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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舉動是英雄式行為,什麼樣的人是英雄?

當一個人做了一件有資格稱為英雄之舉(根據我們即將說明的標準)的行動,卻沒有被認為是「英雄」,那是怎麼一回事?再進一步問,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他或她的行為不但不會被視為英勇,而且還被認為是懦弱的表現?

克裡斯蒂娜的舉動產生的正面結果是中止了某個逐漸失控的情境,這情境造成的傷害越演越烈已經偏離了初衷。她不認為自己是英雄,因為她只是表達個人的感受和信念,而這些情緒與信念的表達又(被我這位主要調查者)轉變成她想要的結果。她不需要當「吹哨人」去跟更高層的權威人士告狀以要求他們介入,停止這場脫軌的實驗。

我們將她的情況和研究中的兩個潛在英雄——克萊416和「中士」相比較,克萊416和「中士」都曾公然反抗獄卒的權威,並因此吃了不少苦頭。克萊的絕食抗議以及拒絕吞下壞掉的香腸,徹底挑戰了囚犯的支配,原本應該能夠號召獄友們站起來捍衛他們的權利才對。事實卻不然。雖然受到獄卒「約翰·韋恩」騷擾,「中士」還是拒絕公開對一位囚犯罵髒話,他的行為原本應該要被他的獄友們視為英雄式反抗,並且號召他們拒絕對這樣的虐待行為讓步才對。事實卻不然。為何不?

在這兩個案例中,他們都是單獨行動,並未和其他犯人們分享他們的價值觀和善念,也沒有要求他們支持和認同這項舉動。因此獄卒們可以輕易地為他們貼上「麻煩製造者」的標籤,污蔑他們,使他們成為造成其他囚犯權益被剝奪的罪魁禍首。他們的行為本來應該要被視為英雄之舉,但因為他們沒有把其他異議者帶出來一起改變整個虐待行為的系統,所以沒被當成英雄。

他們的例子也提出了關於英雄之舉的另一面向。英雄式行為和英雄地位都是社會賦予的。行動者以外的某個人將這份榮耀賦予這個人和他的所作所為。某個行為之所以被視為英雄式舉動而做出這行為的人被視為英雄,表示這行為的重要性及其產生的有意義結果必然符合社會共識。等等!話別說太快!一個謀殺無辜猶太平民的巴勒斯坦自殺炸彈客在巴勒斯坦會被視為英雄,但是在以色列卻會被人當成惡魔。同樣地,壓迫者可能被當成是英勇的自由鬥士,也可能被當成懦弱的恐怖主義代理人,要視賦予他們地位的人是誰而定。

這意味著,英雄式行為的定義始終受到文化和時間的限制。直到今日,木偶師仍在土耳其偏遠鄉村的孩童面前演出亞歷山大大帝的傳奇故事。亞歷山大曾在那些鄉鎮設置司令部,他的士兵們則和村裡人通婚。對他們來說,亞歷山大大帝是個偉大的英雄,但是對遭到他無情鐵蹄所征服的鄉鎮而言,即便在他過世數千年後,亞歷山大仍被描繪為最可惡的惡棍。

除此之外,一個英雄的作為要成為任何文化的歷史,必須先被讀書識字的人,以及有權力寫歷史的人記錄、保存下來,或是透過口傳傳統代代相傳。窮人、土著、被殖民者或是文盲的人們因為無法為他們的行為留下記錄,因此他們的英雄人物往往鮮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