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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上帝還是組織?

如果連上帝都支持我們的話,還有誰敢反對?

《羅馬書》,第8章31節

自從1950年第一次有「洗腦」這一概念的闡釋起,它就一直在世俗文化中作為一個貶義詞使用。它潛伏在電影和驚悚劇中,並越來越多地受到學術界的鄙視,人們普遍認為「洗腦」是特定極端精神創傷的結果,是評論者在處理無法解釋的問題時萬不得已採取的權宜說法。這種創傷不是偶然,通常由一個或多個人受政治或宗教動機驅使而強加給他人。本章中,我將探討究竟這些動機是什麼,以及它們得以興起並變得如此危險的社會和心理背景。

被詛咒的強權

對於西方國家來說,近期最嚴重的精神創傷發生在美國。2001年9月11日的清晨,一架載滿乘客的噴氣式飛機撞擊了紐約世貿中心雙子大樓中的一幢。在這發生後的幾分鐘內,全世界都以為這僅僅是一場可怕的意外事故。但緊接著,第二架飛機又撞擊了雙子大樓的另一幢,第三架撞擊了五角大樓,第四架飛機在賓夕法尼亞被乘客制止,因為他們通過手機得知了之前的幾次襲擊,設法制服了劫機歹徒。世貿中心的雙子大樓倒塌了,死亡人數也達到了上千人。那些和我一樣,親眼看到整個事件發生或是看到電視直播的人,都不會輕易忘記當時記者報道時發顫的聲音,就連他們都覺得難以置信,他們竭盡全力描述所看到的一切。對於那些捲入其中的人們和美國人民來說,「9.11事件」留下了深深的傷疤。

悲劇發生之後的最初幾天,在搜尋屍體和恐怖襲擊實施者的同時,有人將「9.11事件」描述為極其邪惡的舉動。當然,也有人很快否認了這一說法。不僅在之前曾有過試圖破壞世貿中心的行為(那與基地組織有關,「9.11恐怖襲擊事件」也與這個組織有關)發生,而且美國之前也遭受了來自本國民眾的,發生在本土的恐怖事件。1995年4月19日,蒂莫西.麥克維出於政治動機,轟炸了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的政府大樓,導致168名政府人員和平民死亡,超過500人受傷。麥克維襲擊本身就是最近的一次由政治和/或宗教動機引起的恐怖襲擊,世界性的恐怖主義事件遠可追溯到1950年之前。自從「洗腦」一詞誕生,該詞的黑暗面就不斷地引起一輪又一輪的討論,「9.11事件」也不例外。

宗教和政治
救贖它的是……的觀念,以及對這個觀念的無私信仰——可以為此調整、跪拜,甚至犧牲。

約瑟夫.康拉德,《黑暗的心》

在改革後的西方,宗教和政治越來越趨向各自為政(至少是在原則方面),比如:美國憲法和法國政教分離政策。但基地組織的情況表明,在其他國家並非如此。這個截然不同的組織的頭目是富有的沙特異政者奧薩馬·本·拉登R,他被稱作是「激進的穆斯林」,但這個組織除了傳播伊斯蘭教以外,還聲稱其政治目標是消除西方,尤其是美國的霸權。例如,本·拉登聲稱的政治目標是:把美國軍隊趕出沙特阿拉伯。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這是由宗教原因導致的,因為他們認為美國人褒瀆了這塊神聖的土地。政治和宗教在「9.11事件」及許多其他衝突之中緊密交織,密不可分。

英國世俗評論者慣於利用大加潤飾的宗教形式,經常對宗教衝突的獨特危害性評頭論足。但值得爭論的一點是:究竟該不該歸罪於宗教。事實上,即便是要區別宗教動機與其他形式的動機,那也相當困難。比如:人們經常談及的典型宗教衝突地區北愛爾蘭,當地兩大團體的瓦解就是各種複雜的動機所致:對於地位、人權、民主權益的擔憂,以及害怕遭到鎮壓、擊潰,甚至消滅的恐懼。

但毫無疑問,某些特定動機,包括宗教和政治理想,能夠促使人們對他人實施可怕的暴行。對比為自由而戰的法國革命和為真主而戰的巴斯克民族主義,抑或是基地組織,儘管這些動機表面上不盡相同,但他們似乎有著一些共同特徵。他們都運用抽像、模糊、承載價值的思想,將其同強烈的情感聯繫起來,然後利用這個綜合體為貶低反對者找到合理借口。

概念

政治和宗教都將某些相當抽像的概念作為核心概念(如自由、國家、上帝),我寧願稱之為「虛無」。這些虛無的概念非常模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釋。正是由於這種模糊性,使得理性辯論無法與之抗衡;其實,這種理性辯論的參與者是在彼此迷惑。他們常常運用這種「粉飾法」掩蓋其目的中不切實際的想法、暗藏的陷阱以及其他邪惡的因素,抑或是希望喚起眾人的情感回應,從而提高受眾對其議程的投入程度。同抽像與模糊這兩個特點一樣,虛無概念也承載著價值(第9章會具體探討這個話題)。這一點極其重要,因此他們背負著沉重的情感包袱,鼓勵其信徒建立某種優越感。

情感

虛無概念的抽像性特徵使其信徒避免專注於實際困難和實際問題(比如:怎樣確定上帝想要什麼,或是究竟何時才能實現自由),但這些概念並非遠離現實。這些概念將自身同具體的、高度情緒化的例子聯繫在一起,從而獲得力量。人類的大腦習慣於同時聯想感知到兩種刺激。一個熟練的演講者會利用這一點,比如設法將一個或真或假不公事件同虛無概念聯繫起來。英國內戰後不久,約翰·彌爾頓把一個有點抽像的憲法問題——議會是否有權利處死查理一世——同戰爭、毀滅和屠殺聯繫在一起:

一個國王因其臣民的福利而獲得如此之多的聖約、利益和榮譽,那他還能乞求什麼呢;他為什麼蔑視法律和議會……七年戰爭毀滅了他最優秀的臣民,他應該思考為什麼大家把逃跑當作一種恩惠,成千上萬被毀滅的基督教徒死得不明不白,被屠殺過的屍體玷污著大好河山,他們哭喊著要報復那些本應讓他們好好活著的人。

彌爾頓,《國王與法官的就職》,第285頁

結果

虛無概念大都充滿血腥。它們被看作比生命還重要,並通過兩條規則來促進這一過程。第一,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第二,不接受該思想的崇高性的人將被看作低人一等。換句話說,虛無概念鼓勵極權主義式的思考方式,正如羅伯特·利夫頓所描述的那樣(見第1章)。因此,他們常把恐怖主義合理化。但是,對於那些受害者,或是旁觀者來說,很難想像人類竟然可以對同胞做出這樣的事,能夠明知故犯地、冷靜地駕駛著載滿乘客的飛機撞向摩天大樓,或是炸毀一棟酒店,或是看著小孩無辜的眼睛,然後朝他的頭開槍。為了探求該如何解釋這些現象,我們用到諸如邪惡、瘋狂,或是洗腦這樣的詞彙(如果知道誰是操控者的話)。我們明顯地表示出敵意,甚至是憤怒,這種顯而易見的外部威脅加固了恐怖主義者的投入。

顯然,在英格蘭這個長期習慣容忍並厭惡激情的民族,國教已日漸擺脫福音派暴亂,並朝著宏圖願景不斷邁進。從某種意義上說,對大而空的概念的不信任為英格蘭帶來了諸多益處:最後一次大規模的思想衝突發生在1688年,新教徒奧蘭治親王威廉與天主教徒詹姆斯七世(蘇格蘭)和詹姆斯二世(英格蘭)發生衝突,其中抽像的宗教理想發揮了巨大的作用。而今的英格蘭教會更加專注於細節。它同社會福利、政府倡議一起,以各種富於創造的形式支持著當地社區,在貧困地區建立中心站,教授電腦技術和其他與工作相關的技能,進行監獄探視,幫助社會上最貧困的居民。結果如何?英格蘭國教竟遭到眾人鄙視,其原因在於缺乏激情,但事實上,它卻做了很多善事(遠遠多於對它的批評)。在英格蘭,有人因自身信仰而慘遭殺害的情況是極其罕見的。

和宗教一樣,政治也是如此;在寫作本書時,英國正處於一個同主流政客思想僅有極小差異的階段。和複雜的日常管理技巧相比,國家領導人似乎很少關心宏圖願景。很多人抱怨這使政治變得無聊,使公民變得冷漠,尤其為年輕人提供了其他釋放精力的方式。這是壞事嗎?可能是,但當政治變得激動人心的時候,結局往往也是血腥的。在追隨崇高事業快感的橫掃之下,人們更容易犯下暴行,進而引發觀察者如下的評論:「他們一定是被洗腦了!」回想一下,英國最近一次瘋狂的政治運動,是殺害了上千人的17世紀內戰。許多人選擇漠視這場政治交戰。

不幸的是,和平對於世界上的多數國家來說都是白日夢。這些國家中,出於宗教或政治動機的團體經常給他人或自身成員帶來死亡、傷害和恐懼。為了更深層次地探究這類團體獲得(通常相當大的)權力的過程,我們必須研究具體的案例。我選取了兩個著名並且典型的邪教案例——儘管宗教和政治動機不是其唯一驅動力,但也發揮了尤為重要的作用。這兩個組織起初宗旨都是高尚,甚至烏托邦式的理想,並且都起源於美國——這個自由又注重人權的國度;他們不是虛構的故事,應該受到譴責的並非只有那些來自異國文化的神奇力量。兩者都以謀殺、教派的解體以及眾人的苦難和受害者家屬的浩劫而告終。這兩個教派都是家喻戶曉的,所以在這裡我僅大致描述。我將重點介紹卓乎林和歐波同在《心靈機械手》中所描寫的「曼森家族」,以及施瓦·奈波爾關於瓊斯鎮大屠殺的作品:《黑與白》。

小規模邪教:曼森家族
查爾斯·米勒斯·曼森被委婉地描述為一個擁有苦難童年的人。他的母親是一個妓女,在16歲時就生下了他,即使在她未入獄並與小曼森待在一起的時候,也從來沒有對他有任何照顧,小曼森在眾多極不情願的親戚手中幾經轉手。從9歲到32歲,他的大部分時光是在少管所和監獄中度過的,儘管在那裡他經受了暴力,但這為他提供了一個不為外界所知的生活體系。他學會了生存所必需的堅初以及其他技能:尤其是,我們大多必須具備的技能,如做社會變色龍,即按照我們所交往的人的喜好去做事。(回首過去,有誰沒在自己敬重的老闆面前感到過不安,又有誰當自己需要某種能力來完成某事之時,因意外獲得該能力而頗感不安?)同樣,這種人際交往培養了曼森對非主流宗教和哲學的興趣,其中包括:神秘學、東方神秘學和科學論。
儘管他極力懇求留在監獄,但在1967年他還是假釋出獄。曼森在32歲時發現自己正處於六十年代的反文化熱潮中。突然有人喜歡他,歡迎他,願意傾聽他所講的每一個字(他的學習經歷使他能夠深刻地講授他們想聽的話題)。他能夠熟練地知曉人們想要什麼,並且明確地給予他們。在監獄裡經過生存壓力和如何遠離麻煩的磨煉,使他快速地成為「花癲派」,他能夠讀懂他人思想的能力似乎是天然而成的。他的身邊聚集了一群女性,並進入了這個「家族」,他獻身於自由戀愛及對領導的盲目崇拜。他用性激發女性追隨者,但也鼓勵她們談論自己,這樣他就可以瞭解並發現她們的弱點。比如,有些女孩和自己父親的關係很不好,曼森讓她們把他當作自己的父親,然後和她們做愛。他作為「慈父」的身份不僅使那些女孩遠離了之前的生活(同自己的父親發生性關係是嚴格禁止的),而且使她們無比地相信曼森。他向她們提供了缺失的愛。
曼森試圖將流行音樂作為自己的職業,這個夢想持續了一年之久,但他的嘗試失敗了。最終至少短時間內,他還是達到了自己的目標,得到了和「甲殼蟲樂隊」一樣的名氣,但他開始意識到這並不是同一領域的成功。這一點是否使他覺得前景黯淡,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清楚的是他曾和撒旦信徒組織有過接觸,他開始談論即將到來的世界末日,開始在「家族」中使用更加暴力的控制手段。由於與世隔絕,並高度依賴曼森的情感滿足,「家族」成員們接受了他在她們人生各個方面的至高權威。他通過使用藥物、侵略性的訊問,以及不斷地重複教條來鞏固其權威。他還開始利用宗教符號明確自己的身份一基督、上帝和撒旦一併帶領「家族」舉行奇怪的儀式,包括殺牲畜、飲血,並模擬謀殺和暴力。
在某個時期,曼森認為即將到來的大災難來得還不夠快,需要助其一臂之力。由此誕生了「殺人王曼森」這個概念,與此同時,曼森還促使他的「家族」去完成這個任務,他相信這個血腥的革命將會重塑新的社會秩序1969年8月的兩個夜晚,他們實施了這個暴力運動,殘忍地殺害了洛杉磯的七名富人,包括懷有身孕的女演員莎倫·塔特。
面對著被刺穿和毒打的屍體,用被害人的鮮血寫著的「豬玀們去死吧」「戰爭」「殺人王曼森」,以及被罪犯銷毀罪證的犯罪現場,民眾感到震撼、恐懼和困惑。被捕後,由於謀殺者和受害者之間缺乏必要聯繫,人們更是對所發生的一切感到怪異。一個年輕的婦女無比鎮靜地詳述了他們屠殺莎倫·塔特和她未出世孩子的場景,這使人們無法理解。另外,起訴方還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那就是曼森並沒有出現在犯罪現場。一個顯而易見的解決方案就是起訴他曾對這些年輕女性進行過洗腦,使她們接受了這一「死亡哲學」。
採納洗腦這一證據使起訴方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他們的目的是將曼森及其信徒繩之以法,通過提出曼森對其信徒的洗腦,證實他的行為對案件的發生是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但是,如果曼森的那些女孩們確實被洗過腦,那麼她們又如何能對所做出的罪行負責呢?開庭之時,起訴方迴避了這個問題,被告也沒有強調這一兩難狀況,加之被告方也沒能提供精神失常或其他可以減輕罪行的證據。加州聯邦上訴法院在裁定這樁案件的時候,持有同之前紐倫堡法庭相同的意見,指出同伴壓力,身為教派追隨者,或是受到極具魅力領導的影響都不足以減輕一個人應該承擔的刑事責任。他們同樣支持領導人應負責任的觀點。被告查理·曼森被定罪為一級殺人犯,又被送回了監獄,而這次是終身監禁。
曼森的人際交往技能已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水準,但如果沒有圍繞在他身邊的組織團體,他不可能如此臭名昭著。組織和組織內機制對於宗教和政治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我們將探尋這種組織形成和發展之下的心理機制。但是,首先讓我們先來看一下第二個案例研究。
大規模邪教:瓊斯鎮大屠殺
瓊斯鎮是一個社區組織,1977年由教士吉姆·瓊斯在圭亞那與世隔絕的叢林中建立。轉移到叢林反映了人民聖殿教(瓊斯於1956年創立)和舊金山組織(人民聖殿教的最初根據地)關係的惡化。和查理·曼森一樣,至少是在教會成立之初,吉姆·瓊斯極富人格魅力,被他的追隨者視為充滿仁愛的神。人民聖殿教宣傳手足情、共生、社會供給,以及勞苦大眾的歸屬感。早期,他將大部分理想都付諸行動,實施了大量的社會救濟方案。在自力更生的冷戰時期的美國,這種社會主義行為可能助長了瓊斯組織被世人懷疑的態勢。
可對於追隨者來說,瓊斯是位上帝派來建立烏托邦的救星。瓊斯鎮成立於1977年,隨後很多前來參觀的外來者都相信他們瞥見了一個地球上的天堂。即使是那些脫離瓊斯鎮的人也高度讚賞他們所看到的那些行為的道德標準。狂熱的基督教傳教士努力地構建著他的農業公社,生活很是艱難,但瓊斯選對了地方。因為選址與世隔絕,所以公社很容易控制,外部對社區的敵意也迫使居民緊密地粘連在一起。並且當時的圭亞那是進行實驗的有利場所。當時圭亞那受
到福布斯·伯恩漢姆的獨裁統治,並且該組織偽稱自己的理想同人民神殿教相似。然而事實上,正如施瓦·奈波爾在《黑與白》中指出的:圭亞那政府展現了「一種獨特的強盜行為,自身就包含了最高層次的腐敗犬儒主義及思想動機」,如此聚焦於伯恩漢姆的個性,致使政府變成了僅為「他的狂熱、慾望和幻想……任性影射」的制度。他其中一個幻想就是偏執的:在大屠殺時,圭亞那的軍事預算已達到了醫療預算的四倍。伯恩漢姆熱烈歡迎人民聖殿教來到自己的國家,而吉姆·球斯以公開支持他作為回報 D
但其他人並不看好這項新興事業。的確,瓊斯鎮事件的一個主要特徵就是兩極化。一方面是美麗的天堂,另一方面是可怕的地獄。叛逃者和瓊斯信徒的親友聯合起來組成了一個「相關親友團」。施瓦·奈波爾令人信服地指出該組織裝腔作勢的態度和舉止,以及他們對於黑色瓊斯的癡迷,都促進了瓊斯鎮迫害的不斷升級。尤其是叛逃者感到穩固地佔領了道德高地,通過洗腦知識的加固,他們對自己和他人在瓊斯鎮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不負責任(有人在想他們究竟是如何設法叛變的)。公社的傳言被貪婪地傳播:瓊斯用控制思想的邪惡力量欺騙和操控、.折磨其追隨者,他甚至獲取了一顆原子洋,並計劃接管整個世界。
1978年11月,經過數月漸增的偏執和急劇升級的肉體苦難,有關瓊斯鎮的評論眾說紛紜。瓊斯得了惡疾,公社裡的話題涉及了開採、死亡,美國社會反對黑人及貧民所製造的暴行、種族主義和法西斯主義。在法律訴訟、索賠和反訴,以及來自叛逃者有關瓊斯全副武裝並計劃大規模自殺的警告之中,國會議員裡奧·賴安領導了一支包括「相關親友團」和記者的代表團前來參觀瓊斯鎮。11月14日,代表團的飛機在圭亞那降落。此時,一輛載滿武裝人員的卡車埋伏於此,國會議員賴安不幸成了遇難者之一。四天後,瓊斯實施了一個精心籌劃的自我毀滅計劃。邪教成員因飲食不良、疾病和劇烈的身體勞動而精疲力竭,他們可能感到烏托邦正在逐漸消失。當然之中的極少數似乎也曾對球斯有關通過在美味湯中加入氰化物而製造大規模自殺的決定進行了反抗。最後,這個事件造成了九百多人死亡。
邪教的心理
狂熱者編織著夢想,
一個教派的天堂。

英國詩人約翰·濟慈,《海伯利安的隕落》

每個邪教都是獨特的,無論在政治方面還是宗教方面:儘管世界上主要宗教都起源於邪教的說法值得商榷,但絕大多數都變得越來越組織化,已經失去了其多數邪教特徵。但是,就像上述兩個案例顯示的一樣,有一些現象是共同出現在邪教和宗教之中的(至少是在早期)。包括:領導者和追隨者嚴格的分化;反對當下權威;隨著新運動的展開,偏執地致力於樹立自己的形象;羅伯特·利夫頓提到的過分簡單化、二元論思想(善與惡,信徒與異教徒,被拯救與被詛咒);易於產生烏托邦的想法。最後,邪教與宗教及其他組織的不同在於他們自我毀滅的頻度和強度。

領導者和追隨者

和曼森一樣,瓊斯是一個極富魅力的領導者,他認為自己遭受過迫害,並擁有一個苦難的背景——即窮困潦倒的經歷、破碎的家庭環境、遭受歧視,以及遭受其他社會不公。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位領導人都開始在精神疾病的邊緣搖擺。邪教通常主張緊張、孤立和偏執的環境,被藥物、性,以及強大的社會力量所驅動。隨著領導者和追隨者一步步脫離現實,他們在邪教世界(其中領導者就是上帝並且一切都很好)和外部世界(其中領導者是無名小卒並且每個人都是敵人)的差異中不斷承受著壓力。邪教的追隨者通常認為他們的領導者是神聖的,或至少也是受托於至高權威(上帝、命運、歷史的力量,或符合他們特定世界觀的任何虛無概念)來改造世界的。

另外一個與邪教相關的因素是生理或心理年齡。多數追隨者容易在十幾歲或二十歲多歲,還處於未成年的時期(還沒有完全安於自身現狀,尋求邪教可以提供認同感和安全感)就加人邪教。他們經常被認為是迷失了自我,甚至連清晰地表達自己的需求都相當困難,更不用說滿足自己的需求了。此外,對於那些被他們拋棄的主流社會的年長成員來說,他們的這些需求令人尷尬:正如瓊斯鎮大屠殺所顯示的那樣,許多邪教追隨者都是空想家,虔誠而強烈地尋求精神啟蒙,不僅如此他們還尋找機會幫助其他人。邪教不僅是一條獲得救贖的道路,而且還在這冷嘲熱諷且充滿敵意的社會,為他們提供了表達善意的機會。不同於主流宗教,邪教帶有與生俱來的反對權威的快感。當代的邪教還在其他兩個方面區別於主流宗教。第一,邪教趨於年輕化,強調創新能力和激進主義。儘管邪教吸引年輕人的傳統至少可以追溯到典型的邪教領導花衣魔笛手(起源於中世紀的傳說),但這可能一方面與年輕成員佔絕大多數有關,另一方面與當時迷戀年輕化有關。第二,邪教通常更加嚴格地控制信息。「儘管宗教對於加入其中的人意味著自由,知情同意,但僅僅是他們加入之時才是自由的,一旦加人後卻沒有知情權,而一旦有了知情權,就不再擁有自由了。」

叛逆與偏執

邪教通常抵制既定學習和權威(比如:曼森從科學論轉變到撒旦崇拜主義;瓊斯反對美國資本主義)。因為這種拒絕和強烈的情感有關(相信弗洛伊德學說的人可能將其描述為戀母情結,這是把自身定義為獨立個體過程的一部分),邪教成員通常認為被他們拒之門外的外部世界也有著同樣強烈的情感,並會作出反擊。這就產生了極具內斂力的偏執感,在很多情況下(就像瓊斯鎮慘案),這至少有據可依。比如,不管是否是合法成年人,邪教成員家庭通常都會不遺餘力地拯救「誤人歧途」的後代。20世紀70年代,對被誘拐的邪教成員進行反洗腦的過程逐漸發展成為一個健康產業,然而這還是遭到了相關人士的批評,因為他們認為反洗腦過程比邪教本身的行為更像洗腦。

簡易和純潔

邪教成員喜歡把邪教以外的一切事物妖魔化,並以此將暴力行為合理化,甚至必要化。他們的災變社會觀就是把社會看作邪惡和腐敗,一個在未來夢想實現之前必須毀滅的世界。瓊斯的追隨者擔憂一切事物,從克隆到絕育再到精神外科;他們相信,這些在法西斯種族主義者手中都是潛在的武器,都能夠很快壓倒美國。這個將要被毀滅的世界包括所有不接受他們信仰的人——對於邪教來說,這些人都是褻瀆神靈的。就這樣,在1972年,吉姆·瓊斯的人民聖殿教對另外一家懷有敵意的報社文章作出了「報應總會降臨到那些魯莽地跨越聖殿的人身上」的回應。相比之下,邪教成員則是被拯救的民眾,只要他們保持這個成員身份,他們就是聖潔的。諷刺作家湯姆·萊勒是譜寫抗議歌曲的民歌手,很好地捕捉了這一自鳴得意的態度:

我們是民歌軍,
人人都很遷就。
我們痛恨貧窮、戰爭和不公,
不像你們那樣守舊。

萊勒,「民歌軍」,《未來思維》

和宗教一樣,邪教一般都懷抱承諾:一個烏托邦式的信條,與上帝選民們可以得到的輝煌未來相比,當下的黑暗微不足道。同許多抽像思想一樣,邪教的願景不僅模稜兩可,而且無法驗證;當然,除非邪教設定一個世界末日的具體時間。換句話說,烏托邦式的想法使虛無思想更加虛無縹渺,也因此更加危險。正如漢娜·阿倫特所指出,「除了提出控制當前,以及通過宣稱只有未來才能夠展現其優勢外,幾乎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來避免爭議」。

與瓊斯相同,曼森極度癡迷即將到來的天啟。他感到自己被選中並去領導人們進行實現天啟的革命。但「殺人王曼森」這個概念並不是他的原創。邪教領導經常強調自身的原創性,其實相同的思想已經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出現過了。的確,當我們把曼森的謀殺案件和最早的西方天啟模式《聖經啟示錄》(這本書對他產生了強烈影響)作對比的時候,曼森的謀殺案件小得可憐,這是一個試圖扮演上帝的悲哀舉動。原版(根據《聖經啟示錄》的第16章)中,曼森希望「殺人王曼森」能帶來所謂注定的「惡瘡」:江河、海洋變成「死人之血」,大火、痛苦、黑暗、乾旱、雷電、撼動世界的地震,以及大冰雹,也就是大災變。

暴力結局

最後,自我毀滅的傾向是邪教最令人恐慌的一個方面。多數人類組織都有這樣一個模式:誕生、發展、穩定和衰落;但有些邪教並不是這樣,他們是以大災難的形式而告終。他們都是家喻戶曉的,其造成的大量傷亡使之進人公眾視線。曼森慘案、大規模自殺,以及瓊斯鎮大屠殺,烏干達發生的「復興上帝十誡運動」、韋科慘案,還有太陽聖殿教,都登上了世界新聞的頭條;像韋科慘案一樣,他們都是在外界不知曉的情況下直接作用於各自組織內,直到毀於一旦才為世人所知。

20世紀誕生了眾多駭人聽聞的事件。同時這也為我們提供了用現代科學去瞭解它們的機會。隨著心理科學的發展,我們第一次運用心理學方法去研究人類組織。從那時起,社會心理學家們瞭解了很多關於團體組織是如何創建和運行的,以及把個體凝聚在一起或分散開來的種種壓力。本書不是社會心理學教科書,我只是將大量文獻中的一些方面歸納起來而已。儘管社會心理學無論如何都不會被當作洗腦,但它確實為我們弄清洗腦本身作出了極大的貢獻。沒有什麼比它研究像邪教這樣的組織來得更加清晰明瞭的了。

為什麼組織如此重要?

個人主義是一個強大的信條,它在西方文明的發展進程中極具影響力。從鏡子裡看自己就是讚美傲然獨立的自我,一個堅如磐石的自己。鑒於此以及我將提到的一些組織的負面影響,提出以下問題是有價值的:為什麼組織不僅重要而且必要,尤其是在處理虛無概念的時候?答案來自於現代哲學的一個極具影響力的觀點即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對於私人語言概念的批評:

試想一下如下的例子。我想用日記記下特定感覺的重現。為實現這個目的,在我有這樣感覺的日子,我都用符號「S」標記在日曆上。

這個符號「S」就是私人語言中的一個詞語 個表示「特定感受」的詞。只有我知道這是什麼意思。但是我怎樣才能知道這個符號是什麼意思呢?

我能指出這種特定的感覺嗎?而這並不是一般普通的感覺。但是當我把這個感覺說出來或是用特定符號記下來時,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這個感受上——並從心理上指向了它——但是這樣做有何意義呢?這正是它的意義所在!通過定義可以幫助建立一個符號的意義——但這是在我集中注意力的情況下才能被精確完成的,因為這樣我才能把符號和感受的聯繫深深印在心裡'—但「我深深印在心裡」只不過是說:這個過程只能使我在今後能夠記得這個正確的聯繫。

我知道「S」代表什麼,是因為我在遇到和以前相同情況的時候使用這個符號來代表我的感覺。但我怎麼才能確定這兩次的感受是一樣的呢?感受的定義過於模糊,尤其是當這個感受可以估量的時候。我們能說我兄弟舉著自己女兒時候的那種開心,在連續的兩天裡都是一樣的嗎?更難說我父親給我擁抱時的開心是與我兄弟抱女兒時的開心是相同的了。這是因為儘管我們都將這種感覺稱為「開心」,但並不意味著我父親的感覺就和我兄弟的一樣。同樣,我也不可能完全肯定地說我會正確地記得我的感覺,並且可以在面對不一樣的感覺時不用「S」記錄。換句話說:

在當前情況下,我沒有關於「正確」的標準。人們可能會說:所有可能對我來說是正確的東西都是正確的。這只能說明現在我們還不能討論什麼是「正確」。

為了檢驗是不是每次遇到相同情況時我都用「 S」記錄,我不能完全依賴自己的判斷,因為這個標準會不知不覺地發生變化。只有把自己和他人的用法進行對比,才能找到一個獨立的標準。意義並不是外部強加的,詞語的意義是根據我們如何使用它來確定的。語言必須是共享而公共的,可以相互借鑒和參考的。對於虛無概念也同樣適用,因為它們畢竟也是通過語言表達的。我們需要參考他人對於這些概念的理解,不僅僅因為人類個體無法匹敵,甚至不容輕視社會幾百年來通過道德爭論(如為什麼重新改造車輪?)積累下來的知識,還因為我們無法依靠自身準確地記憶(可估量的)感覺。這就是為什麼一旦走向極端,無論對於掌控者還是受害者來說,控制的夢想都如此致命的原因。我們身邊需要擁有一些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事物(和人),因為他們的獨立性是使得我們能夠確認自己生活在現實中,並檢驗——維特根斯坦所說的——我們用來塑造他們的思想和話語依然「正確」的唯一方式。

我們需要一個屬於自己的組織,能夠使我們信任自己的語言,以此來評估並記憶用該語言進行交流的思想。但是,如上所述,對於強大的虛無概念來說,當組織得出與「本質衝突的」概念相矛盾的結論時,問題就出現了。我們沒有必要進人《1984》的虛幻世界中去尋求「戰爭就是和平」或「自由就是奴役」的處境,我們的自身世界就充滿了這種狀況。有時這些組織刻意地試圖操縱公眾意見,但有時他們又強烈地、執著地相信自己的準則。通常遇到這樣激情狂熱的狀況,我們就會給它貼上「邪教」的標籤。

邪教的構成

如上所述,邪教是一個等級分明的組織:通常有一個領導者和一定數量的追隨者(他們所處的地位可能不盡相同,比如:新手、能手、領導者面前的紅人,等等)。領導者和追隨者為組織帶來了不同的需要,也從組織得到了不同的滿足。用心理學的話來說,領導者提出自己擁有神授的能力,而追隨者則依賴於領導者。他們被一個共同的「認知圖景」捆綁在一起:一個思想、信仰、態度和感受的集合體。在後面的章節中,我們會具體探討領導者及其追隨者。但不管如何任意定義,仍有一些心理機制是存在於各種組織之中的。也有一些對許多邪教都十分普遍的機制。我們需要考慮邪教組織在成員間實施思想統一時所運用的技巧,然後將其與洗腦中運用的極權主義技巧進行比較。

組織內與組織外
東方是東方,西方是西方,兩者永遠不會相遇。

拉迪亞德·吉卜林,《東西方民謠》

從我們最低級的知覺過程到治療他人,將事物分類是人類大腦最基礎的活動。如同許多視覺幻象所顯示的,偶爾巧合或空間迫近即已足夠。如果在我們看到一個事物的同時聽到了聲音,除非事先知道,我們通常會假定此聲音是該事物發出的。在整個生命過程中,我們在集合、分類中獲得了不計其數的概念範疇。我們以此加快了理解世界的速度。如果我能夠將一個新鮮事物判斷為「貓類」範疇,我會立刻反應出這個新事物的所有儲存信息(「食肉動物」「可能喜歡亂抓」「不會舒服地待在我的廚房裡」)而不用重新思索。這使我省下了大量時間和精力,這絕對是一個生存優勢。

打開任何一本流行的神經科學書籍,你可能都會找出吹捧人類大腦極其複雜的語句。這種複雜性使人類置身於他人必須應對的複雜事物之中。如果不想在社會交往中癒癒碰碰,那麼我們就需要捷徑。我們將在下一章探討這些啟示,我們會看到廣告人是如何賺到我們的錢的。現在,我們可以注意到分類是我們所尋求的一種策略。如果我把一個人定義為一個組織的成員,那麼該組織的相關信息就會使得我對這個人的反應沾染上該組織的相關特點。

維特根斯坦指出:一個沒有概念界限、沒有可能反例的概念,其傳播能力是十分有限的,甚至是毫無意義的。「可能」這個詞至關重要,因為實際的反例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我可以把你定義為「需要排泄之人」組織中的一員,儘管我知道事實上這個組織沒有反例:每一個人都需要排泄。「需要排泄之人」這個概念是有意義的,因為我可以輕易地(即無須將自己捆綁於相應邏輯)想像出一個不排泄的人:電影中隨處可見這樣的人。對組織來說也一樣,定義一個組織一我們一就暗示著可能性,以及通常實際存在的組織外一他們。這種定義組織內(我們)和組織外(他們)的傾向(被社會心理學家認為是歧視的核心所在)對我們來說再尋常不過了,他們會根據極具欺騙性的標準將人分為「內」「外」兩種:不僅僅根據性別、年齡、外貌或信仰,更有甚者居然還會依據心理實驗室中實驗者的任意指派。

一般而言,自然組織(那些不是出於研究原因而建立的,如社會心理學組織)鼓勵成員之間相互吸引。這種吸引並不僅僅局限於浪漫或性:我們喜歡和「能夠給我們提供回報」及「在基礎層面比如:信仰、興趣、個人背景,以及價值觀方面與我們相似」的人交往。我們也往往對在地理或功能上(例如:網絡世界)與我們鄰近的人(或物)產生吸引力:我們反覆地遇到他們,似乎增加了對他們的好感。從事社會交往的人會把他們的體態動作、聲音和面部表情同步化,通常情況下他們不會意識到這些:這就導致他們行為和情緒的聚合,一個被稱為「情緒感染」的過程,這一過程是伊萊恩·哈特菲爾德等在《情緒感染》一書中提出的。感染可以增加感知相似度,從而提高相互的吸引力。因此我們可望在邪教中發現成員之間不僅有共同的信仰與興趣,還有共同的背景與基本價值觀。我們也可望發現,作為一個邪教成員,該成員會認為那是值得的,可以滿足領導者和追隨者的需要。對邪教深人的分析(比如艾琳·巴克的《文鮮明教會的創生》)表明:事實的確如此。

不管組織是否是自然形成的,它都會對思想和行為產生極大影響。在權衡他們作為成員的投人和所得時,人們的依據通常是成本效益比。這會促使他們為了加入或逃離某一組織而付出極大的努力(這種努力會影響組織成員身份的評估:難以加入的組織會喚起更多的承諾,這就是為什麼這些組織有如此可怕的人會儀式的原因)。一旦成為組織成員,他們就會持續受到組織規範和組織角色的影響。就像帕克斯和桑娜在《團體業績和交往》中所指出的,「規範告訴我們何種行為是否被其他成員接受」。例如:儘管沒有明令禁止在大學畢業典禮上發生性行為,但每個在場的人都知道這是不應該做的事情。組織成員都被給予了特定的角色,比如規定他們成為一名慈善機構的出納員。規範和角色都起到了之前提到的啟發功能:他們加速並撫平了組織間的關係,使組織更加有效,身處其中更加舒適。

每個人都是眾多不同組織的成員,他們的不同體現在成員所佔有的認知圖景的數量:即他們對於每位成員的重要性。同一個業餘足球隊的不同成員,看待成員身份也是不同的:比如,一個長期懷有抱負的運動員和只想進行一些體能訓練的同事,兩人的感受肯定是不同的。同樣,對於同一個人來說,也可能有兩個不同的組織成員身份。我弟媳可能把自己定位為「一名會計師」和「一名伯明翰市民」,但與後者相比,前者在更大程度上顯示了她的身份。與其他日常組織相比,邪教佔據了成員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它們顯得很突出,甚至接管了成員的認知圖景。

自身與世界
人,自負的世人,
置身於暫時的權力,
卻忘了自己易碎的本來面目。

威廉.莎士比亞,《一報還一報》

「認知圖景」這個概念——我們所佔據的心理空間——與我們自身是緊密相連的。就像我們同時隸屬於很多組織一樣,我們定義自身的方式也多種多樣。幾個世紀以來,自我認知一直是個重要的哲學問題。勒內·笛卡爾以一種基督教的傳統方式將其設想為統一的精神對象,而我將這種觀點比喻為「鑽石觀」。現代的關於自我的觀點認為自我更加多元、更易善變。我之後會再次回到這個話題上,但現在我只能說本書採納的有關自我的觀點是沿著多元路線走下去的:我將自我定義為個體大腦所持有的一切信仰。這就意味著一般情況下,我們僅是片面地定義自己為「科學家」「英國國民」,或其他任何說法。這是有意而為之的;除了列舉信仰所花費的時間外,我們不想把自己歸類於「需要排泄之人」。但不管是否被承認,組織成員身份在我們的認知圖景中都佔據了相當大的空間,而且組織信仰是我們自身的重要組成部分。這裡包含了一個隱含意義:組織對我們越重要,我們就越可能體現出組織和自我的等同關係,認為組織的福利讓我們受益,組織的危險會威脅到我們自身。

社會心理學中最好的公認發現是那些關於「自私傾向」的發現。每個人都會有意或無意地偏愛自己,如果認為自己可以不自私,那麼我們就是有意的;但通常情況下都是潛意識的,不管是在共享資源還是解釋行為的時候。在自我及組織內的延伸也一樣。例如:我們喜歡把自身(或組織內成員)的成功歸結為內部因素(「我自身的能力使我得到了那份工作」),而將組織外成員的成功歸結為外部因素(「面試官和他父親一起打過高爾夫」)。對於失敗,情況就完全相反了(「面試官對我有偏見」「他沒獲得那份工作是因為他懶惰」)。這種偏愛組織內而貶低組織外的行為是一些偏見產生的決定性因素。而邪教可能會採取一種極端的方式,將組織內成員美化為上帝「拯救的」孩子,而把邪教組織外的成員妖魔化、詛咒化,由此認為教派外的成員都有道德問題。

從進化論的角度來說,這些機制自有道理。組織為人提供了週遭環境;因此,友好的組織成員提倡友好,並不斷加強組織凝聚力,被定義為「為了使成員融人組織而施於其身心的所有力量的結果」。如果過去你幫過其他成員的話,將來他們更有可能幫助你,所以青睞他們比青睞組織外成員更有實際意義。對吉姆·瓊斯的邪教而言,從發展的早期他們就對組織外充滿了敵意。瓊斯的追隨者委身於他;對他們來說,浪費時間、精力在他們試圖毀滅的外部世界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觀念不同的人往往相互排斥;正如羅伯特.海因萊因的《陌生國土上的陌生人》中虛構例子所顯示的,即使最初邪教領導的偏差得到接受,但反對遲早要爆發。

組織壓力

組織通過各種各樣的因素被捆綁在一起,包括因組織完成既定目標而感受到的成功,組織對於成員的價值,組織目標和個人目標的匹配程度,成員間相互的好感,以及外部因素(個人目標能夠在組織內外得到滿足的程度)。一旦效忠於一個組織,成員們就會調整自己的信仰和價值觀,使之更加接近其他成員,差異會刺激緊張神經並威脅到組織的團結。這就導致了一個邪教思想中最常見的問題:現實漂移。地位較低的邪教成員傾向於將自己的信仰向地位較高的成員偏移,尤其是邪教領導,但不可能逆向。如果領導者的信仰和現實世界高度一致,就會使其他成員受益:他們的認知圖景就會更加準確地表現現實。不幸的是,領導者的信仰往往與現實相距甚遠,由於他們受到追隨者的鼓舞而變得更加極端。許多邪教領導都偏愛抽像、模糊,因而不容置疑的觀念,這能夠進一步減小現實檢驗的可能性,然而邪教在成員身上施加了強烈的環境控制,這就意味著大多數可供檢驗的現實情況都是由組織環境提供的。這常見於「集體盲思」現象,即發生在臭名昭著的豬灣慘敗事件中的現象。美國政府一系列災難性的決策加劇了美國和古巴的緊張局勢,一度處在核戰爭的邊緣。美國總統肯尼迪的非凡領導才能,決議會議的封閉性,決策人所持強烈的反俄信念,以及類似於「未來自由世界」抽像觀念的重要性,共同促成了對於極不現實,甚至極其危險的政治形勢的評估。

邪教通常具有高度的凝聚力,成員們共享著許多信仰,履行著相同的日常行為和儀式,有時甚至穿著同樣的衣服。由邪教境況而產生的情緒,以及邪教教條簡單化的本質導致邪教信仰誘人地簡單,秉持信仰的願望也十分強烈。一旦一個人信奉了某種信仰,那麼在任何情況下丟棄它都會感到難受,就像丟棄了身份的一部分一樣。面對密友的反對和對領導者的敬畏,想要一走了之幾乎是不可能的。隨著組織越來越具凝聚力,對其成員的影響越來越深,組織和外部世界的差異也越來越大。組織常常實行非常嚴格的界限管理,使其不受外界的影響。這可能包括針對任何「異常」行為。相反,這也同樣會帶來組織外的敵意,就進一步鞏固了組織內的團結。

組織成員身份可以提供兩點令人欣慰的感受:成員並不孤單,而且不用承擔責任。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組織能夠成為擁有自身權利和行動力的實體,通常被領導人格化,領導扮演了超自然保護神的角色,免除個體自己做決策的痛苦。在強大組織中分散責任可能是最危險的現象,因為這會減弱正常的、使大部分人望而生畏的社會約束力(比如:擔心被責備和懲罰),從而降低暴力行為的門檻。曼森家族的封閉特性有效地孤立了成員表示反對意見的直接感受,儘管他們足夠理智並知曉如果他們殺人的話就會被判刑。但什麼樣的社會可能把他們看作殺人犯,這些已有信息遠敵不過來自所處環境的信息:那些受害者不是真正的人(不是我們的一員),而且事實上自身並不承擔因謀殺該承擔的責任。

邪教是極權的嗎?

第一章討論了精神病學家羅伯特·利夫頓提出的如何判斷某個信仰體系是否為極權的標準(見表1.1)。鑒於這些標準,我們可以看出大多數最為危險的邪教都可以稱為極權。環境控制和神秘操控是其典型特徵,這些特徵通過邪教儀式和物理隔絕(例如:選址在圭亞那叢林深處的瓊斯鎮)得以體現。儀式(比如:人會儀式),以及組織內外的區分彰顯了邪教純潔性的要求。懺悔崇拜是邪教成員生活的主體(比如:集體祈禱),與此類似的是邪教不容置疑的教條:利夫頓所指的神聖化的科學。語言加載的現象經常出現,隨意瞥一眼邪教文學便可以看出:邪教往往希望成員們可以為教派的存在而甘願犧牲自己。教條至上與決定存亡並存——許多邪教領導都被賦予了可以決定其追隨者命運的權利。事實上,曼森並沒有屠殺他的家族,但吉姆·瓊斯卻選擇了結束他數以百計追隨者的生命。

邪教成員被洗腦了嗎?

由第1章得知洗腦包括很多方面:侮辱性、時間性、符號性(虛無概念)及概念不易界定性。邪教通常被我們定義為組織外,經常遭到我們的唾棄,遭遇到時我們也常常簡單懶散地解釋它們,用諸如「洗腦」這樣的詞加以區分,但事實上我們並不瞭解「洗腦」。「邪教」這個詞蘊含了貶義,但有時的確至少能為其成員帶來不少益處:減輕心理痛苦,改善情緒健康,減少藥物使用,健康飲食,以及作為減壓的生活方式。當然,多數邪教還是通過極力要求成員改變生活方式而增加了他們的壓力,比如:放棄世俗物質。但邪教也同時提供了可以釋放痛苦的機制,比如:從其他組織成員那裡得到強烈的積極反饋。

第1章也提出了洗腦情境下的幾個特徵,包括情緒的運用,以及可能被接受的信仰的怪誕本質。在邪教中,信仰體系脫離現實或不利於信徒的情況是經常發生的:曼森的追隨者們最終都被捕人獄,瓊斯的追隨者們都以自殺告終。如果深層的未被滿足的需求通過邪教成員身份實現了,那麼儘管這種印象是淺表的,這一過程中蘊含的信仰改變卻是巨大的(比如:一個忠誠的資本家放棄了所有家產去追尋烏托邦的理想)。邪教以外的人常常發現,那些身處其中者在極短的時間內人格就發生了改變,同他們交流十分困難,這些人要麼充滿敵意,要麼對他人的觀點充耳不聞。在很多邪教中,強烈情緒都被用來增強成員對組織的投人與忠誠。一旦邪教建立,便採用強制手段來維持信徒團結在組織內(正如瓊斯鎮發生的「相關親友團」事件)。然而,馬克·加蘭特指出:邪教成員並不總會採納與自身意志相牴觸的邪教觀念;而是「在自發交談中,聯繫必須通過一種微妙(或欺騙性的)的方式得以保持,不能脅迫個體順從組織觀念」。如上所述,不同的邪教在很大程度上也有所區別。有的運用脅迫,有的運用欺騙,有的僅是成功地迎合了特定人群的需求。大多數邪教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領導人的個性。例如:一個偏執的領導人會增加邪教的危險係數。

該怎麼理解「洗腦是一個過程」呢?我們知道大多數邪教的駭人一面可以通過對組織凝聚、情感粘連,還有責任分散的社會心理研究加以體現。似乎並不需要這一特定的被稱作「洗腦」的過程來與其他心理過程進行區分。極端邪教運用的暴力(比如曼森家族和瓊斯鎮大屠殺)似乎比其他人類組織使用的武力都更加強大。對於組織的信仰其實就是自身信仰的一部分:組織對成員越重要,組織所侵蝕的認知圖景範圍就越大。認知圖景僅是一個有限的資源——即使最細密、成熟的自我也是有限的寶庫。這就意味著,當組織一點點侵蝕個體的時候,成員們就越來越無法把自己定義為一個獨立個體。當組織成為一切,個人責任被分散到整個組織的時候,領導人就獲得了作為獨裁者的極權控制。這種現象是完全能夠發生的,並不存在什麼魔力。廣島原子彈事件被描述得十分恐怖,甚至連宗教術語都引用了進去(美國物理學家羅伯特·奧本海默引用印度教經書《薄伽梵歌》的著名語錄——「我將要變成死神,成為世界的毀滅者」)。但結果是可以預見的——也真的被發明核能的物理學家預見了。廣島原子彈沒有魔力,它遵循了物理定律。同樣,瓊斯鎮的空氣也沒有魔力。

洗腦的象徵性層面,即夢想控制,在很多邪教中都可以看得到。他們宣稱當大災變到來之時,只有自己可以存活,並且繼承新的天命;世界上其餘的人都將死去,不然也要被奴役。此時此刻,邪教領導通常堅持嚴格控制成員的生活,常常鼓勵他們把領導人當作上帝或是上帝派到地球的使者。事實上,「控制蠕變」傾向正是宗教和政治體系的特徵,同時也是眾多暴力和自毀性邪教的特徵。總之,作為一種神秘的心理技巧,洗腦已成為我們解釋邪教的一個額外條件。另一方面,作為一種控制幻想,用洗腦來解釋邪教也是極為貼切的。

是什麼使一些組織變得險惡?
我不相信有什麼不可交流;這正是一切暴力的源泉。

讓·保羅·薩特,《什麼是文學?》

上述的例子顯示了促使一個組織危險化的一些因素,不論是對自身還是對外界。其中之一是心理和生理上的隔絕。缺乏外部世界的反饋不僅僅使組織成員很難追蹤自身道德準則的變化,而且還增加了他們的受威脅感:很多孩子都知道,一間黑暗的空房比一間相同的亮著燈且可以看到陳設物的房間更易引發恐懼。對於危險組織,來自外界的衝擊對組織集體意識的威脅似乎很大。正如瓊斯鎮大屠殺,這種偏執並不總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有時所覺察到的反對組織的人真的就在那兒,蓄勢待發。

組織規模也很重要。對人類來說,在組織成員達到150人時,似乎就出現了一個傾斜點。羅賓·鄧巴指出:「在這樣的規模下,命令能夠得以執行,難以駕馭的行為能夠在個人忠誠以及人與人直接接觸的基礎上得到控制。但更大規模的組織,就很難做到這一點了。」似乎「一旦一個團體超過了150人,成員就變得越來越難以通過單純的同齡壓力來控制」。相反,取而代之的必須是有條理的管理等級制度,否則組織就會分裂成相互競爭的子組織,從而失去整體團結。因此,規模較小的組織更容易以一種傷害性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信仰,正如獲悉已久的各種政治派別的恐怖分子。很多宗教或政治運動都有一個「社會彗星」的結構:一個小型的擁有忠實信徒的核心組織,後面跟著一群不很忠誠的追隨者(例如:動物權利或福利保護運動組織)。這似乎表明:針對小型惡毒組織的一劑解藥是急劇增加其成員數目,以期內訌解決問題。但不幸的是,這會造成組織分裂成更多有害的子組織。

另一相關因素是這些組織通常擁護的思想類型。他們的目標和邪惡都表現得無影無蹤,因此有很明顯的價值負載。強烈的情感促成了投入與忠誠。他們也被告知組織有著優越性,認為在周圍的人人地獄之時,自己卻是被拯救的臣民。但是在這種優越感中也並存著與生俱來的鮮明的憂患意識,因為他們清楚自己僅僅是黑暗大環境下的一束亮光。(第5章中可以看到,高度尊重和對尊重的威脅結合在一起十分危險,在對採取人身攻擊的犯罪分子的討論當中我們還會再次探討。)這種憂患意識促使組織成員緊緊地插綁在一起。

讓我們回到宗教和政治的話題上來,其核心概念都是虛無的,從觀念上將其信徒的情緒升溫。或許這就是為什麼暴行總是和宗教或政治動機聯繫在一起的原因。但真正危險的並不是其具體內容,而是觀念本質的抽像性和模糊性。忠誠的無神論者常常通過引用宗教戰爭和原教旨派恐怖主義,來指責宗教製造的大規模傷亡。但人類歷史上最駭人聽聞,被稱為20世紀恥辱的大規模殺戮卻是由無神論者引起的。約瑟夫·斯大林的恐怖主義統治見證了對宗教機構的大範圍鎮壓,造成了成千上萬的死傷。哪個宗教會在其良心上沾有如此之多的血跡?這些思想體系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致命的,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思想是「無神論主義」或「宗教主義」,而是因為其思想的虛無性。相同的論據也適用於政治。這些依靠虛無概念促進極權主義思想的體系(組織,個人)是非常危險的。

※本章小結

組織是人類存在的重要形式。通常組織可以惠及或安撫其成員:儘管西方邪教成員支持一種不同於資本主義背景的生活方式,但可以為身心健康帶來極大的益處,這被視為理性的選擇,資本主義的有效解藥。但邪教採取同所處社會不同的生活方式,這一事實無疑向這些社會設想發起了挑戰,並煽動了極端敵意,尤其是來自邪教成員家屬的敵意。反邪教運動創立了洗腦這個名詞,它自誕生就沾有邪教宣傳的惡臭,是一個打擊敵人的有力手段。

對於反邪教分子的擔憂並不是毫無道理的。有時,組織尤其是小型組織可能是相當危險的。這種情況尤其會出現在他們高度團結的時候,組織成員身份對於個體成員來說變得極其重要的時候(可能是因為受到組織外的迫害),或是抽像、不容置疑的思想與強烈情感結合在一起的時候。因為抽像、模糊的思想和強烈的情感都是宗教和政治信仰體系的特徵,他們通常與危險組織(其成員隨時準備攻擊或殺戮組織外成員)聯繫在一起。這些組織通常會顯示出極權主義思想特徵。他們運用一系列的步驟吸引和維持新成員。有些顯得特別引人注目,以至於被貼上了洗腦的標籤,但這些全部都可以從社會心理的角度加以解釋。細緻的研究往往會揭示特有組織機制的運行,並且表明能夠滿足領導者和追隨者雙方深層次需求的方法,就是成為邪教的一份子。

在之後的章節中,我們將探討最大限度降低組織危險的方法。我們將細緻地研究究竟是哪些特質使一些人成為領導者,而另一部分人成為追隨者;我們會再次回到夢想控制。但首先應該探討以下兩個十分常見情形下的洗腦問題:媒體和教育。

 
  1. Timothy McVeigh(1968—2001):製造1995年4月19日俄克拉荷馬大爆炸的元兇,是「9·11事件」之前美國最為致命的恐怖活動。2001年6月11日,美國印第安納州的特雷霍特重刑犯監獄將其執行注射毒液的死刑。這是1963年來美國聯邦政府首次恢復對死刑犯執行死刑。
  2. Joseph Conrad(1857—1924):生於波蘭的英國小說家,是少數以非母語寫作而成名的作家之一,被譽為現代主義的先驅。年輕時當海員,中年才改行寫作。一生共寫作13部長篇小說和28部短篇小說,主要作品包括《黑暗之心》(1899)、《吉姆爺》(1900)、《密探》(1907)等。
  3. Osama Ben Laden(1957—2011):基地組織的首領,現被指為美國2001年「9.11事件」的幕後總策劃人,並被放在美國聯邦調查局通緝名單的首位,被廣泛認為是「世界上最大的通緝犯」。
  4. Shiva Naipaul(1945—1985):出生於西班牙港特立尼達和多巴哥,英國和特立尼達小說家兼記者。
  5. Leo Ryam(1925—1978):美國民主黨政治家。他從1973年擔任加州第十一議員選區美國議員,1978年瓊斯鎮大屠殺前不久被人民聖殿教成員謀殺在圭亞那。
  6. John Keats(1795—1821):傑出的英詩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員。代表作有《聖艾格尼絲之夜》《秋頌》《夜鶯頌》《拉彌亞》《致秋天》等。
  7. Toin Lehrer(1928—):美國創作型歌手,諷刺作家,鋼琴演奏家和數學家。他最為著名的是其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創作的精粹詼諧的歌曲。
  8. Hannah Arendt(1906—1975):原籍德國,20世紀最偉大、最具原創性的思想家、政治理論家之一。著有《集權主義的起源》。1933年納粹上台後流亡巴黎,1941年到了美國。
  9. 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出生於奧地利,後人英國籍。哲學家、數理邏輯學家。語言哲學的奠基人,20世紀最有影響的哲學家之一。
  10. 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國小說家、詩人,出生於印度盂買。代表作有《營房謠》(1892)、《七海》(1896)、《生命的阻力》(1891)、《叢林之書》(1894—1895)等。他於1907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成為英國第一位獲該獎的作家。 
  11. Elaine Hatfield(1937—):出生於美國密歇根州底特律,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
  12. Eileen Barker(1938—):社會學教授,倫敦經濟學院前任成員,人權研究中心顧問。她是宗教運動信息網絡的主席和創始人,致力於研究邪教和新宗教運動等團體。
  13. Craig D.Paries:華盛頓州立大學心理學副教授,著作有《社會困境》(1996)、《團體業績和交往》(1999)等。
  14. Lawrence J.Sanna:華盛頓州立大學心理學副教授,著作有《團體業績和交往》(1999)等。 
  15. Rene Descartes(1596—1650):著名的法國哲學家、科學家和數學家。歐洲近代哲學的奠基人之一,黑格爾稱他為「近代哲學之父」。
  16. Robert Heinlein(1907—1988):美國硬科幻小說作家,被人稱為科幻先生(Mr.SF)。他的作品不但在科學和工程方面的可信性達到了罕有的標準,而且也提高了科幻類的文藝水平評價標準。他和艾薩克·阿西莫夫、阿瑟·克拉克被稱為科幻小說三巨頭,被譽為「美國現代科幻小說之父」「美國科幻空前絕後的優秀作家」「美國科幻黃金時代四大才子之一」。
  17. Marc Galanter: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南亞研究教授,倫敦政治經濟和政治學院教授。
  18. Robert Oppenheimer(1904—1967):美國猶太人物理學家,曼哈頓計劃的主要領導者之一,被譽為「原子彈之父」。
  19. Jean Paul Sartre(1905—1980):法國20世紀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法國無神論存在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也是優秀的文學家、戲劇家、評論家和社會活動家。薩特是西方社會主義最積極的鼓吹者之一,一生中拒絕接受任何獎項,包括1964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在戰後的歷次鬥爭中都站在正義的一邊,對各種被剝奪權利者表示同情,反對冷戰。
  20. Robin Dunbar(1947—):英國人類學家、進化心理學家,研究靈長類動物行為方面的專家。最著名的是他提出「鄧巴數」定律,也稱150定律,是指能與某個人維持密切人際關係的人數人限是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