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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惡魔,以及其他芸芸眾生的轉變

我寫《路西法效應》是為了試圖瞭解,好人或一般人如何轉變為去為非作歹的過程。首先,我們得面對最基本的問題:「是什麼讓人為惡?」我們暫且摒除宗教的善惡二分法,以及先天不良或後天失調的原則。我們將以生活中的真實人們為例子,看他們是如何投入自己的工作,並且在人性混雜的大鍋爐中生存下來。換句話說,我們想要瞭解的是:性格如何在強大情境壓力下產生轉變?

讓我們為邪惡下一個定義。我的定義十分簡單,基於心理學一個原則:邪惡是建立於涉及傷害、虐待、命令、缺乏人性。毀滅無辜他者的刻意行為,或是使用權威、系統力量鼓勵且允許他人這麼做,並從中取得利益。簡而言之,也就是「明知故犯」。

驅使人類行為的動力為何?是什麼決定了人類的思考和行動?是什麼讓我們一部分的人道德感深重、正直不阿,而相對地又是什麼讓人容易拋棄禮規、犯下罪錯?我們在回答這些人性問題時,是否都先假設是「內在因素」決定了我們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而都忽略了「外在因素」對於人類思考、感覺及行動的影響?在什麼狀況下我們會成為情境或群體行為下的產物?有什麼事是你自信絕不會在任何脅迫下做出的呢?

因為自我中心的偏見,大多數人都有認為自己是最特的幻覺。這個自利歸因的保護罩,讓許多人一廂情願地相信自己在許多自陳測驗中處於平均值之上。我們往往習慣在自己的小世界中以管窺天,卻常常忽略了腳下踩踏著滑溜的斜坡。這種情況在強調個人取向的社會中十分常見,例如歐美社會,但較少見於亞洲、非洲和中東等強調群體取向社會。

在我們探索良善與邪惡的旅程中,請你先試著回答以下三個問題:你真的瞭解自己多少?你擁有哪些優點、哪些缺點?你的自我認知,是來自一個過去曾經出現相同行為的類似情境,還是在一個過去習慣飽受挑戰的新情境?根據這個脈絡來思考,你究竟有多瞭解日常生活中與你互動的人們,包括你的家人、朋友、同事及情人?

本書其中一項重點就在於強調,我們對於自己的認識往往來自昔日相同情境下的有限經驗,這其中牽涉了規則、法律、政策等各種外在壓力。我們上學、度假、聚會,支付賬單和稅金,日日年年如此,但是當我們暴露在全新、陌生的環境下,過去經驗或習慣無法應付時,會是如何呢?開始一個新工作、第一次和網友見面、參加新社團、被警察逮捕、從軍當兵、參加某個教派,或自願擔任實驗受試者……當習以為常的遊戲規則動搖了,你的老方法可能將不如從前一般好用。

現在,我希望你在看見不同形式的惡行時,能不斷詢問自己:「我也會這麼做嗎?」我們將在後面章節檢視「盧旺達屠殺事件」、發生在南美洲圭亞那的「人民聖殿教」集體自殺事件、越南的「美萊大屠殺」,駭人的納粹集中營、全世界軍事和警方的嚴刑拷打、神父性侵教徒事件,以及搜查「安然」和「世界通訊」詐欺案中其公司主管可恥欺瞞行為的有關跡象。最後,我們會看看從這些恐怖事件中得到的線索,能如何解釋伊拉克阿布格萊布監獄虐囚案。我們將會發現這些都與心理學研究所提供的線索環環相扣,特別是斯坦福監獄實驗,緊緊關係著這些殘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