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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生的意義

●而見群有唯在「我」中,群有中乎「我」獨;斯人兮,自茲無所畏縮。見唯「我」化為群有兮,是則全知。萬物皆見其一兮,何憂曷癡?

——《奧義書》

●我感覺到全然的快樂。或許當我們死了,成為某個整體的一部分,不管這個整體是太陽、空氣,或是美德及知識,我們都會感受到這種全然的快樂。無論如何,這就是快樂:融入一個完整、偉大的事物中。

——美國女作家,維拉·凱瑟

俗諺、格言及智慧語錄總是告訴我們,人生發生的事件對我們意義重大,所以我們常借此來標示人生重要的過渡期。對1981年紐約斯卡戴爾高中畢業班的畢業生來說,選個鏗鏘有力的引言登在畢業紀念冊上不僅是一種生命儀式,也是表現那逐漸形成的自我的好機會。

我在瀏覽這本畢業紀念冊時,仔細地看了每張大頭照下面的引言。這些引言大致分為兩大類。很多人的引言都在歌頌愛與友情,這對即將別離的青少年而言,確實再恰當不過。另一種則是抱著期待,卻又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迎向未來。要高中畢業生不用「人生是一場旅程」這種比喻,實在有點強人所難。比如,有4個學生引用凱特·斯帝文斯(Cat Stevens)《探尋之路》(On the Road to Find out)的歌詞。還有兩個學生引用美國總統喬治·華盛頓的話:「我已啟航,駛向廣闊無邊的大海,或許,沒有安全的港口可讓我停泊。」還有一個學生引用了「藍領搖滾教父」布魯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的歌詞:「我喝了啤酒,開上高速公路/寶貝,我擁有了你,你也擁有了我。」

然而,在一片肯定人生無限可能的樂觀奮進中,赫然出現一個黑暗的聲音:「人就算有能耐不受武力、飢餓所迫,也會被瘟疫所擊潰,所以,人為何還要費事去打理門面?」(語出伍迪·艾倫)引用這段引言的,就是我。

我在畢業紀念冊上的這段話,並不完全在開玩笑。前一年,我才寫過一篇研究貝克特(Samuel Beckett)荒謬劇《等待戈多》(Waiting for Godot)的報告。《等待戈多》是一出存在主義式的劇作,該劇旨在探討在一個沒有戈多的世界裡等待戈多,這樣的人生有多麼荒謬,我在看過這本劇作後,想了很多。當時,我是個無神論者,高中最後一年,我的腦子一直繞著一個問題打轉——「人生的意義是什麼?」我的大學入學申請的個人自傳就是以「人生無意義」為主題。我還記得在高中最後一年的冬天,我整個人一直陷入一種哲思式的憂鬱中——不是真的得了抑鬱症,而是覺得所有事都沒有意義。我當時心想,不管是我自己能否上大學,還是地球被小行星撞擊或因核戰爆發而毀滅,我其實一點兒都不在意。

我當時會有這種絕望的情緒,說來相當奇怪,因為那段時間是我自4歲以後,第一次嘗到完美生活的滋味。當時我有一個很棒的女朋友,也有一群好友作伴,父母親對我也很慈愛。我還是田徑隊的隊長,還有對一個17歲男孩最重要的東西——我可以開著我老爸那輛1966年出廠的敞篷車到處去兜風。即便生活過得如此順遂,我還是一直在想這些到底有什麼意義。就像舊約《聖經·傳道書》的作者,我也認為「我看過日光之下所發生的一切事,不料,一切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在花了一整個星期思考自殺種種之後(不是真的想自殺,而是抽像地思考自殺的意義),我決定徹底把這個問題攤開來。我當時心想,這個世界沒有上帝,人生也沒有外在賦予的意義,因此從某個角度來看,如果我明天就自殺,也沒什麼大不了。因此,明天之後的一切對我而言就像天賜的禮物一樣,我再也沒有束縛,沒有期待。在人生的盡頭,沒有考試,所以也不會有失敗的可能。果真如此,與其拋棄明天,何不擁抱明天?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領悟引我走出陰霾,幫我重振心情,讓我抱著希望迎向未來,但是我那存在主義式的憂鬱後來真的慢慢散去,我也快樂地度過最後幾個月的高中生活。

不過,我仍然在不斷地思考人生意義,所以大學時我決定主修哲學,但是哲學並沒有告訴我答案。現代哲學家把精力拿來分析文字的意義,除了存在主義者外(就是他們開始讓我思考人生意義),現代哲學家很少觸及人生意義的問題。一直到我進了心理學研究所,我才終於瞭解為什麼現代哲學如此貧乏無趣:因為現代哲學缺乏對人性的深刻瞭解。正如我在本書中所言,古代的哲學家通常也是優秀的心理學家,但是現代哲學卻一味地鑽研邏輯學及理性,以至於逐漸跟心理學越走越遠,當然也更掌握不了充滿激情、複雜的人性。我們不可能用抽像、空泛的方式來分析人生意義,或為虛構卻完美的理性之人來探究人生意義。只有掌握人真實的存在,瞭解人各種複雜的心理及情緒構造,我們才有辦法探究何謂「有意義的人生」(近年來哲學跟心理學已越走越近,態度也變得比較熱情,真是可喜可賀)。

依據我在心理學領域的鑽研及對道德議題的研究,我發現心理學及相關學科不斷地挖掘出更多人性面貌,所以我們現在真的有機會為「人生的意義到底為何」這個問題找出答案。事實上,大部分的答案,100年來我們早已知道,剩下的部分則是在最近這10年才揭曉答案。本章就是我個人從心理學角度為大家回答這個大問題。

○人生意義為何○

「人生意義為何」這個問題可被稱為「聖問」,足以與「聖盃」相媲美:追尋人生意義是一個高貴的行為,每個人都該為自己找到問題的答案,但是很少有人認為自己真的可以找到答案。這就是為什麼那些想回答這個「聖問」的書籍及電影,最後都只能用玩笑的方式回答。

在《銀河系漫遊指南》(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這部電影中,有一台超大型電腦專門解答這個「聖問」,結果這台電腦花了750萬年的時間,最後計算出的解答是「42」。電影《人生七部曲》(Monty Python's The Meaning of Life)結尾那幕戲,則把這個「聖問」的答案交給演員邁克爾·佩林(他當時扮演一個女人),由他大聲念出答案:對人和善,飲食不要太油膩,常看好書,多走路,要跟不同國籍及信仰的人和平相處。大家聽了都覺得很搞笑,因為這些答案乍聽之下都是好答案,但是內容實在很空洞、世俗。這些戲劇上的諷刺手法讓我們不禁要嘲笑起自己且自問:我到底在期待什麼答案?要什麼樣的答案我才會滿意?

不過哲學倒是教會我如何分析問題,如何在回答問題之前先清楚地理清問題。「聖問」需要我們理清以下幾個重點。每當我們問「X意義為何」時,到底什麼樣的回答讓我們滿意?

何謂「意義」

最常見的意義是定義式的:「ananym」這個詞的意義,是指「請幫我定義出『ananym』這個詞,這樣我看到這個詞時才能瞭解其義」。所以我就跑去查字典,找到字典對「ananym」這個詞的定義:用倒寫的方式把真名拼成一個假名。很好,接下來,「人生的意義為何」。我又跑去查字典,結果發現字典對「人生」這個詞有21種定義,其中還包括:一種能讓人區別出有生命且有功能的生命,與死掉的屍體或純化學物質兩者間不同之特質,以及「從出生到死亡這段時間」等。此路不通,這絕對不是正確答案。我們不是在問「人生」這個詞的意義,我們問的是人生本身。

第二種意義指的是象徵或代表。如果你夢見自己在一個地下室探險,結果發現一個通往地下第二層的門,你也許會問:「地下第二層是什麼意義?」心理分析師榮格就做過這樣一個夢,並將地下第二層的意義,即它所象徵或代表之事物,定義成一種集體潛意識,根植於所有人心中的共同想法。此路又不通。人生不是象徵、代表或指向什麼。我們想瞭解的是人生本身的意義。

第三種意義是找出事物的意義,通常指的是人的意圖及信仰。假定電影開演半小時後你才走進電影院,電影結束半小時之前你就離席,當天晚上你跟一個看完整場電影的朋友聊天,你問對方:「那個卷髮男生對那個小孩眨眼睛是什麼意思?」你知道那個動作在電影情節中有某種意義,你察覺你得知道某些事實,才有辦法瞭解那個動作有什麼意義。有可能電影一開始就交待過這兩個角色之間的關係?要問「那個眨眼的動作有什麼意義」,其實是「我需要知道哪些事實,才有辦法知道那個眨眼的動作有什麼意義」有進展了,因為人生就像是一場我們進場時早已開演的電影,而且我們得在大部分故事情節有結局之前,就得走出電影院。如果我們想瞭解那幾分鐘的情節,我們得先掌握許多細節才行。當然,我們並不真的瞭解到底需要哪些東西,所以我們也沒辦法讓問題明確下來。當我們問「人生意義為何」時,我們並不預期能找到直接的答案(比如「42」這樣的答案),而是希望得到一點兒啟發,一些能讓人發出驚歎的體驗,突然之間,以前我們所不瞭解或認為微不足道的事物,都變得有道理起來(就好像正方形來到三維空間時一樣)。

兩個子問題

一旦「聖問」被明確定義為「能啟發我對人生的感受及想法的問題」時,答案就一定涉及,哪些出乎我們意料的事情會對我們產生啟發作用。這又分成兩個子問題,即人們想要回答什麼樣的問題,以及人們覺得什麼樣的答案具有啟發性。

第一個子問題可稱為人生目的為何:「人類出現在地球上,目的為何?人類為什麼會在這裡?」對於這個問題,答案可分為兩大類:不管你是屬於相信神/神靈/智慧,因其想法、慾望或意圖而創造這個世界者,還是屬於認為我們純粹活在一個物質世界,人的存在沒有任何理由者;這一切都是物質及能量依據自然法則(這包括達爾文的進化論,即一旦生命開始啟動,就如此運轉下去)彼此互動而產生的。我們常把宗教當做「聖問」的答案,因為許多宗教對於人生目的這個子問題給出很明確的答案。科學及宗教向來水火不容,美國的科學界及宗教界對於是否在學校教授進化論也確實一直爭論不休,因為兩者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相衝突的。

第二個子問題是生活本身的目的:「我應該怎麼過日子?我應該怎麼做才能有美好、快樂、充實且有意義的人生?」人們提出「聖問」時,心中大都在期待一套可作為行為準則,及賦予我們的人生選擇某種意義或價值的原則或目標(這就是「人生七部曲」這部戲告訴我們的正確答案:對人和善,飲食不要太油膩……)。亞里士多德在討論品德(aretē)及目的/目標(telos)時便用了一個比喻,他認為人就像弓箭手一樣,要有明確的目標才有辦法瞄準。人一旦沒有目標,就與動物無異。大象是群居的動物,所以只要你放任大象四處遊蕩、吃草,這頭大象最終就會變得跟其他大象一樣做同樣的事。不過,人的心理有一個騎像人,這個騎像人成長到青少年階段時,就會開始進行抽像思考,所以總有一天,他會環顧四周,突破原有界限,不禁自問:我們到底要往哪裡去?為什麼?這就是我高中畢業那一年的心情寫照。

我之所以在青少年時期陷入存在主義式的憂鬱,是因為我把前述兩個子問題攪在一起。我拿科學的答案來回答人生目的這個問題,我認為這個答案會讓我找不到人生本身的目的。不過,一般人很容易犯這種錯誤,因為許多宗教都告訴我們,這兩個問題是密不可分的。如果你相信上帝依它的計劃創造了你這個人,那麼只要你願意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你就會知道自己該如何生活。《標竿人生》這本書是一門為期40天的課程,這門課程教導讀者如何從神學的角度來探索「人生目的」這個問題,找到「人生本身」的目的。

其實,這兩個問題是可以分開來討論的。第一個問題是從外部來探討人生;它把人、地球及星星視為客體,這些客體為什麼會存在?針對這個問題,神學家、物理學家及生物學家已各自提出妥當的回答。第二個問題則從內部來探討人生,把人生當做主體,我如何才能找到人生的意義及目的?針對這個問題,神學家、物理學家及生物學家也各自提出妥當的回答。第二個問題其實是一個實證性的問題,我們可以利用科學的方法來檢視其事實。為什麼有些人能活得那麼趣味盎然、有方向、有意義,但有些人的人生卻那麼空洞、無趣?接下來我要把「人生目的」先擺在一邊,而要來深入探討有哪些要素可以讓我們感受到「人生本身」的目的。

○什麼能令你感受到「人生本身」的目的○

愛與工作

電腦出故障了,它自己沒辦法自我修復,你得把電腦打開,東弄西弄一番,否則就是把電腦送去請專家修理。「人就像電腦一樣」這個比喻已深植於我們的觀念中,以至於我們有時候也會把人想成電腦,把心理治療當做維修服務站。不過,人不是電腦,不管發生什麼事情,人都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復原過來。因此,我覺得比較適當的比喻是人就像植物一樣。我在費城那棟房子前面有一座小花園。我不太會整理花草,夏天時又常常出門旅行,所以花園裡的植物有時簡直枯萎到快死掉。那時,我才驚奇地發現,只要沒有完全死絕,給植物足夠的陽光、水及養分,植物就會起死回生、生氣勃勃。植物出了問題,需要的不是修理,而是要給它陽光、水及土壤等良好的生長條件。之後,給它一些時間,植物自己就會活得好好的。

如果人像植物,那麼我們需要哪些條件才能活得生氣勃勃?在第5章的幸福方程式中,幸福(H)=幸福的範圍(S)+生活條件(C)+自己可以控制的因素(V),到底需要哪些條件?我在第6章已告訴大家,最重要的條件是愛,沒有哪個人是孤島,男女老少都一樣。人是群居性超強的生物,沒有朋友,沒有安全的依戀,我們不可能快樂起來。第二個最重要的條件,則是擁有且追尋正確的目標,讓自己體驗到那種心流與投入的感覺。現代人可以在許多環境中找到目標,體驗到那種心流,不過,大部分人都還是從工作中體驗到這份酣暢淋漓的感受。(在此,我定義的「工作」非常廣泛,所以學生、全職父母都包含在內。)對人而言,愛與工作就像陽光及水對植物那般重要。當弗洛伊德被問到「一個正常人應該怎麼做才能活得好」時,他的回答是「愛與工作」,而他也因此得以流芳後世。如果心理治療能讓一個人學會如何好好愛人及工作,那麼這個治療就算成功。在馬斯洛非常著名的「需求層次理論」中,人的生理需求一旦滿足之後(如食物及安全感)就會轉而追求愛,最後則是追求別人對自己的尊敬,後者大多是通過工作來達到。在弗洛伊德之前,托爾斯泰便曾說過:「只要人知道如何工作,如何愛人,人就可以在這世上活得更精彩,我們要為自己所愛的人工作,也要熱愛自己的工作。」「愛」這個部分,之前我已有過深入的討論,在此不再多言,接下來,我要來談工作。

當哈洛帶他的學生到動物園觀察動物時,他們發現黑猩猩跟猴子會單純為了好玩而解題,這個現象讓大家大為意外。行為主義無法為猴子會出現這種非強化性的行為找到合理的解釋。1959年,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羅伯特·懷特(Robert White)在研究過行為主義及精神分析後,對這兩項學說得出結論。懷特認為,這兩項學說都漏失了哈洛觀察到的重點:已有非常明確的證據顯示,人類及許多其他哺乳類動物都有一種「讓事情發生」的基本衝動。幼童會興致勃勃地玩著「熱鬧箱」[1],或把旋轉手臂這個動作變成響個不停的門鈴和旋轉輪,都是同樣的原因。會吸引大孩子喜歡的玩具也都具有同樣原理。小時候我最想要的玩具都是可以用遙控方式讓物體產生動作或行動的玩具:遙控汽車、能射出塑料子彈的槍,還有遙控火箭或飛機等。這就是為什麼那些沒工作、退休、被炒魷魚或中彩票的人身上常出現一種倦怠感。心理學家把這種基本需求視為等同於能力、勤奮或掌握技術/知識等需求。懷特稱此為「效能動機」(effectance motive),他將其定義為人內心想通過與環境互動,進而控制自己的環境,以發展能力的一種需求及衝動。效能幾乎跟食物和水一樣,都是人類的一種基本需求,但是效能需求不像飢餓那樣屬於匱乏性質的需求,飢餓這種需求只要滿足之後,就會消失幾個小時,之後再出現。懷特認為效能需求一直持續出現在我們生活之中:

面對環境,意味著我們得逐漸改變自己與環境間的關係。因為過程中沒有明顯的高潮,所以我們只能在一連串互動關係中通過行為來尋求滿足,而不是以達到目標來滿足自己。

效能動機也解釋了過程原則的原理,朝目標前進與達成目標,前者比後者更能帶給我們快樂。正如莎士比亞所言:「做中樂,樂無窮。」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現代人在工作上中面臨的狀況。馬克思曾針對資本主義提出非常中肯的批評,其批評有部分是基於以下認知:工業革命破壞了工匠及其所生產商品之間源遠流長的關係。裝配線上的工作把工人變成巨大機器中的小齒輪,這個機器根本不在意工人心中的效能需求。後來有關工作滿意度方面的研究,同樣也支持馬克思的批評,只是在細節上有所補充。1964年,社會學家梅爾文·科恩(Melvin Kohn)及卡米·斯庫勒(Carmi Schooler)曾調查過3100名美國人對自己工作的看法,調查結果發現,要瞭解哪些工作能帶給人滿足感,關鍵就是他們所稱的「工作自我引導」(occupational self direction)。從事低複雜度、高重複單調性工作的人,對工作產生的疏離感最高(會有無力感、不滿足感,而且覺得自己跟工作是分離的)。工作內容較有變化、較具挑戰性,且在工作中比較有迴旋空間者,對工作的滿意度則遠高於前者。

最近的研究則發現,大部分人對工作所秉持的態度可分為以下三種:把工作當做一份「差事」,視工作為一份職業,或把工作當做一種事業。如果你把自己的工作當做一份差事,單單只為了賺錢才做這份工作,那麼你上班的時候一定常常瞪著時鐘,一心巴望著週末趕快到來,同時你可能會有自己的嗜好,而這份嗜好遠比你的工作更能滿足你心中的效能需求。

如果你把自己的工作當做一份職業,你就會為自己訂下目標,希望自己能從工作中得到陞遷及名聲。你會全身帶勁地追求這些目標,有時候還會把工作帶回家,因為你一心只想把工作做好。不過,有時候你還是不禁心想,自己為什麼要工作得這麼辛苦。偶爾你可能會覺得自己的工作簡直就像老鼠賽跑一樣,每個人都是為了競爭而競爭。

然而,如果你把工作當做一種事業,那麼你會覺得自己的工作就是在實現自己的抱負——你不是為了其他目的才做這份工作。你會時常在工作時體驗到那股心流,你不會總是期待「下班的解放時刻」,也不會有一股衝動想大喊:「謝天謝地,今天終於星期五了!」如果你突然變得富裕起來,你或許會連沒有酬勞也不在意,而旦還一直不停地工作。

一般人可能會認為,藍領階層把自己的工作當做一份差事,經理人員把自己的工作當做事業,而受人尊敬的專業人士(醫生、科學家、神職人員)則把自己的工作當做天職。這種想法有一定的真實性,不過我們可以把奧勒留的話改成:「你認為工作本身是什麼,它就是什麼。」

紐約大學心理學家埃米·瑞斯奈斯基(Amy Wrzesniewski)博士發現,幾乎所有她調查過的職業都出現上述三種工作態度。以醫院工作人員為例,她發現負責清理被單及嘔吐物的清潔工,可能是醫院中最低級的工作人員——但是有時候清潔工也會認為自己是醫療團隊的一員,為醫治病人做出自己的貢獻。這些清潔工不只把自己基本該做的工作做好,還會幫重病病人把病房打理得明亮潔淨,積極配合醫護人員的需求,而不只是被動地等待指示。這種盡心盡責的態度,提升了自己在工作中的自我引導,也為自己創造出一份能滿足內心效能需求的工作。秉持著這種工作態度的清潔工已把自己的工作當做一份天職,比起其他只把自己的工作當做一份差事者,前者從工作中得到更多的快樂。

積極心理學的研究得出一個樂觀的結論:大部分的人都能從自己的工作中得到更多滿足。第一步就是掌握自己的優勢,請利用優勢檢測表找出自己的優勢,選擇一份讓自己每天都能發揮優勢的工作,這樣起碼每天都能享受到片刻的心流。如果你的工作跟自己的優勢不相符,那麼你就應該重新調整自己的工作,讓兩者相符。或許,有一段時間你得多做一些額外的工作,以醫院的清潔工為例,他得表現出和善、有愛心、高情商的態度或發揮好公民的精神。只要你能發揮自己的優勢,你就能從工作中得到更多滿足,你的工作心態就會變得更積極、更願意面對問題;一旦有這種心態,你就更會有願景——為大我做出貢獻。這時,你的工作就變成一份天職。

在最好的狀況下,工作意味著聯結、投入及承諾。正如詩人紀伯倫所言:「工作是愛的具體展現。」托爾斯泰也曾用以下這段話回應:

仔細用心紡出細線,用這細線編織布料,宛若摯愛穿戴其身。

盡心盡意蓋出房舍,宛若摯愛安住其中。

溫柔播種歡喜收割,宛若摯愛嘗食其果。

愛及工作影響人類的幸福,只要我們能掌握愛及工作,我們就能充分展現自己,與別人聯結起來,讓自己超越原有水準。只有建立起正確的聯結,人才可能幸福。所以,正如佛陀及愛比克泰德所言,幸福不只來自我們的內心,還受內在及外在因素相互結合的影響(正如我在第5章結尾所建議)。我個人認為,正確的幸福假設應該是,幸福之道在中庸。

全心投入

只要有特定的生長條件,植物就會茁壯成長,生物學家現在已經能告訴我們陽光及水如何轉換成植物成長的養分。同理,只要有特定的生存條件,人就能活得有聲有色,心理學家現在也已經能夠告訴我們,愛及工作如何轉換成幸福的源泉及生存的意義。

發現心流體驗的心理學家希斯贊特米哈伊卻有更大的願景。他不只滿足於研究心流的片刻(一天傳呼被試幾次),他還想知道心流體驗在人的生活中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尤其是在那些創意人士的生活中,心流究竟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因此,他開始研究專業人士:藝術界及科學界的成功典範。他和他的學生訪問了數百位事業成功的畫家、舞蹈家、詩人、小說家、生物學家、物理學家及心理學家等,一群依著內心強烈的熱情,創造出精彩人生的專業人士。這群人過著令人艷羨、嚮往的生活,許多年輕人都把這些人當做模範,夢想著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擁有這樣的人生。他想知道這樣的人生是如何形成,個人又是如何下定決心投入某個領域,然後成就如此出色且充滿創意的人生的。

希斯贊特米哈伊發現,這群人追尋理想的過程各有其獨特之處,但是大方向是一致的:都是一開始對某個領域充滿興趣,沉醉其中,享受到片刻的心流體驗,經過多年的投入,與相關的人、事及核心價值建立起緊密的關係,進而享受到更久的心流體驗。希斯贊特米哈伊跟他的學生(其中有一位是中村小姐)深入探討這個逐步深化的過程,並稱此為「全心投入」(vital engagement),一種他們定義為「個人與一個由心流體驗(專注地沉醉其中)及意義(個人主觀認定之意義)所組成的世界間的關係。」「全心投入」可謂另一種「工作是愛的具體展現」的說法。他們對全心投入的敘述,簡直跟浪漫小說的用語如出一轍:

自我及客體兩者之間有一種非常強烈的聯結——作家整個人「昏了頭似的」沉浸於一個寫作計劃,科學家「目炫神迷地沉醉於天文學中」。這種關係出於個人主觀所認定,至此,工作已成一種「天職」。

全心投入是一種非常微妙的概念,我第一次教授積極心理學課程時,上課的學生都不太能瞭解其中含義。那時我心想,如果用實例說明,學生應該更能聽得懂,所以我就請一個女生說說她的體驗,這個女生平常上課時不太說話,但是有一次曾提到自己很喜歡馬。於是我請她告訴大家她是怎麼喜歡上騎馬的。她說自己從小就很喜愛動物,馬是她的最愛。10歲時,她求父母讓她上騎馬課,她的父母也同意。一開始,騎馬只是好玩,後來她開始參加騎馬比賽。上大學時,她之所以會選弗吉尼亞大學,有部分原因就是這所學校有一個非常出色的騎馬隊。

她是個害羞的女生,所以簡要地說明自己從小騎馬到上大學的過程後,她就不再多言。她已經提到自己對騎馬的投入,但全心投入不只是如此。接下來我開始問一些比較深入的問題。我要她告訴大家幾個世紀以來最特別的幾種名馬。她面帶微笑,像是透露秘密似的開口說道,她開始騎馬的同時也開始閱讀各種跟馬有關的書籍,所以對馬的歷史以及歷史上有名的馬,她都如數家珍。我問她有沒有因為騎馬而交到朋友,她說她的好朋友幾乎都是「馬友」,彼此因為參加馬展或一起騎馬而結成莫逆。

在講述的過程中,她的態度越顯活潑、自信。因此,我們可以從她的舉止及言談中確信,她確實全心投入騎馬這個活動。正如希斯贊特米哈伊他們所言,她一開始只是對騎馬有興趣,後來這個興趣逐漸深化成一種關係,讓她跟騎馬這個活動、騎馬的傳統以及騎馬愛好者形成一種綿密的網絡。騎馬對她來說已成為一種心流、喜悅、身份、效能及關係的源泉。如果有人問她的人生目的為何,那麼騎馬就是她的答案之一。

全心投入不單單存在於個人身上或環境之中,還存在於兩者間的關係之中。騎馬對她所代表的意義,經過多年的接觸及投入,在她的心中逐漸成長、擴大。我高中畢業那年缺少的,正是這種全心投入的態度。我心中有愛,也有自己的工作(在此指的是高中課程),但是我的高中生活與我上大學這兩者並沒有太大關聯。事實上,就是計劃上大學(就在我寄出大學申請書,處於青黃不接,不知自己未來將何去何從之時)這個「聖問」搞得我不知如何是好。

我們跟工作之間的關係並非完全取決於自己。有些行業能讓人很容易地全心投入,但有些行業卻很困難。20世紀90年代以來,市場的力量改變了許多行業的面貌——醫療界、新聞界、科學界、教育界及藝術界,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開始抱怨追求利潤的無情壓力,有時逼得他們得犧牲工作及生活品質。希斯贊特米哈伊跟另外兩位心理學家——哈佛大學的加德納及斯坦福大學的戴蒙,組成了一個研究團隊,研究這些行業因行業生態改變,而造成什麼樣的影響,他們想瞭解,為什麼有些行業的體質仍算健康,但有些行業的體質卻已開始惡化。他們挑選遺傳學界及新聞界作為實例研究,針對這兩個領域的從業人員進行數十次訪談。

研究小組得出一個非常簡單但意義深遠的結論:重點在於能否整體協調(alignment)。如果做得好的人(做出高品質的工作,對別人有所貢獻)能過得好(得到財富及專業上的提升),表示這是一個體質健康的行業。例如,遺傳學界就是一個體質健康的行業,因為這個行業的相關人員都很尊重專業並對該專業有所回饋。儘管藥廠及市場力量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投入了大筆資金到各大學實驗室,但是希斯贊特米哈伊他們訪問過的科學家,仍然認為自己並未因此便降低自己的標準,或去欺騙、說謊或出賣自己的靈魂。這些遺傳學家相信遺傳學界正處於黃金時期,各類傑出研究成果對一般大眾、藥廠及大學與科學家本身都做出相當大的貢獻。

然而,新聞界卻是身陷泥沼。大部分新聞從業人員進入新聞界時無不懷抱遠大的理想——追求真相,讓世界變得更好,堅信新聞自由是一股支撐民主的重要力量。不過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家族經營的報紙開始走下坡,大財團式的媒體帝國把美國的新聞業變成另一個利潤中心,這些財團唯一在意的就是報紙賣不賣得出去,報紙能否賣得比競爭對手還多?從生意的角度來看,好的新聞有時反而不是好生意。驚悚的故事、誇張的手法、編造出來的衝突,以及性醜聞,種種消息都被切割成細碎供人吞食的信息,為的只是獲取更多利潤。很多任職於這類媒體帝國的新聞從業人員,都承認自己常有被迫出賣自己的靈魂、違反自己道德標準的感覺。這是因為新聞界沒有做好整體協調,以至於新聞從業人員無法全心投入這種不光彩的工作——為了取得市場佔有率,不惜一切代價。

跨層次一致性

「coherence」這個詞字面上的意思,是聯結起來或團結一致,但是它通常用來形容一種具有連貫性及效率的體系、觀念或世界觀。連貫的事物運作起來會非常順暢:連貫一致的世界觀幾乎可以解釋一切事物,但不連貫的世界觀則會因為內部矛盾而蹣跚難行。具一致性的行業(如遺傳學界)就能不斷前進,但缺乏一致性的行業(如新聞業)就得花很多時間進行自我分析、自我批評。大部分人都知道有問題,但是關於如何處理問題,大家卻意見相左。

當我們從不同層次去分析一個體系時,只要不同層次間能彼此協調、聯結,體系就會形成某種一致性。我們在分析人的個性時,就發現了這種跨層次的一致性:如果個人較低層次的個人特質能跟自己的應變機制互相配合,且後者又能跟自己的人生故事相連貫,那麼你的個性就會很一致,你的人生就能一路前進。一旦這幾個層次彼此無法連貫一致,我們就會飽受內在矛盾及神經官能性衝突所苦。這時,你可能需要逆境的洗禮,才有辦法重新調整自己的人生。當一切連貫起來,所有事情都聯結一致之時,這可能是你人生最重要的一刻。就像前面所提到中途才進戲院看電影的人,後來終於瞭解前半小時沒看到的情節一樣,你的人生會在突然之間變得更有意義。為不同層次找出彼此的一致性,感覺很像被啟蒙一般,也是我們在回答「人生本身目的為何」這個問題時的一大關鍵。

人是由多層次的體系組成的:我們的肉體(身體及大腦)藏著我們的心理;而社會及文化的形成則是心理的產物。要想充分瞭解自己,我們就必須深入研究以上三個層次——肉體、心理及社會文化。學術分工已有相當長的時間:生物學家把大腦當做身體一部分來研究,心理學家研究人的心理,社會學家及人類學家則研究人的心理所發展出的社會環境。只有一切連貫一致,學術分工才有成效可言,即所有研究成果最後匯聚成一個大於各部分總和的更高成果。然而,20世紀的學術界很少出現這樣的現象——每個領域都不管其他領域的發展,一味地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問題上。現在情況已有所改觀,跨領域的研究正大行其道,從中間的層次(心理學)沿著橋樑(或是樓梯)往下伸展到生理層次(例如認知神經科學),往上沿伸到社會文化層次(例如文化心理學)。科學界正攜手合作,讓不同層次彼此得以連貫起來,而新的創見便開始醞釀形成。

以下是關於「綜合」這個觀念最深刻的一個見解:當人們肉體、心理及社會文化三個生存層次的生活連貫一致時,人就會找到人生的意義。為說明這個觀念,我將帶大家回到印度的布巴內斯瓦爾。我已在前一章解釋過純淨及污染的觀念,所以大家現在可以瞭解為什麼印度教徒在供奉祭品給神明前得先沐浴淨身。你也知道為什麼一個等級較高的印度教徒一旦碰觸到狗、月經期間的婦女或等級較低的人,他就馬上受到污染,不宜供奉祭品。不過,我們只能從心理層面瞭解這些儀式,甚至在意識層面(騎像人)把這些儀式當做一套主張,然後把它當做顯性知識一樣儲存在腦中。就算你接觸到一位月經期間的婦女,你也不覺得自己受到污染,你甚至不知道受到這種污染是什麼感覺。

不過試想,你從小就是一位布巴內斯瓦爾的婆羅門,每天你都得注意純淨和褻瀆兩者之間那條看不見的分界線,在你碰觸別人或從別人手中接下東西之前,你都得先留意對方是否純淨。此外,你每天得沐浴好幾次——在供奉祭品前一定得先沐浴或用聖水浸泡雙手。你供奉的不僅是言詞,還是真的供奉食物給上帝(僧侶會拿你供奉的祭品去碰觸聖像或內室的神像),之後再把祭品交還給你,如此你便能吃神明吃剩的東西。吃別人吃剩的東西意味著你願意吃對方的口水,這是一種親密及順從的表現。經過20年歲月,週而復始地過著這樣的生活,你對印度教儀式的瞭解已到了很深的程度。你所知道的宗教知識,伴隨著無數身體的記憶與感覺:清晨沐浴時的顫抖;午後沐浴淨身,洗去塵土後穿上乾淨衣服的舒適感;走進內室時,赤腳踏在冰涼石地上的感覺;香的味道;眾人念著梵文的祈禱聲;祭拜過神明後的米飯的甘純味道。這一切的一切,讓你對印度教的瞭解從心理層面擴及身體層面,而當生理層面與心理層面聯結一致時,你就會衷心地接受這些儀式。

之後,你對這些儀式的瞭解還會逐漸擴展到社會文化層面。從小你浸潤在一個有著4000年歷史的宗教傳統中,這個宗教傳統有著許多故事,而這些故事你從小就耳熟能詳,故事主要是教導大家何為純淨,何為污染。印度教通過種姓制度來規範你的社會空間,而種姓制度則是依據不同職業的純淨及污染程度來建立。此外,印度教還會訂出純淨及污染的空間分野,以常保寺廟、廚房及右手之純淨。印度教還會教導你一種宇宙觀:個人依其神性的高低來決定其轉世投胎的階級。所以,你每次供奉祭品給神明時,你的肉體、心理及社會文化三個生存層次就會同時校準,彼此緊密聯結起來。此時你肉體的感覺、你的思想、你的行動三者連貫一致,讓你對自己歸屬於這個文化產生強烈的意義。當你供奉祭品給上帝時,你心裡想的不是「做這些儀式到底有什麼意義?我幹嘛要做這些儀式」,而是你在做的同時,意義便產生——在三個層次連貫一致時自動浮現。幸福——或是讓我們的生活經驗更豐富的意義感,來自中庸之道。

相反,大家可以回想一下自己參與過某些空洞的儀式的經驗。或許有一次你曾參加過某個宗教信仰與你不同的朋友的婚禮,婚禮上你被要求跟一群不認識的陌生人一起牽手、聊天。又或許你參加過新世紀婚禮,婚禮摻雜了美國原住民、古老賽爾特族及藏傳佛教等儀式。你可能知道這些儀式的象徵意義——騎像人很擅長從意識層面掌握顯性知識。然而在做這些儀式時,你覺得自己格格不入,甚至覺得像個傻瓜似的,感覺就是少了點兒什麼東西。

儀式的象徵意義不是憑空推想出來的,儀式的象徵意義是出自醞釀出該儀式的傳統,這些儀式要能引發我們身體的感覺,以此與該儀式的象徵意義產生聯結。此外,還要有一個群體持續不斷地支持且進行這套儀式,最後,這個群體會發展出許多繁複的儀式,這些儀式在生理、心理及社會文化三個層次都連貫一致,這時,屬於這個群體的人會覺得自己跟整個群體及其傳統已合而為一。如果該群體還指引大家生活之道及生命的價值,那麼屬於該群體的人便無須費力去思考「人生意義為何」這樣的問題。因為人生的意義及目的已自然顯現其中,所以人們便理所當然地生活下去。

然而,如果該群體所進行的儀式無法為大家建立起這樣的連貫一致性,甚至該儀式還跟大家內心的感受,或彼此共同信仰的神話及意識形態互相矛盾,此時便可能產生衝突、癱瘓及混亂失序。(馬丁·路德·金就曾強迫美國人去面對種族隔離政策,及美國人所信仰的平等與自由之間的衝突,很多人很討厭他戳破這個假象。)人不一定得從自己的國家認同中找到意義——像美國、俄羅斯及印度這種幅員廣大、種族多樣的國家,宗教更有可能帶給民眾跨層次的連貫性及人生意義。事實上因為宗教常能為人的生命建立連貫性,所以有些學者就認為宗教存在的目的就在此。

群體選擇

我在大學時主修哲學,第一次研究道德議題時,我爸爸問我:「為何不連宗教也一起研究?因為人一定要信上帝才會有道德。」我當時是個無神論者,自認道德感很強(絕對到自以為是的程度),覺得我爸這番話很侮辱人。我當時認為,道德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道德是即便對自己不利,但仍決定做出正確之事的自我承諾。宗教則只是一堆毫無意義的規定及從未發生的天方夜譚,人們口耳相傳記載下來後,又謬誤地將其歸因於超自然實體的存在。

不過,現在我相信爸爸是對的——道德的源頭確實來自宗教,但不是他認為的理由。在所有人類文化中,道德及宗教兩者皆依某種形式而產生,也幾乎都與價值、認同及日常生活文化交織在一起。如果你想瞭解人性的所有層次,想知道人類如何找尋自己生命的目的及意義,你就一定得深入瞭解道德及宗教。

從進化論的觀點來看,道德對人的生存會產生一定的問題。如果進化之道是「適者生存」,那麼為何人還會彼此相助?為何人願意慈善對人,冒著生命危險拯救陌生人,甚至自願上戰場?對此,達爾文提出一個很簡單的答案:「無私」為的是團體。

如果某個種族的成員多具愛國、忠誠、服從、勇敢及同情心等特質,總願意彼此相助、犧牲小我、貢獻大我,我相信該種族一定能打敗其他種族,這就是物競天擇。

達爾文認為,團體跟個人一樣,彼此之間也是互相競爭,所以致勝的心理特質——如愛國、勇敢及利他等,應該會像其他特質一樣擴及整個團體。然而,在進化論學家開始嚴格地檢測達爾文的說法,用電腦模擬個體各種生存策略(例如,完全的自私相對於一報還一報)後,他們很快便發現「免費搭車,佔人便宜」這個嚴重的問題。在團體中,有的人會為了大我犧牲自己,但有的人則不會自我犧牲,所以後者就佔了前者的便宜。依據電腦無情的演算,在親代累積最多資源者會產生最多後代,也就是說,自私策略比利他策略更能讓人適應環境。面對「免費搭車,佔人便宜」這個問題,解決之道就是讓利他者得到應有的回饋。此外,還有兩種有著緊密關係的進化論思考上的突破,也能為大家找到應對之道。我在第3章已討論過「犧牲自我以利家族」(親緣利他,善待與自己有相同基因者)以及互惠利他(善待以後可能會回饋自己者),這兩種策略可讓我們建立起群居性超強的群體。上述兩種處理「免費搭車,佔人便宜」問題的觀念一問世,大部分進化論學家便認為已為利他行為找到解答,並宣稱群體選擇論(group selection)並不成立。利他可視為某種特別的自私行為,相信「進化」為的是「有利大我生存」而非「有利個人生存」論調的人(或有利基因生存),在大家心裡已成了頭腦不清的浪漫分子。

然而,唾棄群體選擇論的人的觀點有個漏洞。有些生物真的是集體對外競爭、集體生活、集體死亡,例如其他群居性超強的動物(如蜜蜂、胡蜂、白蟻及無毛鼴鼠等),以群體選擇論來解釋其行為完全合理。確實,蜂窩或蟻群可視為單一有機體,每隻昆蟲就像巨大身體中的一個細胞。跟干細胞一樣,螞蟻也會為蟻群之所需改變體型以執行特定功能:體型小的螞蟻負責照顧幼蟲,體型較大且有附屬器官的螞蟻就負責搜尋食物或擊退攻擊者。就跟免疫系統的細胞一樣,螞蟻也會犧牲自己保衛蟻群。有一種馬來西亞螞蟻,該蟻群內有一群螞蟻為兵蟻,兵蟻的外甲殼底下儲存有一種黏性物質。戰鬥時,這些兵蟻會自體爆炸把自己當自殺炸彈以攻擊敵人。對螞蟻及蜜蜂來說,蟻(蜂)後不是大腦,而是卵巢,整個蜂群或蟻群可視為物競天擇下所形成的群體,其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衛卵巢,以製造更多蜂群或蟻群。因為所有成員都在同一條船上,所以用群體選擇論來解釋該群體的行為不只是說得通;根本就像命令一樣,所有成員都得徹底執行。

上述漏洞可能應用到人類身上嗎?人類也會集體競爭、集體生活、集體死亡嗎?種族及部落確實會成長壯大或衰敗凋零,有時這個過程是集體屠殺而造成的。人類社會通常也有很精細的分工,所以把人類比做蜜蜂及螞蟻似乎說得通。不過,只要個人有機會繁殖後代,那麼從進化的角度來看,投資在自己及後代身上所產生的效益,就絕對高於犧牲自我貢獻團體的效益。長期下來,自私的特質會逐漸壓過利他的特質。戰時及集體屠殺時,團體利益至關重要,但是從族群中逃走躲起來、不肯勇敢上前線的懦夫,才最可能存活下來,把基因傳給下一代人。這就是進化論學家自20世紀70年代後便口徑一致的主張,群體選擇論不是影響人性的要素。

且慢,群體選擇論並不是一個全有或全無的議題。雖然在同一團體內個體彼此競爭是人類進化最重要的過程,但是群體選擇論(群體間的競爭)仍有一定的存在空間。進化生物學家大衛·威爾森(David Sloan Wilson)近來便主張,20世紀60年代的進化論理論家依據過度簡化的電腦模型,一味地排斥群體選擇論,可說是現代生物學史上的一大錯誤。如果這些模型能更貼近真實、更像真實的人類,那麼正確的答案應該更偏向群體選擇論。威爾森指出,人類的進化同時發生於兩個層面:基因層面及文化層面。

20世紀60年代的簡單模型完全適用於沒有文化的生物,對這些生物而言,所有行為特質都在基因之中編碼,而基因只會傳到與自己有親屬關係者身上。不過,人的行為不只受自身基因影響,還會受文化影響,而文化也會進化。因為文化的組成要素顯示了改變(人會發明新事物)及選擇(有些人會接受新事物,有些人則否),所以文化特質也可以像身體特徵(鳥嘴、長頸鹿的脖子)一樣,用達爾文的進化論觀點來分析。文化要素的散播過程,不像繁殖下一代需要那麼長的時間;每當人類形成新的行為、產生新的科技或信仰,文化就會快速傳播。文化特質甚至可以從一個部落傳播到另一個部落,或從一個國家傳播到另一個國家,就像犁的使用、印刷術或真人秀節目等,一下子就在很多地方風行開來。

文化及基因的進化彼此糾纏難分。人類學習文化的能力——希望彼此學習,彼此教導,依所學創新發明的能力,就是基因創新下的產物,這個現象發生在幾百萬年內。人的大腦一旦到達這一關鍵門檻——大約在8萬~10萬年前,文化創新便開始加速。此時,強大的進化壓力開始影響大腦的運作,要求大腦進一步利用文化。於是文化學習能力強的人會比文化程度較低的「同胞」更成功,隨著大腦越來越趨向文化面,文化遂變得越來越複雜,而文化程度越高者便越佔優勢。

所有現代人類都是基因組(不同文化的人類的基因幾乎都相同)及文化要素(不同文化的要素各不相同,但基本上仍受制於人類心理的能力及傾向)共同進化下的產物。例如,基因的進化讓人產生厭惡這種情緒,使人類文化得以依據職業發展出種姓制度,而種姓制度則因為人會對做出「污染」活動者產生噁心感而得以維繫下去。在種姓制度裡,同屬相同種姓階級者才能彼此通婚,這樣的制度改變了基因進化的過程。同一種姓同系繁殖1000年之後,不同種姓之間的基因特質會出現些微變化(例如膚色深淺),最後這些基因特質(如膚色)反而比職業更具文化關聯性。(其他哺乳動物只要經過20代的選擇育種,其外貌及行為就會出現很大差異)。如此,基因及文化共同進化;彼此互相影響,要瞭解人類,沒有任何一方可被孤立地拿來研究。

威爾森也從共同進化的角度來檢視宗教。「宗教」這個詞的拉丁文的字面意思是指聯結或聯繫在一起。雖然世界上的宗教各不相同,但威爾森指出,宗教向來有協調、調整人們對他人及對群體所做行為的功能,有時候其目的是為了與其他群體競爭。社會學家塗爾干在1912年首先提出這樣的宗教觀:

宗教是一套統一一致的信仰及實踐體系,宗教與神聖事物有關,所謂『神聖』,即是與眾不同及禁忌之事物——這套信仰及實踐統合成一個單一的、稱為『教會』的道德群體,所有該群體的成員都擁護這套信仰及實踐。

威爾森也指出宗教實踐如何幫助其成員解決彼此協調的問題。例如,當所有相關人士都屬相同宗教群體,且其宗教信仰為上帝知道,而且上帝會注意相關人士誠實與否,如此一來,相關人士彼此的信任度便大為提高,當然生意也就好談了。人類學家指出,人常認為眾神及祖先的神靈無所不在,但在廣袤的宇宙中,大家最在意的其實是隱藏在活人心中的道德意圖。一旦宗教的規定具有某種神聖性,背後又有超自然的聖地及神跡傳言當靠山,或受其他宗教排斥,人們對該宗教規定只會更尊崇有加。

威爾森主張宗教觀念和對宗教觀念有所反應的大腦共同進化。就算人們一開始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是出於某種其他原因,或為認知進化(有些學者提出這樣的主張)的意外副產物,但懂得把這些信仰轉化成人際協調利器(比如,把這些信仰跟羞恥心、恐懼、罪惡感及愛等情緒聯結起來)的團體則為「免費搭車,佔人便宜」這個問題找到解決之道,還得到信任及合作所產生的巨大效益。如果堅定的信仰可為個人帶來利益,或為團體發展出一套方法來懲罰或驅逐與自己信仰不同者,那麼宗教及信教的大腦就碰到絕佳的進化條件。(基因學家迪安·哈默〔Dean Hamer〕近來發表一篇有關雙胞胎的研究報告,該報告指出特定基因可能對宗教及超越自我的經驗特別有反應,這個研究結果跟威爾森的主張不謀而合。)

所以,宗教可能已將人類拉到群體選擇論這邊。由於宗教能讓人產生一種與團體合而為一之感,也能讓人在行為上產生一體感,因此宗教便降低了個體選擇論(讓個體變得自私)的影響力,強化了群體選擇論的力量(讓個體做出有利於團體的貢獻)。不過,這不是我們唯一的論點:人性是複雜的組合,從極端自私到極端利他都涵蓋在人性的範疇內。我們會表現出哪一面人性,要看自身文化及所處時空背景。反對進化論的人不能接受「人類不僅僅只是黑猩猩」這種說法,他們說的沒錯。人類特性有一部分像蜜蜂。

超越自我的意義感

閱讀威爾森所寫的《達爾文的大教堂》(Darwin's Cathedral)就像經歷了一次「空間」之旅。書中呈現出人類文化的多樣面貌,也說明了現今事物的成因與來龍去脈。威爾森說,他最害怕的地獄,就是永遠被關在一個擠滿人的房間,而房間裡的人則滔滔不絕地討論宗教的種種虛偽行徑。比如,很多宗教都教誨世人要愛人,要有同情心,要追求美德,但有時候宗教卻是造成戰爭、怨恨及恐怖主義的罪魁禍首。依據威爾森的觀點,他認為這不是宗教的矛盾。群體選擇論讓基因及文化彼此互相協調適應,如此一來,大大地提升同一群體內成員之間的和平、和諧及合作,其目的就是為了增進該群體與其他群體競爭的能力。群體選擇論不會終止衝突,但它可讓人進入社會組織的層次。以宗教之名所進行的暴行,幾乎都是針對團體以外的成員,或針對最危險的分子——變節者(想離開團體者)及叛徒(傷害團體者)。

威爾森解開的第二個謎團則是,為何所有神秘主義都是關於「超越自我及個人」與「比自我更巨大之物」融為一體。詹姆斯對神秘主義的分析把焦點放在「宇宙意識」這層心理狀態,並分析世界上主要宗教採用哪些技巧來進入這種心理狀態。印度教徒及佛教徒採用冥想及瑜伽來進入「定」(samadhi,梵文)的狀態,即主體與客體的界線及個人的自我感消失無蹤,個人進入一種極度平和、極度喜樂與清明的狀態。詹姆斯發現基督徒及伊斯蘭教神秘主義也有同樣情況,只是後者是通過不斷重複的禱告來進入這種狀態。

他還引用了11世紀回教哲學家加札利(Al Ghazzali)的話。加札利曾花好幾年的時間鑽研敘利亞的蘇菲教派(Sufis),曾有過「神遊」(transport)及「神示」的經驗,他說這種經驗實非言語所能形容,不過他還是透過以下這段話向回教讀者說明蘇菲神秘主義的精髓:

要成為蘇菲教派的信徒,第一步就是要淨化內心,把心中所有不屬於上帝的部分都清除乾淨。第二步則是過一種靜思默想的生活,即透過謙卑的祈禱,讓自己得以擺脫激動不安的靈魂,冥想上帝的種種,此時你的心會整個被吞沒。不過,這只是成為蘇菲教派信徒的開始,蘇菲教派最後追求的是全神貫注在上帝身上。

從威爾森的觀點來看,神秘經驗是一個「關閉」自我的按鈕。一旦自我遭到關閉,人就變成了巨大身體裡的一個細胞,就像蜜蜂在大蜂巢裡一樣。不怪乎有過神秘體驗的人之後都會產生非常雷同的後遺症:這些人通常會產生強烈的奉獻感,願意把自己獻身給上帝或助人。

腦神經學家安德魯·紐伯格(Andrew Newberg)曾針對正在經歷神秘體驗者的大腦進行研究,當時這些人大都處於冥想狀態,最後紐伯格發現「關閉」自我那個開關的位置。在大腦的頂葉(頭蓋骨頂端的後半部)有兩塊被紐伯格稱為「定位關係區」(orientation association areas)的大腦皮層。

大腦左半球那塊皮層能讓人的內心對自己的身體產生有限及具體的感覺,讓人得以追蹤自己的身體輪廓。而大腦右半球相對應的那塊皮層,則讓人對週遭空間產生方位感。這兩塊皮層靠著接收其他感官所傳遞過來的信息,讓人知道自我的存在及其所在空間。當這些被試表示自己進入神秘的合而為一狀態時,這兩塊皮層區出現被關閉的現象。從大腦其他部位傳遞過來的信息減少,該定位關係區的整個活動也跟著變少。然而,紐伯格認為這兩塊皮質區仍然在執行功能:大腦左半球那塊皮層仍然試著建立身體的輪廓,但卻找不到;而大腦右半球相對應的那塊皮層,也試著建立自我的空間所在位置,但是也找不到。這些被試除了經歷自我消失的經驗之外,還感覺到自我擴散進入太空,在正常的三維空間找不到定點的奇異感受。這些人感覺自己已融入一個比自我大許多的龐然大物中。

紐伯格認為儀式中含有重複動作及話語者,特別是眾人同時進行的儀式,都具有協助參與者在大腦建立一種「共振形態」(resonance patterns),讓神秘狀態更容易產生的效果。歷史學家威廉·麥克尼爾(William McNeill)雖援引不同的資料,但也得出相同結論。1941年,麥克尼爾被徵入伍,進行基本訓練時,他得跟好幾十個士兵緊緊靠在一起,花幾百個小時一起練習踢正步。一開始,麥克尼爾覺得踢正步只是在打發時間,因為他們的基地根本沒有武器可操練。不過幾個星期訓練下來,踢正步開始讓他在心裡產生不一樣的意識:

訓練時眾人冗長一致的動作,在我心中引發某種情緒,這種情緒實非文字所能形容。回想起來,這是一種瀰漫的幸福感;講得更精確點兒,是一種從個人擴散開來、膨脹起來的異樣感,一種比生命更巨大的感覺,這一切都拜集體儀式所賜。

幾十年後,麥克尼爾開始研究同步動作——舞蹈、宗教儀式及軍事訓練,在歷史中所扮演的角色。麥克尼爾在《同在一起》(Keeping Together in Time)一書中提出如下結論:人類歷史自有正式記載以來,便已開始運用同步動作使團體成員間形成和諧及凝聚力,有時則是為激起抗敵的鬥志。麥克尼爾還指出,同步動作及吟誦可能是進化所產生的機制,其目的是啟動利他的動機(此為群體選擇的過程中所形成者)。螞蟻及蜜蜂這類物種具有的極端自我犧牲的特質,通常也會出現在士兵身上。麥克尼爾還引用了格倫·格雷(J.Gleen Gray)所寫的《戰爭日誌》(The Warriors:Reflections of Men in Battle)一書某段,內容是描寫士兵們集體呈現的興奮共體感:

不知不覺中,「我」慢慢融入「我們」之中,「我的」變成「我們的」,個人生死已不再重要……我相信在那樣的時刻,不朽使得自我犧牲變得不算什麼……我可能會倒下,但我不會死去,因為真正的我已超越原有肉身,繼續活在我所奉獻捐軀的同胞身上。

世上確實存在比自我更大,會讓人認為這就是自己存在之目的,而願意為此犧牲自己生命之事物——群體。(當然,有時這個群體所認為的崇高目的,在另一個群體眼中卻是邪惡至極。)

○幸福之道在中庸○

要怎麼做才能過上美好、快樂、充實又有意義的人生?人生本身到底目的為何?我相信只有瞭解人類到底是什麼樣的一種生物,掌握人類分歧不一的面貌,才有辦法回答上面的問題。個體選擇讓我們變成自私的生物,為了爭奪資源、享受快樂及名聲,無所不用其極,但是群體選擇又讓我們變成蜂群那樣的生物,願意犧牲小我,成就大我。人是群居的生物,需要愛及依戀;人也是勤奮的生物,內心有效能感需要滿足,也有能力全心投入自己的工作。

我們是騎像人及大象的組合體,我們心理的健康取決於兩者的協調合作,互取所長。人生目的是什麼?我不覺得能找到特別激動人心的答案,但是如果我們能運用古老的智慧及現代科學,或許就能找到人生本身的目的。本書最後提出來的幸福假設是:幸福之道在中庸。幸福不是我們能夠直接找到、獲得或實現的東西,必須先具備一定條件,然後再耐心等待。有些條件在自己本身,比如個人性格的不同層次及部分的連貫一致,有些條件則在自己與其他事物間的關係:就跟植物需要陽光、水及土壤才能成長、繁茂一樣,人需要愛與工作、全心投入,人也像蜂群一樣,能從群體之中感受到超越自我的意義感。只有這樣,才能過擁有有意義的人生。因此,只要你能與這幾個客體之間建立美滿的關係,人生的目的及意義就會自然浮現出來。你會意識到,你的人生是好的。

[1] 熱鬧箱(busy box),常做成六面箱子形狀,每一面上面都有不同功能的配件,有的是數字按鈕,有的是形狀積木,有的會發出聲響或各色閃光。——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