些情況下,人們害怕的是突然的能力喪失或出現極端尷尬的身體狀況,如頭暈或墜落感、大小便失禁或嘔吐(APA,2000)。通常,這些症狀至少沒有在公共場所發生。由於患有這種障礙的人很少尋求治療,因此也很少引起研究人員的注意。

DSM-IV-TR 驚恐障礙和場所恐懼症

不伴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 反覆出現難以預料的驚恐發作之後一個月內含:1持續擔心再次發作;2擔心發作的意義和結果(例如擔心失去控制、得心臟病、「發瘋」);3與發作有關的行為改變(去看醫生或急診)。

伴有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 反覆出現難以預料的驚恐發作之後一個月內含以下至少一項:1持續擔心再次發作;2擔心發作的意義和結果(例如擔心失去控制、得心臟病、「發瘋」);3與發作有關的明顯行為改變(去看醫生或急診)並伴有場所恐懼。

無驚恐障礙病史的場所恐懼症 場所恐懼症的出現與擔心自己有驚恐樣症狀(如眩暈、嘔吐)有關,但個體沒有驚恐障礙。

資料來源:Adapted with permission from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Text Revision,Fourth Edition,(Copyright 2000).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在總人口中,不伴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3.7%)是本節3種障礙中最常見的一種,大約有1%的伴有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1.4%的無驚恐障礙病史的場所恐懼症(Kessler et al.,2005)。驚恐障礙在兒童中很少見,在青少年中稍微多一點。這種疾病通常起病於成年早期(McNally,2001)。超過94%的伴有及不伴有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患者會尋求治療(Kessler et al.,2006)。這很重要,因為沒有治療症狀就很難消退。在沒有症狀的時期,很多人在一年內復發。儘管可以用藥物進行治療,但只能使驚恐發作減少但不會消失。在接受藥物治療5年後,85%的人不再有驚恐障礙,但62%的人偶爾還會有驚恐發作(Andersch et al.,1997)。

女性比男性更容易經歷驚恐發作和驚恐障礙。在不同的文化中,症狀的表現不同。本書前面介紹的Ataque de nervios是一個帶有鮮明文化色彩的驚恐障礙。另一個是睡眠麻痺,非裔美國人比白人的發病率要高(Paradis&Friedman,2005)。睡眠麻痺是入睡或醒來之前暫時的麻痺狀態。患者可以睜開眼睛看到周圍的事物,但是不能移動身體(Cheyne,2005)。這時常常會出現生動而可怕的體驗被稱為入睡前(在覺醒和睡眠之間的狀態)或醒覺前(在睡眠和覺醒之間的狀態)幻覺。睡眠麻痺通常與如貧困、失業等環境壓力有關,並在患有睡眠障礙的人中更為常見(見第12章和第14章)。儘管在美國,睡眠麻痺的發病率有著種族/民族的差異,但這種病似乎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來自幾內亞比紹、荷蘭、摩洛哥和蘇裡南以及在其他地方的人都會出現(deJong,2005)。

除了焦慮,伴有及不伴有場所恐懼的驚恐障礙患者還常常感到悲傷和抑鬱,這部分是由於他們的焦慮限制了他們的社會功能(Stein et al.,2005),包括工作和社交能力。約50%的驚恐障礙患者要靠經濟援助,通過失業、殘疾、福利或社會保障金(Goisman et al.,1994)。患有驚恐障礙及第二種障礙如抑鬱症、進食障礙或人格障礙的患者可能有自殺念頭或自殺嘗試(Khan et al.,2002;Warshaw et al.,2000)。多數研究者認為,第二種障礙的存在增加了自殺行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