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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行為另類算異常嗎

除了上文所指的與眾不同,在界定異常行為時我們還會擴展到行為的與眾不同,我們稱其為行為另類(deviance)。另類行為是指與主流社會常模不同的行為。

1964年2月9日,4名來自英國利物浦的年輕人出現在《埃德·蘇利文秀》並引起了相當的轟動。他們「長」頭髮,穿著「古巴跟」靴子,音樂喧吵。年輕人很快就愛上了他們,而家長們則感到震驚。

與當時的主流文化常模相比,披頭士在打扮、行為和音樂上都很另類。在1964年,他們被視為大逆不道。而在今天看來,他們的音樂、著裝和行為就很平常了。他們的行為異常嗎?他們的外表和行為確實與眾不同,但他們並沒有因此傷害自己或他人。同樣的行為,在1964年顯得離譜和反常而在今天則很平常,這意味著重要的一點,即另類行為確實違反社會和文化常模,但這些常模總是在改變。

從特定背景來理解行為被稱作適合度(good-ness-of-fit)(Chess&Thomas,1991)簡單來說就是看一個行為有沒有問題要依它發生的背景而定。就像調整建築以適合使用者一樣,一些人會通過調整環境來適應某個行為。德裡克的情況就說明了適合度的概念。在家裡和在一年級的時候,他的父母和老師通過改變環境來滿足他的高活動水平。他們不覺得他的行為有問題,只不過是需要適應而已。相反,他的二年級老師則希望他去適應原來不能適應的環境。在一年級,德裡克被認為是「活躍的」,而在二年級時他的行為被認為是異常的。因此,當我們嘗試去理解某個行為的時候,對其所發生背景的考慮是非常重要的。

1.群體期望

家庭、朋友、鄰居和文化的期望對於個體行為方式的影響是一貫的、無處不在的。有時一個群體的標準與其他群體不同。比如,青春期的孩子會為了與父母相區別(分離)以成為同齡群體的一員而刻意在行為上與父母不同(偏離父母的期望標準或常模)。在這種情況下,對一個群體常模的偏離就涉及對另一群體常模的遵從。與家庭常模一樣,文化傳統和實踐也通過很多方式影響著行為。比如,節日慶典通常就涉及家庭和文化傳統。隨著年輕人的成熟以及離開原生家庭,其擴展家庭、婚姻或朋友們新的節日慶典方式會與原來的習慣和傳統相混合,形成一種新背景下的慶典方式。

這些文化傳統方面的差異通常不引人注意,但有時它們能造成誤解:

瑪利亞是個12歲大的女孩。她家剛從菲律賓搬到美國。老師認為她有「分離焦慮」,因此強烈建議她媽媽帶她去看心理醫生。她的老師之所以這樣認為是因為瑪利亞告訴老師她和奶奶同床睡。然而,一份心理評估則顯示瑪利亞並沒有分離焦慮。在菲律賓文化裡,孩子與父母或祖父母一起睡是很正常的。

文化(culture)是指將一群人區別於另一群人的共享行為模式和生活風格。文化影響個體的行為也同樣被其成員的行為所影響(Tseng,2003)。養育我們的文化中的價值觀會在我們的行為裡體現出來。比如,在某些文化裡,孩子們被希望「多看少說」,而在另一些文化裡,則會鼓勵孩子們自由表達自己。文化相關疾病(culture-bound illness)作為一個術語最初指的是在特定地區或群體出現的異常行為(Yap,1967)。在今天我們知道了某些文化相關疾病是跨民族的、跨地域的。文化如何影響行為將是貫穿本書的一個主題,瑪利亞的行為就是不同文化對同一行為持有不同觀點的例子。

2.發展與成熟

在考查行為異常時還有一個必須要考慮的背景因素——年齡。在孩子生理上、心理上和情感上的成熟過程中,在當前發展階段合適並因此被稱為正常的行為,如在其他發展階段出現則可能變得不正常。

尼克4歲大,堅持晚上要開燈睡覺以趕跑妖怪。

4歲的孩子,還沒有完全理解「妖怪並不是真的」的認知或心理能力。但12歲大的孩子就能理解想像和真實的區別。因此,如果尼克到了12歲還要堅持晚上開燈睡覺以趕跑妖怪,他的行為就會被看作異常並可能需要治療。同樣,因為學步期的孩子還沒有控制自己膀胱的能力,在這個階段尿床是很常見的行為。當孩子達到了一定水平的生理和認知成熟之後,尿床就成了異常行為並會被診斷為遺尿症(見第12章)。

行為古怪。你怎麼看一個百萬富翁將他的全部遺產都給了他的狗這樣的事?這種行為偏離了文化標準,但它往往被稱作古怪而不是異常。古怪行為可能會偏離社會標準,但通常不是消極的或不會傷害到他人。但就像在「泰德·卡欽斯基(大學航空炸彈怪客)」的案例裡那樣,有時最初表現為古怪的行為會越線變成危險的行為(見「真實病例:泰德·卡欽斯基」)。

真實病例 泰德·卡欽斯基(大學航空炸彈怪客)

在1978~1995年的18年裡,希爾多·約翰(泰德)·卡欽斯基[Theodore John(Ted)Kaczynski]用一系列郵件炸彈殺死3人殺傷29人。他曾是一位傑出的數學家,因為對技術感到大失所望,於是移居到蒙大拿州的一個偏僻地區,住在一個沒有電和自來水的小木屋裡。他認為他的郵件炸彈是為了對抗罪惡的技術和進步。儘管卡欽斯基拒絕了他的辯護律師對他患有精神病的辯護,一位法庭指定的精神科醫生診斷他患有偏執性精神病——一種嚴重的精神障礙(見第10章),但有能力出庭。他被宣判有罪並在監獄裡度過餘生而且不得假釋。遠離文明社會並在一個很原始的小木屋裡獨居當然可以被看作行為古怪,但這是否意味著他有心理困擾?

在學業上卡欽斯基是個天才,他16歲上哈佛大學,並選取了一個很少有人懂的數學領域作為自己的專業。他深居簡出並難以與他人建立關係。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僅僅因為選擇獨居就比選擇社會交往要異常呢?

卡欽斯基認為,技術進步是不受歡迎的並施加給人們非自然的需要。沒有了現代技術人們會更快樂和更簡單地生活。因為準備獨居避世,他對任何侵入他那荒野領地的進步都感到憤怒並因此決定報復。那麼,他的這些想法不合理嗎?

他的炸彈目標是教授、航空公司官員、電腦店還有一位廣告業主管,這些人沒有一個與他所謂的領地侵入有關。那麼,他的這些想法和做法有沒有跨越正常與異常之間的界線?

據各方傳言,卡欽斯基是一個社會適應不良的人,是個怪人,從行為另類到危險行為(也許是思維紊亂的結果)他都有。在本例中,他的行為對他人極度危險而不能僅用「另類」一詞就一言以蔽之。有一點需要特別指出,即許多精神障礙者並不危險,他們沒有犯罪也不會嘗試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