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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的過錯與責任

我們可以深深沉浸在角色之中,又能在必要時將自己和角色區隔開,也因此,當我們由於身為某個角色而犯下過錯時,很容易幫自己撇清個人責任。我們拒絕為行動負責,將責任怪罪在扮演的角色身上,說服自己本性和角色沒半點關係。這種說法顯然和納粹黨衛軍領導人在紐倫堡大審時的開脫之詞有異曲同工之妙:「我只是照命令行事。」只不過辯護的理由變成:「別怪罪到我身上,我不過是做我當時那位置上的角色該做的——那不是真正的我。」

赫爾曼和克萊416曾經接受過一次電視訪問,我們回想一下赫爾曼當時如何合理化他對克萊的虐待行為。他聲稱自己只是在進行「屬於我的小小實驗」,目的是觀察要把囚犯逼迫到什麼程度,才能讓他們造反或是挺身維護自己的權利。事實上,他主張自己的嚴酷行為是為了刺激囚犯們變得更好,而殘暴的主要報償就是囚犯的起義。這個事後合理化有什麼樣的謬誤呢?從他處理克萊416香腸造反事件的方式還有「中士」的反抗辱罵,我們可以輕易看出端倪。赫爾曼並沒有讚許他們起身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原則,反而是大發雷霆,變得更極端、嗜虐。赫爾曼徹底運用身為獄卒的最大權力,做出遠超出情境的需求,只為製造自己的「小小實驗」來滿足個人的好奇心和樂趣。

為了進行斯坦福監獄實驗後效的回溯性調查,赫爾曼和道格8612曾在最近接受《洛杉磯時報》的訪談,而他們都用了類似理由來說明當時的行為——一個自稱「殘酷」,另一個人則用「瘋狂」來形容;他們的理由則是一切作為都是為了取悅我。」也許他們所扮演的正是日本電影《羅生門》裡的新角色吧,如同電影裡的每個人都對事實有一套不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