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超越智商:為什麼聰明人也會做蠢事 > 人們為什麼會受污化心智程序的影響 >

人們為什麼會受污化心智程序的影響

絕大多數人都認同這樣一個觀點:我們的信念一定會有利於實現某個目的。然而,如果這個「目的」不是我們真正想要的目的呢?文化複製子理論(culturalreplicator theory)和模因學(science of memetics)幫助我們認識到了這種可能性。文化複製子一詞指的是通過非基因手段傳播的文化元素。文化複製子的替代詞——模因(meme)由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於1976年在其著作《自私的基因》中提出[1]。模因一詞有時候也用於指代所謂的模因組——一組共同複製的、同時適應的模因,最終形成一串相互聯繫的觀點(例如,民主的觀點就是一組複雜而又相互聯繫的模因,即模因組)。

人們可能會問,既然已經有了諸如文化人類學等各種學科用以解決文化傳播問題,為什麼又要用這個新詞作為文化的單位呢?有這樣的疑問是合乎情理的。我之所以認為模因一詞很有用是因為:1不熟悉的新術語可以起到去中心化的作用,從而使我們更容易理解污化心智程序的概念。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移除「信念就是財產」的隱喻,而我們在諸如「我的信念」和「我的觀點」等短語中都可以看到該隱喻的身影。由於「我的模因」的用法沒那麼熟悉,因此它並沒有以同樣的方式通過代理行為表明所有者的身份;2由於它與基因一詞的相似性,它建議我們用廣義達爾文主義的觀點來理解信念習得和改變。更確切地說,廣義達爾文主義強調發展有機體是為了促進基因(複製)的利益,而不是為了有機體本身的任何利益。通過類比,該觀點催生了這樣一種見解,即模因複製有時候會以犧牲宿主利益為代價而自我複製。

因此,模因這一概念所引發的基本觀點是:能夠傳播的信念,未必正確,也未必有利於傳播者。模因學理論家經常使用連鎖信的例子:「如果你不把這個信息傳遞給5個人,你就會遭遇不幸。」這就是模因(即一個觀點單位)的一個例子。被複製和存儲於大腦的是行為指令。它是一個合理的、成功的模因。然而,這個模因有兩個值得注意的方面。第一,它是不對的,沒有傳遞該信息的讀者不會因此而遭遇不幸;第二,存儲了該文化基因又把它傳遞出去的人也不會得到任何好處——他不會因為傳遞了信息而變得更富有、更健康或更聰明。但是,這個模因還是存活下來了。它活下來是因為它自身的自我複製屬性(該模因的根本邏輯就是:它幾乎什麼都不做,就只說「複製我——否則後果自負」)。簡言之,模因不一定是為了幫助它們所寄生的宿主而存在的。它們存在的原因在於:在模因進化過程中展現出了絕佳的多產性、長壽性和複製的忠誠性,而這些正是成功的複製子所具有的決定性特徵。

模因理論對推理信念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影響,因為它顛覆了我們思考信念形成的方式。社會心理學家往往會問,究竟是什麼導致人們產生了某些信念。在這個因果關係的模型中,人決定了產生什麼信念。然而,模因理論會問,模因中的什麼要素讓它們為自己找到了許多「宿主」?問題不是人如何獲得信念(社會和認知心理學長期以來的傳統),而是信念如何俘獲人!

倘若你覺得顛倒傳統的思維方式似乎有些奇怪,那麼就請想想政治運動參與者。人們發現,決定參與某次政治運動最為主要的原因並非參與者的心理因素,而是他們對同一事物所持有的共同信念[2]。同理,地理相鄰性是預測人們選擇皈依什麼宗教的最佳預測因素,而非特定的心理特徵。

關於信念為什麼會傳播這一問題,人們的常識是:「信念X會傳播是因為它是正確的。」然而,這難以解釋那些正確但卻不流行的觀點和那些流行但不正確的觀點。模因理論告訴我們,在這類例子中,我們要注意另一種原理。觀點X在人群中傳播是因為它是一個優質的複製子——它擅於找到宿主。模因理論使我們把注意力放在作為複製子的觀點的特性上,而不是放在產生這些觀點的人的特性上。這是模因概念獨一無二的顯著功能,也是一個關鍵的功能。

有了模因理論提供的重要見解後,我們現在就能更全面地對為什麼心智程序會存活下來進而得以傳播的原因進行分類。前三種原因分類反映了行為和生物科學的傳統設想。最後一種分類反映了模因理論的新觀點。

(1)心智程序存活下來並得以進一步傳播是因為它對擁有人有益處。

(2)某一心智程序激增是因為它能很好地適應先前存在的基因先決條件或特定領域的進化環境。

(3)某一心智程序傳播是因為它推動了製造載體的基因複製,這些載體對於特定的心智程序而言是很好的宿主(鼓勵人們多生孩子的宗教信仰就屬於這一類)。

(4)心智程序存活下來並得以進一步傳播是因為心智程序自身的自我永生屬性。

觀點1、2和3相對來說不存在什麼爭議。觀點1是文化人類學的標準內容,往往強調信念的功能性。觀點2是進化心理學家經常強調的。觀點3意在表現基因/文化協同進化的理論家所特別強調的那些效應[3]。觀點4介紹了把信念作為象徵指令的新思維方式,這些指令或多或少善於控制大腦。當然,心智程序傳播的原因可能不止一種,可能是因為它對其宿主有用,或者它適應了基因先決條件,抑或它自身的自我永生屬性。然而,觀點4的確提出了污化心智程序存在的可能性——它是一種對宿主無益的心智程序,因為它是不理性行為的堅實後盾。

許多理論家討論了觀點4中心智程序的一些類型(基於其自我複製策略定義)[4]。例如,寄生心智程序模仿有益觀點的結構欺騙宿主,還讓他們認為自己能從中得到好處。廣告商很善於構建寄生信念,這些寄生信念依賴於其他信念和視覺形象的支持。狡猾的廣告商把信念和形象放在一起,努力創造出諸如「如果我買了這輛車,我就能得到這位漂亮的模特」等未經分析的有條件的信念。其他的一些自我保護模因策略涉及改變認知環境。例如,許多宗教會啟動人們對死亡的恐懼,以期讓他們承諾的來生更加誘人。

更具災難性的是旨在改變文化環境的「敵對策略」(adversative strategy),它會改變文化環境,使得環境不利於與自己有競爭性的模因,或者影響它們的宿主去攻擊另一種心智程序的宿主。

[1] 在盎格編輯的一卷中(Anger,2000),作者對這些定義進行了討論(Blackmore,1999;Dennett,1991,1995,2006;Distin,2005;Gil-White,2005;Hull,2000;Laland and Brown,2002;Lynch,1996;Mesoudi,Whiten,and Laland,2006)。我傾向於把模因看作人腦控制(或是信息化)狀態複製到另外一個腦時有可能會導致產生的新行為和(或)想法。當控制狀態與複製源存在因果關係時,模因複製(即寄主大腦對這個拷貝的複製)就發生了。雖然我對於模因的定義源於盎格的觀點(Anger,2002),但是單就本書的寫作目的來說,我們無需對模因給出一個精確的定義。一個模因可以僅僅代表一個想法單元,或是文化信息單元。圍繞著模因理論,存在著很多爭論。例如,在特定應用領域中,模因概念的可證偽性;模因/基因隱喻的應用範圍;模因概念與社會科學領域中文化的概念有何異同。模因研究領域中的這些爭論非常有趣,但圍繞著模因概念的這些爭論與本書的寫作目關係並不大。引入模因的概念是希望讀者接受這樣的觀點:有些信念之所以會得到傳播,是由於他們本身具有的屬性使然。這一觀點與社會和行為科學領域中圍繞著模因的爭論並不衝突。在社會行為科學領域,如果想要瞭解一個人所持有的信念,需要對該個體的心理面有所瞭解。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某些學者來說,「模因」概念的內涵比本書中所涉及的更廣。例如,斯珀波(Sperber,2000)認為,「模因」並非是通常意義上的文化複製因子,而當模因選擇被複製時,「不是因為有利於人類攜帶者,而是有利於模因自身」,特指本章後面即將討論的類別4。與之相比,我對「模因」的使用更為泛化(作為文化複製子),包括下面所列舉的所有4個種類。

[2] 關於相似性與信念,詳見斯諾等人的研究(Snow,Zurcher,and Ekland-Olson,1980)。

[3] 有很多文獻討論了進化心理學(Atran,1998;Sperber,1996;Tooby and Cosmides,1992)和基因/文化協同進化(Cavalli-Sforza and Feldman,1981;Durham,1991;Gintis,2007;Lumsden and Wilson,1981;Richerson and Boyd,2005)的問題。

[4] 參見布萊克摩爾等人的研究(Blackmore,1999;Lynch,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