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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風波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國社會的另一場變革風起雲湧。T組旨在減少人與人之間的障礙——觸摸別人是好的、健康的和充滿人情味的行為。但在女權運動的影響下,社會逐漸發生改變,開始強調劃清人與人之間的界限——觸摸別人是無禮的、不得體的和做作的行為。我已經從T組學到,通過語言和肢體接觸向別人表達正面的感受是可貴的行為。當然,帶有表明權力或者支配目的的觸摸是不得體的,我理解並接受女權主義者對它們的批判。毫無疑問,無論在T組還是在大千世界,不受歡迎的觸摸都是錯誤的。但不久後就幾乎沒人關注觸摸的得體和不得體之分,所有的觸摸都被視為有所圖謀。我感覺自己深陷在兩種相互衝突的社會哲學裡。

有一個學期,我的大班課「社會心理學導論」配有四名研究生助教。艾麗卡和蘇珊娜都是三年級學生,兩人從入學起就一直跟我工作,與我和薇拉的私交很好;亞歷克斯是二年級學生,剛來跟我工作不久;另外一個一年級女生我叫她露易絲,但跟她一點兒也不熟。期末時,我和助教們一起對課程進行總結性回顧。露易絲用指責的語氣對我說:「我對您有意見。我注意到當您與助教們交流時,觸摸女學生的頻率遠遠高於觸摸亞歷克斯。我覺得那是性別歧視,也有失身份。」

我思量了一番,然後回答:「是的,正如你所見,我和蘇珊娜、艾麗卡交談時的確頻頻觸碰對方的手臂或肩膀,但我碰過你嗎?」

「沒有。」她答道。

「我也沒有碰過亞歷克斯,對吧?」

「對。」她回答。

於是我說:「我和艾麗卡、蘇珊娜認識好幾年了。這麼說是不是更恰當:我觸摸熟人的頻率比不熟的人要多一些?」

「也許吧。」她說,但顯然並未被說服。

蘇珊娜和艾麗卡饒有趣味地把這件事講給薇拉聽,但我覺得哭笑不得。阿倫·古爾維奇,你在哪裡?1953年,當這位老哲學教授將手放在我頭上,對我說「好孩子」的時候,我只是將其視為一種溫情的表達,一種體現師生之情的舉動。如果發生在懷疑之風日盛的今天,學生會不會認為這一舉動有失體面,甚至視它為性騷擾?我與露易絲的交流,折射出聖克魯茲分校和全國其他大多數高校校園內的這種不良風氣。

一天上午,學校新近成立的性騷擾委員會派一名代表出席了心理學系的教授例會,並宣讀了師生行為守則。我認為幾乎所有條例都合情合理,也對她的大部分發言內容表示贊同。這位代表不僅提出濫用教授之權實施性騷擾明顯有悖倫理,也提請教授們注意另一些輕微的侵犯舉動。她說,學生經常會對教授有所迷戀,但這並不意味著她們想要性接觸。事實上,她們經常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但隨即她的話就不合情理了。新守則要求男教授盡量避免帶女研究生參加研究會議。年輕的社會心理學家斯蒂夫·賴特(Steve Wright)立刻提出異議。他說,像實驗社會心理學會年會之類的一些學術會議,吸引了該學科最優秀的研究者和領軍人物。對我們的研究生而言,出席這些會議是結識這些心理學大家的絕佳機會,學生們的飯碗很可能就握在這些人手上。他一語中的地強調,這項規定會讓女研究生在就業市場上處於劣勢地位。

性騷擾辦公室官員聳聳肩,沒有回應斯蒂夫,繼續宣佈下一條針對所有教授的規定:從現在開始,只要聽說哪位教師和哪位學生之間可能有性關係,就必須向她的辦公室匯報。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為我理解有誤,於是舉手提問。

我說:「如果一位學生告訴我她認為X教授可能和Y學生有染,我就得把這個謠言上報到你的辦公室?」

「就是這個意思。」她說。

這簡直難以置信。環顧屋內其他同事,大家居然神色如常。我不知道他們究竟是覺得上報謠言是個好主意,還是嚇得不敢反對,抑或僅僅是漠不關心,也可能是像我一樣,覺得條例實在荒唐,根本不願理會,於是不想發言表態。

我不禁思緒萬千。我想起一個陽光燦爛的春日,我漫步在校園裡,突然一位美麗的少女從樹背後躍出來,投入我的懷抱。我們熱烈擁抱。她就是我的女兒朱莉,那時正在上大二。幾周後朱莉的一位室友不經意間提起,自己的男友羅恩問她,朱莉是否仍然在和阿倫森教授談戀愛,他的一位朋友曾親眼看見兩人在校園裡親密地接吻。她大笑著告訴羅恩,朱莉姓阿倫森。謠言就是這樣傳開的,將擁抱傳成接吻,接吻就變成了一段緋聞。但如果朱莉不是我女兒,而是某個女學生出於頑皮擁抱我,結果會怎樣呢?是不是所有旁觀者都必須將這一幕報告給性騷擾辦公室?我們的校園變成什麼地方了?猶豫再三,我還是開口表態了:「我不會上報謠言。」

會議已變得荒誕起來。我的思緒又回到了1951年,想到一起打棒球的發小比利和艾爾嘲笑我跳出來反對約瑟夫·麥卡錫和他對公務員的政治審查。「是大學裡教的吧?」他們曾問道。快40年過去了,那個時代的荒誕再次重現,我突然覺得一陣眩暈。作為一名自由主義者,我對性騷擾官員的動機並無異議。但作為一位社會心理學家,我知道她採取的措施很可能帶來事與願違的結果,甚至可能具有危險性。讓人們報告無中生有的謠言是極權主義的做法,容易散佈恐懼心理,壓制異己人士,殃及無辜。

我再次環顧在場的諸位同事,其中有三位都娶了自己的學生。新守則要將他們的結合列為「不體面的」婚姻嗎?這位官員聲稱新守則是為了保護那些「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女生,那些「的確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成熟而能幹的女生又應該如何呢?這樣談戀愛是對的,那樣是不對的——學校真想整天忙著管這些事情?

幾天後,我的朋友、社會學家戴恩·阿徹(Dane Archer)也參加了類似的會議。他從會議室走出來,大步邁進我的辦公室。像我一樣,戴恩對上報謠言的要求很是震驚,但他也覺得很有趣,因為新守則與我們一些同事娶了學生的事實相衝突。他剛剛在哈佛校友雜誌上讀到一篇很搞笑的文章,說著名經濟學家約翰·肯尼思·加爾佈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主動提出要上交自己的結婚證,因為與他相濡以沫60年的妻子在結婚前是他的學生。

「但我認為加爾佈雷思理解錯了,」戴恩說,「我認為目前的新規定是說教授可以跟學生結婚,只是不能和他們約會。」

幾周後,幾張沒有署名的傳單貼到了校園各處的樹幹上和佈告欄裡。傳單上寫得很清楚,只是搜集一對廣受歡迎的男教授的信息,兩人並未被指控性騷擾。我見後驚訝地搖搖頭,沒把它當回事,認為這只是一出幼稚的惡作劇。可不久後的一天早上,幾張手寫傳單上出現了我的名字,惡作劇突然變得不好玩了。傳單上寫道:

如果你覺得自己和

埃利奧特·阿倫森

的任何交往經歷跟性騷擾有關,請撥打

性騷擾辦公室電話×××××

我們會確保投訴的匿名性

傳單底部有一行小一點的印刷體,說性騷擾辦公室「以前沒有收到過相關信息」。

我頓時覺得胸口發悶。謠言和誹謗即便最後被證明是子虛烏有,也有很強的生命力。尤其當一個人並未被指控有任何作奸犯科的行為時,要證明他的清白幾乎不可能。但我竭盡全力搜集證據。幾周後在我的要求下,當時擔任心理學系主任的雷·吉布斯和性騷擾辦公室官員進行了交談,得知儘管任何人都可以給她的辦公室打匿名電話,但他們至今還沒有接到一通電話。幾天後,我自己辦公室的電話響了,電話裡傳出一位學生嗚咽的聲音。

她猶猶豫豫地開口說道:「阿倫森博士,我向您道歉。我選修了您的社會心理學課程,認為您是一位了不起的老師。但那群人要我幫他們張貼有關您的傳單,我很不願意。可他們說:『他沒有你想得那麼好,你會明白的。』於是我聽從了他們。但後來我聽說根本沒有一個人打電話過去,我覺得自己壞透了……」

「謝謝你,」我說,「真的很感謝你告訴我這件事。但你怎麼知道沒有人打過電話呢?」她突然把電話掛了。

事情就此結束。嗯,也不盡然。我懷疑一些看到傳單的學生和教授也許真的認為我滿校園地騷擾學生。接下來的幾周我都心神不寧。在校園裡穿過走廊或者人行道時,如果迎面過來的女生和我沒有眼神接觸(正如平常我們大多數人那樣),我就會覺得不安:她是不是覺得我是性騷擾者才轉移視線的?內心有一個聲音在問:「幹嗎管別人怎麼想你?」但另一個聲音一直在回答:「我發現自己還是很在意別人的看法。」

幾周後的一個週末,老友拉爾夫·哈伯來訪。週日的早午餐上,他彷彿要驗證我內心哪一個聲音更強烈,問道:「我聽說你調戲學生,怎麼回事?」原來本校一位學生是他們家的好友,拉爾夫從她那裡得知了謠言。拉爾夫說:「我對她說,以我對你的瞭解,任何這樣的指控都不是事實。但她堅持說自己的消息絕對可靠,而且你已經被帶到了某委員面前。」

這時我發現自己已沒有痛苦和煩惱,能以調侃的心態對待此事了。「當然不是,」我告訴他,「沒有指控,哪來的委員會。而且,他們沒有說我是調戲學生之人,而是說我是性騷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