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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英雄

歷史上大多數英雄作為的例子,強調的都是有勇氣的行為,指的是表現出勇敢、英勇以及冒著受重傷或死亡的風險。根據心理學家艾麗斯·伊格麗(Alice Eagly)和塞爾溫·貝克爾(Selwyn Becket)的看法,勇氣以及目的崇高性的結合,較有可能讓一個人被視為英雄而不僅是勇士。但是在英雄式行為的崇高性經常以沉默、難以捉摸的姿態出現。一般來說,冒著生命或身體損傷的危險或是冒著個人犧牲的風險就引人注目多子。從古代史詩到現代的新聞報道寫作,戰爭英雄的英雄典範一直長盛不衰。

特洛伊戰爭的希臘軍隊指揮阿喀琉斯就經常被舉為戰爭英雄的典型。阿喀琉斯的戰爭功績是建立在他對軍規的篤行上,而軍規又將他的行動定義為英勇。然而儘管他的行為是英雄式,但是他的壓倒性動機只是為了追求榮耀與名聲,追求世人記憶中的不朽。

歷史學者露西·休斯一哈利特(Lucy Hughes-Hallett)曾主張:「一個英雄應該犧牲自己讓其他人活下來,這樣一來,他就能在其他人記憶中永遠長存……。阿喀琉斯會獻上一切,包括生命,以顯示他的獨一無二,賦予生命意義,逃離被遺忘的命運。」以個人肉體存在為賭注交換世世代代的追念,這慾望似乎已是另一個時代的遺俗了,然而當我們評價現代的英雄行為時,這想法仍然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關於英雄的歷史觀點也指出英雄人物有某些天生特質。休斯一哈利特寫道,「亞里士多德曾寫到,有些人天生就超凡脫俗、氣宇非凡,由於他們與眾不同的天賦才能,因此自然而然就能超出凡人的思維或是體能上的限制:『沒有任何律則足以說明這群非凡之人,他們本身就是律則。』」亞里士多德式概念的英雄式行為定義是,「是一種偉大精神的表達,和勇氣及正直相關,鄙棄非英雄人物的絕大多數人賴以維生之鉗制性妥協、——是廣受認可的崇高美德……(英雄人物)有能力達成豐功偉業——打敗一支軍隊、拯救一個民族、保存一個政治體制、完成一趟旅程——而且沒有其他任何人能辦到。」(強調部分由我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