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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精神病理學的心理動力學例證

從1900~1909年,榮格一直是一個開業的精神病學家。他先是在蘇黎世的伯格爾斯精神病醫院實習,後來成為一名專職的精神病醫生。在與弗洛伊德認識之前,他已經獨立地治療了大量的病人,面對各種情緒性的、心理的器質性疾病,他做了許多細緻的觀察和實驗研究,為他後來創立獨立的分析心理學體系奠定了基礎。他早期所撰寫的大多數文章都和心理疾病有關,都是探討精神病理學問題的。只是在他辭去伯格爾斯醫院的工作後,他開始進行私人開業,這類精神病理學方面的文章才明顯減少。但是,他對被試進行觀察分析的興趣仍然十分濃厚,因為這些觀察和分析對他的許多理論觀點是一種客觀的支持,而且,由於西方社會人們所推崇的科學主義傾向,使那些只有得到實踐依據支持的、可以重複觀察的事實才被看作科學的。榮格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也不得不受到這種思潮的影響。

在精神病理學中,榮格的興趣主要在於發現那些對其研究有用的普遍性原則,並且根據這種普遍性原則來探討那些更加深入、更加有意義的心理學問題。現在看來,榮格對精神病理學的貢獻主要是他對「情結」的研究。因為情結是心理疾病的病原學中的一個關鍵因素,由於某種個體的或社會的原因,情結從自我中分離出來,以妄想、幻覺等病態的心理活動形式自主地進行活動。在正常人看來,這是一些精神病人或神經症患者的病態心理活動表現。現在,我們就來看看榮格是怎樣在心理治療中看待和處理這些問題的。

1.心理疾病的診斷範疇

榮格在巴塞爾大學接受訓練成為一名精神病學家的時候,在精神病理學界和開業醫生們看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對心理疾病進行確認和分類。榮格的授業恩師尤金·布洛伊勒就是因為對精神分裂症進行了識別和命名而聞名於世的。在他之前,人們把精神分裂症稱為早發性癡呆。但是,榮格是一個獨立意識相當強的人,他並沒有追隨布洛伊勒的興趣,即使在不得不進行診斷範疇的分類時,他也只是偶爾地或附帶地進行。他的研究興趣不是進行病理學分類,而是要探討心理活動的整體性功能及其對心理治療的意義。因此他說:

「與醫學的其他方面進行對比,可以說,在那裡,一個確定的診斷做出後,總要在邏輯上緊跟著某種治療,並且或多或少地根據症狀預測能否治癒。對任何特殊的精神性神經症的診斷都至多意味著某種形式的心理治療是必要的。至於根據症狀預測能否治癒則完全不依賴於診斷。因此,我們不能掩蓋這個事實,即對神經症的分類是令人相當不滿意的,而且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僅僅一次特殊的診斷並不意味著任何真實的東西。一般地說,把『精神性神經症』診斷出來,認為它和某種器質性障礙有明顯的區別,這就足夠了——這個詞的意思也不過如此。」[1]

所謂「器質性障礙」實際上就是現代精神病的同義詞。榮格和他那個時代的大多數精神病學家一樣,都認為精神病確實有器質上的原因。但是,榮格對這種分類的工作實在不滿意,因此,他也沒在這方面下功夫,沒有做出更加細緻的區分。

不過,榮格的一個學生漢德森(Henderson)卻對此很感興趣,並對此做了進一步探討。他根據榮格的類型學理論,對神經症子類別的診斷提出了懷疑。在他看來,有些精神病理現象並不一定是真正病態的,而是這個人的不佔主導優勢的態度或功能類型在發揮作用的一種表現。例如,一個主導類型是外傾-情感型的人,在一段時間內表現得沉默寡言。這是他的不佔優勢的內傾態度或思維功能在發揮積極作用的表現。儘管這種表現和他日常的行為有很大的差別,但這種現象並不一定是病態的。所以,他說,那些「未能在其病人身上挖掘出這種人格根源」的心理治療專家,「最終必然還得重新發現這種材料,而且還得重新形成一種類似於榮格的類型理論」[2]。關於榮格的類型學理論及其在心理治療中的應用,請參見後文。

顯然,榮格本人對研究心理疾病的興趣並不在於進行分類和識別,他感興趣的是探討神經症和精神病背後的原因,認為這才是導致這種疾病的心理動力學因素。在他看來,只有找到了致病的原因,才有可能找到治病的方法。也正是由於他的這種理論觀點和思想指導,才使他和其他瑞士精神病學家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區別,才使他提出了與眾不同的心理病理學觀點。

2.神經症及其治療

我們知道,神經症是一種非器質性精神障礙,主要表現為神氣或精神上的不適感,或產生強烈的內心衝突,或者因為某種不愉快的情感體驗而苦惱,由此而導致的病理上的體驗會長期存在或反覆出現。現代醫學已經發現,遺傳、心理、社會文化、身體等多種因素都有可能誘發神經症。榮格是個精神病學家,他當然會對引發神經症的原因進行認真思考。在他看來,神經症是由於情結的作用而導致的一種人格分裂。由於情結是人皆有之的,因此,每個人都有患上神經症的可能。榮格認為,如果情結與意識很不相容,就很容易產生神經症的人格分裂。例如,一個患有潔癖症的人對於任何他認為不乾淨的東西都有一種強烈的恐懼感,那麼,在與朋友、同事、親人們的交往中,這種潔癖就會使他逐漸陷入孤立狀態,當這種狀態發展到極端時,也就意味著他的潔癖情結非常強有力,並且有可能導致他發生人格分裂。這時自我已經變得完全無能為力,神經症便由此而產生了。

那麼,究竟神經症有哪些表現呢?怎樣才能正確地區分神經症和非病理現象呢?這的確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現代醫學雖然比榮格時代進步了很多,但仍然有許多誤診。榮格本人曾對神經症和一種令人討厭的心理狀態做過區分:「(有些人)在某些日子裡,或者時常會突然地失去他們的心理能量,他們迷失了自己,但又會在某種神秘力量的影響下清醒過來。這些現象本身並不是病理學的,它們屬於人的一般現象。但是,如果它們變成習慣性的,我們就可以正確地說這是一種神經症,這些是導致神經症的東西,但它們也是正常人中的例外的情況。被情緒沖昏了頭腦本身並不是病理現象,它只是令人討厭而已。我們沒有必要為一件令人討厭的事情而發明一個諸如病理學這樣的詞,因為世界上還存在著其他不是病理現象的令人討厭的事情,例如,收稅者。」[3]

顯然,我們不能把所有異常現象都歸結為神經症,就像我們平常因為一句話就說別人是「神經病」那樣。實際上,神經症是一種反覆發作的不正常心理現象,它的內容表現為一種特異反應,在每個人身上的具體表現是有個別差異的。當然,神經症也表現出一些共性,心理治療學家就是根據這些共性而給某些病症命名的。例如,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歐洲許多國家流行一種轉換性癔症(conversionhysteria)。這種疾病的症狀表現為,感覺運動機能不良,如眼睛失明、身體癱瘓,但卻找不到任何器質性原因。這種病理現象引起了法國南錫派精神病學家和弗洛伊德的興趣。弗洛伊德早期與布洛伊勒合著的《癔症研究》以及其他一些著作就列舉了很多這樣的病症。現在這種病比較少見了,有些精神病專家認為,導致這種病症降低的原因可能是當時的社會現實在人們心中造成複雜的心理矛盾。對此,榮格也表示贊同,他明確指出:「神經症是……一種嚴重的疾病,特別是就它對病人的環境和生活方式的影響來看……從某種嚴格的意義上說,與其說神經症是一種疾病,倒不如說其是一種心理社會現象。它迫使我們不得不把『疾病』這個術語擴展到人體機能紊亂這個觀念之外,而且迫使我們把神經症患者看作一種病態的社會關係系統。」[4]

由此可見,榮格很早就把神經症和社會原因聯繫起來,這種觀點在他那個時代提出來是很不容易的,大多數精神病學家也不一定贊成。這種病因學分析直到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才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也就是說,人們開始從導致疾病的社會關係脈絡(context)來尋找原因,當然,他們主要是從家庭系統開始的,很少有人涉及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和原因。現在我們就來看看他們對神經症原因的分析和最近的一些研究證明。

神經症是人類的一種獨特的心理疾病。由於它沒有器質上的原因,所以,長期以來,人們一直把神經症視為「魔鬼附體」,用封建迷信的歪門邪說來解釋它的病因。隨著科學的進步,人們已經發現了導致神經症的一些原因,儘管人們對此還有很多爭論。例如,弗洛伊德和榮格產生分歧並最終導致他們關係破裂的根本原因就是神經症的病因學問題。弗洛伊德認為,每一種神經症都產生於童年時代特有的心理創傷,而這種心理創傷通常是指被壓抑的性創傷。但榮格卻堅持認為,神經症更可能是由於長期積累的某種經歷所造成的,而不是偶然一次性創傷。

因此,榮格從多種不同的角度分析導致神經症的原因,確實取得了一些有效的成果。例如,他對內外傾態度類型的分析,就成為後來許多人分析神經症病因的一種方法。目前,有些研究者已經發現了態度類型與神經症之間的相關。雷切克(Rachel)曾對365名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書的女大學生進行梅彼類型指標測驗,並且用鮑恩的自我報告調查表進行分析。結果發現,中等的和極端外傾性格的人在自我報告調查表上的心理調整測驗中的得分都比較高,極端內傾的人得分要低於中等內傾的人。得分高意味著心理調整水平高,因此,外傾性格的人較少患神經症,而內傾性格的人則較易患神經症,尤其是極端內傾的人。

但是,這項研究是美國人在美國這個崇尚外傾的國度裡進行的,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就自然而然地認為內傾者是不健康的。如果把這種研究運用在比美國更重視內傾的文化環境中,那麼,研究的結論可能就大不相同。實際上,有一些美國和英國的研究者已經發現,內外傾和神經症並沒有必然的聯繫。不過,也有些研究認為,內傾和外傾性格的人可能會表現出不同的神經過敏症狀。例如,英國倫敦大學心理學家艾森克在一系列研究中發現,「外傾性格的神經症患者傾向於形成癔症的或病態的症狀,而內傾性格的神經症患者傾向於形成抑鬱症狀,如焦慮、反應性抑鬱症或強迫性特徵」[5]。

除了性格因素可能與不同的神經症狀有關之外,年齡因素也是導致神經症的一個起因。榮格認為,童年期神經症主要是由父母引起的。例如,他的一個學生曾經治療過一個9歲的小女孩,這個小女孩三個月來體溫一直低於正常值,整天無精打采,吃不下飯,睡眠不好,最後居然連學也無法繼續上下去。在治療分析中發現,這個小女孩的父母正在鬧離婚。雖然他們竭力想把這事瞞著孩子,但孩子仍然發現了,這是導致她患病的根本原因。直到這對夫婦正式做出離婚的決定之後,這個小女孩的病症才有所好轉。

對成年人而言,神經症的原因又有所不同。榮格非常重視人的後半生,在他看來,人過中年以後,由於生活環境的改變,情緒問題可能會逐漸增多。因為這時個人已經在事業上有所成就,他注意的焦點便逐漸地從外部世界轉向內部世界。雖然他還必須和外部世界打交道,但他對個人內部目標的重視已多於對外部目標的重視。因此,我們經常發現,一些中年以上的人喜歡把自己封閉在個人的目標範圍內,從事自己所喜愛的事情,而對各種外部世界的誘惑相對淡漠了許多。但是,這些人又具有豐富的閱歷和經驗,很多團體和機構又迫切地希望他們發揮自己的作用,因此,它們總是千方百計地從外部施加各種壓力使這些有經驗的中年以上的人繼續為他們工作。這樣,由此而帶來的內外部需要和目標的矛盾就會使他們產生心理失調。榮格所治療的很多病人的病症就是由這種原因造成。

一個人患上神經症固然不是好事,但是,神經症是一個人的潛意識進行自我抗爭的一種表現形式。因此,它也有一定的積極作用,這也是榮格心理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榮格認為,神經症是有機體進行自我治療的一種嘗試,是人的精神允許被壓抑的內容進入意識領域,從而擴展人格的一種嘗試。儘管這種嘗試是病態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能成功的,但它畢竟反映了一個人的精神現實。心理醫生的責任就是幫助他正確地認識這種現實,並且為他指出解脫困境的出路。但是,榮格為病人指出的出路卻是一種相當獨特的人生之路。用形象化的語言來表述,我們可以把神經症患者比作一個掉進河裡正在下沉的人。如果他能夠像潛水員那樣,索性潛到河水深處,那麼或許他就能夠在那裡發現埋藏著的珍寶。當然,對於神經症患者來說,他們並不知道哪裡埋藏著珍寶,但榮格認為,心理醫生應該知道,他們應該把神經症看作一個人自我實現慾望的一種反應。從這個意義來說,神經症患者或許比正常人有更大的發展潛力。心理治療學家就是要幫助病人發現自己的潛力,使這些積極的方面通過心理治療而得到正確的實現。

3.精神病及其治療

精神病(psychosis)是一種比神經症更加嚴重的精神障礙,目前還沒有完善的定義,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所公佈的定義,精神病是「精神功能受損程度已達到自知力嚴重缺失,不能應付日常生活要求或保持對現實恰當接觸」[6]。但這個定義顯然是比較含糊的,醫生無法據此做出判斷。現在精神醫學界一般把精神病分為器質性和功能性兩大類,器質性精神病主要指大腦器質性病變所引起的精神病、身體症狀所引起的精神病和中毒所引起的精神病;功能性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鬱性精神病和偏執性精神病等。由此可見,器質性精神病與神經症的區別相對比較容易發現,而功能性精神病和神經症的區別則比較難以發現。這是因為它們都是非器質性的,那麼,榮格對此又是怎樣區分的呢?

榮格關於精神病與神經症之間差異的區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隨著其研究的不斷發展而變化的。在榮格於20世紀20年代之前所寫的論著中,他把當時被認為是癔症的神經症看作外傾性格者常患的疾病,把精神分裂症看作內傾性格者常患的疾病。20年代以後,他則經常用潛意識內容和意識自我的關係來描述神經症和精神病的差異。

我們知道,在精神病學領域,榮格是靠他對情結的研究起家的,因此,他從一開始就非常重視情結的作用。在他看來,情結不僅是神經症的一種表現形式,也是精神病,尤其是精神分裂症的直接原因。精神分裂症的最直接表現,就是這些情結導致個體構成多重人格。不過,由於榮格的興趣在於研究病因和進行治療,而不是在於進行分類,所以,他並沒有明確說明多重人格究竟是精神病還是神經症。他認為,在神經症狀態下,「這些分裂的人格仍然處於一種相互聯繫之中,這樣你總可以得到一個完整的人的印象……而在神經分裂症的情況下……你所見到的只是一些片段,無論在哪裡都不可能找到一個整體」[7]。按照這種觀點,在神經症中,潛意識內容的力量要小於意識自我,它不可能把意識自我完全征服,但可以通過與自我目標相反的行動對自我產生強烈的影響。這種強烈的影響是潛意識對意識自我的一種同化作用,它和精神病中潛意識把意識自我完全征服或壓倒的狀態還是有區別的。因為在精神病中,意識自我完全被潛意識內容所佔據,病人的精神世界充斥著潛意識的原型、幻想或妄想,即使在清醒的狀態下也會時常被一些可怕的意象所控制。

以上只是對精神病和神經症的表現形式所做的理論分析,但在實際的心理治療中,榮格發現,原型心理內容出現在病人的夢或幻想中,並不意味著這個人一定患有精神分裂症,因為在神經症患者和正常人的夢或幻想中也有這類原型心理內容。那麼,這樣一來是不是說就無法明確區分神經症和精神病了呢?其他一些精神病學家所做的研究證明,精神病患者的夢和正常人的夢是有區別的。但這種區別主要是依靠不同的研究方法得出的。例如,只對夢的內容進行分析就很難發現兩者之間的區別,而運用自我評定系統或其他附加手段進行研究,就能發現兩者之間存在著差異。例如,有人曾進行過這樣的研究,讓兩個精神分析學家和一個心理學家根據自我評定系統對22個夢進行等級評定。這些夢中有10個是精神病患者做的,有12個是一家工業公司的8個僱員做的。結果發現,很多有經驗的精神分析學家也難以把精神病患者的夢和正常人的夢區分開來,但在自我評定系統上卻能非常明顯地加以區分。因為精神病患者的夢在自我評定系統上的每一類別得分都比正常人高。不過,這個研究沒有運用統計學方法進行檢驗。

但在另一個研究中,對兩者的比較分析卻得到了統計學的部分支持。這個研究運用一套包括12個不同種類的夢的自我評定系統,來分析28個精神病患者和30個非精神病患者的夢。結果發現,有兩個類別的得分在統計學上達到顯著性差異,有8個類別在預定的方向上表明兩者存在著差異,但並不顯著,而不使用自我評定系統的精神病醫生和心理學家卻仍然無法把兩組被試的夢區分開來。這說明自我評定系統在診斷精神病患者的夢方面,是一種有一定效用的方法,但還不夠完善。因此,完全依靠它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顯然是有一定危險性的。

榮格在對精神分裂症患者進行診斷時曾運用字詞聯想測驗,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在他看來,精神分裂症患者經常有思維混亂,這種混亂的一種表現形式就是聯想不連貫。因此,運用字詞聯想測驗就能從他們對字詞的反應時來判斷被試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榮格去世以後,其他一些精神病學家和心理治療學家也曾運用字詞聯想測驗進行研究。例如,阿斯特魯普(Astrup)和弗萊考伊(Frykai)就運用這種方法對312名精神病患者和40名正常人進行比較研究。他們把被試分到12個不同的臨床小組中,對被試進行反應時和言語反應性質的測驗。結果發現,正常被試的反應時要明顯地好於所有的臨床小組的被試。精神分裂症小組的語無倫次的反應較多,平均反應時更長。特別是在一些可能與其心理病理學經驗有關的刺激詞的反應上,差別就更加明顯。兩位研究者把自己的研究與榮格的研究進行了比較,結果發現兩者在很多方面是一致的。

對精神分裂症做出診斷是相對容易的,困難在於找出導致這種疾病的原因。從目前的研究來看,這仍然是一個尚未得到解決的問題。作為一名精神病學家和心理治療學家,榮格在這方面有其獨到的見解。有人認為,他是第一個把中樞神經系統障礙與精神分裂症聯繫起來的人。換句話說,榮格沒有把心理原因和身體器官的變化對立起來。相反,他曾假設人的情緒失調可能會產生不正常的新陳代謝,進而導致大腦受損。同時,榮格還認為:「一種未知的量,可能是一種毒素……可能會首先由非心理的原因所引起,然後只不過利用現存的情結,並對它進行特殊的轉換,這樣一來,情結似乎起了一種原因的作用。」[8]榮格的這種觀點是他在20世紀初期提出的,這是和他對情結研究有密切聯繫的。

後來,榮格對這個問題進行了重新思考,在他的晚年提出了一種有所改變的觀點。他說:「現在,在獲得了長期的實踐經驗之後,我開始堅持這樣一種觀點,即(精神分裂症)的心理發生原因說要比毒素原因說更有可能。」[9]榮格在病因學觀點上的這種改變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當時流行的觀點會對他產生影響;另一方面,他個人長期的實踐經驗是他的理論觀點的根本來源。正如凡·德·波斯特(Van de Post)所說:「(榮格)開始承認,他從來沒有明確地理解究竟是什麼引起了這種特殊的最嚴重的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在他臨終前所說的最後幾句話中,他提出,精神分裂症的病理學形式可能具有某種身體上的原因,它起源於個體的染色體和基因中的一些尚未發現的變化中。這就結論性地證明了,我原以為,雖然他從來沒有像現在一樣如此狂熱地投身到心理學世界中去,但他卻始終也對身體的和外部的要求及其有效性抱有開放的態度。他通過自己的實踐也堅定地證明了,許多想像不到的病例,以及被宣告為無法治療的這類疾病通過應用分析心理學都是可以恢復健康的。」[10]

總之,榮格對精神分裂症原因的分析也經歷了一個逐漸的轉變過程。儘管他的觀點還不是最終結論性的,但他的研究給人們提供了積極的啟示。在榮格逝世之後,精神分裂症的基因說已經被大多數人所接受,但是,人們也同樣認為,基因只是誘發精神分裂症的一個先天因索,如果有良好的後天因素,帶有這種遺傳基因的人也不一定會患上精神分裂症。目前這種觀點已經被大多數行為遺傳學家、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所接受。

對神經症和精神病進行原因分析似乎是榮格的興趣所在,他的大量作品都是針對病症進行的心理學分析。但是,僅僅分析原因顯然不是心理治療的最終目的。因此,榮格在其分析心理學的實踐中也時常涉及對神經症和精神病的治療。不過,在榮格那個時代,藥物治療還沒有流行,因此,現在很多心理治療學家和精神病醫生常用的一些藥物在榮格的分析心理學治療中幾乎見不到。他所使用的主要是心理治療方法。因為在榮格看來,藥物治療可能會暫時抑制症狀,使精神病患者的外部表現受到抑制,這樣就無法分析他患病的原因,也阻礙了醫生幫助他進行心理和自我調節。因此,無論是榮格本人還是他的後繼者們都堅持認為最好盡可能地避免用藥。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科學的進步,有些藥物已被證明是很有成效的。現在,一些後榮格學派的分析學家在治療過程中,首先詢問病人對藥物治療的評價,以便確定症狀的原因。例如,一個人患有習慣性頭痛,醫生就要詢問他是否經常服用藥物,效果如何,他怎樣看待服藥的效果等。當確信服用某種藥物對病人的心理不會造成危險時,分析者就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服用減輕症狀的藥物,然後再進行心理治療。


【註釋】

[1]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16卷,第195頁。

[2] M.A.Mattoon,Jungian Psychology in Perspectiv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85,p.152.

[3]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18卷,第43頁。

[4]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16卷,第37頁。

[5] M.A.Mattoon,Jungian Psychology in Perspectiv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85,p.154.

[6] 車文博主編,《心理咨詢百科全書》,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4頁。

[7]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18卷,第224頁。

[8]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3卷,第195頁。

[9]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3卷,第570頁。

[10] 凡·德·波斯特,《榮格和我們的時代的故事》,1975年英文版,第1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