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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道德的成長

●人只要活得快樂,就一定有明智、高貴、公正的人生。同理,人只要活得明智、高貴、公正,就一定有快樂的人生。

——伊壁鳩魯

●若人作善己,應複數數作;當喜於作善,積善則受樂。

——佛陀

每當我們聽到那些賢人及長者苦口婆心地要求年輕人要道德高尚時,就覺得他們像空口說大話的推銷員。很多文化只要一談到智慧,基本上就逃不脫這個調調:「來來來,今天我帶了一種吃了會讓人快樂、健康、有錢、長智慧的神奇補藥!吃了這個藥,你就上天堂了,可以享有世上最大的快樂!只要你道德高尚,就辦得到!」年輕人一聽到這種論調,馬上兩眼一翻,把這些話當耳邊風。

年輕人的興趣、希望永遠跟長輩大相逕庭。他們會很快找出自己追求目標的方法,最後搞得一團糟,但這就是年輕人建立自己人格的冒險之旅。哈克貝利寧可逃離養母家,跟著一個小農奴一起乘木筏悠遊密西西比河;年輕的佛陀寧可離開父親的皇宮,跑到樹林裡修行;天行者盧克則離開自己原來居住的行星,加入銀河反抗軍。這三個年輕人都選擇了史詩般的人生旅程,歷經種種艱辛,終於長大成人,展現自己原本沒有的美德。在我們讀者心中,這些歷盡千辛萬苦修得的美德實在讓人佩服,因為這些美德反映出深刻且真實的人格,是那些只會把大人的教導照章全收的孩子望塵莫及的。

★★★幸福實驗:

從這個角度來看,本傑明·富蘭克林絕對是一位相當值得我們敬佩的傳奇人物。1706年,富蘭克林出生於美國的波士頓,12歲那年,富蘭克林開始當他哥哥詹姆斯的學徒,當時詹姆斯經營了一家印刷廠。當學徒那幾年,富蘭克林常常跟詹姆斯爭吵,詹姆斯也動輒對富蘭克林拳打腳踢,富蘭克林一心只想自由,但是詹姆斯拿出學徒合約當法寶,不肯放人。

到了17歲,富蘭克林終於忍無可忍,決定離家出走,搭船逃到紐約,但在紐約找不到工作,最後只好跑到費城。他先找到印刷學徒的工作,經過不斷努力與辛勤工作,富蘭克林終於開了自己的印刷廠,還自己發行報紙。富蘭克林其他的事業亦相當成功:在科學方面,富蘭克林證明了閃電是電,後來還發明了避雷針;政治上,富蘭克林擔任過無數公職。富蘭克林活到84歲,一輩子都過得很痛快;他對自己在科學上的發現及公共事務的成就相當自豪;他深愛並尊崇美、法兩國;而且即使上了年紀,他還是很在意異性的目光。

富蘭克林有什麼人生秘訣?秘訣就是美德,但不是現代人認為的那種緊張兮兮、敵視享樂、清教徒式的美德,而是一種可追溯到古希臘,具有更寬鬆含義的美德。希臘語中aretē具有優異、美德或善行等含義,且特別強調實用的那一面。比如刀子的aretē就是好切;眼睛的aretē就是看得清楚;而人的aretē則是……這可是個最最古老的哲學問題:到底什麼才是人的本性、作用或目標,讓我們得以據此判斷一個人過得好還是不好?當亞里士多德說幸福或快樂(eudaimonia)是「符合優異或美德原則的心靈活動」時,他可沒有說快樂來自施捨給窮人,壓抑性慾。亞里士多德認為,美好的人生可讓我們發揮自己的長處和發展潛能,成為一個符合自己本性的人。亞里士多德雖然不認為世界上的一切皆為神明所設計,但他相信宇宙間所有事物皆有其telos,也就是目的。

富蘭克林有一種過人天賦:他能看出事情的潛力,並讓它充分展現出來,例如,富蘭克林看出人行道及街燈、消防隊、公共圖書館的潛力後,便在費城大力推動上述公共建設。此外,他也看到美國成為共和國的潛力,於是在美國獨立建國的過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同時,他也看到自己還有自我發展的空間,所以便下定決心磨煉自我。二十七八歲開始經營印刷事業後,富蘭克林便著手實施他的「大膽、艱苦的道德發展A計劃」。他選了幾項美德進行自我鍛煉,在生活中身體力行。不過,他馬上發現「自我」的能耐有限:

每當我全心對付某項缺點,常常就又發現自己別的缺點;只要一不注意,習慣就佔了上風;有時,光靠理智是克服不了自己原有習性的。所以我的結論就是,從長遠的眼光來看,光是心裡以為自己一定能表現出高尚道德,並不足以避掉故態復萌的窘境,在自己能穩定、持續地表現出正直的行為之前,一定得先革除壞習慣,養成好習性。

富蘭克林是一位出色的心理學家,他憑直覺就知道只有先把大象訓練好,騎像人才可能成功,所以他設計了一套美德訓練計劃。他列了13項美德,每一項美德都有他應該或不應該做的行為。(比方「節制」:食不過飽;「節儉」:珍惜一絲一縷,但要善待他人及自己;「貞潔」:不可縱慾,但因健康或傳宗接代之故則可)。他還印了一個表,上面共分7欄(每一欄代表一星期的每一天)13行(每一行代表每一種美德),每次只要他某一天沒有遵守某項美德,他就會在那個小格子裡畫個黑點。

富蘭克林一星期只專注於某項美德,整個星期的重點就是做到那項美德,其他美德先不管,但是如果其他美德他沒做好,那麼他還是會做記號。如此進行了13個星期後,他又再照表操兵。然後他發現,表上的黑點越來越少。富蘭克林在他的自傳上寫道:「如果我沒有進行這個『道德發展A計劃』,我絕對不可能比以前更好、更幸福。」他還說:「我要這麼告訴我的子孫,就是靠著這套錦囊妙計,還有上帝的保佑,他們的祖先和我才有辦法一輩子享受幸福人生,而且一直到寫這段文章的79歲高齡,依舊快意無限。」

當然,我們無從得知如果富蘭克林沒有那個美德表,一輩子是否就不會那麼快樂、成功,但是我們可以找找其他證據,來檢驗他對人類心理的主張,該主張被我稱為「美德假設」,該假設跟本章開頭的伊壁鳩魯及佛陀的引言看法相同:培養美德,能讓人享有幸福人生。不過,我們有太多理由可以質疑這個「美德假設」的說法,富蘭克林就承認自己完全做不到謙遜的美德,最後他只好學著擺出謙遜的樣子,以博得社會大眾的好感。或許「美德假設」這套主張最後只有在運用權謀、馬基雅維利式的做法下才會成立:不管我們自己的真正品格如何,只要能表現出很有美德的樣子,我們就會成功、幸福。

○古人追求的美德○

所有觀念都有其起源,因此也就有了包袱。西方人一想到道德,使用的就是存在好幾千年的觀念,但近200年來,有關道德的觀念已出現相當多的變化。西方人並沒有意識到這個事實:西方人的道德觀念是異於其他文化的,西方人的道德態度是建立在特定心理假設上,但這套假設以現今的眼光來看,並不正確。

每種文化都很關心未來子孫的道德發展,所以每種文化都留下不少道德方面的著作,我們可以從這些著作看出不同文化的道德看法。不同的文化對道德各有特定的規定與禁律,但其基本精神大體是一致的。大部分文化都會把人們應培養的美德一一列出,而這些美德至今仍被大部分文化重視(比如,誠實、正義、勇敢、仁慈、自製、尊敬權威等)。對各種美德而言,哪些行為是好的,哪些行為是壞的,大部分文化也都會清楚載明,並一再灌輸大家一個觀念:願意修養自身美德者,就會獲益。

《阿曼尼摩比之教誨》(Teaching of Amenemope)是人類最早專門探討道德教誨的一本著作,是於公元前1300年左右問世的一本埃及文本。該文本開宗明義便講,這是一本有關「人生教誨」的書,也是一本教人「如何追求人生幸福」的書,只要把本書教誨牢記於心,「就會發現人生的黃金屋,你的身體就會茁壯成長」。阿曼尼摩比接下來花了30章的篇幅,諄諄教誨人們應如何對待他人,自我克制,並從中找到成功與滿足。書中有這樣的例子,有一段內容不厭其煩地要求大家要誠實,尤其要尊重其他農夫所立的邊界,該書如此寫道:

只要認真耕耘,就會找到自己需要的東西。

你會從脫粒後的麥田,收到香濃的麵包。

上帝賜給我們一蒲式耳[1],

勝過偷搶拐騙得到的五千蒲式耳,

寧可快活地啃著麵包,

也不要坐擁寶山卻心苦惱。

另一個共同特徵是,這些古老文本都非常強調格言及好榜樣,而非邏輯與證明。格言大多是精雕細琢,字字珠璣,務求讓人讀後靈光一閃,點頭稱是。好榜樣則可激發我們的欽佩與敬畏之情。當道德教誨訴諸情緒,其談話對像便同時包括「自我」及「心理」。孔夫子與佛陀的智慧最後變成一句句亙古永存的格言警語,即便今人讀之,大多出於閱讀樂趣,找尋人生指引,但亦叫人心有慼慼焉,稱其為眾人心中「放諸四海而皆准的人生法則」。

許多古老文本的第三項共同特徵是,它們都非常重視實踐及習慣,而非以事實為依據的知識。孔子曾以學音樂跟培養道德相比,表示兩者皆需研讀文本,遵守好榜樣立下的規範,並經多年不斷練習以求臻於「化境」。對此,亞里士多德也用過類似的比喻說法:

要想成為蓋房子的工匠,就要多蓋房子;要想成為豎琴家,就要多彈豎琴。同理,只有行公義,才能成為正義之士;只有多自制,才能學會自制;只有行事勇敢,才能成為勇者。

佛陀寫了「八正道」,為信徒之修行指南,列出了許多信徒應遵守的行為,只要信徒反覆練習,便可成為一合乎道德規範(講對話、做對事、過對的生活)、自律自重之人(不斷努力、小心注意、集中心神)。

通過上述的修身之道,我們可以瞭解到:古人對道德所秉持的心理,跟富蘭克林的相似,其實是相當複雜的。他們知道,人們只有在大象受到良好訓練後,才能學會美德。而且這項訓練需日積月累,不斷重複,方可奏效。在此訓練中,騎像人必須參與其中,但如果道德教誨只給予顯性知識(騎像人可宣之於口者),這對大象是產生不了效果的,對行為的影響也極其有限。道德教育必須包含默會知識——巧妙的社會知覺及社會情緒方面的技巧,讓人可以很自然地在每一種情境下感受到正確行為,知道該如何做,並進而有做的想法。對古人來說,道德是一種實用的智慧。

○人為何會迷失在道德迷宮中○

西方人的道德觀剛上場時,西方文化跟別的文化一樣,都把焦點聚在美德本身。不管是《聖經》、《荷馬史詩》或《伊索寓言》,西方的奠基文化都非常重視箴言、格言、寓言及好榜樣,並以此講解、教誨人們美德的內涵。柏拉圖的《理想國》及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Nicomachean Ethics)是兩本非常重要的希臘哲學著作,也是兩本專門探討美德及如何培養美德的專論。即便是以享樂為人生目標的伊壁鳩魯,也相信人們要先有美德,才能享有生活的樂趣。

單一的道德準則

在這些古老輝煌的希臘哲學著作中,其實已種下後世失敗之因。第一,希臘人探求道德的心靈,同時也開啟了人類科學探索的大門,而科學探索旨在找出能解釋宇宙中無窮多變事物的最小定理。也就是說,科學強調精簡,美德強調的則是原理,而一項又一項的美德,其原理絕不可能精簡。因此對強調科學的人來說,還有什麼比從所有人身上歸納出一套一體適用的美德、原則或準則更令人滿意?第二,自理性思維開始席捲哲學界後,許多哲學家對以習慣及感覺為本的美德心生不滿,雖然柏拉圖是以騎像人的理性來建構美德,但柏拉圖也承認,美德需要以熱情做支撐,但不是脫軌的熱情,所以柏拉圖後來才會想出複雜的馬車駕駛隱喻:兩匹馬中,有一匹馬具有某種美德,但另一匹沒有。對柏拉圖及後來許多思想家而言,理性是眾神賜給人類的禮物,是一個可用來控制人類動物本能的工具。因此,應該由理性來主導一切。

追求精簡與崇尚理性,這兩粒種子在羅馬衰亡之後沉睡了好幾個世紀,但到了18世紀的歐洲啟蒙運動時期,這兩粒種子開始發芽,成長茁壯。隨著科技與商業的發展進步,新的世界誕生了,人們開始尋找合乎理性規範的社會及政治架構。法國哲學家笛卡爾在17世紀時,還沾沾自喜地以上帝的仁慈來建立其倫理學的思想體系,但啟蒙運動時期的思想家卻一心想建立一套不以神跡或上帝的力量為基礎的倫理學。這就像有人拿出一個獎品在哲學家眼前晃著,而這個獎品具有類似誘使早期飛行員不顧性命冒險的魔力:第一位想出以理性力量為基礎,可讓人清楚分出好和壞的單一道德準則的哲學家,便可獲得一萬英鎊的獎金。

如果真有這份大獎,那麼我覺得得獎人應該是德國哲學家康德。康德跟柏拉圖一樣,相信人類有雙重天性:一部分是獸性,另一部分是理性。人類的獸性依循自然定律運作,跟石頭因地心引力而掉落或獅子追殺獵物的道理一樣。這種獸性沒有什麼道德可言,純粹是因果關係。康德又說,人類的理性則依循不同的定律運作:理性能遵守行為規範,所以我們可依據個人遵守正確行為規範的程度,來判斷其個人道德。何謂正確的行為規範?對此,康德想出了道德哲學中最高明的一個妙招。康德提出這樣的推論:道德規範如欲成為定律,必須是放諸四海而皆准。如果萬有引力會對男人和女人產生不同的作用,或對意大利人和對埃及人會產生不同作用,那麼我們就不能稱「萬有引力」為一種定律。

康德表示,我們不應該去找所有人都能接受的道德規範(一來很難辦得到,二來很可能只能得出一些枯燥無味的通則),而應該把問題顛倒過來,要大家去思考一個問題——這些約束眾人的行為規範,是否可作為放諸四海而皆准的定律:如果你已不願再信守一個不合時宜的承諾,難道你真的可以提出這樣的規範嗎——人們應該毀棄不合時宜的承諾?一旦我們同意這樣的行為規範,所有的承諾就會頓時變得毫無意義。這就是為什麼你不能同意「人可以用偷拐搶騙等方式去奪取其他人的權利或財產」的原因,因為總有一天你會成為另一個受害者。這個康德稱為「絕對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簡單測驗,威力強大,它讓倫理學變成應用邏輯學(applied logic)的一支,倫理學的內容從此變得較為明確,不像世俗倫理學(secular ethics),一旦沒有借助典籍,就很容易給人一種霧裡看花之感。

幾十年後,英國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向康德挑戰這項哲學大獎。邊沁在1767年當上律師,當時英國的法律不僅內容複雜,而且毫無效率,邊沁跟其他啟蒙時期的人一樣,也具有大膽創新的精神,於是他為英國重新設計了一套司法及立法系統,其核心思想是,先設定出明確目標,再以最理性的手段來達成目標。邊沁指出,所有立法的最後目標就是人的利益。所得利益越大,效果越好。邊沁為功利主義之父,功利主義的教條就是,所有決策(包括立法及個人)的目標都是追求最大利益(效用),但由誰獲益,功利主義者並不在意。

康德與邊沁兩派間的論戰一直延續到現在。康德的後繼者(被稱為「義務論者」)詳細地闡述責任及義務的定義,他們認為,有道德的人必須遵守道德規範,即使該行為會導致不好的結果(例如,我們絕對不可以殺害無辜,即便這麼做可以拯救100條人命,我們也必須嚴守這個規範)。邊沁的後繼者(被稱為「結果論者」)則明確制定出可達到最大利益的規則及政策,即便該行為有時會違背其他道德原則(如果殺一個無辜的人可以拯救100條人命,那就做吧,除非該行為會立下一個壞榜樣,從而導致其他問題,那就又另當別論)。

儘管兩大陣營立論迥異,但在幾個重點上卻又殊途同歸。兩大陣營都採取精簡立論法,即所有決定都應依據單一原則來制訂,不管是以「絕對命令」為原則,還是以「最大效益」為原則。兩個陣營也都主張,只有騎像人能做抉擇,因為道德抉擇需要邏輯推理,有時候甚至還需要數學計算。兩個陣營都不相信直覺及內心感覺,認為直覺及感覺會妨礙正確推理。此外,兩個陣營也都迴避具象,偏好抽像,即當我們在思考問題以做出決定的時候,不需要仔細去瞭解相關人物的背景,或其信仰及文化傳統,我們只需要知道一些當事人的基本事實與個人喜惡(這是功利主義者的主張)。當事人的時代背景或國籍並不重要,是我們的朋友、敵人或陌生人也不打緊。對這兩大陣營的人而言,道德定律跟物理定律一樣,對任何時代的任何人都是一體適用的。

以上兩種哲學方法的提出,對我們現今立法和政治理論的提出及實務運作有非常大的貢獻,讓社會能在有效追求人們利益的同時(邊沁),亦能兼顧個人權利(康德)。不過,這些觀念同時也廣泛滲透到西方文化的各個層面,從而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後果。哲學家埃德蒙·平科夫斯(Edmund Pincoffs)指出,在結果論者及義務論者共同攜手下,20世紀西方人心中的道德已變成一種道德窘境及道德困境的研究。

古希臘人把道德焦點擺在個人人格上,所問的問題是「我們每個人希望成為什麼樣的人」,但是現代倫理學卻把焦點擺在行為上,所問的問題則是「某項行為是對或錯」。哲學家們現在得跟生死兩難的問題搏鬥:我們可以殺一個人來拯救5個人嗎?我們可以用墮胎後的胚胎來做干細胞的研究來源嗎?如果一名婦人已喪失意識癱瘓15年,我們可不可以拔掉她賴以為生的進食管?一般人則要面對沒有那麼生死攸關的窘境:如果其他人沒有如實報稅,那麼我還要依法繳稅嗎?如果我撿到一名毒品販子的皮夾,那麼我要交給警方嗎?我要把自己的風流艷遇告訴另一半嗎?

由人格道德轉向困境道德

道德焦點從人格道德(character ethics)轉向困境道德(quandary ethics),使得道德教育的重心也從原來的美德轉向道德推論。如果道德涉及兩難困境,我們的道德教育就會變成一種解決問題的訓練。我們必須教孩子如何思考道德問題,尤其要教孩子克服原有的自我,去考慮到其他人的需求。20世紀70年代及80年代以來,美國的種族日趨多元化,權威式的教育方法不再受大眾青睞,關於特定道德及價值觀的道德教育逐漸過時。理性主義式的困境道德觀大行其道,許多老師及家長也趨之若鶩,最典型就是以下這段出自一本最近出版的兒童教養手冊的內容:「本手冊目的不在教導孩子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以及為什麼,而是要教孩子如何思考,好讓他們自己決定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以及為什麼。」

我認為道德教育從人格道德轉向困境道德是非常嚴重的錯誤,理由有二。第一,這會削弱道德的力量,並窄化道德的範疇。在古人眼中,人的每項行為都關乎美德及人格,但在現代人眼中,道德則僅僅局限於特定情境。在現代人單薄又局限的道德觀念中,所謂有道德的人是指捐款給慈善團體、幫助別人、遵守規定,以及大體而言不會為了自身利益而不顧他人利益者。現代人大部分活動及決定其實都與道德無關。當道德已窄化成「自私自利」的反義詞時,美德假設就變成一種似是而非的論點:套用現代的說法,美德假設的主張,變成「違反自身利益的行為反而有利自身利益」。我知道要大家相信這種說法很困難,而且不見得所有情況皆符合。富蘭克林在他那個時代向大眾宣揚美德假設的主張,鐵定要比我容易得多。富蘭克林跟古人一樣,其美德觀念遠比我們豐富且深厚,他們認為美德是個人為成為更有效率、更有吸引力的人,而努力培養的各種優異才能。從這個角度來看,美德本身就是一種報償。富蘭克林的例子可讓其同時代人及後代子孫去思考一個問題:你願不願意為自己未來的幸福去努力,還是你懶惰、短視到連努力都不願意?

第二個理由則與道德教育的重心從美德轉向道德推論有關,因為這種道德分析是出自一種很糟的心理學訓練。20世紀70年代以來,道德教育開始把騎像人跟大象分開,只訓練騎像人獨自解決問題。標準的上課方式就是,先上幾個小時的個案研究,接下來在教室裡討論種種道德困境,然後就播放影片(影片中的當事人遇到種種道德困境,之後做出正確抉擇),如此,孩子便學會如何思考道德問題(而非何為道德)。之後,課程結束,騎像人趁著下課時間又跑回去坐在大象背上,一切照舊。教孩子理性思考,然後期待孩子表現出符合道德規範的行為,這就像去搖狗的尾巴好讓狗高興一樣,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我在上研究生一年級時發現自己道德推論的弱點。當時我拜讀過任教於普林斯頓大學的哲學家彼德·辛格(Peter Singer,他是一位強調人道主義的結果論者)的著作——《實踐倫理學》(Practical Ethics)。這本書告訴我們,如何在關懷他人福祉的同時,解決許多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道德問題。辛格在書中的有關殘殺動物的道德問題的思考,改變了我對食物的態度。辛格針對殘殺動物的道德問題,合情合理地提出以下幾個原則。第一,會讓任何有知覺的生物感受到痛楚及傷害的行為都是不對的,所以現今大規模的畜牧養殖是不道德的。第二,殺害存有一定自我意識及感情的生物是不對的行為,所以人類去殺害有較大腦部及較發達社會行為的動物(如其他靈長類及哺乳類動物)是不對的,就算它們原先被蓄養在舒適環境中,之後再以無痛的方式予以宰殺,這樣的行為仍然不對。辛格強有力的論點讓我一時之間完全信服,看過那本書之後,我在道德上開始反對所有大規模的畜牧養殖。道德上我雖反對,但行為上並沒有反對。我還是很喜歡吃肉,看過辛格的《實踐倫理學》的頭半年,我唯一改變的是,每次點漢堡時,我就會感覺到自己的虛偽。

讀研究生二年級時,我開始研究與噁心(厭惡)有關的人類情緒反應,當時我跟保羅·羅津(Paul Rozin)一起研究這個議題,羅津是研究「吃」的心理學的先驅及權威。當時羅津跟我努力找各種噁心的影片,好讓我們的被試在看了影片後產生噁心的感覺,有一天早上,我們跟一位研究助理碰面,這位研究助理把他找到的影片放給我們看。其中有一個片名叫《死亡真面目》(Faces of Death)的影片,該影片將各種真實及假造的殺戮畫面剪接在一起(有些畫面非常嚇人,因道德關係,我們不予採用)。除了自殺及行刑處死的畫面外,影片中還有一段屠宰場宰殺動物的畫面。當我看到成群的牛走向滴著鮮血的肢解輸送帶,先是受到重擊,然後被鉤子鉤起,最後被切成一片又一片,我內心的恐懼達到最高點。看完影片後,我跟羅津一起去吃午餐,好一邊討論實驗計劃,結果我們兩人不約而同都點了素食。幾天後,影片中的血腥畫面還是讓我覺得噁心不已,這時,我體內的感覺跟辛格告訴我的觀點終於合而為一,我的大象跟騎像人達成共識,我在當時變成了一個素食主義者。三個星期後,我體內噁心的感覺慢慢消失,我開始吃一點兒魚跟雞肉,之後也開始吃紅肉,但18年後的現在,我仍然不太愛吃紅肉,如果要吃,我也會選非大規模畜養並宰殺的動物的肉。

這次經驗給我一個很重要的啟示:我向來自認是個相當理性的人,辛格的說法對我也很有說服力,容我用自己的話把這首歌再唱一次——我看到正確的道路,也知道該走這條路,但我卻走錯路,直到內心感覺湧現,推了我一把,才讓我走上正途。

○積極心理學對美德的解讀○

不管身處哪個國家或哪個時代,我們總是會聽到「人類迷失了」的呼喊,美國在經歷過動盪的20世紀60年代與經濟蕭條及犯罪率高昇的20世紀70年代之後,這樣的呼聲日益高漲。政治上的保守派,尤其是有強烈宗教信仰者,對那種「不談價值觀」式的道德教育,以及給孩子自己思考的權力,卻不去教孩子正確事實與價值觀的教育方式,簡直是怒不可遏。於是在20世紀80年代,這些保守派開始起來挑戰現有的教育體制,大聲呼籲應在學校推行人格教育,並以在家自學的方式讓自己的孩子學習人格教育的課程。

同樣是在20世紀80年代,有幾位哲學家也開始協助建立美德理論,其中最有名的是倫理學家阿拉斯代爾·麥金泰爾(Alasdair MacIntyre)在其著作《德性之後》(After Virtue)提出的主張——「啟蒙時期」提出的人類應建立一種放諸四海皆准、無須文本式的道德倡議,從一開始就注定會走上失敗的命運。具有共同價值觀的文化都有一套思想架構,人們就是依據這套架構來評斷自己與他人。例如,如果以公元前4世紀的雅典為背景,我們就可以輕易地討論哪些是僧侶、士兵、母親或商人所應具備的美德。一旦我們拿掉一個人的身份跟背景,根本就沒有討論的依據。一個漂浮於空中、沒有性別、沒有年齡、沒有職業,也沒有文化,單單只是一個空泛的「人」,你怎麼討論他應該具備什麼美德?由於現代的倫理學忽略具象,使得我們的道德觀越來越淡薄——表面看似放諸四海皆准,實際什麼也沒有。麥金泰爾指出,美德必須以特定傳統為基礎才得以茁壯成長,但現代人已失去美德的語言,所以現代人很難找到人生的意義、一致性與目的。

6種美德

近來,心理學界也開始參與這項運動,1998年,塞利格曼提出心理學已迷失方向,於是他創立積極心理學(positive psychology),塞利格曼認為心理學過度把注意力放在異常病狀及人性黑暗面上,對於人身上的良善與高貴反而視而不見。塞利格曼指出,心理學家會編出一大本《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s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用來診斷每一種心理疾病及行為異常反應,但心理學卻沒有發展出可以用來討論人體健康與才能的語言。塞利格曼提出積極心理學的首要目的,便是要制訂一本可檢測出人格優點及美德的診斷手冊。他跟另一位任教於密歇根大學的克裡斯托弗·彼得森(Christopher Peterson)教授合力擬出一份優勢調查表,他們希望這份列表能適用於所有文化。當時我告訴他們,這張表無須適用於所有文化,而應以大規模工業化社會為目標,有好幾位人類學家也持與我相同的看法。現在看來,他們兩人做出了正確的決定。

第一步,塞利格曼與彼得森先把他們搜集到的所有美德列表研究一番,從重要的宗教典籍到童子軍誓詞(信任、忠誠、助人、友善等),他們製作出一張又一張的美德列表,並從中找出重複出現的美德,最後雖然沒有找到一項出現在所有列表上的單一美德,但有六大類,也就是六大類相關美德群組幾乎重複出現於所有美德列表上:智慧與知識、勇氣、仁愛、正義、節制(超越原有的自我)。[2]一般人普遍皆能接受這些美德,因為從抽像層次而言,如何成為智慧、勇敢或仁愛之人,本來就見仁見智,但在所有人類文化中,絕對找不到一種排斥所有這六大類美德的文化。(你能想像在一種文化裡,父母會希望他的孩子長大後變成愚笨、懦弱及殘暴之人嗎?)這份六大類美德列表的真正價值在於,它可以作為我們建立更明確的人格優勢(strengths of character)的基本架構。塞利格曼與彼得森對人格優點的定義為,能表現、執行並培養出某種美德的方式。每種美德的培養方式不一而足,人跟文化一樣,同一種美德的培養方式下的人也各不相同,但這就是這張分類表的真正意義。雖然這張表點出六大類美德的特定培養方式,但它並未強調所有人都必須採取某種方式才能培養出該美德。這張分類表是用來診斷人們具備哪些人格優勢的工具,能幫助大家找出培養美德的良方。

24種人格優勢

對於人格優勢的診斷,塞利格曼與彼得森提出24項原則,每項原則都能讓人培養出六大類美德中的某一種美德。只要依據下表,或完成以下的優勢測驗(請查詢www.authentichappiness.org),便可自行診斷自己具有哪些美德。

對這六大類美德,我想大家應該都沒什麼意見,但對每項美德群組中的各項優勢,大家可能就不以為然了。為什麼幽默感可以讓人超越自我?為什麼是領導力列在表上,而不是追隨與服從的美德——有責任感、遵守規範、服從?沒關係,請繼續,塞利格曼與彼得森提出這個分類表的用意,就是要刺激大家不斷去討論,好提出各種人格優勢與美德,之後再由科學界及心理治療師們整理出相關細節。DSM每10~15年就會從頭到尾徹底修訂一遍,所以人格優勢及美德分類表(積極心理學家們簡稱該表為「非DSM」)也應該每隔幾年就修訂一次。塞利格曼與彼得森勇於求真、不怕犯錯,他們兩人已展現出「足智多謀」、「領導能力」及「秉持希望」這三項人格優勢。

人格優勢及美德分類表的提出讓大家可針對這個領域進行深入研究,不斷激發出更多想法。以下是我個人最引以為豪的點子: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優勢,而不是劣勢上。你的新年新希望是不是都在希望如何改進自己的劣勢?這類新年新希望延續了多少年了?單靠意志力就想改變自己的個性,絕對沒那麼容易,辛辛苦苦改善自己的劣勢,這種苦差事我想大概沒人會樂在其中。如果過程中找不到樂趣或強化作用,那麼除非你有富蘭克林的意志力,否則你很快就會打退堂鼓。人其實不需要樣樣都強,人生處處有機會,所以我們可以利用自己的優勢來克服自己的劣勢。

我在弗吉尼亞大學所開的積極心理學的課程中,最後一項計劃就是如何讓學生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我們會鼓勵學生運用所有心理學的手段來改造自己,之後讓學生證明自己如何達成目標。每年大約有一半的學生會成功,通常最能成功改造自己的學生不是採用認知行為療法(這招真的有效),就是運用優勢改進法,也有人兩者皆用。

★★★幸福實驗:

有一位學生一直哀歎自己常會記恨,她心裡一天到晚想的都是自己最親近的人如何傷害過她。她在這項課程中採取的策略就是,運用自己關愛別人的優勢。每次她一發現自己又墜入「被迫害情結」時,就會回想一下自己跟這個人曾有過的美好記憶,如此一來,她心裡就會湧現一陣感動。每當腦海閃過這種感動,就會減少自己的怨恨,這種刻意的心理回想過程久而久之會習慣成自然,最後她慢慢學會原諒別人(期末報告的時候,她拿出自己的改造日誌,日誌中詳細記錄自己進步的情形),每進一步,騎像人就不斷獎勵大象繼續努力下去。

21歲的朱莉婭剛動過腦癌手術,她必須面對人生的生死搏鬥。為了克服心裡的恐懼,她拿出自己的優勢來對抗命運的折磨,這項優勢就是熱情。她把自己參加的學校活動,跟自己到學校附近風景優美的藍脊山登山步行等活動列成不同的表,還與班上同學一起分享這些表的內容。她拿原本應該用來讀書的時間跑去登山,還邀大家跟她一起去爬山。大家常說逆境會讓人想充實地過好每一天,朱莉婭靠著自己的努力,運用自己熱情的天性,成功地改變自己的人生(她現在還是一個充滿熱情的人)。

培養美德聽起來像是份苦差事,事實上也常常如此,但是如果我們把美德想成卓越的能力,那麼只要運用自己原有的人格優勢,就可以培養出各種卓越的能力,因為只要我們努力表現原有的人格優點,就會有所回報。也就是說,原本的苦差事,突然間變成了心理學家希斯贊特米哈伊形容的「心流體驗」,不再那麼令人痛苦。這就像塞利格曼形容的「達到令人心滿意足的狀態」,也就是說當你全心投入時,你將發揮自己的優勢,沉浸其中,達到渾然忘我的境界。

○宗教對美德的解讀○

難題簡答:美德本身就是一種回報

美德本身就是一種回報,這種說法顯然只適用於該回報對人是「有益」的美德。如果你好奇心強或好學,那麼你一定樂於以旅行、參觀美術館、聽演講等方式來增長智慧。如果你有強烈的美感天分,那麼欣賞大峽谷壯麗的景觀會讓你有超越自我的無窮樂趣。不過,如果我們因此就認為「人只要做正確的事就會心神舒暢」,就未免過於天真。美德假設真正的考驗在於,現代人狹隘的道德觀認為所謂的道德就是「犧牲自我以利他人」。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美德假設是否依然成立?先將個人成長、追求卓越等擺在一旁,我們現在要探討的是,有些不利我個人自身利益,但卻有利於他人之行為,這樣的行為實在非我所願,但我真的做了,是否仍然對我自己有好處?賢人及道德家們總是回答「是」,但要科學界接受這個答案,就要達到以下條件:何時成立?為什麼?

宗教界跟科學界一開始的答案都一樣,但是解釋的方法卻各有妙處。宗教賢哲們面對這個問題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提出神聖的「今生來世」說:你一定要行善,因為作惡會被上帝懲罰,行善上帝就會獎賞。基督教徒則有「做好事上天堂,做壞事下地獄」的觀念。印度教則有因果報應的觀念:你這輩子行善與否,老天爺會在下輩子回報你,做好事,下輩子就有較好的出身,做壞事,下輩子就投胎到較低的階級。

我沒有資格評斷上帝、天堂或來世究竟存不存在,但身為一位心理學家,我可以指出這種今生來世的觀念顯現出兩種原始的道德觀。20世紀20年代,傑出的發展心理學家皮亞傑(Jean Piaget)常跟孩子們一起跪在地上玩打彈珠跟拋接子的遊戲,從孩子的遊戲中,皮亞傑建構出人類道德發展的過程。皮亞傑發現,孩子們會發展出一套複雜的對錯觀念,通過遊戲,他們認為許多遊戲規則是神聖不可侵犯且不可改變的。這時,孩子們已產生「內在公正」(immanent justice)[3]的觀念,即正義本就存在於行為之中。到這個階段,孩子們會認為一旦自己違反遊戲規則,就算是無心之過,也一定會碰上壞事,而且就算沒人知道自己犯錯,也還是會倒霉。成人也會有「內在公正」的觀念,尤其在解釋自己為何生病及倒大霉時,常會出現這種觀念。

有一項曾針對不同文化進行生病原因調查的結果表明,最常出現的三個生病原因分別是:生物醫學方面的原因(疾病的生理原因)、人際原因(因別人的嫉妒及與人衝突,被別人施了法術,才因此生病),以及道德原因(因自己過去的作為,尤其是犯了食物及性方面的禁忌,才因此生病)。大部分西方人理智上都能接受生物醫學方面的原因,而對其他兩個原因則嗤之以鼻,但如果真的生病了,西方人卻會自問「為什麼是我」,而且苦苦思索的也常常是自己過去犯下什麼過錯。事實上,認為上帝或命運會依據我們行為的好壞,而給予我們獎懲的觀念,顯然是兒童時期建立的「內在公正」觀念的延伸,這種想法是我們執迷於因果論的產物。

來世正義涉及的第二個問題是,它建立在一種單純的善惡迷思上——認為我們每個人都能輕易把世界分成善惡兩個部分,也認定上帝公正客觀,不受任何偏見影響,也沒有權謀式的動機論在心中。然而我們卻看到原本高貴的道德動機(正義、榮譽、忠誠、愛國),很多最後卻變成暴力、恐怖及戰爭,大部分人卻還是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合乎道德的。

科學界的答案同樣很簡單,但同樣不太令人滿意:在某些情況下,美德有利於你的基因。當「適者生存」的意義變成「最適合的基因最利於生存」時,我們就可以輕易地看出,最適合的基因會在以下兩種情況下鼓勵人們做出仁慈及合作的行為:第一種情況——有利於帶有同樣基因的人(也就是親人);第二種情況——在非零和遊戲中,運用一報還一報的策略,使帶有別的基因的人直接得到幫助。親緣利他(kin altruism)以及互惠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這兩促過程,可充分解釋動物以及人類出現的種種利他行為。這個答案雖無法令人滿意,但事實卻是如此,因為就某種程度而言,我們身上的基因就像是操縱木偶的主人,基因會讓我們做出有時對它們有益,但對我們卻有害的事情(比如外遇,或付出不快樂的代價去追求個人聲望)。

不過,不管是追求美德還是快樂人生,我們都不能遵循自私的基因的原則,因為順著這種想法一路下去,任何把互利當做利他合理化借口(而不僅是利他的原因)的人,最後都可以隨心所欲地選擇:只對對自己有幫助的人好,至於其他對自己沒幫助的人,就不用浪費時間或金錢在他們身上(不會再去的餐廳,就不用給小費了)。因此,想更進一步找出為何利他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回報,我們需要這些宗教賢哲及科學家們再加把勁:如果沒有來世回報,也沒有互相回報,自我犧牲對我們自己還會有好處嗎?

難題難答:施比受更有福

聖保羅曾引用耶穌在《聖經》中說的話:「施比受更有福。」「施」有「賜予人快樂或富足」之意。幫助別人真的可以賜予我們幸福或富足嗎?到目前為止,我還找不到助人者能從助人的行為中得到金錢的證據,但卻發現助人者常因助人而樂。從事義務工作的人通常會比不做義工者更幸福健康。不過,我們必須反向思考一個互為關聯的問題:是不是天性較樂觀的人本來就樂於助人,所以會去做義工,他們很可能是因為天性使然,而非為了助人為樂。

★★★幸福實驗:

心理學家艾麗斯·伊森(Alice Isen)的研究充分證實這個「因快樂而行善」的假設。伊森在費城各個角落的公共電話退幣口留下硬幣,然後發現,與用自己的硬幣打電話的人相比,這些用在電話退幣口找到的硬幣去打公共電話的人,之後更會幫助一個不慎掉落一疊紙的人(這疊紙會在打完電話者要離開時剛好掉下來)。伊森做過許多類似的善行研究:她在街上發過餅乾、整袋糖果及文具;她還操縱電動遊戲的結果(故意讓打電玩的人贏);拿快樂的圖片給受訪對像看等。不管是哪一種方式,最後得出的調查結果都一樣:快樂的人對人的態度比較和藹,也比較樂於助人。

然而,我們要找的是相反的結果,即助人會讓助人者感到幸福或得到其他長期的益處。「美國紅十字會」的宣傳口號「捐血一袋,讓你快活無比」這句話是真的嗎?心理學家簡·皮利亞芬(Jane Piliavin)曾針對捐血人進行過相當仔細的研究,她發現捐血真的會讓捐血人感到幸福,對自己感到滿意。皮利亞芬還搜尋過各種文獻,找尋所有跟義工有關的研究報告,結論是:助人確實對自己有益,但有益的方式各不相同。有一份針對「服務學習」而做的研究便得出相當鼓舞人心的結果:「服務學習」使青少年的犯罪率降低,行為問題減少,提升其公民參與,並強化其對正面社會價值的認同。不過,「服務學習」對提升個人自尊或快樂並未產生太大影響。

成人的情況則有所不同,一項長期性的研究證實了「助人會讓助人者感到幸福」的因果效應。這項研究許多年來長期追蹤好幾千名義務工作者的工作及身心康樂狀況,研究結果顯示:當一個人將義務工作當做生活的一部分,其投入義務工作的時間多了,在一段時間後,個人身心快樂及安康的程度便會變高。義務工作對老年人的幫助比其他成人更大,尤其是如果該義務工作是直接與人接觸、幫助他人或是通過宗教組織來助人的,效果就更為明顯。義務工作對老年人的幫助大到能改善健康,延年益壽。這是密歇根大學的布朗教授及她的同事,在研究一份大規模且長期性的老年已婚伴侶的相關資料時發現的一項驚人證據。給予配偶及親友較多幫助與支持的老人,會比沒有這麼做的老人活得更久。不過,接受別人幫助的老人,並不會因為接受的幫助越多就活得越久。布朗的研究結果指出一個明顯的事實:起碼對老年人而言,施確實比受更有福。

利他行為對助人者的影響會因年齡不同而有所不同,從這項發現中我們可得知義務工作會為人帶來兩大益處:第一,讓人與人之間更接近;第二,讓人們勾勒出一種麥克亞當斯式的人生故事。青少年已身處綿密的人際關係網中,但他們才剛開始勾勒自己的人生故事,所以不太需要這兩種益處。隨著年齡增長,每個人的人生故事開始成型,利他行為對個人人格的影響也跟著加深、變廣。到了老年,人際網絡因親友的凋零日益薄弱,所以義務工作帶來的社交上的幫助也達到最高(事實上,人際關係最孤立的人,從義務工作所得到的獲益也最大)。更深入而言,到老年階段,生產力、人際關係及精神層面的重要性更加重要,但事業成就的重要性已相形失色,後者在中年時期才比較重要。因此,具有「回饋社會」作用的利他行為與老年階段的人生非常合拍,能讓人得到滿意的人生句點。

○美德的未來○

科學研究已證實美德假設是成立的,即便將其簡化到「利他行為對助人者是有好處」,這種說法也是成立的。如果我們像富蘭克林一樣,從更寬廣的角度來評估美德假設的主張,就會更加確認這項主張確實正確無誤。然而,這也讓我們不得不思考一個問題:文化保守派對現代生活及現代人偏狹、放任式的道德觀的批評是否為真?西方人是否應該試著回歸到一個更以美德為重心的生活?

我相信西方人確實已失去一些重要的東西——一種依眾人共信、共享的美德及價值觀而建立的豐富生命價值。只要看過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電影,你就會發現,當時人們的言行舉止具有非常深厚的道德內涵。電影中的人物關心自己的榮譽、自己的名聲,還會注意自己的外表是否得體。孩子通常是由父母以外的成人來教育。好人最後一定獲勝,犯罪的人一定沒有好下場。這種論調對現代人而言,聽起來有點兒保守、沉悶,但這就是重點所在:設些限制對我們現代人是好的,絕對的自由會產生後遺症。社會學家塗爾干發現,脫離社會束縛與自殺行為兩者互為關聯,所以塗爾干想出一個用詞——「失范」(anomie)。「失范」是指,一種沒有明確規則、規範或價值標準的社會所呈現的狀況。身處失范的社會中,人們可以為所欲為,但人們會因社會缺乏明確標準或權威社會組織來建立價值標準,反而難以找出自己想做之事。失范會讓人產生無限空虛及焦慮等感覺,使社會出現更多沒有道德及反社會的行為。現代社會學方面的研究已充分證實塗爾干的主張:要預估一個社區居民的健康狀況,最佳的預測指標就是該地區成人居民對別家孩子出現犯罪行為時的反應。一旦該社區建立起道德標準,社區內就會產生一定的約束力與合作力量。如果大家都是自掃門前雪,那麼社區內必然出現自由放任及失范現象。.

品德為何可能會死亡

社會學家詹姆斯·亨特(James Hunter)是我任教的弗吉尼亞大學的一位同事,亨特將塗爾干的社會學主張進一步延伸,帶進現今的引發大眾討論的品德教育議題。亨特出了一本名叫《品德的死亡》(The Death of Character)的書,該書一出版便引起了相當廣泛的討論,亨特在書中探究美國人如何一步步地喪失對以往的美德及價值觀的堅持。在工業革命之前,美國人非常推崇「生產者」的美德。所謂「生產者」是指工作勤奮,自我克制,願為未來犧牲,肯為大眾利益而犧牲自我福祉之人。然而到了20世紀,人們日趨富裕,原有的生產者社會逐漸轉變成大眾消費社會,於是產生了另一種「自我觀」——一種以個人偏好及自我實現為中心思想的價值觀。於是原本充滿道德意味的用詞「品德」不再受眾人青睞,反而由不具道德意涵的用詞「個性」所取代。

亨特還提到造成品德死亡的第二個原因——包容性(inclusiveness)。第一批來到美國的殖民者在美國建立了一個種族上、宗教上及道德上都具相當高同質性的屬地,但美國歷史卻是一部日趨多元的歷史。為適應此多元之趨勢,教育工作者只好勉力找出一套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道德觀,但這套道德觀的範圍卻日趨縮小。到了20世紀60年代,這套約定俗成的價值觀最後縮小為「價值澄清理論」(values clarification),該理論的宗旨就是不教育孩子任何價值觀,只教孩子如何找尋自己的價值觀,還要求教師不得將價值觀灌輸給學生。這種以包容性為追求目標的運動其精神雖值得讚許,但卻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後果:豐富的傳統、歷史與宗教孕育了過去的各種美德,「價值澄清」運動則切斷了學生與這些傳統的聯結。我們可以用水耕法種植蔬菜,但水耕法還是需要將養分加入水中,蔬菜才會成長。用水耕法來要求孩子培養美德,在自己身上找尋指引,這簡直就像要求每個人自創一種語言一樣——因為這種語言根本找不到可以溝通的對象。

我相信亨特的分析是正確的,但對現代人因道德偏狹以致整體每況愈下的說法,我個人持比較保留的態度。每當看這些老電影及電視節目時,最讓我不舒服的就是以前的婦女及黑人的生活受到重重限制,即便到20世紀60年代,情況仍未見太大改善。我們為了包容性付出了代價,但卻也為我們自己建立一個更人道的社會,給予少數民族、女性、同性戀者、殘障人士等人——也就是所有人,更多選擇與發展的機會。即便有些人覺得代價太高,我們也不能走回頭路,不管是回到消費社會之前,還是回到以前那種單一種族的社會,這都是不可能的。我們只能找出方法,在不排除大多數社會階層的同時,亦達到減少社會失范現象的目標。

該提倡「多元化」嗎

我並非社會學家,也非教育政策專家,在此我並不想設計出一套顛覆性的道德教育法,我只想將個人關於多元化的研究心得與大家分享。1978年,美國最高法院針對「加利福尼亞州大學董事會訴貝基」一案做出裁定——美國各大學依其種族偏好而建立的種族配額入學制是違法的,但是利用種族偏好以提升學生的多元化則可。自該裁定成立之後,「多元化」這個用詞開始出現在美國人的日常用語中。至今,「多元化」已成為眾人共同支持的理念。對許多自由派而言,多元化已經跟正義、自由及快樂一樣,成為毋庸置疑的人生至善,多元化程度越高越好。

不過,我個人對於道德議題的研究卻刺激我去質疑「多元化」這個理念。人們本來就很容易因些微差異,將別人歸類為對自己不友善者,所以在我們推崇多元化的同時,是不是也強化了人與人之間的區隔?相反,如果我們推崇人與人間的共同性,是否就可幫助大家團結一體,達成共識?於是我瞭解到,多元化可分成兩大類:人口學多元化與道德多元化。人口多元化指的是人口統計學上的分類,比方種族、種族特點、性別、性傾向、年齡及殘障等,支持人口多元化其實就是在呼籲社會公義,呼籲將之前被排斥的團體納入主流價值中。然而,道德多元化本質上則是塗爾干形容的失范:一種對道德規範與價值缺乏共識的狀況。一旦做此區隔,你就會發現沒有人能立場前後一致地支持道德多元化的主張。假定你對墮胎議題採取贊成立場,難道你還可以主張大家對這個議題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意見,無須達成最後主張嗎?還是你希望大家跟你立場一致,且該律法能反映出大家的共識?如果你對某項議題希望有多元化的意見,那麼這項議題對你而言就不是道德議題,而只攸關個人品味。

我跟我的學生霍莉及羅森伯格一起在弗吉尼亞大學針對幾個團體做過研究。研究發現,學生大多很支持人口多元化的主張(如種族、宗教及社會等級的多元化),即便是自認屬於政治保守派的學生,立場亦是如此。然而,道德多元化的主張(如一些較具爭議性的政治問題)在一般的情況下就不容易得到大家的共鳴,只有在研討會上,學生的反應才比較熱情。學生在課堂上願意討論道德多元化的主張,但跟自己的室友或朋友就不太願意碰這個話題。我們的結論是,多元化跟膽固醇一樣,有好有壞,或許我們不該追求兩者的最大化。

自由派主張社會應對每個不同的社會團體採取開放態度,這樣的立場是正確的,但保守派主張我們應更加努力去建立社會的共同價值、共同認同,保守派在這點上也是對的。雖然在政治上我是自由派,但是我認為保守派對道德發展(這裡指的不是道德心理,因為保守派太執著於善惡二分法的神話)的瞭解,要比自由派更加深入。保守派希望學校授予學生以下的課程:能讓學生形成正面且獨特的美國認同的課程,課程中美國歷史及公民教育的份量要大幅加重,以英語為唯一的官方語言。自由派對白人沙文主義及愛國主義等論調秉持比較謹慎的態度,但是我認為所有關心教育的人應該記得美國人的座右銘——「合眾為一」(e pluribus,unum)其實包含兩部分,當我們推崇群體的同時,也應該通過政策來鞏固個體的價值。

或許,一切為時已晚,或許在現今白熱化的文化論戰中,沒有人能肯定敵對陣營所提出的任何價值觀,但或許我們能以富蘭克林為師。富蘭克林反省,歷史是人們及群體在追求個人利益的目標下推動而成,因此富蘭克林提議建立「美德聯合黨」,該黨是由矢志培養自身美德之人組成,一切行為都以「追求人類共同利益」為出發點。不過,這種論調即便在富蘭克林的時代也顯得過於天真,而且要那些「人格高尚又有智慧的人」同意由富蘭克林提出的主張,我認為也是困難重重。

不過,富蘭克林對誰來帶動美德發展的風潮,看法卻相當正確。美德發展的風潮不會來自政治明星,而會來自群眾運動,如來自同一鄉鎮的居民為了不同地區的孩子,而努力建立共同的道德觀。這種運動已經出現了,發展心理學家威廉·戴蒙(William Damon)稱此為「青年約章」運動,這些運動涉及所有與兒童教養有關之團體——父母、老師、教練、宗教領袖及兒童本身的參與。「青年約章」中列載了大家對該社區的共同理解、義務及價值信念,並期許所有人在任何情況下都將共同支持同樣高標準的行為。或許,提出青年約章的社區在道德廣度上比不上古代雅典人,但他們建立的社會正義則遠超過雅典人的水準,他們要克服的是如何減少社會失范的現象。

[1] 蒲式耳(bushel,縮寫bu),一種計量單位。在英國,一蒲式耳相當於36.268升。在美國,一蒲式耳相當於35.238升。——編者注

[2] 若想瞭解該調查的內容,可參見塞利格曼的著作《真實的幸福》。——編者注。

[3] 也稱隱含性正義、上蒼公正。——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