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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哥哥與木訥弟弟

無論兒時還是少年時代,我都特別靦腆。在學校我從不主動發言,若被老師點名回答問題,我總是結結巴巴,面紅耳赤,很少能回答上來。小學三年級的一天下午,老師被惹怒了,罰每位同學抄寫50遍「我再也不在課堂上喧嘩」,然後才准回家。寫了大概30遍後筆尖突然斷了,我嚇得半死,根本不敢問老師是否可以削鉛筆。眼見其他同學交了作業紛紛離開,我仍然一聲不吭地坐在位子上。

我害怕自己會一直坐在那裡,腦子裡浮現出一幅畫面:母親用力握著雙手,在廚房裡煩躁不安地來回走動,猜想著我到底去了哪裡。最後我終於坐不住了,絕望中居然試著用牙齒咬鉛筆頭,但還是不行。我鼓起所有勇氣走到講台旁,舉起鉛筆,怯生生地問老師:「我可以用一下削筆刀嗎?」老師一把奪過鉛筆,仔細觀察過後對我厲聲喝道:「果然不出我所料,你居然咬斷鉛筆頭來氣我。」我呆呆地站在那兒,窘迫得無法替自己辯解。雖是幾十年前的往事,現在想起來仍不禁感到一絲戰慄。

相反,哥哥賈森則是家裡的明星人物。范戈爾德家族裡的舅舅和姨媽們對於第一個外甥的出世充滿了期待。他們清一色是年輕人,還沒準備好生兒育女,因此賈森很快成為大家的特殊玩具。他是個惹人喜愛的小孩子,漂亮而健壯,渾身洋溢著活力和歡樂,簡直是天生的討喜寶。關注他的人越多,他就越發開心和自信。我記得大家得意地逗他說:「賈森,唱個歌吧!賈森,跳個舞吧!賈森,讓利奧舅舅看看你的畫!我們要發財了,他簡直就是諾曼·洛克威爾!」一家人把小傢伙從頭到腳誇了個遍。

我討厭哥哥嗎?當然啦。無論是家庭聚會,還是在操場上玩樂,只要我們同時出現在一個地方,他總是魅力四射,映襯出我的暗淡無光。1939年我7歲,那年夏天,范戈爾德家族在馬薩諸塞州東部組織了一次週日湖濱野餐,所有的姨媽和舅舅都去了。我和賈森把一隻棒球拋來拋去,互傳高飛球和地滾球,玩得正開心。此時幾個舅舅過來說打算租一條小船去釣魚,邀請賈森一同前往。他們非但沒邀請我,還搶走了我的玩伴,令我鬱悶不已。於是我怯怯地問是否能跟著一起去。麥克舅舅帶著歉意對我說,船太小坐不下,而且我年紀太小,肯定不喜歡釣魚。我的眼裡霎時噙滿淚水,千方百計想攔住他們,但卻是白費力氣。納特舅舅見狀只得說:「還是帶著他吧,我們擠一擠。」於是我就跟著去釣魚了。

我們在船上待了兩個半小時。釣魚的確很無聊,但至少我和哥哥待在一起。上岸後赫比舅舅問:「嗨,埃利奧特,玩得開心嗎?」

「很開心。」我答道。

「看來你沒白哭。」艾迪舅舅在一旁說。

「哎!快別逗他啦。」利奧舅舅說。可惜這份敷衍的好意來得太晚了。我沮喪萬分,早知道就不跟著去釣魚了。

我討厭自己在家人心目中的形象,但是也無法否認。一個週六下午我去看電影,那個月正在播放根據一本漫畫書改編的系列電影。片中的主人公神奇小隊長平日裡叫做比利·巴特森,是個唯唯諾諾、書獃子氣十足的少年。不過一旦危險降臨,比利就高喊咒語「變!」隨著一陣輕煙飄過,比利變身為一位高大健壯的超級英雄。與超人克拉克·肯特不同,比利·巴特森並非天生的超人。他不能輕輕一跳就躍上高樓,也並不比火車頭更有力量。如果朝他開槍,子彈不會彈飛,只會要了他的命。但這恰恰吸引了我:比利只有變身才能成為超級英雄,而且他只能擁有短暫的超能力。

看完電影回家,我滿腦子都是比利·巴特森和神奇小隊長。我將舊浴巾當做披風往脖子上一系,然後登上屋前門廊的第三級台階,右臂筆直地伸向前方,左臂伸向後方,大喊一聲「變!」,隨即勇敢地跳下門廊,結果落地不穩扭傷了腳踝。見我一瘸一拐地進屋,媽媽數落道:「這次又幹了什麼壞事?」

幾天後去參加家庭聚會。見我跛著腳進屋,一位姨媽問:「埃利奧特怎麼啦?」一位舅舅回答說:「他當自己是超人,從台階上跳下來,以為自己能飛。」「埃利奧特……超人?」不知是誰發出的聲音,引得大家哈哈大笑。我想辯解說自己並不想當超人,只想做神奇小隊長,但沒人聽我說話。

社會比較理論

當沒有客觀的評價標準時,人們往往通過與他人的比較來衡量自己的觀點和能力。社會比較又分為上行的社會比較和下行的社會比較。前者是指將自己與某種能力或特點比自己出色的人進行比較,後者即將自己與比自己差的人相比較。

賈森本來就是任何弟妹都難以企及的榜樣,何況像我這樣的笨孩子,更加沒法跟他相提並論。上學時我比賈森低三個年級,當老師們得知我是賈森的弟弟,就立刻認定我和他一樣優秀。其實我在小學和初中表現很好,但缺乏老師期待的那種明星氣質。一年級時老師就發現我並沒有賈森那麼機敏、迷人、聰明和自信,按學校的行話說,我缺乏像他那樣的「領導才能」,我能夠讀出老師臉上的失望。當然這不是賈森的錯,我從未有意歸咎於他。不過有時我也嫉妒他的魅力,想著自己要是沒有哥哥就好了。但自小我就強烈意識到,自己的不足與別人無關。即便沒有哥哥,自己身上的不足依然存在。光彩照人的賈森彷彿是籠罩在我頭頂上的陰影,但我知道,就算移走了這片陰影,露頭的也不過是個資質平平、靦腆無趣的小子。

撇開偶爾的嫉妒心理不談,我愛賈森,並且敬重他。他也很愛我,處處關照我:給我示範籃球的運球動作,教我如何將橄欖球拋出一個完美的弧線;他還告訴我,過度手淫不會導致失明或者手掌上長毛(那時青春期男孩子普遍擔憂這檔子事);他教我體會坐過山車的樂趣;教我打棒球時如何投球、接球和擊球。

年幼時我和賈森常常一起去一個棒球場玩,那裡到處是結塊的土壤、卵石和雜草,比擁有齊整草坪和光滑地面的芬威公園棒球場差遠了。在這樣的球場上,如果對方猛擊一個地滾球,你根本不曉得球會往哪裡彈。因此,我總是將身體偏向球的左邊或右邊,這樣不管球彈向哪裡都不會擊中我的臉。賈森卻反對我這麼做。他連續打地滾球給我,直到我克服恐懼,敢站到正對著球的位置上。兒時付出的心血在少年時獲得了豐厚的回報。笨頭笨腦的青蔥歲月裡,我唯一引以為傲的就是憑本事成為了一名棒球選手。

但最重要的是,我喜歡賈森為我指引方向,提出建議,幫我擊退小混混。「等著吧,看我哥怎麼收拾你,他會把你揍得屁滾尿流,大笨蛋!」每次有大孩子欺負我,我就這樣對著他們狂叫,然後賈森就會把他們揍得半死。我們是這塊窮人區唯一的猶太家庭,街坊鄰居大多是信奉天主教的工薪階層,他們特別仇視猶太人。事實上大多數鄰里孩子對我們頗不友善,彷彿我和賈森就是耶穌受難的罪魁禍首。賈森高大強壯,他們不敢欺負。可我弱不禁風,首當其衝成為他們攻擊的對象。我經常進退兩難,不知是戰還是逃,逞英雄就會被打得鼻青臉腫,想不掛綵就得當縮頭烏龜,每次都是賈森保護我。我對他既感激又怨恨:有保鏢的感覺很爽,可需要保鏢保護又很丟臉。

從希伯來語學校步行回家的確需要保鏢。學校坐落在小城另一頭的小型猶太人區內。自從賈森13歲那年畢業後,我就得獨自放學回家。秋冬季節步行回家時天色已晚,我只得選擇僻靜沒人的小路往家走,遠離人多的危險地段。儘管萬分小心,我還是常常遭到埋伏,被人欺侮,偶爾還被一幫高呼反猶太口號的小子毆打。

記得一次遇襲後,我垂頭喪氣地坐在馬路邊,擦著流血的鼻子和破裂的嘴唇,心想我跟他們根本不認識,他們為什麼如此痛恨我?他們是生來就憎恨猶太人,還是被父母和牧師洗過腦?我想知道,如果這些孩子多瞭解我一些,發現我是一位沒有任何惡意的鄰家男孩,他們會不會喜歡我一些?如果他們喜歡我,會不會減少對其他猶太人的恨意?我以為總被欺負的自己會變得更富有同情心,希望這段經歷能促使我在其他小孩子受欺負時能挺身而出。挺身而出?見鬼,我才不幹呢。我巴不得離其他受氣包越遠越好。所以我加入了小混混的行列,決定讓那些高大威猛、凶殘好鬥的孩子相信,其實我與他們的關係更親近。我並不想欺侮弱小的男生,這樣做只是為了避免自己受欺。

從希伯來語學校畢業後,母親提議我出去掙點錢貼補家用。她讓我從賈森以前做過的事幹起:到各個雜貨店轉轉,問他們是否需要冷飲售貨員。賈森曾在一家雜貨店干了三年。我就這樣亦步亦趨地跟隨著賈森的腳步——進同一所學校,遇見同樣的老師,嘗試同樣的工作。

「沒有一家雜貨店的窗戶上掛著『招聘員工』的牌子。」我反駁道。

「能幹的人總能找到飯碗。」母親很堅決,她要求我自己去店裡詢問是否有活可幹。這對我無疑是一種折磨,但我還是照辦了。我去了四家雜貨店,通通吃了閉門羹。母親得知後以嘲弄的腔調對我說:「是啊,我都猜得到你會怎麼問人家:『你們不需要冷飲售貨員或其他員工,是吧?』」她這樣說有些傷人,但並不離譜。

最後我總算在埃爾姆農場超市生產部找到了一份工作。我的工作是確保貨架上隨時都放滿商品,給蔬菜噴水以便保持好賣相,以及把土豆和洋蔥分裝到4斤半的袋子裡。我自認為幹得很出色,不料幾個月後就被解雇了。原因是我無所事事時不會佯裝忙碌,而且裝進袋子裡的東西常常超重約2兩。「這是在浪費公司的錢!」經理為此十分生氣。就這樣,14歲的我已嘗到失敗者的滋味。好年輕,但是好無能!